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立医院内部审计问题及对策研究
2020-12-24黄圳林
黄圳林
公立医院内部审计是指医院内部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对医院内部的一种独立客观的监督和评价活动,它通过审查和评价医院经济活动及医院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合法性、适当性和有效性来促进医院管理目标的实现。内部审计是现代公立医院精细化管理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环节,也是推动公立医院转变经营机制、增强竞争力、规范管理和健康发展的重要手段。
一、公立医院内部审计的职能定位
国家新医改政策要求公立医院在2020年前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实现精细化管理及监督有力的目标。处于医院重要管理环节的内部审计工作,需要重点明确其职能和定位,将内部审计传统的查错纠弊转变为防控结合,对医院经济活动运行起监督评价的作用。内审工作要真正、全面有效地容入医院经营管理全过程中,并紧紧围绕医院救死扶伤中心工作,为医院改革和健康长远发展、经营管理目标全面实现、经营策略有效实施、内控制度建设有效实施及评价、财务风险规避防范、经营管理水平提高等方面,充分发挥“免疫系统”的重要作用。
新时代新要求,结合内部审计的监督评价作用,现阶段公立医院内部审计的重点工作,应着重对财务收支、经济活动、内部控制、风险管理等方面实施独立、客观的监督评价,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合理建议。另外还须协调外部审计与医院相关部门的审计工作,督促落实外部和内部审计问题整改。
二、公立医院内部审计的现状分析
虽然目前公立医院对内部审计有所重视,但在机构设置、人员配置、工作内容、制度体系建设、审计整改和结果运用、信息化建设等方面还存在不少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轻视内审机构设置,影响内审工作独立性和权威性
据了解,有些医院设置内部审计部门不是出于医院自我完善管理的需要,而是迫于某些因素,多数存在“交差式”现象,“你要我建,我不得不建”的情况还较为普遍。国家要求所有三级以上和符合条件的公立医院必须在2018年前独立设置内部审计部门,并配足相应的内审人员。而据调查了解到的现状是:(1)有些医院虽设置了内部审计部门,却没有配备具备一定专业知识能满足工作要求的内审人员,内审部门实际上就是一个“空壳子”;(2)有些医院虽然配备了内审岗位,却没有真正设置独立的内审部门,而是将内审和财务合二为一,作为财务部门下设的二级部门管理,个别医院甚至把内审工作当作会计稽核岗位来使用,平时负责财务部门会计凭证审核工作;(3)有些医院将内审部门定位为纯监督部门,对其他部门来说审计就是来找麻烦的,往往忽略其为医院内部经济服务的功能,觉得审计工作会干扰日常经营工作的开展。这些现象影响了医院内审工作的真正独立开展,不能客观公正地发表审计意见,对提出的审计整改意见得不到真正落实,监督评价作用难以得到充分发挥,内部审计的独立性和权威性受到挑战。
(二)内部审计人员难以满足新医改精细化管理需要
公立医院内部审计是一项政策性、专业性、技术性很强的管理工作,精细化管理下医院配置的内审人员必须是政治素质好、专业水平高的复合型审计人才。通过调查了解到,目前大部分医院内审人员专业素养还难以满足新形势下国家对内审工作的要求,也难以满足医院精细化管理需要。
1.缺乏专业审计人才:多数在岗内审人员未经过专业培训,缺乏基本的专业知识,内部监督与评价作用难以发挥,从数量看,有些医院没有配置专职内审人员,而是由财务人员兼任,缺少足够的专业人才来满足医院内部审计工作需求。
2.审计人员年龄老化:大部分医院管理层认为,内部审计只要了解医院情况就可以了,不需要多少专业知识,审计工作没有强度,所以有些医院将其他管理部门将要退休的负责人换岗到内审部门任职,甚至把其他部门年龄较大的或不称职的人员当作“处理品”调到内审部门养老。
3.从知识结构上看,内审人员多是会计专业出身,缺少具有财务知识和审计专业知识同时又熟悉医疗业务、工程技术、医院管理信息系统方面的复合型人才,难以满足不断扩展的内部审计职能。同时,随着政府会计制度的规范、会计处理信息化程度水平的提升,预防性防范和廉政风险防范对医院内审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内审人员专业素质无法满足医院内部审计工作新要求的矛盾在进一步加剧。
(三)单一的内部审计工作内容无法适应新一轮医改要求
