新高考综合改革的科学价值与优化路径
2020-12-28王韵晨
内容摘要:高考改革事关我国教育发展全局,与高中教学与大学人才培养息息相关。我国新高考综合改革以保障公平为基本底线,贯彻科学性的价值取向,充分尊重学生的选择权,注重在理想与现实、绝对与相对之间寻找实践公平的“动态平衡点”。同时,在综合改革实践中,自由选科理性博弈、教学资源保障欠缺、高校劣势专业招生遭遇困境等问题日益表征化,呈现与科学性改革初衷相悖的复杂情况。为实现综合改革的科学性初衷与科学性成效间的相互砥砺,可以通过深入优化高考科目设置与赋分方式、丰富高中教学资源与创新管理模式、规范完善高校招生制度等多种方式,着力彰显综合改革实践的科学价值。
关键词:新高考 综合改革 科学性 理性博弈
高校考试招生制度是中国一项基本的教育制度,也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既对中等教育起到引领作用,又为高等教育的进行提供了源动力。2014年9月,《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正式发布后,新高考改革更是典型地体现出高考改革事关教育全局、牵一发而动全身的特性。作为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新高考改革在试行过程中也产生了一些难以避免问题与负效应。因此,有必要对这些问题进行深入探索,寻求合理的应对策略,以助力国家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完善与深化。
一.新高考综合改革的科学性分析
1.新高考综合改革的科学性价值取向
从历史上看,中国古代的科举制度便是严格意义上的统一考试,是“大一统”思想的典型表征。70年来,我国高考制度的形式变革始终以保障公平为基本底线,民众对高考公平问题的关注也常聚焦于此。新高考在立足公平的基础上更加重视其科学性,力图兼顾与维护学生、学校与社会的共同利益。理想的高考制度是基于社会发展需要的以公平、科学为原则的高校与考生的双向精准匹配与自主选择,需要高考改革不断在理想与现实、绝对与相对之间寻找实践公平的“动态平衡点”,为学生成长、国家选才、社会公平做出历史性贡献。新一轮高考改革在促进教育公平、促进科学选才、引导学生全面发展方面,致力于扭转传统高考模式下不科学的教育评价导向,取得了初步成效。从2014年上海市和浙江省的试点开始,2016年在四川、山东等省市也采取了区域招生制度改革,科目设置方案从“3+3”和“3+4”变为“3+1+2”,突破了文理分科的局限,改革朝着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招生模式方向稳步迈进,以弥补现行“唯分数论”“一考定终身”等弊端。
2.新高考综合改革的成果解析
新高考制度增加学生的选择性,分散学生的考试压力。第一,自主选择课程和考试科目是实现学生个性化成长的关键,这一高考科目改革打破长期以来文理分科的格局,赋予学生充分的选择权,学生可以根据兴趣和专长选学选考,促进学生有个性的发展,例如浙江省的7选3最多有35种可能的组合。且2017年高考跨文理考科的考生高达70%以上,为许多考生提供了以往文理分科所没有的多样化选择,在一些中学出现生动活泼的教育现象。第二,走班教学具有的区别于传统“齐步走”式教学的灵活化与个性化特征,能够有效地满足新高考下高中教学改革的需要,在丰富教学内容、变革传统教学模式、适应新型录取机制等方面日益彰显出积极的可为之处。第三,以往高考集中在一次举行,出现了“应力集中”现象,考试的心理压力非常大。一年多考、多项选科选考,使学生对考试科目和相关课程有了更多的选择机会。试点改革破除“一考定终身”,减少集中一次高考的心理负担,将压力分散到不同的时间段。从浙江省的实践来看,在举行选考科目的时间,学生、家长的紧张、焦虑情绪降低,考场外面陪考的家长很少,各个考点门口平静有序,媒体也不像对高考那样高度关注,这对考生尽可能用平常心来应对高考有好处。
新高考促进了高中办学多样化。高考选考科目的自主选择,带来高中课程安排、班级组织方式、教学形式等方面的显著变化,选修课的增加使选课制和走班制、分层教学成为现实,使高中课程改革顺利推进,一些高中为适应学生个性发展的需要,灵活多样的教学组织形式逐步形成。走班教学出现的一校一课表,甚至一人一课表的现象改变了过去“千校一面”“千人一面”的状况,拓宽了高中特色办学的途径,推动高中教育综合改革,增加深化高中教育教学改革的动力和活力。
