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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隋代移风易俗的变化和成效

2020-12-25阮鑫

黄河·黄土·黄种人(华夏文明) 2020年10期
关键词:移风易俗刺史风俗

□阮鑫

风俗好坏,关乎国家兴衰存亡。 移风易俗作为统治者治国安民的利器, 历来备受学者关注。 虽然学界对此有过许多突出的研究成果[1],但相对较为零散,且鲜有学者研究短暂的隋代的移风易俗问题。 在史料梳理中,笔者发现了隋代移风易俗的突出变化和成效,故拟对这一问题作重新探讨。 不当之处,敬祈方家指正。

一、遣使巡省风俗

隋代继承了历代遣使巡省风俗的传统。开皇元年(公元581 年)二月乙丑,“遣八使巡省风俗”[2]17。开皇三年(公元583 年)十一月己酉,“发使巡省风俗”[2]20。 开皇四年(公元584年)八月甲午,“遣十使巡省天下”[2]22。 仁寿元年(公元601 年)六月乙卯,“遣十六使巡省风俗”[2]46。 大业元年(公元605 年)春正月戊申,“发八使巡省风俗”[2]62。令人好奇的是,这些数目不定的巡省使是如何安排分遣的? 对这一问题,不妨从一些具体的巡省使入手。 比如长孙炽,“及高祖受禅,授左领军长史,持节,使于东南道三十六州,废置州郡,巡省风俗。大业元年(公元605 年)迁大理卿,复为西南道大使,巡省风俗”[2]1329。他巡省风俗的区域是东南道和西南道,以道为单位带有明显的“分道巡察制”的色彩。 关于这一制度,郭锋先生已经有了较为明确的解释:“大概在道武帝拓跋珪转战北方、立国建都平城前后,北魏统治者开始使用‘道’的概念来划分地理区域,部署军事行动。 至孝文帝时,已发展到以道为名命名大使、安排政务巡察等事宜了。”[3]隋文帝曾派遣杨尚希巡省淮南,柳彧、皇甫诞巡省河南、河北,虞庆则巡省关东诸道,这都可以印证隋代出现了分道巡省制度。 在开皇二年 (公元582 年),高祖下诏置河北道、河南道、西南道行台尚书省,开皇六年(公元586 年)置山南道行台尚书省,开皇八年(公元588 年)置淮南道行台省。 东南道行台,由后齐置,延续到开皇七年(公元587 年)。 周法尚在开皇中担任过岭南道安抚大使, 贺娄子干作为行军总管出西北道。 这样看来,在隋文帝时就形成了关东、河南、河北、西南、山南、淮南、东南、岭南、西北九道。 唐太宗将天下划分为十道,和隋代的分道巡省有着一致性, 仍然是以道作为巡察单位,遣使巡省。如贞观八年(公元634年),李大亮为剑南道巡省大使,萧瑀为河南道巡省大使。 因而,隋代巡省使的人数很有可能是依道而定。 唐太宗时国土面积、州县数目远大于隋代极盛时期, 所以隋代按照方位划分的道数应当没有超过唐太宗时的十道,八使、十使大概正是基于此。 另外,还存在一种以州为道的命名方式,如大业元年(公元605年),许善心“副纳言杨达为冀州道大使”。 若巡省使以州为单位, 那人数自然会增多。 此外,之所以会有十六使,不排除一道两使的情况,“大业初,刑部尚书宇文弼巡省河北,引绚为副。”[2]1684在这种情形下,两使必然要有主次之分,这种主次与官位阶品相关,比起纳言杨达和刑部尚书宇文弼, 礼部侍郎许善心和司马长史郭绚自然只能是副官。 必须注意的一点是,隋代道的设置是不固定的,没有确定的范围和数目,只是一种地理概念,而非确定的行政区划。

