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中介组织:杭州银行公会的经济功能(1945—1949)

2020-12-26

关键词:公会杭州市会员

胡 兵

(中共固始县委党校,河南信阳465200)

杭州银行公会作为民国时期杭州银行界的行业组织,不仅对于维护金融业的同业利益、促进银行界发展有着调控作用,同时,它也是国民党政府进行经济管理和社会行政的重要中介。因而,杭州银行同业公会作为一种行业经济治理机制,对于政府与会员银行来说都具有重要意义。同业公会要达到维护同业公益、促进行业发展的目标,就需要在政府与会员银行之间进行协调,这就赋予了杭州银行公会中间性的系统地位。本文将从政府经济管理及行业经济自治两个方面,对杭州银行公会的制度角色及其经济职能进行考察。

一、政府与会员银行的“桥梁”:政府助手与行业代表

“发展社会团体组织,推动社会事业,以社会事业充实社团之内容”[1]成为民国时期后期国民党政府社会行政的最大特征。杭州银行公会作为一个商人团体,被纳入到了政府的行业管理体制之中。这在杭州银行公会展开整理工作时浙江省国民党执行委员会给予银行公会的统一标语中明显地得到体现,该标语主要内容有:“用抗战的坚苦精神完成建国大业”“以牺牲小我的诚心增强统一团结”“实行三民主义”“拥护蒋主席完成民主建设”“破坏统一就是祸国殃民”。[2]另外,杭州银行公会负责人的宣誓就职也是一个重要体现。1946年初,国民党政府要求各人民团体负责人宣誓就职时,内容必须包含:“余誓以至诚恪遵国民政府现行政纲政策及一切法令,恪尽职守,如有违背誓言,愿受严厉之制裁。”[3]1946 年3 月,在杭州市政府社会科人民团体指导员监誓之下,杭州银行公会全体理监事暨候补理监事举行宣誓就职,誓词内容是:“余谨以至诚实行三民主义,遵守国家法令,忠心努力于本职,如有违背誓言,原受严厉之制裁,谨誓。”[4]由此可见,杭州银行公会等各工商业组织已被置于政府的控制与监管之中,可以说,逐渐变成了政府对社会控制的重要工具。

在同业公会法规及相关政策中,政府赋予杭州银行公会及其行规以法律合法性,其目的不仅在于保障或规范其行业自治权,更期待以此来协助经济行政。而杭州银行公会作为银行界利益的代言人,通过参与政府决策、取得政府支持来反映会员银行呼声以及促进银行业发展。正如在1946年3月杭州银行公会成立大会上的开会词所说的:“现时代之银行同业公会,维持与增进同业之公共利益及矫正弊害而外,尤应深切了解国家经济政策之所在,切实奉行政府法令,在配合国家经济之下,共同努力,始终弗懈。”[5]杭州银行公会立身于政府与会员银行之间,建立一种双向的信息流,一方面是协助政府实施行业管理,推行财政政令,另一方面是立足于银行企业,在与政府交涉中维护银行界利益,为会员银行发展创造良好的制度环境,促进银行业发展。主要体现在:

