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村建居”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供给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
2020-12-23赵飘飘郑珺刘垚伽杨启中张璟帅戎浩
赵飘飘 郑珺 刘垚伽 杨启中 张璟帅 戎浩
摘 要:随着中国老龄化速度的加快和老龄人口规模的扩大,养老问题成为社会“热点”问题,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是立足于中国国情,实现快乐和幸福养老的关键途径和重要方式。与此同时,随着城市现代化的发展,城市规模扩张,城市建设发展迅速,“撤村建居”伴随着城市发展不断推进,越来越多的传统农村转向现代城市社区,农民也实现了市民化的转变,但其中仍存在一些有待探究的问题。本文立足于杭州市江干区“撤村建居”社区的发展现状,探究“撤村建居”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供给中存在的问题,以期提出对策。
关键词:“撤村建居”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供给;问题;对策
一、前言
“撤村建居”是指将村民委员会转成社区居委会,撤消村委会建制,实行社区居委会建制。尽管这些“撤村建居”社区在地域上已融入城市范围,但由于其政治、经济、文化、生活习俗等多方面影响,社区在人居环境、管理体制、社区配套等方面与城市社区仍然存在差距。与此同时,中国老龄化趋势加剧,养老问题关乎着社会秩序的安宁与稳定。對此,学界和政府提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模式”,即以政府为主导,家庭为核心,社区为依托,以专业化服务为依靠的四位一体服务模式。
作为改革后产生的“新兴”社区,“撤村建居”社区作为居家养老服务供给主体在为社区老人提供服务的过程中仍存在着诸多问题。为进一步推进“撤村建居”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事业发展,完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供给体系,提升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水平,通过对杭州市江干区的实地调研,本文深入探究“撤村建居”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供给存在的问题,从而为完善“撤村建居”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供给提出相应的对策和建议。
二、“撤村建居”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供给存在的问题
(一)政策落实不够充分
社区在执行落实居家养老政策时不够充分,对于政策的一些理解较为片面,使得居家养老服务停留在形式和表面。首先,社区的统筹能力有限。居家养老服务涉及到很多方面,而社区的部门分工和人力资源有限,各部门之间的联动性不强,协作程度不高,有时甚至存在互相推诿的情况,导致政策落实效率低下。其次是资金问题。目前政府对养老服务的资金扶持多被用在养老服务设施的建设上,人力资源和运营方面的资金较为紧缺,导致社区难以全面落实政策的各个方面,对于居家养老服务政策的落实也只能流于形式。此外,社区专门从事养老工作的编制人员数量上的不足也影响了上级政策及时有效地落实和养老服务的发展。
(二)供需匹配度不高
服务需求供给的比例失调是我国居家养老服务中的一个通病,而在“撤村建居”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这个问题也显得尤为突出。如DF社区的管理人员表示社区会为老年人提供活动场地,给老年人提供理发和量血压等服务,但是上门服务和心理辅导等活动比较少,且工作人员认为这些并不属于自己的工作范围。同时,老年人并不会积极使用社区提供的跑步机等健身器材,导致其闲置率较高。
社区一般对老年人的身体健康较为重视,投入了不少的时间和精力在医疗保健服务上,使得老年人的生理健康需求得到了较好的满足。但是,在心理慰藉的方面,仍有所缺失,且服务的专业性也无法得到保证。有的社区虽然设立了心理咨询室,但是长期闲置,没有得到有效利用,因此也无法满足老年人的精神慰藉需求。此外,社区也置办了不少的老年文体娱乐设施,但有些与老年人的真实需求并不相匹配,导致了器材的闲置和资源的浪费。
(三)供给覆盖面较窄
我们在调查中发现,“撤村建居”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过程中存在着信息不对等的问题,老年人对居家养老服务的了解很有限,服务供给的覆盖面较窄。如WN社区的宣传栏中虽有很多关于居家养老服务的信息,但我们通过对老年人的采访得知,大多数老年人对社区的居家养老服务了解程度不高,也很少会提出自己的需求。与此同时,低龄老人的生活重心多在于再次就业或者照顾孙辈,对养老方面缺乏关注,容易忽视身边的养老服务信息,加之社区宣传的有效性不高,使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供给的老年群体对象偏少;而对于高龄老人这一群体,若没有社区工作人员主动告知和联系,其对居家养老服务的了解更是少之又少,因此也难以对服务项目和质量提出建设性意见。
(四)服务专业化水平较低
经调研得知,“撤村建居”社区里养老服务人员专业素养以及服务的专业化水平仍有待提高,如DF社区中接受采访的工作人员为退休返聘人员,其专业水平与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要求还有比较大的差距,对于一些专业性的问题很难做出合适的回答。
