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类命运共同体视野内的生命-生态一体化安全研究
2020-12-28方世南
方世南
(1.苏州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江苏 苏州 215123;2.江苏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基地,江苏 苏州 215123)
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是为了强有力地应对全人类面临的主要威胁生命安全和生态安全的共同性问题,以利于“建设持久和平、普遍安全、共同繁荣、开放包容、清洁美丽的世界”[1]58-59。党的十九大报告明晰了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主要内容和未来愿景,涉及政治、安全、经济、文化和生态等诸多领域,其中安全是贯穿于这些领域之中的最根本因素和最根本保障。人类命运共同体从超越社会制度和意识形态对立的最为本真的意义上说,是人类为了确保生命和生态一体化安全而构成的命运共同体。在人类命运共同体视野内,作为人类之命的生命安全和作为人类之运的生态安全始终处于整体性一体化状态,必须从系统复合性整体安全的思维出发,从人与自然关系和人与社会关系两大类关系着眼,将生命安全和生态安全紧密联姻,牢固地确立生命-生态一体化安全理念。只有充分认识从传统安全观进入现代系统复合性整体安全观的必然性,从单一的生命安全观和生态安全观发展到复合交织型的生命-生态一体化安全观的时代紧迫性,牢固地确立生命-生态一体化安全理念,正视在人类命运共同体视野内生命-生态一体化安全面临的一系列重大困境,明确人类命运共同体视野内确保生命-生态一体化安全的主要路径,才能以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强大力量,在探索和遵循安全发展的客观规律基础上,唤起全人类为了共同利益和共同目标而同舟共济、守望相助,有效地应对各种风险和挑战,构筑起人类生命-生态一体化安全的铜墙铁壁,促进人类在生命-生态一体化安全的坚强保障下世世代代永续发展。
一、人类命运共同体视野内
生命-生态一体化安全的内涵和价值人类命运共同体视野内生命-生态一体化安全理念,是伴随当今时代一系列严重影响人类生存和发展的生态危机与生命危机交织并叠的重大问题而应运而生的理念。人类命运共同体视野内生命-生态一体化安全具有十分丰富的内涵,对于用将生态与生命密切联系起来的系统一体化安全理念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建设将人类生命价值与自然生态价值紧密结合起来的健康世界和美丽世界,有着十分重大的意义。
(一)生命-生态一体化安全是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重大时代课题
时代提出问题,实践应答问题。时代与实践的应答逻辑推动着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的产生。马克思指出:每个原理都有其出现的世纪[2]607。当今时代,人类正处于史无前例的文明的火山口上。日益严峻的“生命-生态一体化”复合型危机已经将人类拉到了是生存还是死亡的十字路口。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就是在强烈的问题意识、危机意识、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感召下,中国共产党作为世界上负责任的使命型政党以“为人民谋幸福、为民族谋复兴、为人类谋大同”的“三谋”战略眼光提出来的一个十分重大的科学理念,其目的是为了全人类的共同福祉和永续发展。
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在中国有着源远流长的历史文脉。从孔子的“天下大同”观,范仲淹的“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观,再到顾炎武的“天下兴亡,匹夫有责”观,都体现了先哲们强烈关注人类命运的整体性意识和推进天下共同发展的使命担当精神。中国共产党作为使命型、责任型和担当型政党,在继承和发展中国传统文化基础上,针对全人类共同存在的生态危机和生命危机问题,最先提出了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提出,要倡导人类命运共同体意识。2015年9月28日,习近平在第七十届联合国大会发表讲话:当今世界,各国相互依存、休戚与共。我们要继承和弘扬联合国宪章的宗旨和原则,构建以合作共赢为核心的新型国际关系,打造人类命运共同体[3]522。并概括了五个方面的内容:要建立平等相待、互商互谅的伙伴关系;要营造公道正义、共建共享的安全格局;要谋求开放创新、包容互惠的发展前景;要促进和而不同、兼收并蓄的文明交流;要构筑尊崇自然、绿色发展的生态体系[3]523-524。