新高考的制度设计规定高校具有确定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的选考科目权,明确赋予高校按照自己的办学目标和专业设置要求,确立高中学生学习相关专业必备的高中课程的知识基础。有助于选拔更合适的生源进而促进育人目标的实现招生选拔作为高校人才培养的前端延伸,是决定高校办学起点和发展水平的关键要素之一,是尊重高校招生自主权的重要体现,驱动高校招生由之前的“被动收档”走向“前置引导”。高校录取学生的多样化带来明显的变化,倒逼高校重新审视学科专业优化。这样的制度设计将高校的人才培养、人才选拔和高中教育有机衔接起来,促使高校根据人才培养目标,结合专业教学对学科基础的要求,深入思考每个本科专业需要什么样的人,每个专业学生要拥有什么学科基础,每个专业要指定什么样的选考科目。
二.新高考综合改革的困境
1.自由选科的理性博弈与选科赋分问题
新高考实施自由选科的初衷是鼓励学生发展兴趣特长,加强文理交叉融合,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实际实施过程中,新高考在增加学生选择性的同时,也出现了“田忌赛马”和物理学科遇冷等现象,引起社会广泛关注。
新高考改变了“一考定终身”的单次考试模式,可自愿多次考試并取其中分数最高的一次作为最终的成绩。譬如,上海市考生可自愿参加两次英语考试,在这一新模式下出现了一些恶性竞争现象,例如英语水平较高的学校结成联盟参加第二次考试,集体打压英语水平较低的学校的考生。恶性竞争对考生的品德和意识产生了不良的影响,在竞争博弈中出现了科学性的部分缺失。同时,由于难以保证两次考试完全等值,考生群体会不同,在对两次考试的赋分中也会出现“等分不等值”的不公平现象。
考生的自由选考一方面尊重了而学生自由发展的选择权,同时也在高中的教学与高校的人才培养中出现难以回避的困境。一方面,现行的等级赋分制对物理考生的偏态分布缺乏纠偏功能,导致优生的优势被进一步削弱,一些考生的赋分“高开低走”,产生“劣币驱良币”的“逆向淘汰”效应。虽然近年来部分省份对选考物理的考生给与一定的“分数保障”,但仍有家长甚至学校“光明正大”地回避物理。这种充分权衡利弊的选择使选科出现“驱赶效应”和“磁吸效应”,造成了许多学生“弃理从文”,集体回避试题难度较大的科目,从而加剧了物理学科在中学的尴尬境地,这势必造成理工科人才输送断层,与国家发展的大背景背道而馳。另一方面,大学也遭受“理科人才荒”。在高等学校对各类人才的需求中,物理学科是单科可报考涵盖面中最高的,如在浙江省就高达81%。[1]我国一些顶尖高校,对学生物理基础知识的掌握情况也颇为看重,然而,就大部分高校的实际操作来看,高校往往为吸引更多生源和更高的“分数”而牺牲“专业”。[2]同时,这也导致大学招收的新生对物理学科的基础知识掌握程度参差不齐,甚至出现物理生源的断层,这迫使不少高校在新生入学之后不得不先对高中物理进行系统补课,因而大大影响了大学的教学计划和人才培养。
2.教学管理与资源保障问题
新高考制度下的自由选科制度对当下高中的教学管理与教学资源保障提出了新的挑战。首先,在新高考的选科制度下,无论是“7选3”下的35种组合,还是“6选3”下的20种组合,都远远超过原来只有文与理两种组合,传统的固定班级教学模式不复存在,走班制教学模式成为必然。虽然走班制能够最大程度地让每一位学生获得适合于个性发展的上课方式,但也要求教学组织形式要具有灵活性和适应性,传统的教学秩序被打乱,甚至出现“生不见师,师不见生”的现象。除了考试科目专业课程,德育、心理辅导等工作也给班主任提出了新的挑战。[3]其次,学校在教学场地、教室安排方面难度加大,这对许多高中现有的教学硬件设施及师资状况提出了严峻的挑战。一方面,现有的教学配套设施不足,制约着走班教学的有效开展。以上海华中师范大学第一附属中学为例,学校每届学生约270人,学校配备的48个标准教室、12个特色化小教室远无法满足学生的走班教学需要[4]。经济条件优越的地区尚且如此,欠发达地区开展走班制将面临更大困境。走班制实行初期,甚至出现少数学校由于办公室改为走班教室而导致教师遭遇“下课之后只能随便找个地方待着”“找不到学生订正作业”等尴尬局面。最后,由于科目选考学生的数量存在波动性,选课时难免会产生相对的“冷热课程”,导致教师需求出现“潮汐”现象,即某些科目教师出现富裕,无课可上;而另一些科目的教师却十分紧缺,排课过多。[5]从而导致教师配置出现结构性失衡。例如,考试科目改革后学生的选科偏好,导致生物、地理教师结构性缺编,在职教师工作压力大;而在物理科目整体报名人数减少的情况下,物理学科教师出现剩余,教师绩效考核评价面临挑战。[6]
3.高校劣势专业招生困难的恶性循环问题
