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人的眼睛
2020-12-22张让
张让
1
每个地方有每个地方的真实,这种真实只能以生活之眼捕捉,而不能以旅人之眼观看。
我们每在一处住上一段时间,便开始熟悉当地的季节草木、情事脉动。我们在这地方之内,以居民视而不见觉而不感的无谓切入其中,体会周围的一切,因为是局内人,生活在常规中,老旧而安心。走过每天走过的街道,进出每天进出的建筑,所有细节在熟悉中泯灭,不能描述那个招牌的颜色,弄不清巷子里有几盏路灯,但那气氛、节奏、味道、声音,所有总体在我们的印象里。我们是这印象的一部分,我们知道,不需要去寻找、去看。
当旅人远道寻访一个地方,看见的是什么?到纽约看见帝国大厦、自由女神像、第五大道,到巴黎看见凯旋门、卢浮宫、埃菲尔铁塔,这些名胜古迹看在眼里,甚至能背诵它们的历史,仿佛比当地居民知道更多。然而正是这种“仿佛知道”,使旅人所见停留在表面。这是局外人的看,不能在几天之内汲取属于一个地方的精神,充其量只能是肉眼的看,也许所见不虚,然隔了一层,见皮不见神。
许多作家写所居之处,以心灵之眼捕捉真实。乔伊斯的都柏林、怀特的纽约、白先勇的台北、张爱玲的上海,他们写的不是外在的音容笑貌,而是里面的动荡哀乐。
我现在住的地方离纽约不远,这时读书遇见有关纽约的描述,感觉上便比以前切身得多。美国作家约翰·契弗写纽约:“似乎制造自我中心主义,这需要年轻时的健康和精力,而当年轻的健康和精力不再了,便以伪装来代替……似乎预兆深渊,不时你会听见沉落的声音,看见他们的脸孔。”1996年过世的哈罗德·布洛基也有类似的描写:“这城市(纽约)的邀请麻烦处在于你知道你可能撑不下去;在做任何有趣的事之前,你可能溺死,可能跌下火车,不管你喜欢的是哪个隐喻。”是的,熟悉纽约你便可以感觉到,使这城市迷人的繁华正是它背后致命的冷酷。高楼插天,你必须同时记得它投影的长度。
王安忆的《长恨歌》承袭了张爱玲的格调,她描写上海的许多片段,大笔纵横而深入,是只有长住其中的人才写得出来、观光客绝看不出来的神貌。
譬如写上海弄堂:“是形形种种,声色各异的。它们有时是那样,有时是这样,莫衷一是的模样。其实它们是万变不离其宗,形变神不变的,它们是倒过来倒过去最终说的还是那一桩事,千人千面,又万众一心的。”
以地理写心理,由房屋巷弄而至爱恨起落,从格局捕捉一座城市的灵魂。
2
我不喜欢一般所谓的观光。六年前到法国旅行,在巴黎街上来回奔走找寻名胜,好像被谁逼着一站一站往前赶,突然醒悟这样的观光庸俗又荒谬。为什么总是要跟着别人的脚步走?为什么凡事必得一窝蜂?最重要的是,旅行的意义在哪里?我不要看大家都看、“非看不可”的东西。我要看我想看喜欢看的,以自己的方式、自己的步调。
“旅行本身是个自相矛盾的概念。旅行是为了看,但看的是别人告诉你看的东西,结果看到别人看见的东西,自己什么都没看到。”我在那时的札记里写。
我对巴黎最好的回忆不是到了卢浮宫、巴黎圣母院、香榭丽舍大街,而是倚在小旅馆房间的窗边看街景,或在菜市场上买甜而多汁的血橙,或只是走过街道,看擦肩而过的行人,浏览两旁的古老建筑,听不同角落的市声,汲取属于巴黎的情调和色泽。
我喜欢慢慢走过陌生的城镇,给自己充裕的时间领略新的空间,让自己浸透那里的气息。我理想中的旅行是慢,是体会而不是观光。
我喜欢旅行,或者说,需要旅行,经常会有坐立不安的情绪,觉得应该走了。不管是到哪里去,总之拔脚离开这里。而我很清楚问题只在“这里”和“那里”,是欲挣脱时空的企图,是打破现实的渴望。这里我谈的不是时光旅行或永恒,而是一点叛逆的自由:做自己真正想做的事。
旅行或不旅行,都使我思索旅行的意义。为什么旅行?
有的日子,气温、阳光正好,和朋友坐在后院里,面对一小片树林和草地,看头顶的天空、树枝间飞掠的小鸟,听虫鸣、鸟叫,感觉微风拂过肌肤,一边看书,一边和朋友说话,那种从生活和时间走出去的无重感,恍惚便给我旅行的感觉。
这时我发现,旅行与其说是时空的移动,不如说是心境的变动。旅行不管再怎样匆忙紧张,因为是自愿而不是被迫,它的快乐来自这种必然的轻松之感。而这种卸去压力的轻松之感,不过是情绪的一种变化,有时只在一念之间,和距离无关。换句话说,旅行终极的意义不过是一种心境。读书、看电影和散步的平常愉悦,无非也就是精神上的旅行。而这种精神旅行的极致便是诗,所以法国诗人保尔·瓦雷里说:“诗必然是心灵的假期。”像我坐在后院,心神透明如大气,时空已不重要。而实际的旅行往往不超越坐在自己后院的兴致,只是一个乏味徒劳的过程。
(摘自《生命大美》,中信出版集團,张云开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