2017年习近平在联合国日内瓦总部发表《共同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主旨演讲,指出,当前世界“正处在一个挑战层出不穷、风险日益增多的时代”[4]。为了让全世界人民生活的地球家园能够持续和平发展,中国提出要大力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实现共赢发展。“坚持对话协商,建设一个持久和平的世界;坚持共建共享,建设一个普遍安全的世界;坚持合作共赢,建设一个共同繁荣的世界;坚持交流互鉴,建设一个开放包容的世界;坚持绿色低碳,建设一个清洁美丽的世界”[4]。这与党的十九大报告关于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五大方面的内容是一致的。从超越社会政治制度和意识形态的角度看,应对全球性的生态危机和生命危机,构建安全世界和清洁美丽世界是最能反映全人类普适利益和最能体现全人类共同价值诉求的。为此,必须明确人类命运共同体视野内生命安全和生态安全的紧密关联性,坚持生命-生态一体化安全的新安全理念。
(二)人类命运共同体视野内生命-生态一体化安全的基本内涵
生命-生态一体化安全理念是对生命安全和生态安全紧密联系、辩证互动这一客观状况如实反映并用于指导人类命运共同体构建的一种新安全理念,也是如实反映人类与自然关系以及人类与社会关系并体现出追求整体性安全保障的新安全理念,是全球安全形势从单一到多样、从简单到复杂、从显性到隐形、从点对点到点面并叠交织发生深刻变化在安全理念上的与时俱进,具有客观必然性、内在关联性和系统整体性的基本特点。
在生态安全直接影响到人类生命安全,而人类生命安全又直接影响到生态安全的生命-生态整体性一体化安全的格局下,传统的将生态安全和生命安全作为两个不同的安全领域去对待和实践的方式以及单凭各个国家的自身力量去应对全球性生态危机和生命危机,已经无法适应当今时代安全形势所发生的深刻变化,必须借助世界卫生组织站在全球人类整体生态-生命一体化健康角度提出的“同一个健康”原则,而提出生命-生态安全一体化的“同一个安全”原则。“同一个健康”是世界卫生组织提出的一个用来谋划与实施规划、政策、立法和研究活动的方针,目的是多个部门借此进行交流并携手合作,以实现更好的公共卫生结果[5]。“同一个健康”的目的是为了“同一个安全”,就是人类生命-生态整体性一体化安全。人与自然既是生态共同体又是生命共同体,生态危机直接影响人类生命危机,保障生态安全就是维护人类生命安全。因此,必须将生命安全和生态安全紧密联系起来,在推进人与自然关系和谐共生的生态安全的同时,推进人与社会关系和谐相处的生命安全,构建生命-生态一体化安全格局。
(三)人类命运共同体视野内生命-生态一体化安全的重大价值
在人类命运共同体视野内将生态安全与生命安全紧密结合起来,从生命-生态一体化安全的思维出发,构建生命-生态一体化安全的新格局,对于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和加强全球公共卫生防疫和重大传染病防疫,从双管齐下的角度推进绿色世界和健康世界建设,都具有极其重大的价值。
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概念是一个复合型概念,是人类生命之命和人类生态之运的有机统一。人类的生命是最有价值的,在人类的认识和实践活动的世界里,所有有价值的东西归根结底都是人类生命创造的作品,人类生命是创造价值的价值,是所有价值得以产生的价值之源,保障生命安全体现了社会治理的善。人类生命以生态为前提条件,必须依赖于生态;人类生命安全要以生态安全为前提条件,必须依赖于生态安全;生态安全为人类生命安全提供根本保障。面对人类生命与生态所构成的有机系统,我们不能以直线的、单向和单维度的、静态的线性思维方式去看待生态安全和生命安全,而必须从生命安全和生态安全之间的内在关联性出发,从生命-生态一体化安全的系统整体性思维出发,从最大限度地在实现生命价值的同时实现生态价值的理念出发,依靠全人类的力量,去应对影响生命安全和生态安全的各种风险和挑战,实现全人类的生态安全和身体健康以及建设清洁美丽的世界,开创人类更加美好的生活和更加美好的未来。
二、人类命运共同体视野内
生命-生态一体化安全面临的重大困境通过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确保生命-生态一体化安全,是全人类共同的事业,需要超越社会制度和意识形态的巨大差异,克服前进道路上的各种阻力,应对各种重大风险和挑战,同心协力地加以努力,才能促进人类命运共同体视野内生命-生态一体化安全从可能性转化为现实性。
(一)人类命运共同体视野内生命-生态一体化安全面临社会制度和意识形态差异的重大困境