其一,国民党政府通过严密银行公会与政府组织的信息联系,使政府的政策法规能够下达至银行企业,促进政策的实施。如1946 年5 月7 日,杭州市政府通过杭州银行公会,向各会员银行公布了国民政府议决废止的多项法规,主要有“限制酒食消费运动办法;战时取缔奢侈行为;人力节制办法;职业团体书记派遣办法;加强工商团体管制实施办法;四川省重要县市农工管制方案;人民团体开会规则;人民团体整理办法;人民团体会员制训练办法;非常时期统一社会运动办法;统一民众训练办法;非常时期人民团体训练纲要。”[6]1947 年3 月,财政部为加强管制金融业务,进一步强化“经济紧急措施方案”,指定了杭州等地为限制地区(其余地区有南京、上海、天津、北平、青岛、广州、重庆、济南、汉口、西安、成都、昆明、苏州、宁波、绍兴、永嘉),规定限制地区“停止商业行庄复业及增设分支机构”。[7]杭州银行公会为配合推行国民党财政部的财政政令,便转函各商业会员行知照。1947 年6 月,杭州市府为防制商人变相囤积日用重要物品而规定各银行、钱庄在商人办理抵押借款时务必避免指定的日用重要物品,杭州银行公会便向会员行局发出通告“凡非本业商人以日用重要物品抵押借款一概不予接受;其经营本业之正式商人如确为融通资金以日用重要物品抵押借款,虽为法令所许,但为防止囤积起见,期限亦不得超过两个月并不得予以转期,以示限制。”[8]1948 年1 月,《营业牌照税使用牌照税及房捐税法及条例》经修正后于1948 年1 月起开始施行,杭州市政府致函杭州银行公会通告会员银行知照。1948 年,国民党政府实行“金圆券”改革,杭州市府先后颁发《营利事业资本额折算金圆券变更登记办法》与《举办营利事业资本额折算金圆券变更登记抄发办法》,而杭州银行公会都给以积极宣传并推广落实。这些经济法规与行业法规如果仅仅依靠政府部门宣传实施,是很难落实到企业层面上的。而如果同业公会参与到法规的实施过程,其状况就有大大的改观。杭州银行公会在接到市政府电令后迅速通告会员银行知照,能较快地把国民政府多项法规传达到各个会员银行。这对于政府而言,这无疑有助于提高经济行政的效率。

其二,抗战胜利后,国民党政府作为国家经济建设主导者的角色越来越明显,通过国家的权威,对于国民经济发展规划、经济法规的制订、产业结构的调整等方面进行广泛的干预和治理。当被会员银行所信任的杭州银行公会认为政府政策有助于银行业发展时,往往竭力协助,从而能促使政府各项政策法规顺利地实施和推行。1947 年5 月,杭州银行公会转函各会员行局查照财政部的电令,敦促各会员行局遵从并切实推行政令:“以前经规定银行运用资金应投放于生产建设事业,嗣为体念商业银行困难、兼顾事实并配合增加物资政策起见,爰于新颁管理银行办法内规定贷放主要对象及贷放总额,此后各行务须一律达到规定之标准;对于各项放款,尤应逐笔注明用途,切实注意借款客户之身份业务及借款时期数量是否相称,如有违延定予严惩饬”;“为普通公司商号吸收存款及地下钱铺、私营银行业务,扰乱金融,助长投机,莫此为甚。自应据实检举、究办”;“以银行直接经营商业向来厉禁,其有巧立名目兼营商业、或代客买卖及银行服务人员挪用行款者,定行照章严予处罚”;“以银行对于农工矿商之放款应以合法经营本业者为限,如有未经部准设立之庄号、非法经营银钱商业者,各地行庄不得贷予款项;如有此项贷款,应克日收回,否则一经查觉概依规定处办。”[7]1947年7月,杭州银行公会转函各会员行局查照财政部的电令“以各地行庄每有客户解入票据于兑收前即准抵现支取情事,非仅不足以扩张信用,抑且足使行庄自身头寸匡计难周,弊端滋大,风险堪虑;曾经由部予以纠正有案,现查此风各地仍属盛行,自应严予禁止,嗣后各行庄所收客户解入票据在未兑收以前,不得再有准其抵现支取情事”;“以银钱行庄均为公司组织,必要时依法原得由股东会议决增加资本,惟增加资本事关变更注册,应于股东会决议后将增资或改组原因及详细情形呈部核饬遵办,不得于未经核准前擅行更张。”[9]

其三,杭州银行公会不仅协助政府推行财政政令,而且利用其对于金融业经营状况、经营习惯、市场环境的熟悉,为政府决策提供参考并制定切实措施,使政府政策循市场而定。1946年2月,国民党政府实施“经济紧急措施方案”,杭州银行公会要求会员银行“遵从政令,切实推行”[7],同时为响应这一方案,杭州银行公会以“管制金融,首在紧缩贷款”为原则制定推行了各项具体措施:(1)各会员行应一体恪遵办理“经济紧急措施方案”规定的各项办法;(2)各商业银行向国家行局承兑的款项,如与生产事业无关者,无论已否到期都要尽量设法提前归还;(3)国家行局对于买汇已一律停止,所有商业银行申汇头寸盈绌自可互相流通,但汇费不得超过四联分处规定额度;(4)放款日拆应悉照中央银行挂牌实行。