巡省风俗制度经历了两汉、 魏晋南北朝的发展,已经不只是作为“风俗使”而存在。 事实上,两汉的“风俗使”已经具备了多重作用,录冤狱、禁苛暴、察吏治得失则是最为主要的内容[4]。 隋文帝和隋炀帝,也对巡省使的职责和功能做出过具体要求。 隋文帝在开皇三年(公元583 年)发使巡省风俗,因下诏曰:“朕君临区宇,深思治术,欲使生人从化,以德代刑,求草莱之善,旌闾里之行。 民间情伪,咸欲备闻。 已诏使人,所在赈恤,扬镳分路,将遍四海,必令为朕耳目。 如有文武才用,未为时知,宜以礼发遣,朕将铨擢。 其有志节高妙,越等超伦,亦仰使人就加旌异,令一行一善,奖劝于人。 远近官司,遐迩风俗,巨细必纪,还日奏闻。庶使不出户庭,坐知万里。”[2]20这里,已经清晰地表明了巡省使的职责:赈恤百姓、推荐人才、奖劝行善、改善风气、风俗狱治、上达圣听。 其中,选拔人才这一职能被隋代统治者再三强调。 隋炀帝在大业元年(公元605 年)遣使巡省风俗时,也曾下诏:“若有名行显著,操履修洁,及学业才能,一艺可取,咸宜访采,将身入朝。 ”[2]62此外,隋代还多次让地方官员举荐人才,论其原因,大概是由于“隋承周制,官无清浊”[2]1663,党固之谮流行,不同势力明争暗斗,新鲜血液匮乏。 在稳定的人才选拔体系尚未建立之时, 借巡省风俗探寻各地有文武才干的人士确实可以起到一定作用。 这项制度还兼具一定的监察功能,无论是刑狱民情,还是吏治得失,使臣都须回朝向上汇报。 统治者通过派遣使臣巡察地方风俗民情, 褒奖孝悌节义之家,赈恤鳏寡孤独、笃疾之人,访寻有德行、有才能者,考察地方官员治理状况,达到了解国情、调整政策的目的。 如虞庆则等在开皇十年(公元590 年)巡省关东诸道还后,上奏:“五百家乡正,专理辞讼,不便于民。 党与爱憎,公行货贿。 ”上仍令废之[2]1207。 隋文帝在巡省使上奏之后改变了五百家设一乡正的做法,对乡官选拔产生了有益的影响。

除常规的巡省风俗使之外, 还有临时派遣、担负某一任务的巡省使。 在开皇初,长孙炽“持节,使于东南道三十六州,废置州郡,巡省风俗”。长孙炽的任务就是废置州郡。比较特殊的一点,在于他是“持节”巡省,也就是代表皇帝亲临,因而权力更大,可以直接处置地方事务。 巡省使常常与赈恤使、监察使、巡察按察巡抚等使重合,开皇三年(公元583 年),“杨尚希拜瀛州刺史,未之官,奉诏巡省淮南。 还除兵部尚书”[2]1253。 开皇六年(公元586 年)正月壬申,“遣民部尚书苏威巡省山东”[2]23。 开皇十五年(公元595 年) 七月甲戌,“遣邳国公苏威巡省江南”[2]40。 开皇十七年(公元597 年)三月庚午,“遣治书侍御史柳彧、 皇甫诞巡省河南、河北”[2]41。 苏威、柳彧、皇甫诞都是作为巡省使派遣到地方的官员,但其担负的任务不同,苏威是赈恤山东饥民, 柳彧是奏察贪污不称职官吏,皇甫诞是安定、抚恤河南、河北流民。 因为这一时期不同大使之间的界限并不清晰,所以巡省使往往也会兼有其他大使的职责。 作为巡省使的大臣官职不固定,回朝后一般会得到赏赐或晋升。 长孙炽获授太子仆、加谏议大夫,摄长安令;杨尚希归后被提拔为兵部尚书;苏威两年后迁吏部尚书;柳彧不仅得到赏赐,还拜为仪同三司;皇甫诞则升任大理少卿。 巡省使作为中央和地方的流动中介,受诏出发,上奏即止,其权力大小完全是由皇帝规定而非职位本身赋予,只在巡省期间可以干预地方的部分政务,不具有实际军政权力。 其最基本的职能就是巡省风俗、举贤进能、旌表孝悌,这些都是关乎教化的职能, 和地方官员的权力冲突极小,而但凡触及地方利益的,一般都由皇帝指定职权,又由亲信、职位较高者出任,或者给予特权。 长孙炽、柳彧是持节巡省,苏威是便宜从事,权力都很大。 这样出使地方时处理事务的阻力就会大大减少。

二、中央机构巡省风俗

隋炀帝时期巡省风俗制度发生了明显的转变。 隋炀帝在大业元年(公元605 年)发八使巡省风俗,大业三年(公元607 年)巡省赵、魏。 在之后的史料中,很难再找到炀帝遣使巡省风俗的证据。 那么,巡省风俗的任务由谁承担? 这个问题,从大业三年(公元607 年)的官制改革中似乎可以窥见一些端倪。

