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西周时期的“同铭异墓”现象
2020-12-26韩帅闯
韩帅闯
所谓“同铭异墓”现象,是指同一个人所铸造的青铜器被分置于不同的墓葬当中,也有学者称之为“分器”现象[1]。这种现象在西周时期的贵族墓葬中屡有出现。 本文在系统搜集考古材料的基础上, 尝试从考古学和文献学的角度探讨这类现象出现的原因以及反映的问题, 以期对西周时期青铜器器用制度的研究有所裨益。
一、西周时期的“同铭异墓”现象
1974 年至1981 年,陕西省宝鸡市博物馆在纸坊头、竹园沟、茹家庄等地,发掘了一批西周墓葬。 茹家庄一号墓乙室出土了1 件伯双耳双环簋(BRM1 乙:8),腹底部有铭文两行七字:“ 伯作旅用鼎簋”[2]202。 这件铜簋与茹家庄二号墓出土的 伯双耳双环簋(BRM2:11)[2]368的铭文、大小、形制基本相同。发掘者认为这可能是 伯生前同时铸造的两件食器,其中一件置于本人的墓中,另一件置于妻子井姬的墓中。 除上述两件铜簋外,茹家庄一号墓乙室、 茹家庄二号墓都出土了1 件环耳圆鼎,这两件铜鼎的形制、大小、纹饰等特征基本相同[2]289,368,有可能是同时铸造的两件器物,下葬时被分置于不同墓中。
1971 年至1991 年, 考古工作者在泾阳高家堡戈国墓地发掘了6 座西周时期墓葬。 高家堡戈国墓地M3 出土1 件方鼎(91SJGM3:5),该鼎呈长方槽状,双耳直立,口下腹壁处铸有“父苋作父丁彝”六字铭文。 该方鼎与戈国墓地M4出土的1 件方鼎(91SJGM4:4)完全相同,这两件器物都是“父苋”铸造的[3]。 曹玮先生认为M3 的墓主为“父苋”,M4 的墓主为“父苋”的弟弟,这两件方鼎应是“父苋”为父亲铸造的祭器[4]174。
1986 年, 陕西省文物考古所在长安县花园村发现两座西周墓葬。其中长安花园村M15出土的2 件方鼎与M17 出土的1 件方鼎基本相同。 从铭文上判断,这3 件方鼎是同一个人铸造的,铸造者是“ 进”。 李学勤先生认为M15 的墓主是“ 进”,M17 的墓主是“禽”,这两人是兄弟关系,他们都为“父辛”铸器[5]。
20 世纪80 年代至90 年代, 考古工作者对天马-曲村遗址进行了6 次科学发掘。天马- 曲村遗址M6069 出土1 件铜卣(M6069:3),盖内铸铭两行七字:作氒父宝尊彝。 该卣与M6210 出土的铜卣(M6210:11)和铜尊(M6210:8)铭文相同。这3 件器物都是“”铸造的青铜器[6],下葬时被分置于两座墓葬内。 至于两位墓主人的身份,目前学术界还没有统一的意见。
20 世纪90 年代,北京大学与山西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对晋侯墓地进行了发掘[7]。 晋侯墓地中也出现了上述的“同铭异墓”现象,这种现象主要分布在M1、M2、M33、M32、M91、M92 几座墓葬中。 这6 座墓葬是三组晋侯及其夫人的墓葬。目前学术界普遍认为M33 的墓主为晋侯僰马,M32 的墓主是晋侯僰马的妻子;M91 的墓主为晋侯喜父,M92 的墓主是晋侯喜父的妻子;M1 的墓主为晋侯对,M2 的墓主是晋侯对的妻子。 晋侯僰马、晋侯喜父、晋侯对是祖孙三代。 晋侯僰马所铸造之器分布在本人、妻子、儿子(晋侯喜父)的墓葬中。 晋侯僰马铸造的器物出现在儿子的墓葬中, 很难用助丧的观点解释,可能是晋侯僰马生前将自己铸造的器物赠送给了儿子。 值得注意的是,晋侯喜父的妻子墓中出现了晋侯对所铸造的器物,晋侯对是晋侯喜父的儿子。 由于这件青铜器的铭文中有“晋侯对作铸尊鼎”几个字,说明这件器物属于祭器。曹玮先生认为这件器物可能是晋侯对给死去的母亲赗送的助丧之器[4]178。
从2010 年至今,考古工作者对湖北叶家山曾国墓地进行了科学发掘,出土了大量带有铭文且制作精美的青铜器。 叶家山曾国墓地共发现带有“曾侯谏”铭文的青铜器25 件,这些青铜器的制作者应为曾侯谏, 大多分布在M28[8]、M65[9]两座墓葬中。 有学者认为M28 出土较多带有“曾侯谏”铭文的青铜器,所以M28的墓主可能是曾侯谏, 且M65 的年代晚于M28[1]。 本文认为M28 的墓主可能是曾侯谏的媿姓妻子,M65 的墓主是曾侯谏。理由有两个:第一个是M28 中有不少青铜器带有“曾侯谏作媿宝尊彝”铭文字样,而“尊”字往往在祭器上使用,所以这些青铜器应是曾侯谏为媿姓妻子所铸造的祭器。当然,M28 的年代应早于M65,因为曾侯谏不可能为还在人世间的妻子铸造祭器, 这些器物必定是在妻子死后才铸造的。第二个是M28 与M65 的出土情景与宝鸡茹家庄墓地一、二号墓的情形非常相似。 宝鸡茹家庄二号墓的墓主是井姬,是 伯的妻子。 井姬墓中出土青铜器的铭文多为“ 伯为井姬作某器”,应是 伯专门为井姬铸造的。 综合以上因素,M28 的墓主可能是曾侯谏的媿姓妻子,M65 的墓主是曾侯谏, 而且M65 墓主曾侯谏为媿姓妻子赗送了自己铸造的祭器。