其四,杭州市商会在维系政府与杭州银行公会双向交流中则发挥了重要的过渡和统筹作用。政府多数法规政策往往通过杭州市商会下达至杭州银行公会,而银行公会的意见也常由杭州市商会转呈政府。一方面,杭州银行公会与杭州市商会一起构成了“第三行政渠道”,由这两个社团贯彻党政部门的行政管理事务,能为国民政府解决一些社会政治问题提供便利。如1946 年4 月,杭州市商会整理员办事处向杭州银行公会通知市政府社会处预为防止“奸党企图藉反对内战发动各地罢工、罢课、罢市阴谋”[6]的机密电令。1946 年7 月,杭州市党部“为研讨工资与物价及劳资纠纷问题”而召开“人民团体负责人座谈会”,杭州市商会与杭州银行公会都积极派员前往参与决策[6]。1949 年4 月,杭州中央银行向杭州银行公会转发杭州市参议会临时大会议决的关于“促使金融当局从速疏畅钞源,禁止滥发不兑现本票及取缔本票付款须打折扣抵现之恶象,以杜流弊而安经济,并保障公教人员及人民利益”[10]的三项办法:(1)电请财政部迅饬国家行局赶运大量现钞来杭,并在4 月20 日以前饬四行两局将前发本票如数收回;(2)函请市政府饬本市银钱业公会并函中央银行杭州分行自即日起禁止各行庄增发本票,其已发之本票限4 月20 日前陆续收回;(3)绝对禁止本票行使贴现,由金融当局会同宪政严厉执行。另一方面,杭州银行公会通过影响力更大的商人团体——杭州市商会,在行业经营困难时,向政府申请体恤商情,从而取得更有力的支持,为解决一些困难提供了保障。1946 年9 月,两浙商业银行等10 家银行以近期来“各商号因受私人票贴高利压迫影响,时有关歇情事”提请公会“转呈有关机关取缔,并遇有商号闭歇发生债务时,正式行庄得尽先追偿,以维营业”[6]。杭州银行公会经研究金融法规小组会研讨后,向杭州市商会致以文稿呈请杭州市政府予以取缔。1947 年1 月,中南、绸业、两浙等会员银行因杭州市边福茂鞋庄“无端宣告清理,损害债权”一事向公会提请转呈市政府给以有效处置,公会议决向市商会呈请市政府立即给予“有效处置”,希望“开具边福茂鞋庄店东边启昌及其各继承人名下杭市不动产清单”,并“先予停止过户,以备抵偿,而维金融”[7]。1948 年2 月,杭州市商会致函杭州银行公会“近来常有外来难民及假冒荣誉军人向各商号强行勒索情事,影响营业至巨,业经呈奉市政府饬市警局严加取缔”[11],这就保障了杭州银行公会会员银行的正常营业。