在新高考制度下,高校的招生自主权扩大,学校专业优势与发展个性化得以突出体现,同时也伴随着高校招生引起高校学科发展不平衡的矛盾,集中体现为量大恶性循环现象。第一是劣势专业学科在新高考“专业+学校”的平行志愿招生模式下生存空间受到更残酷的挤压,与优势学科间差距拉大,出现高校内不同专业在招生时的“马太效应”,即学校弱势科目在“招生困难”与“学科发展困难”间出现恶性循环,而优势科目的在招生中抢占大部分优质生源,与高考的公平性初衷相悖。同时,“专业+学校”的不分批次平行投档导致原有专业调剂的方式不复存在,热门专业带动冷门专业,强势专业拉动待发展专业的可能性降低,高校内各专业共同发展面临更大的挑战。第二,严格的选科限制会影响潜在生源数量,从而导致个别高校为吸引考生投档而放宽选考科目的限制,体现高校在招生中的功利化倾向。由此产生学生的学科基础与所选专业不匹配、专业的建设与课程教学更为困难等循环负效应。
三.新高考综合改革的改革路径
1.科目设置与计分方式科学化
高考联结大学教育与中学教育,是一个重要的人才输送桥梁。科目设置既要有利于中学教学工作的开展,同时也要便于高校录取工作,并且还要得到社会、考生和家长的认可。高考科目设置要正确处理好科学性与可行性、前瞻性与现实性等关系。首先要重视核心科目在高考改革中的基础地位,把握高考改革的科学性性取向。同时要重视高中教育水平地方与城乡差异、以性别差异为代表的考生群体思维结构差异所导致的考试公平问题;对于相同区域内的共同竞争群体(如同省按总分排序录取的考生),应按升学竞争力评价标准对不同选考科目进行等级划定,不能简单地以考生分数与排名为唯一标准。改进科目权重与等级划定方法,采用多科分数加权求和再标准化的计分模式来合成高考的总分。
2.完善学校资源与制度保障
在新高考改革提出“两依据,一参考”之后,应对学校原有资源配置与管理模式做出一定调整。一方面,学校必须形成高度的思想重视,整合教学资源,对管理工作加强改革和创新的力度,从教育理念、教育方法、班级管理、校园环境、教学资源、管理体制等多个方面进行优化,从而为学生打造一个优质的学习环境,让学校的教育环境和体制更好地适应新高考制度。另一方面,学校应构建“以学生自我管理为主,以传统班级管理为辅”的新型学生管理模式,对学生的综合素质提出更高的要求,让学生成为管理自己学习的主人翁,将自我管理意识的培养作为学生综合素质培养中不可忽视的的重要方面。通过加强对学生的生涯规划教育、为学生提供更为系统的发展方向指导,使学生明确自己的发展方向,发掘自身的学习兴趣,真正使学生的学习过程走向自主,成为学习的主人。
3.高校招生制度的规范化
高校作为高考考生的“目的地”,也应当在新高考制度改革中优化课程设置,完善招生制度,主动适应新高考制度对高校招生及办学的影响。首先,高校可在适度的范围内发挥招生自主权,依据高校自身办学优势与办学定位,对指定的高考科目进行加权处理,一定程度上缓解考生“扎堆选考”与部分科目遇冷的问题。可借鉴台湾高校招生时按需求对特定考试科目赋予不同权重[7],如历史专业对历史科目成绩的计算予以提高权重的计算方式。其次,为了缩减新高考模式下生源的专业基础差异,大学第一学期应当加强通识课程的教学,帮助学生适应新的学习模式。最后,学校招生宣传工作应从学校宏观发展与总体规划层面转向学科建设与师资队伍的微观层面,以服务学生发展为出发点,以适应新高考模式下学生对招生信息需求量增大的需求。
参考文献
[1]朱振岳.浙江2017年高校选考科目公布两万多专业一半不限选考科目[N].中国教育报,2015-03-02(03).
[2]冯成火.新高考物理“遇冷”现象探究——基于浙江省高考改革的实践与思考[J].中国高教研究,2018(10):25-30.
[3]牟晖,罗永红.新高考背景下农村普通高中“走班制”实施的问题与对策〔J〕.教育理论与实践,2019,(2):6-8.
[4]郭华.走班制:从“班”到“个人”[N].中国教育报,2014-0521(06).
[5]荣维东.美国教育制度的精髓与中国课程实施制度变革——兼论美国中学的“选课制”“学分制”走班制[J].全球教育展望,2015(3):68-76.
[6]李军靠等.新高考下普通高中选课走班教学的困境与跨越〔J〕.中国教育学刊,2018,(1):26-30.
[7]柳博.选择性:高考制度改革的机遇与挑战[J].教育研究,2016(6).
基金项目:宁波大学大学生科技创新计划项目“英国大学与城市协同发展对我国县域高校建设的启示”(2020SRIP0213).
(作者介绍:王韵晨,宁波大学法学院硕士研究生,主要从事教育管理与政策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