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院校基层党组织建设考核评价体系研究
2020-12-22宋立渠
宋立渠
(中国刑事警察学院,辽宁沈阳 110035)
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上提出“全面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领导。要把抓好学校党建工作作为办学治校的基本功,把党的教育方针全面贯彻到学校工作各方面。”教育部和公安部也多次发文强调要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工作,公安院校是培养人民警察的摇篮,是公安队伍建设的重要源头,公安院校培养的学生绝大多数要走向公安工作岗位,成为维护国家长治久安的新生力量。近年来,各公安院校的基层党建工作得到了迅速发展,基层党组创新上也得到了长足发展,但同时面对着日新月异的发展及国家对高校的要求,公安院校党建工作也面临新的挑战,如何将公安院校基层党组织建设好、发展好,构建科学合理、清晰明确的基层党建考核评估体系至关重要。
1 公安院校基层党建考核评价所存在的问题分析
根据国家关于基层党组建设等各系列文件的规定和各会议精神,各公安院校通过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等方式方法来具体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在基层党建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的工作成效。但是在基层党建质量考评体系方面还存在如下一些突出问题。
1.1 考核内容单一,方法手段陈旧
通过调研发现,大部分的公安院校在基层党建考核评价内容上基本上是将《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的规定列为考核内容,千篇一律,形式单一,脱离实际。其仅仅是为了应付上级检查,没有根据各院校的特色去设计符合时代发展的考核内容。同时在考核方法手段上还相对落后,还停留在考试、谈话、民主测评等单一的手段上,没有把准时代脉搏将最新的党建理论、前沿的信息化手段应用到考核评价中去。个别的公安院校建立了“两学一做”“三严三实”等党建专题网站,但是网站的内容缺乏更新,更多的高校还没有建立党务工作系统及党建工作公众号等与时俱进的信息化工具。
1.2 重业务轻党建,考核流于形式
公安院校大部分的机构设置是将负责组织工作的组织部和负责人事工作的人事处放到一个部门即组织人事处,往往因人手不够等因素,大多数高校的党建考核工作都跟随着学校的年度或者聘期绩效考核一同开展,因绩效考核比较容易量化等原因造成了学校只重视业务考核而忽视对党建的考核。如,各省规定的专兼职党务工作人员或专职组织员配置方面,相当一部分公安院校配置人数不到位;“三会一课”的具体落实情况不到位;党建理论学习形式、内容、频次不到位;党建课题研究开展立项、评价标准及研究成果应用不到位等等。因而,要全面设置党建考核评价指标体系,不能顾此失彼,将业绩和党建考核相结合。
1.3 考核机制不够完善,考核结果运用不足
党建考核与否,考核标准科学与否,考核结果使用与否都是学校自己说了算。上级来检查了就考核,年度考核有时间了就考核,考核的随意性太大。考核标准要么陈旧单一要么脱离实际,要么一直不变要么七十二变,这些问题归根结底就是党建考核机制的不够完善。基层党建考核结果一般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种,对于考核优秀的基层党组织往往是给予物资奖励,对考核不合格的基层党组织没有实质性的惩罚措施,同时由于各方面的原因,各基层党组织对于党建考核的结果也持有不同的看法,对结果的科学和合理性往往也带着疑问,这样使得党建考核结果流于形式,没有达到“以评促建,以评促改”的终极目的。
2 构建公安院校基层党建考核评价体系的相关措施
2.1 要加强对公安院校基层党建工作的重视
公安院校是最具政治属性、最讲党性、最讲忠诚的院校之一,要旗帜鲜明的讲政治,牢牢把握办学正确政治方向,毫不动摇的坚持政治建校方针政策,在党的建设方面是应该也是必须要走在高等院校的前面。因此,各公安院校要高度重视基层党建工作,将党建工作与其他行政工作摆到一个水平线上。校领导应该认识到党建工作在推动学校教育教学发展过程中的重要作用,主管党务的领导更应以身作则,深入推动落实党建的各项工作。同时,更因该重视基层党组织工作者的教育培训工作,开展校本和校外的党建专题培训,采取引进来和走出去相结合的方式,大力提升广大基层党组织工作者的工作技能,最终要达到党委领导作用、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有效发挥,持续推进高校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以党建引领高等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宏伟目标。
2.2 构建科学完善的公安院校基层党建工作考核评估指标体系
公安院校基层党建考核评估指标体系的构建是一个系统性工程,包含科学的考核内容、考核方法和考核程序等方面。一是在考核内容方面要设定常规性工作、规定性工作及创新性工作三大方面,具体一级指标可以包含如:贯彻落实中央和上级党组织决策部署情况(如落实学习贯彻“三严三实”、“两学一做”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学习活动情况),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人才队伍建设情况,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情况,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与教职工思想政治工作情况,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等内容,二级指标要根据各一级指标情况进行具体设定,同时要对一级二级指标赋予相应的分数,以便量化考核的精准。二是在考核方法方面,应采取多层次多维度的360度考核,结合平时和年度考核,定性和定量考核,组织和群众考核,常态和抽查考核等方式,多角度的视角来开展考核工作,最大限度的保证考核的公平公正。三是考核程序方面,一般的操作是基层单位自评,学校党委和群团工作部门评议,学校党建考核工作组现场考评,学校党建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评议等程序。力争建立科学系统的公安院校基层党建考核评价体系。
2.3 加强考评结果的实际运用
为体现党建考核的监督功能与激励作用,绝不能光考不用,应该加强党建考评结果的运用,保证用到实处,激发有力动能,将考评结果与基层单位和领导干部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挂钩,与对党员干部的使用、管理和教育结合起来。对于表现较好,建设有力,有内涵,有特色,考核优秀的基层党组织要进行大力表彰,借助互联网、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全面宣传优秀基层党组织的典型事例,要树旗帜,立标杆,达到激励作用。表彰之余要配合物质奖励,采取下拨经费等方式,鼓励优秀的党组织继续发扬优良风格,创新党建工作体制机制。特别是表现突出的先进个人,也要大力表彰和奖励。那么,对于考核不合格的单位,考核领导小组要及时反馈考核结果,指出问题所在,明确整改责任,整改时限,责任到人。基层单位要列出整改具体措施,细化工作任务,做到立改立行,改的及时,改的到位。对于整改任务不落实,整改措施不到位的基层单位要缩减基层党组织的拨付经费,对于相应的基层单位负责人要进行诫勉谈话,扣发相应的岗位责任津贴,暂缓评选选优,晋级晋升资格等,以实现公安院校基层党建工作的科学化和规范化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