其五,杭州银行公会在经济和社会活动中起到了政府组织和官方机构所不能起到的作用,但它是独立的民间社团,是以会员银行的集体利益为前提的中介性社会组织,而不是政府机构和权力延伸的“二政府”。所以,在与政府的交涉中,杭州银行公会立足于维护商利,发挥了一定的能动性。如对于政府部门的一些税收,杭州银行公会往往会积极向上级主管部门请求减免,以减轻会员银行的负担。1946 年12 月,重庆市公会“以第三类存息所得税修正税率过高仍请减为百分之五”[7],嘱为杭州银行公会一致呼吁财政部修改,而杭州银行公会为减轻会员银行的负担,经理监事联席会议研讨后,议决响应重庆市公会的号召,修正通过减免税率电稿一件并给予缮发。1947 年2月,杭州银行公会接受了会员银行浙江典业银行的提议,向市政府力争杭州市同业营业税仍应照2%征收,“以恤商艰”[6]。当然,对于一些较为随意征收的苛捐杂税,杭州银行公会往往据理力争,有些还取得了胜利。1947 年2 月,财政部复电杭州银行公会,“所请减低存款利息所得税率未便照准,仍饬依法扣缴,以重功令”[6]。随后杭州银行公会便致函中华民国银行商业同业公会联合会提请呼吁,而中华民国银行商业同业公会联合会积极协助,向财政部提请免征特种营业税,但也遭到批驳。1947 年8 月,中华民国银行商业同业公会联合会仍然要进行据理力争,再次向财政部提请免征特种营业税,“以期贯彻初衷而谋相当解决”[10]。最终,财政部不得不退让,同意了部分要求。1947年9月,杭州市直接税分局致函杭州银行公会,“奉部令特种营业税对于银行业课税标准暂准扣除存款利息,以示体恤”[6]。另外,对于政府政策危及行业利益,并不易于执行时,杭州银行公会则沟通政企关系,促成政策修订。1947 年7 月,在浙江兴业、中国实业、浙江实业等会员银行联合提议下,杭州银行公会致函全国银联会向财政部建议将1947 年6 月6 日公布的印花税率表类目六项下所称契据包括有保付支票明令剔除,以利印花税率的施行。

二、会员银行与金融市场的调控者:行业自律与行业服务

杭州银行公会接受主管部门的领导,要配合政府有关部门执行财政政令,但它同时又是行业自治组织。其行业自治主要表现在行业自律与行业服务两个方面。行业自律是杭州银行公会基于银行业的的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根据国家法令及行业业规而采取的规范会员银行经营及行业秩序的行为,促进长远发展,其直接作用是有利于规范有序的市场秩序的形成。行业服务是杭州银行公会根据市场变化,运用其组织化的优势,在资金、市场、技术、信息等方面为会员银行提供自我服务。杭州银行公会会员银行是杭州市金融市场的主要组成部分,杭州银行公会是会员银行的代表,一方面,会员银行需要借助于杭州银行公会为其开拓市场,疏通渠道,搞活经营;另一方面,杭州银行公会对会员银行进行宏观调控,以避免金融市场的无序状态。因此,杭州银行公会可以说是处于银行企业与金融市场之间的调控者,使得银行公会、金融市场与会员银行之间形成了紧密的信息交流与互动关系,发挥着政府与市场之外的“第三只手”的作用。

(一)会员银行的服务载体和利益保护者

满足成员的需要,扩大成员的利益,是杭州银行公会作为互益组织的基本功能。会员银行常以杭州银行公会为依托来维护、谋取、增进本身的利益和发展,通过各种方式借助这个集体组织为银行企业减忧解困。1947年6月,中国银行以“堂名记号为户名之存款户大多系属旧存户,经年既久、地址多有变更,个别书知未必悉能送达”[7]一事致函银行公会。杭州银行公会经研讨后,议决由银行公会代表各会员银行登报,通告各存款户知晓。1947 年7 月,为节省人力物力,简化计算手续,杭州银行公会接受会员银行的提议,向全国银联会建议将“角分辅币以四去五入并入元位计算,以后不再以角分记帐”[11]。1948 年3 月,“目下杭州市一千元以下小额钞券充斥市面,迭据商业行庄声称付给客户拒不收受,时起纠纷,大量积存又抱耗”,杭州银行公会为避免会员银行经营上出现问题,便函商国行“尽量收并暂勿发行”[11]。而实际上,会员银行个别成员的呼声,往往是全体成员一般性的现象,如1947年2月,浙江典业银行提议援照江苏办法由公会转请中央银行对于商业银行准以不动产承做转抵押以救济工商各业;邮政储金汇业局提议成立“杭州市工商征信调查委员会”以便利各会员行局放款业务;浙江兴业银行提议由公会函商中央银行尽量开放申汇以灵活金融;浙江实业银行提议透支契约应规定划一以免差参而利业务。可见,会员银行所提出的多数建议及存在的问题也往往是整个银行业的群体要求的利益问题所在,因而通过杭州银行公会这个行业组织,可以承担起解决个体企业所面临的公共事项的责任与能力。

