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疫情对保险业的影响与启示
2020-12-23闫月杜金向
闫月 杜金向
【摘 要】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给社会的方方面面都带来了影响,保险业更不能置身事外。疫情之下,保險行业形象提升,全民保险意识提高,互联网保险迎来发展契机。相反,寿险业面临压力,财产保险增量业务下滑,保险资金运用的风险加大。行业短板在此次疫情中暴露出来,给我们带来一些思考和启示。我们既要看到有利的一面,也要看到不利的一面,及时采取相应对策,促进保险业健康稳健发展。
【关键词】新冠肺炎疫情;保险业;影响;启示
在每一次重大疫情发生之时,各行各业都面临着或大或小的冲击。疫情是一把双刃剑,给保险业带来考验的同时也唤醒保险业,机遇与挑战并存。在疫情特殊时期,谈及保险并不是一味为了提高保险销售量,也不是要放大人们对疾病风险的恐惧。保险不仅是风险管理的工具,而且是三大金融支柱之一。在新冠肺炎疫情危机中,保险业在遭受经营压力的同时,要积极采取相应措施,积极承担抵御风险的社会责任,展现行业价值,为完善公共卫生防控体系、稳定经济助力。
一、新冠肺炎疫情对保险业的有利影响
(一)提升保险行业形象
面对本次疫情,保险业作为“社会稳定器”,各个平台和保险公司都做出及时响应,捐献物资至一线,积极采取应急措施,承担社会责任。一是扩大产品供给。保险公司在原有医疗险、重疾险、意外险等保险责任的基础上为承保客户免费增加了新冠病毒肺炎确诊保障金保障内容,可以为身故、高残、误工损失等提供保障;二是提供优质理赔服务。各家保险公司全天候受理理赔需求,开辟理赔绿色通道,精简理赔程序,积极运用现代科技进行高效、便捷的理赔服务,多家保险公司取消等待期、定点医院、免赔额度等限制,全力做好理赔服务;三是助力融资保障。多家财险公司运用贷款保证产品等为企业顺利复工复产提供资金支持,帮助解决中小微企业增信融资难的问题。
(二)激发全民保险意识
保险意识的提高是多方面因素的综合结果,通过此次新冠病毒肺炎的暴发,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激发更多人关注商业保险的用途。在疫情面前,国家担负确诊患者的医疗费用,就医地安排疑似患者的医疗费用补助,但是进口药物仍然需要自费,还有就是因疫情感染而突发身故的,剩下的房贷、孩子的教育费用、父母的赡养费用等种种家庭责任无人承担,治愈后的并发症和后遗症的医疗费用支出也形成家庭的经济负担。因此人们对不可控的风险多了一份关注,更在意风险管控,提高了大众的保障意识。
(三)促进互联网保险的发展
受疫情的影响,传统的展业模式无法为继,保险公司转战线上业务,积极组织线上活动。在疫情期间,一方面大众保险意识有一定程度的提高,另一方面人们外出活动受限,综合这两个因素,有更多的客户倾向于互联网保险产品。突然暴发的疫情推动保险行业创新业务模式,加快渠道转型,催热互联网保险产品,加快了互联网保险的发展。疫情过后,互联网保险的便捷性以及日益成熟的服务模式,会吸引越来越多的客户。
二、新冠肺炎疫情对保险业的不利影响
(一)寿险业务短期内承载压力
尽管目前保险公司竞相推出互联网保险产品,加快线上营销的步伐,但是线上营销并不能对线下营销完成全部替代。一方面,金额较大的投资型和保障型寿险产品往往需要保险代理人与客户当面交谈后完成签单,代理人业务渠道是寿险行业的最大渠道,疫情之下保险代理人无法外出展业,而且保险代理人的业务培训、主动性、自觉性以及销售队伍扩展都会受到影响,将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寿险新单数量。另一方面,多家保险公司免费赠送新冠病毒肺炎保障产品,面临着赔付支付增大的压力,风险敞口有所扩大,虽然疫情所产生的治疗费用由国家承担,但盈利也会有一定程度的影响。
(二)财产保险增量业务受限
财产保险的指标以总保费和承保利润率为主。疫情对财产保险存量业务的影响主要体现在续保业务方面,一些企业由于无法进行正常生产可能暂停续保营业中断保险、雇主责任保险等,而车辆保险的续保业务完全可以通过线上渠道完成,总体来说存量业务受到的影响比较小。疫情对财产保险增量业务的影响则比较大。一方面,由于道路封闭、企业停工、居民出行受限,货物运输保险、工程保险、旅游责任险、交通工具意外险等相关保险的增量业务势必会下滑。另一方面,汽车销售量受到压制,作为财产保险保费收入主要来源的车辆保险的新单业务量明显减少。
(三)部分中小险企现金流面临压力
疫情期间,一是保险公司利用互联网开展线上业务,高效快速的理赔模式使赔付现金的流出加快,而且近年来互联网保险大力推出免息分期付费模式,造成当期保费流入减少。二是疫情冲击下短期内保费收入减少,流动性对于部分中小险企而言是一个考验。主要依靠银保渠道和保险代理人渠道的寿险业务,流动性压力较大;财产保险增量业务的缩减会减少中小险企的保险费流入,进一步加大现金流风险,面临着经营压力。
三、新冠肺炎疫情对保险业的启示
(一)积极创新产品和服务