目前大多数公立医院内审工作主要就是开展财务收支审计,重点在于查找错误防止舞弊,更多的是发挥事后监督作用,没有实现审计工作覆盖经济活动的全流程。随着医改的进一步深化,医疗服务市场竞争日趋激烈,取消药品耗材销售加成、改革医保支付制度、实施临床路径DRG付费制度和建立监督有力的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等医改新措施,给公立医院内部管理运行机制提出了新的要求。由于医院财务工作中信息化技术的广泛运用和财务人员综合素质的提升,医院财务管理工作内容不断扩展,单一财务收支审计已不能适应新形势,内审工作应该将过去的事后审计拓展到事前、事中和事后全过程审计才能适应现代医院精细化管理需要。
(四)相关的内部审计制度体系不完善
现行内部审计制度除了国家层面颁布的《审计法》和《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审计署令2018年第11号)外,各级公立医院并没有根据医院内部审计的特点制定相应的工作准则和实施细则,没有建立健全适合本单位的内部审计制度,使得内部审计工作开展存在很大随意性。有些医院虽然制定了内部审计制度,但缺乏系统性、全面性、规范性,可操作性较低,内审人员在开展具体审计工作时,大多数情况下只是依靠经验进行职业判断,显得无章可循,在出具内部审计报告和管理建议书时,经常会遭到被审计部门抵制。
(五)日常管理中未重视内部审计整改及结果的运用
长期以来,传统的内部审计整改遵循的做法是“谁审计谁负责”,内审部门承担发现问题和监督整改的双重责任,存在“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的现象。当实施内审项目和监督落实整改发生冲突时,审计重心很容易偏向审计项目的实施,而经常忽略监督整改。造成这种现象的主要原因是医院缺乏专业的内审人员和繁重的审计任务,使得内审人员没有过多的时间注重事后整改监督。更重要的一点是对被发现的审计问题,被审计部门或个人的认识深度和角度、采取的方式、以及过多考虑个体利益,往往使审计整改治标不治本。
(六)内部审计信息化建设落后
目前,公立医院信息化建设已初具规模,在医院HIS和HERP系统建设逐渐完善的情况下,医院的组织结构、运营管理模式、支付方式及交易授权等相比过去都发生了重大变化,这给医院的内部监督管理提出了更大的挑战。内部审计信息化建设相对于医院整体信息化建设来说,显得相对滞后,内审部门配备的计算机一般未与医院HIS和HERP系统联网,存在信息“孤岛”,不能够直接从其他相关信息系统中获取审计资料,大大削弱了内部审计在信息化环境下对财务、业务电子数据的监督力度。
三、完善公立医院内部审计的对策
通过对目前公立医院内部审计存在问题的剖析,根据国家新医改的要求,参考有关制度规定并结合实际工作实践,对上述存在的问题提出一些看法,与大家共同商榷。
(一)成立内部审计委员会,保证内部审计的独立性和权威性
公立医院应该按照《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的精神,成立内部审计委员会,由医院党委书记担任审计委员会主任,院长担任副主任,条件成熟的三级医院可以考虑设置总审计师(副院长级别,院班子成员)。内部审计委员会定期听取内审部门工作汇报,共同研究部署有关工作,及时批复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审计报告,对内审部门提出的整改要求必须强力督促相关责任部门落实整改,保证内审人员的权威性。内部审计委员会下设办公室,由总审计师担任办室公主任,协助院长开展内部审计工作。医院应当在制度上、物质上无条件支持内审工作的开展,对于内审工作开展过程中存在的困难要及时给予解决,为内审人员能依法履行职责创造条件。医院的健康发展离不开内部审计这个“免疫系统”,所以医院必须全力保证内审部门的高度独立性和权威性。建议内审工作直接由医院党政一把手分管,总审计师或者总会计师(如果没有设置总审计师或者总会计师的由其他分管财务副职领导)协助分管,内审部门负责人兼任纪委委员。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干预内部审计工作,对于与被审计部门或者审计事项有利害关系的内审人员应当回避。日常工作中,医院内审部门要经常与外部审计部门加强沟通与合作,对内部审计中发现的重大违法违规问题,如果医院层面无法解决的应及时向上级审计部门报告。
(二)设置独立的内审部门,配备合格的内审专业人员
三级以上和符合条件的公立医院必须独立设置内部审计部门,这不仅仅是制度的要求也是医院内部实施精细化管理的需要,是保证内审人员独立顺利开展审计工作的必要条件。医院必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为内审部门配备符合要求的专业技术人员开展审计工作:(1)内审人员应具备审计、会计、法律、工程、风险管控、医疗业务等相关专业知识,医院应当建立内审人员岗位资格准入和继续教育制度,为内审人员创造专业能力提升的机会;(2)担任内审部门负责人必须要政治立场坚定、敢于担当和坚持原则,除了具备会计、审计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还应具有3年以上审计、会计工作经历,最好有担任过经济管理部门负责人的经历。