隋炀帝重置谒者台。 在南北朝官制中,谒者台多与朝会礼仪之事相关;而到了隋炀帝时期,谒者台改头换面,“谒者台大夫一人,掌受诏劳问,出使慰抚,持节察授,及受冤枉而申奏之……次有议郎二十四人, 通直三十六人,将事谒者三十人,谒者七十人,皆掌出使”[2]796。从对谒者台规定来看, 谒者台已经成为掌管出使巡省的机构。人数达到了三四百人,规模庞大,中央根据事情大小差别,派遣不同品级的使臣出使。 这与隋文帝时期的遣使巡省有明显的区别:此是正式的中央官职,不是临时派遣。 巡省官员有正式的品级,有具体的职掌,而不是由他官兼任、 因事而变, 且为持节察授, 比起隋文帝时特殊任务才能使持节的状况,使臣的权力有所扩大和普及。 张虔威在任谒者大夫期间,随隋炀帝巡幸江都,以本官代理江都赞治,当时淮南太守杨尝与十余人同来谒见:“帝问虔威曰:‘其首立者为谁? ’虔威下殿就视而答曰:‘淮南太守杨。 ’帝谓虔威曰:‘卿为谒者大夫,而乃不识参见人,何也? ’虔威对曰:‘臣非不识杨,但虑不审,所以不敢轻对。 石建数马足,盖慎之至也。 ’帝甚嘉之。 ”[2]1558仔细斟酌隋炀帝的话,不难察觉谒者大夫和地方长官应当是有比较密切的关系,谒者台确实承担了巡省地方的责任。

隋炀帝还设立了司隶台,“司隶台大夫一人,掌诸巡察”[2]797。隋炀帝将巡察区分为畿内和畿外。 畿内设别驾两人,分察东都和京师;而畿外设刺史十四人,分部巡察。 如此一来,炀帝将全国分为十五个监察区,巡察地方状况。 炀帝盛选天下名士任司隶官,并特意设立六条作为职掌,六条中主要包括察地方官政绩、豪强侵害、贼盗隐匿、德才显著。 隋代的“六条”,关注地方官员的行政能力, 监察对象也是品官;而汉代的“六条”,监察重点在于限制、打击地方郡守、豪强势力,防止他们相互勾结,监察对象是二千石及其子弟。 司隶官每年二月巡省郡县,十月回奏。 许多才学出众之人都曾担任过此职:“大业五年(公元609 年),朝东都,帝令司隶大夫薛道衡为天下群官之状。 道衡状称(敬)肃曰:‘心如铁石,老而弥笃。’”[2]1685这是薛道衡作为司隶大夫汇报各地官员考绩。 李德饶德行甚为当时所重,“大业三年 (公元607年),迁司隶从事,每巡四方,理雪冤枉,褒扬孝悌”[2]1670。澄清狱治、旌表孝悌,也在司隶台职权范围内。 由于名声显著,房彦谦被征授司隶刺史,据史书描述:“彦谦亦慨然有澄清天下之志,凡所荐举,皆人伦表式。 其有弹射,当之者曾无怨言。 ”[2]1565这表明,司隶官不仅有监察弹劾地方官员的职责, 而且还有举荐人才的权力。 司隶台这一设置,在大业前期发挥过重要作用。 如翟普林在大业中,以孝感为司隶所奏,擢授孝阳令[2]1669。 不过,在御史大夫裴蕴专权之后,罢司隶刺史以下官属,增置御史,司隶台的监察举荐功能已大不如前。

谒者台和司隶台都是巡察地方的机构,但是谒者台官是接受皇帝临时诏令出使抚慰、巡省察授、惩恶扬善,使臣为持节出发,短期巡察,归后上奏。 与此不同的是,司隶台官有固定安排,要定期巡察地方,目的是考察吏治状况,发掘品行高洁或者才优干济之人,在性质上和御史台更加接近, 两者相互配合以监察百官。 谒者台和司隶台长官都是正四品,而地方长官上郡从三品,中郡正四品,下郡从四品。 相比而言,官品并不高,所以两台常常只能通过上奏使监察生效。

巡省风俗承担者的转变, 反映着潜在问题的严重性和革新制度的必要性。 遣使巡省风俗,既可以加强对州县的监察,又不会权力过大产生威胁。 但就其本质而言,仍是临时派出的使者, 没有名正言顺处置地方事务的权力,在行事时多会受到地方的阻碍,并且移风易俗本就是潜移默化、徐徐图之的长期任务,而依靠巡省使短暂活动展开的移风易俗显然时效性非常短,效果也极其微弱。 所以,隋炀帝实行了变“使”为“官”,扩大职权,固定常设的方法, 设谒者台和司隶台分管地方风俗狱治、安抚慰问、招贤礼士、考核政绩。 但实际上, 遣使巡省风俗和中央机构巡省风俗的方式并不完善, 最终产生效果的是地方官员主动进行的移风易俗活动, 这是移风易俗效果最为明显、持久的重要因素。