由于社会制度和意识形态差异的客观性、多样性和难以调和性,有些人认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以及推动人类命运共同体视野内生命-生态一体化安全是一个好看的“水中月”和“镜中花”,无法成为现实。还有人认为,社会制度和意识形态的差异,最为根本的是利益差异特别是经济利益的差异以及由经济利益所决定的政治差异、文化差异和社会治理方式差异等。在国与国之间特别是社会主义国家和资本主义国家利益差异十分巨大而难以弥合的状况下,推动人类命运共同体视野内生命-生态一体化安全构建,更是一种一厢情愿的情愫。这些认识是失之偏颇的。事实上,提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和促进生命-生态一体化安全正是基于社会制度和意识形态的差异性,基于利益的多样性和文明的多样性。每一个国家无论大小和强弱,都存在着除了自身利益以外的与其他国家都紧密关联着的共同利益,这个共同利益不解决,自身的各种利益都无法保全。基于全球性生态危机和生命危机已经成为超越社会制度和意识形态的一个人类最大的共同利益,人类必须在求同存异中形成对于只有解决生态危机和生命危机这个最为普适性的危机,才能促进人类世世代代能够共同发展和永续发展这个共识的最大公约数。人类命运共同体视野内生命-生态一体化安全是在共同利益与国别利益、可能性与现实性、现实与目标愿景等多方面的矛盾冲突中推进的一个过程。
(二)人类命运共同体视野内生命-生态一体化安全面临治理方式差异的重大困境
在人类命运共同体视野内生命-生态一体化安全问题上,全球治理方式的差异也有多样性的表现。一方面,表现为将生态治理与以维护生命安全的公共卫生治理等切割开来,注重了生态安全和生命安全之间的界限,注重了维护生态安全和生命安全所要求的各自具体的规范规则、制度体制,但是,忽视了生命价值和生态价值、生命正义和生态正义、生态安全和生命安全之间的内在紧密联系,没有确立将人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作为第一位的现代真正意义上的人权思想,没有将两者的壁垒打破而形成生命-生态一体化安全的系统整体性安全理念和系统整体性安全实践格局。另一方面,表现为国与国之间,特别是西方发达国家还没有牢固确立人类命运共同体视野内生命-生态一体化安全的理念和治理方式,在应对全球生态危机和公共卫生突发事件时,采取以对抗代替对话、以冲突代替协商、闭关锁国和以邻为壑等做法以及采用霸权主义、强权政治的做法,都阻碍着世界各国通过携手合作、守望相助去制定和遵守共同的国际规则,去积极治理全球共同的生态危机和生命危机,去分享共同的生命安全和生态安全中的经验和技术,无法推动人类命运共同体视野内生命-生态一体化安全构建。
(三)人类命运共同体视野内生命-生态一体化安全面临现实贫富差异的重大困境
全球化是人类命运共同体构建的重大客观条件,然而,全球化也导致了全球贫者越贫、富者越富的分裂化现象。联合国开发计划署2018年的数据显示,全球共有13亿人处于“多维贫困状态”,所谓“多维贫困状态”是指贫困的表现并不仅仅是收入或消费的不足,还指贫困人口在得到义务教育、基本公共卫生和生活水平等多方面能力不足。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发布的全球多维贫困指数(MPI)从教育、健康和生活水平3个维度10个指标综合评估多维贫困状况,根据2018年监测结果,105个国家的13.4亿人口处于多维贫困状态,占这些国家总人口的23.3%,这比世界银行每人每天1.9美元极端贫困标准衡量的全球贫困人口规模大得多。有些富裕国家人均寿命长达80多岁,而有些贫困国家由于生态环境恶化以及受艾滋病等公共卫生事件的影响只有30岁。由于病毒不分国界,不能有效提高贫困地区的生态环境质量和保障人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也会直接影响到富裕国家的生态安全和生命安全。人类命运共同体视野内生命-生态一体化安全指向全人类共同的利益诉求和共同的安全目标,凡是有条件和有能力的国家,特别是西方发达国家,要以胸怀全球的心胸和坚持全球生态公正和生命公正的原则,着力改变贫困国家的生态状况和生命状况,这实质上也是西方发达国家自己份内的事情,必须负起应尽的责任。
三、推动人类命运共同体视野
内生命-生态一体化安全的主要路径推动人类命运共同体视野内生命-生态一体化安全,是一个内容丰富、任务繁多的复杂系统工程,在思想观念上,要确立人类命运共同体视野内生命-生态一体化安全的“类安全”理念,在体制机制上,要推动人类命运共同体视野内生命-生态一体化安全的“类规范”,在实践方式上,要形成人类命运共同体视野内生命-生态一体化安全的“类行动”。
(一)确立人类命运共同体视野内生命-生态一体化安全的“类安全”理念
人类整体性安全建立在维护全人类利益、促进全人类发展的“类意识”“类主体”“类生存”的基础上。地球只有一个,人类生存和发展的空间和生态资源十分有限,别无更多选择。人的生命只有一次,而且人的生命都不是孤立的存在,作为个体的人的生命都直接或间接地与作为群体和类的生命发生紧密联系,也只有在这种紧密联系中才显示出生命的价值。马克思关于“人是类的存在物”的思想、麦克卢汉的地球村理论和波尔丁的地球宇宙飞船经济学理论,都彰显出“类生存”的重要性,需要作为个体的“人”自觉地融入到作为群体的“人们”和“类”之中。只有这样,才能明确生态安全本质上就是生命安全,生命安全也意味着生态安全,因为确保了生命安全,人类才有维护生态安全的强大力量。生态资源的永续利用和人类生命的永续延续是相互影响和相互作用的。