2012 年至2013 年,考古工作者对宝鸡石鼓山墓地进行了发掘[10]。石鼓山墓地M3 出土1 件方座簋(M3:29),卷沿,方唇,鼓腹,方座。这件铜簋与M4 出土的方座簋(M4:314)基本相同,有可能是同时铸造的两件器物,下葬时被分置于两座墓中。
二、从“同铭异墓”现象看西周时期的赙制度
有学者认为周代墓葬中同铭青铜器的来源有三种途径:一是通过战争掠夺;二是赗送的助丧器物;三是赏赐或赠送[11]。 从以上材料我们可以看出,西周时期的“同铭异墓”现象多发生在家族内部, 因此墓葬中的同铭青铜器不大可能是通过战争掠夺来的, 而这种现象更有可能与两周时期的赗赙制度有关。
赗赙制度是一种起源较早的助丧制度。先秦历史文献中有不少关于赗赙制度的记载。 如《春秋公羊传》载:“赗者何? 丧事有赗,赗者盖以马,以乘马束帛,车马曰赗,货财曰赙。 ”从历史文献记载上看,赗赙的物品主要是车马或者财物,并没有关于赗送青铜器的记载。 但是从考古材料上看,使用青铜礼器进行赗送的现象早在商代就已经出现。 例如,殷墟妇好墓中出土部分带有“亚”“启”“束泉”铭文的青铜器[12],这些青铜器的制作者多是殷王室的内部人员,在下葬时将这些青铜器赗送到妇好墓中[13]。
进入西周时期,赗送青铜器的现象依然存在。 曹玮先生认为,两周时期的赗赙主要是在贵族死后,由他人赠送车马或财物来帮助埋葬死者的制度[14]。 从叶家山曾国墓地中我们可以看到曾侯谏为妻子赗送的青铜器,从晋侯墓地中我们可以看到晋侯对为母亲赗送的青铜器。这种助丧制度, 不仅体现了对死者的追悼,而且也表达一种社会关系[12]。 从器类上看,赗送的青铜器多为鼎和簋。 这可能是因为西周时期,食器属于大宗,而且鼎、簋往往象征着墓主的等级地位,所以使用鼎或簋来赗送,更能显示出铸器者与受祭者的密切关系。
三、从“同铭异墓”现象看西周时期的宗法制度
周天子将大量姬姓贵族和非姬姓同盟者分封到全国各地, 然后通过向诸侯们赏赐土地或贵重物品来加强中央与地方的政治关系。 这一点在青铜器铭文上也有记载,如琉璃河燕国墓地M253 出土的圉簋,器身铭文记载了周王赏赐给圉钱贝用以铸造青铜器之事[15]。 再如,茹家庄墓地出现了伯专为妻子井姬铸造的青铜器。 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可能是井姬属于姬姓成员, 赠送青铜器也可能是为了加强 国与周王室的政治关系。
而这些被分封到各地的诸侯贵族, 他们内部是否也会通过赏赐或赠送青铜器来加强政治关系? 李伯谦先生认为某人铸造的器物可以出现在本人、儿子、父亲的墓中,但是不可能出现在祖父或先祖的墓葬中[16]。 从考古材料中我们可以看出, 贵重的青铜器往往在亲人之间流通。 如果父母一辈铸造的器物出现在儿女的墓葬当中,一般不属于赗送之器。例如,晋侯僰马铸造的器物出现在儿子(晋侯喜父)的墓中,应该不是为儿子(晋侯喜父)所铸造的助丧之器, 而可能是晋侯僰马生前给儿子的赏赐之物, 受到赏赐的儿子也就是下一代晋侯。 所以这种青铜器之间的馈赠不仅仅表明血缘关系的亲近, 同时也象征着王位的继承。
综上所述,无论是王室与诸侯之间,还是在诸侯内部之间,都存在赏赐青铜器的现象。这种现象正是西周时期以血缘关系为纽带的宗法制度的一种体现。 当然,这一观点还有待未来更多的考古发掘和文献资料来验证。
四、结语
从目前的考古材料来看,西周时期的“同铭异墓” 现象很可能与赗赙制度或赏赐制度有关。 某人铸造的器物出现在父母一辈的墓葬中,很可能是赗送的祭器;若出现在儿女一辈的墓葬中, 可能是铸造器物者生前将青铜器赠送或赏赐给儿女的; 若出现在兄弟或妻妾的墓葬中, 目前还不好判断是不是赗送之物。 但是我们可以肯定的是,西周时期青铜器的赗赙事例, 往往发生在血缘关系亲近的人之间, 这也是西周时期以血缘关系为纽带的宗法制度的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