(三)创新审计方法,发挥内部审计的监督评价作用
根据国家最新医改要求和医院精细化管理需要,内审工作必须适应新形势、新要求,充分发挥内部审计“监督和预防”的作用,对于风险较高的重大经济事项,内部审计必须从事前、事中和事后全方位介入,建立起“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整改”的长效机制。医院现阶段除了开展必要的财务收支审计外,还要重点开展以下工作:(1)开展医院经营效益审计,找出医院医疗业务活动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管理的薄弱环节,达到降低成本,增加医疗服务质量的目的;(2)开展内部控制制度评价,对内控制度设计的合理性和执行的有效性进行全面评估,帮助医院完善和健全内部控制制度;(3)开展基建工程审计,全面参与工程项目设计、概算、预算、合同签署、施工、付款、决算、验收等环节的监督,为医院节约建设资金,促进基建工程规范化管理;(4)开展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规范医院会计核算,提高经营管理水平;(5)开展重大经济事项专项审计,如中层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资产管理情况审计、经济合同审计、招标采购情况审计、“三公”经费审计和重点专科经费使用审计等,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合理化建议;(6)其他临时、应急事项审计,例如对医院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期间接受上级部门调拨或社会捐赠物资的审计,主要针对调拨或捐赠物资的接收、入库和使用情况以及会计处理是否规范等方面进行审计,防止截留、挤占、挪用疫情防控物资。
(四)进一步加强内部审计制度体系建设,建立内部审计工作规定
根据新医改和医院精细化管理的要求,各医院除了严格遵循国家层面审计要求外,还要建立健全单位内部审计运行机制和体系建设,明确内部审计部门的职责和权限;规范内部审计工作流程;科学设计内审人员岗位职责;建立与工作内容、内审工作计划和内审工作程序等相关的、可供操作的内审工作制度。内审人员应当严格按制度办理审计事项,依法审计,忠于职守,坚持原则,做到独立、客观、公正、保密,提高内部审计的效率和质量。医院领导层面要全力确保内部审计的独立性,并科学合理地规定内部审计职能,最终促使医院内部审计走上规范化的道路。
(五)重视审计整改和结果的运用,为医院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为了保证对审计中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和充分利用审计结果帮助医院规范经济管理工作,医院必须明确被审计部门或个人是存在问题的整改主体,负整改主体责任。内审部门对每一次整改工作要进行现场指导监督和跟踪检查,紧抓存在问题的整改落实,坚持边审计、边整改、边规范,及时纠正违规问题,力促审计整改意见落实,提高审计质量,健全完善医院相关制度。医院要严格落实对存在问题的责任追究机制,明确被审计部门领导为落实整改第一责任人,内部审计结果及整改情况将作为其考核、任免、奖惩和医院相关决策的重要依据。审计过程中如果发现重大违规违纪行为,要按照管辖权限及时移送医院纪检部门或上级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六)运用现代计算机技术加强医院内部审计信息化建设
医院内部审计信息化建设要以医院现有的内部审计制度为基础,根据内审工作的发展目标,结合医院总体信息化水平进行建设,需要进一步研究细化可操作的内部审计信息化工作程序、方法及技术,实现医院内部审计信息化工作的可持续发展。内审工作信息化建设作为医院信息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应建立起相对独立于医院其他信息化功能的内部审计信息化模块,并处理好审计信息交换与审计资料保密工作的协调关系,强化经济事项的事前、事中常态信息化监督。医院内部审计信息化模块还应当与上级审计信息化平台衔接,有利于审计信息资源共享,搭建内部审计信息共享平台。
四、结语
内部审计工作作为公立医院经济运营活动、风险防控、廉政建设的一项重要制度设计,也是医院内控建设的核心内容,同时也是国家治理体系的基础环节和重要组成部分。国家医改的进一步深化、医疗服务市场的竞争日益激烈和公立医院逐渐向多元化发展,促使医院的管理模式和管理理念发生了重大变化,内部审计工作的有效开展,为医院未来健康规范发展筑牢了坚实的防护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