(二)谋取行业利益的集体组织

作为互益性组织的杭州银行公会,是各会员银行共同利益的代表机构。杭州银行公会运用其中介职能,发挥其组织性的优势,在处理政府各部门、商会、全国银联会及其他社会团体的公共关系时谋取银行界的整体利益,满足会员的共同需要。1946 年7 月,杭州市银行票据“往来日繁”[6],为了便利会员银行交换银行票据,杭州银行公会函请中央银行杭州分行先于8 月1 日开办交换事宜。1946 年9 月,两浙商业银行、中国实业银行、浙江储丰银行、大陆银行等提议仿照上海市银钱信托三业关于信用透支等放款实行定期公告并一律订立契约这一业规,杭州银行公会为了“各同业承做信用放款俾趋一致而免参差”[6],议决规定自9 月15日起一律照章订立透支契约并会同钱商业同业公会合登《中南日报》及《浙江商报》进行公告,而透支契约则由公会印制分发各会员行局应用。1946 年12 月,会员银行向银行公会请示“客户委收票据是否照钱业公会规定办法同样办理”[8],由于涉及到银行业经营秩序的问题,杭州银行公会着眼于银行业的发展进行认真研讨并作出议决:客户委收非交换行庄票据如遭退票者代收,银行即将掉回票据返还客户自理,不负追回原票责任;代收非交换行庄票据因转辗掉票关系,当日不及赶上交换时,应归次日或照实际收到日期收账;代收客户非交换行庄之票据,如不能收取现金必须掉票者,应由承兑人开发交换行庄之票据,否则即将原票退还客户以免纠纷。1947 年4 月,杭州市商会函请银行界将贷款息金比照上海银行界息金减低10%“以维商艰”[7],但杭州银行界的贷款利率是依照中央规定办法,并由银钱公会按市场情形核议,再请中央银行杭州分行进行核定牌告才遵行的。最终,杭州银行公会为了维护银行业的合法利益,便函复商会杭州银行界的贷款利率只能遵照中央规定办法进行办理。1948年10月,杭州银行公会响应中华民国银行商业公会全国联合会,呈请财政部“将停止收取往来客户手续费一节收回成命,以维营业”[12]。

有时,任何一个会员在经营上出现问题,都会涉及到行业的全局利益。1947 年6 月,江海银行总行停止交换头寸受轧,这对江海银行杭州分行来说无疑是一场灾难,因此江海银行杭州分行立即求助于杭州银行公会。为维护整个银行界的信誉及安定金融市面起见,杭州银行公会积极给予援助,由15家会员商业银行共同担保,向浙江省银行拆借江海银行3 亿元。虽然杭州银行公会想方设法极力避免江海银行停业的后果,但最后江海银行还是因“平日放款过滥,保证业务又多逾越规定,以致累赔甚巨,无法周转”[8]而被财政部勒令停业。不难看出,杭州银行公会着眼于会员银行及整个银行业的发展需要,会着力解决会员银行发展所面临的种种困难,以求维护行业的整体利益。

(三)行业秩序的规范者和金融市场的协调者

杭州银行公会也是银行业的行业自律组织,在规范行业行为、维护行业业规、协调行业市场有序发展等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1946 年9月,针对“现有未加入钱业公会之钱庄及无牌号之地下钱庄私自营业,妨碍同业业务”[6]这一情况,杭州银行公会向中央银行杭州分行函请严予取缔,以求维护会员银行的合法利益,规范金融市场。1949 年4 月,因“现时局动荡不宁”,有兼营仓库业务的会员银行对“有受寄的堆存货物或有借款的押品”应该“如何予以紧争措置以防意外”一事提请银行公会讨论,杭州银行公会基于规范市场行为、维护行业经营秩序的考虑,一方面登报通告各客户“促其注意”,另一方面要求各行局函告客户持仓章保管证前往各行局仓库提取,否则依照各行局所定《仓库保管规则》“对于人力不可抗御之损失”,概不负责[10]。1949 年4月,“目下时局愈趋严重”,为了能使银行业“稳健经营,以渡难关”,银行公会要求各会员行“当日票据不能抵用…绝对不得再有通融一面,并应紧缩信用以免自身受轧”[10]。

