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整县推进试点为抓手推动合作社高质量发展
2020-12-24本刊编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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逐日寒冬尽,踏雪迎春归。近期,全国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试点交流座谈会在广东省高州市召开,第一批30个试点县(市、区)的代表共话一年做法,畅谈中期成效,谋划来年安排。同期,第二批共128个试点单位名单正式公布,覆盖范围更广,支持力度更强。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试点作为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等11个部门和单位联合开展的农民合作社规范提升行动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对我国农民合作社发展转型升级具有重要意义。
为合作社规范提升探索路径方法。自2007年《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实施以来,我国合作社取得蓬勃发展,已经成为重要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之一。然而,在合作社数量快速增长的同时,合作社的质量与现代农业发展需求和人民群众的期盼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据2019年10月数据显示,相比全国220.3万家合作社,县级及以上示范社仅18万家,占比不到10%。合作社运行不够规范、与成员联结不够紧密、指导服务体系不够健全等问题的解决,亟需探索切实有效可行的路线图。2018年9月,农业农村部正式启动全国农民专业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试点工作,选定8省30个试点县(市、区)作为首批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试点单位,用2年时间探索以点带面促进农民合作社规范化建设、提升示范带动能力的有益做法和实践经验。
为合作社高质量发展打造县域样板。经过1年来的探索实践,首批试点单位聚焦发展壮大单体合作社、促进联合与合作、提升县域指导服务能力三大任务,扎实推进工作,取得阶段性显著成效,整县制提升合作社发展质量的县域样板已具雏形。山东省庆云县严格对照新修订《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示范章程对合作社现行章程重新审核,对合作社“三会”组织机构建设进行规范;安徽省天长市引导合作社采取产业链协作方式扩大经营服务规模,实现合作社区域性、行业性和多主体的联合壮大;浙江省莲都区委托第三方开展合作社“空壳社”注销上门服务,用市场化的方式促进合作社退出机制逐步完善;陕西省岐山县建成县合作社信息监测平台,与农村产权交易平台、“三资”管理平台、土地确权管理平台四网合一,实现管理信息资源共用,县域服务能力显著提升。
为突出抓好合作社培育凝聚多方力量。农民合作社作为农民互助性经济组织,在市场经济主体角逐中还处于弱势地位,需要更多的关注和扶持。由农业农村部农村合作经济指导司、中化集团、中粮集团、中邮集团开展的共同推进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四方合作”在首批30个试点单位先期开展,共同打造农业种植、农产品物流销售、金融服务等平台,帮助农民合作社提升生产经营水平。据悉,阿里、百果园、本来生活等社会企业后续也将陆续加入,为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搭建更多服务平台,创造更多有利条件。
海阔凭鱼跃,天高任鸟飞。农民合作社要充分认识整县推进试点工作是难得的成长机遇,及时校准发展目标,对标对表任务要求,自觉主动提升自身规范化水平和办社质量。各试点单位要主动作为、开拓创新,从地方发展实际和合作社需求出发,为当地合作社规范提升创造条件、争取资源。非试点单位应积极关注,对标先进,学习典型,不断夯实发展基础。相信,在各方合力推动下,农民合作社的发展质量必将大幅提高,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征程中书写出更加壮美的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