在“撤村建居”社区中,负责居家养老服务的人员多为社区管理人员、志愿者、片区网格长等。他们大多数没有受过相关的专业培训,同时还要负责社区的其他工作,居家养老工作只是其中的一小部分。且有部分相关服务人员表示,他们的时间和精力大多用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具体工作,去进行系统化学习的机会和时间并不多。
此外,在专业人才紧缺的情况下,社区没有建立起与专业职称评定相配套的薪资待遇标准,专业人员的待遇仍比较低,造成了难以留住专业人才的局面。
三、完善“撤村建居”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供给的对策
(一)加快落实政府居家养老服务政策
首先,应加快落实政府居家养老服务政策。目前,杭州市“撤村建居”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体系仍不完善,如老年食堂、医养结合服务等仍然没有完全到位,部分社区的相关服务仍在筹备当中,应加快落实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脚步,使老年人真正地享受到政府居家养老服务所带来的社会福利。其次,应制定专门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条例和标准。在上层体系趋于完善的同时,根据其思想原则,仍应制定相关的以社区为主体的养老服务条例,确保政府政策在社区得到真正落实。
(二)以老年人需求为依托开展服务
2018年5月9日民政部与财政部联合颁布的《关于确定第三批中央财政支持开展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地区的通知》中提出“提高居家养老供给能力,有效满足老年人需求”的目标。2019年6月24日,国务院颁布的《国务院关于实施健康中国行动的意见》中明确要开展“完善居家和社区养老政策”和“推动健康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两项工作,根据政策指引,社区应以老年人需求为出发点开展服务,从而提高养老服务及其设施的利用效率。
其次,服务内容应往多元化和个性化方向发展。近些年,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正逐步展开,社区内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站、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等也正在实施,但社区提供的服务内容和形式始终存在单一化的问题。基于对杭州市江干区“撤村建居”社区的调研,我们得知社区对老年人提供的服务种类偏少,因此社区应根据实际情况,根据社区老年人的不同特点进行分类,制定专门化、个性化的服务,确保能满足老年人的需求。
(三)扩大供给覆盖面,增强老年人的养老服务意识
“撤村建居”社区的老年人大多数养老观念较低,受服务的意识弱,对社区提供的居家养老服务并不重视,且期望值不高,较容易满足社区目前仅有的服务,即社区提供一个娱乐场所或举办几次文娱活动等较为基础的服务形式。因此,应加大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相关宣传,增强社区老年人的养老意识,提高老年人的主观能动性,使其能有主动向社区反映自身需求和寻求相关服务的观念,从而扩大供给对象的数量,达到供给者与受供给者双赢的局面。
(四)建设居家社区养老服務队伍,加强服务人员专业培训
应培养和引进养老服务人才,建设和壮大养老服务队伍。根据中华人民财政部《关于中央财政支持开展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扩大养老护理人员队伍建设,加强专业服务人员培养,增强养老护理职业吸引力,提升养老护理人员素质是其重点支持领域之一。护理人员等服务人员是对于老年人来说是直接的服务提供者,老年人的第一接触对象,服务人员的专业化水平很大程度上影响了老年人对服务内容和质量的信任感及满意度,因此,提升“撤村建居”社区的居家养老服务专业化水平刻不容缓。
四、结语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是现代养老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而随着“撤村建居”社区的逐步建立,其居家养老服务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正成为目前亟待解决和完善的对象。为“撤村建居”社区老龄群体提供“以政府主导、家庭核心、社区依托”的专业化养老服务,使老年人老有所养、老有所依、老有所乐,在老龄化社会来临之际,对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大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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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赵飘飘(2001——)女,汉族,浙江东阳人,单位:浙江理工大学法政学院,本科在读,社会工作专业,研究方向:社会服务与社会政策,浙江理工大学法政学院
基金项目:本文属浙江理工大学品牌专业建设计划社会工作(编号:dbts201605)的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