三、地方长官移风易俗

移风易俗的实行主要依靠地方长官,即刺史、总管。 隋初“以州统县,刺史之名存而职废”[5]。刺史的军权被取代,其职掌与之前的太守更为相似,作为行政长官,只处理一州之事务。 总管在隋灭陈之后逐步由军事职能向行政职能转变,隋文帝逐渐削弱总管军权,使军政分离。 这些趋势都将地方长官的权力指向了民事、行政,因而移风易俗、教育教化地方民众变成了地方官的主要职掌。 在隋代,“关中本位政策”[6]指导下的移风易俗具有强烈的针对性,若就《隋书·地理志》中《禹贡》九州之地而言,移风易俗主要集中在扬州、荆州、冀州、豫州、梁州,还包括岭南地区。

隋文帝平陈之后,在江南地区实行“太平之法”[7],移风易俗。 这次移风易俗,与江南巡省使苏威有莫大的关系, 他在巡察中意识到江南地区民风散漫、 文教不行, 因而厉行教化,还奏后更是建议严加管理户籍。 从中央下达的强制命令造成了地方的恐慌和动乱,“陈之故境,大抵皆反。 大者有众数万,小者数千,共相影响”[8]5529。 苏威的短期巡省并不能从根源上解决问题,江南地区“其俗信鬼神,好淫祀,父子或异居”[2]886。 自东晋以来,政治权力和学术话语权被世家大族和地方豪强把控,民间礼仪淡薄、风气开放、文化多样、工商业发达。 这种植根于大众的风俗很难改变,就算有所改善也容易复发。 于是,在江南之乱平定之后, 隋文帝以晋王杨广为扬州总管, 镇江都。 杨广与江南文化渊源较深,他的妻子是梁明帝的女儿,有才学,对江南文化很是了解。这暗示着隋文帝对江南地区的移风易俗由简单粗暴、强制转向了绥抚、徐徐图之。 杨广积极拉拢江南声望之士如陆知命等人招降叛贼, 之后更是主动“习吴音”[2]625融入江南文化,“招引才学之士诸葛颍、虞世南、王胄、朱玚等百余人以充学士”[2]1424, 笼络了大批江南士族辅助自己。 地方官员如苏州刺史刘权,同样遵循绥抚政策,“于时江南初平,物情尚扰,(刘)权抚以恩信,甚得民和”[2]1504。江南地区的移风易俗, 以顺其民情、 得其民心的方式展开,地方长官的作为也很快见到了成效,民风大变,日益淳朴,渐归于礼。

古冀州之地是 “重灾区”。 尉迥之乱后,“时东夏初平,物情尚梗,高祖以(和)洪有威名,令领冀州事,甚得人和”[2]1380。 赵煚在高祖践祚后不久也担任冀州刺史, 此时冀州仍然存在风俗轻薄、 市井百姓奸诈的情况,“赵煚为铜斗铁尺,置之于肆,百姓便之。 上闻而嘉焉,颁告天下,以为常法”[2]1251。 冀州需要反复移风易俗,邻近的相州也有类似问题。 樊叔略在高祖还未受禅之时就任汴州刺史,后来朝廷听说了他的名声迁为相州刺史。 梁彦光在开皇初担任的是岐州刺史,甚有惠政,在开皇五年(公元585 年)左右迁任相州刺史[2]1675。 开始,梁彦光依照以前的做法以静镇之,但邺都俗杂,百姓奸诈,多生是非,并未见效,于是坐免。 一年后,他又主动请任相州刺史,改弦易调,变其风俗,“发摘奸隐,有若神明,于是狡猾之徒,莫不潜窜,合境大骇……彦光欲革其弊,乃用秩俸之物,招致山东大儒,每乡立学,非圣哲之书不得教授。 常以季月召集之,亲临策试……于是人皆克励,风俗大改”[2]1676。可以看出,相州的治理难度同样很大。 古冀州之地究竟存在什么问题? 从赵煚、梁彦光的治理手段看,共同点在于民众狡猾轻诈、不务农桑、工商业发达、淫巧成俗,之所以会形成这一风气,其根源在于“魏郡,邺都所在,淫巧成俗,雕刻之工,特云巧妙,士女被服,咸以奢丽相高,其性所尚习,得京、洛之风矣”[2]860。 这里曾是北齐的统治中心, 邺都辐射下的古冀州之地耳濡目染,被邺都所同化。 再者,北齐亡之后, 士族多迁徙至关中, 迁徙而来的多是技巧、 商贩及乐户之家, 这使得教化的难度加大。 对此,樊叔略、梁彦光不约而同地采取先立法并严格执法的方式以法止乱。 樊叔略立铜斗铁尺, 统一度量衡, 让奸诈之商无机可乘。 梁彦光严惩犯法之人, 严格打击不法行为, 在打击奸诈之人之后又采用怀柔政策安抚百姓,开设学校讲学授礼。 软硬兼施,惩恶扬善,风俗大治。 经过几任刺史的不懈治理,“风俗颇移,皆向于礼矣”[2]860。