在实际运作中,杭州银行公会不仅组织制定了章程、行规、行约来建立行业自律机制,而且以市场为取向,随时接受会员银行的提议,促进银行业的发展。1947年2月,浙江典业银行以“商业银行资金有限,市面宽紧靡常”[7],为便利起见,向公会提请转商国家行局接受转抵押或贴现。杭州银行公会经过议决,推派公会理事长与国家行局洽商办理。1948年5月,在浙江实业银行提议下,杭州银行公会函商国行“设立贴放分会,以惠工商而利金融”[13]。1948年11月,由于“近日物价狂涨,市场暗息高昂,行庄存款逃避甚速,数字日见降,银根奇紧”,在会员银行的共同提议下,杭州银行公会向国行拟请“在可能范围内量予周转,以维金融”[14],具体内容有:存款准备金如存款额度减少三分之一时,由国行将溢存部份随时予以提回;国行在银根紧急时援照沪市办法,准许就缴存存款准备金额度内暂予拆借;币制改革后各地对于交换保证金未缴者较多,要求国行暂时给予发还,或于银根紧急时就缴存额度内一并暂准拆借;秋茧贷款曾经省府转商国行准予转低押,这项贷款是以贴现方式贷出,共计贷出金圆245 000 元,请国行准予重贴现。

杭州银行公会以促进同业公益为宗旨,将服务会员银行、促进银行业发展作为自已的重要职责。这在时局不安、市场不稳的危急状态下,杭州银行公会在处理公共关系方面会借助各种团体机构的力量来服务整个银行业。1948年11月,杭州市自历时月余的抢购风潮发生后,厂商货物被一扫而空,而各产地又严格限制出境,以致重要民生食用物品及工业原料的库存空虚,无法满足市面需要。但由于货价高涨,厂商原有资金“不及以前十分之二三”,不敷周转。而杭州市银行界“惟币制改革后,增资尚未就结,以前贷出生产贷款为数已巨,近日存款数字有减无增,资力有限”。为了能使“各业得以赴产地尽量购入充实货源”进而“安定社会民生”,杭州银行公会认为“对于各工商业申请贷放自不得不量予接济”,因而联合钱业公会呈请浙江省政府与国家行局及省银行“如值银要紧迫时,对于商业行庄或以拆放或以买泄予以周转,以利金融。”[14]1948 年11 月,杭州市极度缺乏现钞,各银行钱庄因中央银行没有拨发多量现钞,使得客户提存时也不能全数给付现钞,以致“市面窒滞,工商均趋停顿,纠纷迭起,应付万分困难”,特别是“代库之国省行局拨放军政等费均需现钞,更觉无法支应”[14]。杭州银行公会为解决现钞筹措问题,联合钱业公会一面电请中央银行总行及杭行,一面电陈财政部省政府转咨总行拨发现钞,以应急需。1949年3月,杭州市钞荒愈趋严重,需大量现钞才能救济市面。杭州银行公会会同钱业联衔急电中央银行业务局发行局迅速拨运现钞,同时也提请“如一时未能充分源源接济,由杭央行先行发行1 万元、5 万元、10 万元各种定额本票,俾资周转,藉救眉急”[10]。1949 年4 月,由于“时局情形愈趋严重,票据收解亦复无多,行庄积存国行头寸为数颇巨,而国行现钞仍甚缺乏,支现甚难,实属无法周转”,银行公会便联合钱业公会一起致函国行“如仍无现钞可发,在此时局严重之际,应请国行特予体谅商业无法周转苦情”,准许各银行钱庄“改拨银元,以资救济”[10]。

猜你喜欢

公会杭州市会员
浙江省杭州市湖墅学校
“兄弟情深”还是“虚情假意”
——基于FPS游戏《穿越火线》战队公会的网络诈骗行为研究
玻璃
网络游戏公会运营发展及公会管理成员角色特点研究
——以FPS游戏《穿越火线》战队公会为例
风景如画的杭州市卖鱼桥小学
创新工会工作思路 促进职工文化建设
关于新常态下煤电工会如何与时俱进的三点建议
会员专区
杭州市赴阿坝州开展交流考察
会员天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