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就是为了用全人类的力量应对威胁到人类生存和发展的生态危机和生命危机。在全球化态势下,没有哪一个民族、哪一个国家、哪一个地区和哪一个个体能够成为远离生态危机和生命危机的孤岛而独善其身。只有通力合作,守望相助,才能构筑起生命-生态一体化安全的“类安全”这个真正意义上的客观真实的人类命运共同体。恩格斯在1893年致尼古拉·弗兰策维奇·丹尼尔逊的信中严厉地批判了资本主义大工业和土地占有者破坏了生态环境和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带来的“可怕的痛苦和动荡”[6]650,恩格斯尖锐地指出:但历史可以说是所有女神中最残酷的一个,她不仅在战争中,而且在“和平的”经济发展过程中,都驾着凯旋车在堆积如山的尸体上驰骋。而不幸的是,我们人类却如此愚蠢,如果不是在几乎无法忍受的痛苦逼迫之下,怎么也不能鼓起勇气去实现真正的进步[6]650。显示了恩格斯希望通过变革社会制度和创建未来美好社会制度促使人类摆脱愚蠢和怯弱,争取全人类解放去实现生命-生态一体化安全的“类安全”思想。
(二)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视野内生命-生态一体化安全的“类规范”体制机制
全球性的严重威胁人类命运的生态危机和生命危机需要摒弃零和博弈思维和体制机制固化的做法,要按照适合于各国普适性利益要求的“类规范”来达到人类命运共同体视野内生命-生态一体化安全制度机制的新要求。一方面,要结合全球化导致生命-生态一体化安全趋势越来越明显的新情况,以人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为第一位,将生命安全与生态安全更加紧密地联系起来,构建融汇生命安全系统和生态安全系统为一体的同一个安全体制机制,从全球生存和发展的战略高度,搭建信息交流、知识共享的国际互动平台,开展生命-生态一体化安全方面的经验交流、科技互动、政策对话和项目实施等领域的国际合作,共同谋划制定国际规则,健全全球生态系统治理和公共卫生治理体系,提升生态-生命一体化安全方面的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创新具有全球各国普适性要求和体现普适性利益的生态系统治理体制、机制,通过国际性的变革促进国际生态系统治理和全球公共卫生治理规则完善。另一方面,要将加强国际体制机制执行力建设作为推进生命-生态一体化安全的重要内容,强化“类责任”和“类使命”,促使各个国家都能够认真履行相关国际公约,开展互利共赢的国际务实合作,推进生命-生态一体化安全保障能力转型升级,通过人类命运共同体视野内生命-生态一体化安全的“类规范”体制机制的作用发挥,将人类命运共同体视野内生命-生态一体化安全的“类规范”体制机制更好地转化为提升生态-生命一体化安全的效能。
(三)形成人类命运共同体视野内生命-生态一体化安全的“类行动”实践
几十个好的纲领不如一个好的行动,而几十个个体的单独行动不如集体行动和人类全体行动。制度学派的早期代表人物之一约翰·R.康芒斯认为,制度的实质就是“集体行动控制个体行动”,最主要的是依靠法律制度。曼瑟·奥尔森专门揭示了集体行动的逻辑,对于我们深刻认识建立在人类共同利益、共同目标基础上为了达到生命-生态一体化安全的“类行动”具有重大方法论启示。在人类命运共同体视野内的生命-生态一体化安全的“类行动”有着多方面内容。一是要在全球倡导和开展人类命运共同体视野内的生命-生态一体化安全的文化教育行动。文化教育行动是帮助人们端正生命-生态一体化安全价值取向,并用于指导生命-生态一体化安全实践的重要方式。通过推进生命-生态一体化安全哲学、生命-生态一体化安全伦理学、生命-生态一体化安全管理学以及生命-生态一体化安全社会学等方面的教育习得,帮助人们形成生命-生态一体化安全的知识基础,形成不断动态行进的应对生态危机和生命危机的有效策略,提高生命-生态一体化实践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二是要通过不断破旧立新,端正对人生和生命的态度,在明确生命价值和生态价值基础上端正人类的价值取向,形成科学的有助于生命-生态一体化安全的整体安全观以及与此相结合的科学的生活方式、消费方式和交往方式,以利于保护我们不可重生的生命和许多不可再生的生态环境资源。三是要全球合作形成真正意义上的世界自然保护联盟、世界生物多样性保护联盟、世界森林资源保护联盟、世界湿地保护联盟、世界海洋保护联盟和世界人权保护联盟,通过实施生态系统的可持续利用与保护形成的生态安全,促进人类生命安全,又以人类生命安全和生态安全的一体化安全助推人类命运共同体建设。四是要坚持生命正义和生态正义一体化构建的原则,把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展开全球性的健康扶贫、生态扶贫、教育扶贫、卫生扶贫和科技扶贫,提高生命质量和生态质量,促进全人类在大踏步地走向健康世界和清洁美丽世界进程中构建名副其实的人类命运共同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