保障是保险的基本功能,保险行业既要创新保险产品,又要做好保险服务,真正发挥保险的作用。新冠肺炎疫情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当前绝大多数保险产品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列为除外责任,保险业应进行产品创新,努力为此类风险提供保障。重大疾病保险可以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纳入保险责任,运用概率论和大数据技术精确分析损失来合理定价;医疗保险、健康险对因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的诊疗就医放开定点医院、基本药品、观察期等限制;医护人员在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患病的风险增大,应创新设立针对医护人员专门性的保险制度。企业面临着较长时间的停工停产,损失很大。营业中断保险仅为因物质损失导致的生产中断、利润损失提供保障,不包括疫情导致的营业中断,保险公司要积极填补险种空白,为企业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的损失提供保障。扩展雇主责任保险保障责任,为复工复产的企业和员工提供保障,满足特殊时期的需要。同时保险公司要对保险销售人员做好工作监督、业务培训及职业教育,坚持以客户为导向,提升保险服务品质。
(二)加强保险科技建设
疫情期间,各保险公司之间开启了“线上模式”的比拼,此时较早在科技建设上投入资源较多的公司优势开始显现。随着科技发展的互联网的介入,保险科技正在应用于保险领域,势必会给保险经营模式、保险经营质量、保险客户体验带来改变。监管机构要加强对数据信息的监管,防止个人信息的滥用和行业信息的垄断,促进互联网保险规范、健康发展。目前的互联网保险平台多数进行“价格战”,难以获得可持续发展。在这场转型中,需要市场认知、产品、设备、服务等慢慢走向成熟,找準痛点、对症下药。首先解决信任问题和启发需求,精准营销。互联网保险是让消费者选择多样、服务高效的一次行业创新,改变对保险的负面思维,培养保险意识,改变投保习惯。利用互联网技术收集并分析需求信息,激发用户需求。其次从产品设计、定价、承保、理赔等多个环节给予科技赋能,提升风险防控能力。利用现代智能设备、技术和优秀的管理系统,收集用户的动态数据,提供个性化的产品和费率,有效避免逆选择,通过反欺诈技术手段,避免道德风险,降低理赔率。最后是完善保险服务。借助互联网为用户提供保险规划、风险管理等方面的知识普及,提高理赔效率,简化理赔程序,提升保险客户体验。
(三)助力公共卫生防控体系建设
风险管理既是保险的基本职能,又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管理的一部分,疫情的暴发推动着保险业参与到建立公共卫生防控体系中来。一是发挥保险的自身专业优势。保险业加强与政府、相关机构及协会的合作,积极宣传风险管理的重要性,提高居民的风险防范意识,积累公共卫生风险相关的数据与经验,开发对应产品;同时为客户提供公共卫生事件管理服务,针对不同地区的医疗资源、风险等级推出个性化服务,弥补公共卫生服务体系的短板。二是建立公共卫生领域的“保险+”模式。保险公司参与到健康管理中来,为公共卫生基金的建立提供资金支持,一方面为健康咨询和疾病问诊服务提供帮助,安抚公众情绪,防止医疗资源过度紧张;另一方面满足传染病防治研究、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医疗用品采购、专业人才培养等多方面的资金需求,提高疾病预防与健康保障水平。公共卫生防控体系的建设不是一蹴而就的,保险业要坚持探索,做好战略安排和风险分散,实现可持续发展。
(天津财经大学金融学院,天津300222)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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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张响贤,陈风,孟祥腾.非典对保险业的影响及对策[J].保险研究,2003(6).
[3]朱俊生.新冠疫情对保险业的影响及建议[J].保险理论与实践,2020(3).
[4]张苏红.我国保险代理人制度存在问题及对策[J].现代经济信息,2008(10).
作者简介:
闫月(1997—),女,河北衡水人,天津财经大学金融学院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保险学。
杜金向(1963—),男,天津静海人,天津财经大学金融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研究方向:保险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