古豫州之地尚商贾,好机巧,轻礼义,重财物。 而汴州尤具代表性,它是西汉梁孝王的封国,“邪辟傲荡,旧传其俗”[2]843。 此地之人多从商,有心机、善算计、趋利,来此牟利的外地人众多,商业繁荣,人流杂乱。 隋文帝以此为患,于是任命令狐熙为汴州刺史。 令狐熙到任后首先整顿工商业, 严格限制交易的时间和地点, 加强对户籍的管理, 散居之户勒为聚落,外来之户令归其本,决遣滞狱,并以法令保证政令顺畅执行[2]1386。 最后,这一区域也达到了务农桑、重礼文的治理目的。

梁州之地颇为保守落后。 “质朴无文,不甚趋利。 性嗜口腹,多事田渔,虽蓬室柴门,食必兼肉。 好祀鬼神,尤多忌讳,家有人死,辄离其故宅”[2]829,呈现出华戎混杂,贵贱悬殊,胡俗与汉俗并存、各自流行的局面。 此地畏疫风气猖獗,一人病疫,阖家避之,因而病者多死。 岷州刺史辛公义曾做出过改易, 他将病人都集中安置在自己的厅事,昼夜同处,还常常亲自照顾病人, 以此证明与病人接触不会传染。“其后人有病者,争就使君,其家亲戚固留养之,始相慈爱,风俗遂变。 ”[8]5525也只有这种身体力行的教化方式, 才能让那些不受礼乐规范的民众信服。 古梁州之地还包括蜀地,这里的百姓沉溺享乐,很少有功名文学的追求,宗族、亲情观念淡漠,工艺精巧,专于盈利,蛮夷力量强大。 梁毗任西宁州刺史之时,发生过蛮夷酋长喜好金器为此相互争夺屡动干戈的事件。 梁毗借诸酋长以金遗己的机会, 教导他们:“此物饥不可食, 寒不可衣。 汝等以此相灭,不可胜数。今将此来,欲杀我耶?”[2]1479梁毗以身作则,不收贿赂,不爱虚物,使得蛮夷深受感动,停止争斗,和平相处。

岭南之地潮湿多雨, 居民多受瘴气影响患病乃至死亡, 所以寿命普遍不长。 临海地区,多奇珍异宝,外地商贾来此致富。 但此地蛮、夷、獠众多,风俗轻悍、直率好斗、重财轻义、不知礼仪、原始落后,保持着诸多陋习、荒习。 酋长作为蛮夷的部落首领, 往往各自为政,有着不同的利益诉求,若是地方长官无法处理好地方酋长之间的关系,极易引发冲突。因而,隋文帝不得不慎重安排地方长官。 他任命令狐熙为桂州总管,并且许以便宜从事,刺史以下官员都可由其授予。 令狐熙也没有辜负文帝的期望,以恩惠取信于人,招抚各溪洞渠帅,于是各蛮夷部落相继归附,“为建城邑,开设学校,华夷感敬,称为大化”[2]1386。 令狐熙通过整顿吏治、建城安居、开设学校,使百姓生活得到保障,既可免受侵扰,又能接受文化熏陶,自然安居乐业、风俗大化。 之后,对此地移风易俗的官员还有乞伏慧。 他也是一位颇有经验的官员,在曹州、齐州、荆州等地都曾有过政绩,文帝命其领潭、桂二州总管三十一州诸军事,所管辖的地方包含桂州、潭州、荆州,“其俗轻剽, 慧躬行朴素以矫之, 风俗大洽”[2]1378。 乞伏慧躬行矫之,以身作则,以德化人,也起到了作用。 岭南地区因为环境闭塞,民众无知愚昧,盛行武力,面对这种环境,长期安抚劝善、率先垂范不失为一个好方法。

四、结语

隋代的移风易俗制度上承两汉、 魏晋南北朝,下启盛唐,这一时期巡省风俗使的职能比前代更为复杂, 为唐代使职细化埋下了伏笔。 再者,隋代两代统治者的移风易俗的方式大不相同, 深刻体现了移风易俗任务的反复性和长期性, 而地方官员的移风易俗最具成效,这为后代乃至当今提供了有益的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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