肃南县农牧村人居环境整治现状及对策研究
2020-12-22袁毓锋
袁毓锋
甘肃省肃南县农业农村局,甘肃 肃南 734400
2018年以来,肃南县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按照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加快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系列部署要求,把改善农牧村人居环境作为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一项重要举措,大力实施“风貌革命”“厕所革命”“垃圾革命”,统筹开展农牧村污水治理、废旧农膜回收利用与尾菜处理、畜禽养殖废弃物及秸秆资源化利用等专项行动,农村环境脏乱差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治理,美丽宜居村庄建设取得明显成效。
一、改善农村人居环境采取的措施及成效
(一)加强组织保障
按照中央和省市关于农牧村人居环境治理工作的决策部署,借鉴浙江“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结合全域无垃圾行动和清洁村庄行动,制订出台《肃南县农牧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方案》《肃南县深入学习浙江“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扎实推进农牧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和《肃南县农牧村“厕所革命”行动实施方案》等10个系列配套实施方案(简称“1+10”方案),编制完成《肃南县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和13个村乡村振兴战略及美丽示范村建设规划,成立由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各相关部门和乡(镇)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农牧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建立肃南县农牧村人居环境改善工作县级领导包乡(镇)抓片、部门单位包村帮扶工作制度,加强督查指导,坚持每月例会制度,讨论研究重大事项,安排部署重点任务。同时,各乡(镇)、村分别成立工作机构,建立县、乡、村三级工作网络,形成了“政府指导、村级主导、全民参与”的工作机制,合力推进农牧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
(二)加大工作力度
结合农牧村环境“三大革命”和美丽乡村建设,抓住乡(镇)政府驻地和示范中心村这两个关键,以点带面扎实推进农牧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
1.分类实施农牧村改厕。把改厕工作作为改善农牧村环境条件、提高农牧民生活质量的重要工作,各乡(镇)结合实际,按照群众自愿、经济适用、维护方便的原则,经过多方考察、试点先行,合理选择集中管网式、三格化粪池式、双坑交替式、生物降解式等无害化改厕模式,在许三湾、文殊、东顶等11个村整村推进改厕工作,截止目前,已新建改建户用厕所582座,完成率108%;新建改建乡村公厕70座,完成率108%。同时,按照“以奖代补、先建后补”的原则,已向各乡(镇)下达中央和省、市、县补助资金115.97万元。
2.稳步推进污水治理。投资5 200多万元建设马蹄、康乐(白银)、明花、祁丰4个乡(镇)和祁青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康乐镇、马蹄乡、祁青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已完成土建工程及设备安装,目前,正在进行通电调试等工作;祁丰乡、明花乡污水处理厂正在进行土建及管网铺设工程;皇城镇污水处理厂目前抓紧办理可研评审、初设环评等手续。
3.深入开展垃圾革命。以整治脏乱差、管控污染源为重点,优化整合各种资源,多渠道筹集资金,新建农牧村垃圾填埋(中转)场27座,购置垃圾压缩车6辆、勾臂车30辆、垃圾收集斗220个、户用垃圾桶8 818个。加快康乐镇等3个全域无垃圾示范乡(镇)和西柳沟村等15个垃圾分类试点村创建步伐,投资500万元建成6个农牧村小型垃圾收集点,配备勾臂车7辆、垃圾斗167个、垃圾分类收集箱254个、电动保洁车105个。目前,全县垃圾收集车行政村覆盖率达到95%,“一户一桶”配备率达到100%,“户保洁、村收集、乡镇转运处理”的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基本形成。
(三)强化整治措施
1.扎实开展清洁村庄行动。实施以“五清一改”为重点的村庄清洁行动,新建房屋67户、拆除旧房459户、风貌改造422户,清理农牧村生活垃圾、积存垃圾1 560t,清理乱搭乱建等789处,整齐堆放秸秆、柴草、农机具等生产生活资料1 777处。全县计划创建“清洁村庄”35个,目前21个“清洁村庄”已通过市级验收,其余14个已通过县级验收,等待市级验收。
2.持续加大畜禽养殖粪污和农业面源污染整治力度。投入资金2 618万元,对全县68个养殖场(区)粪污处理设施配套升级改造,建设粪污堆积场69座15 100m2、病死畜无害化处理池81座2 187m3。至目前,全县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率达到75%,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90%,新建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100%。建成7个秸秆饲料化加工厂,年加工利用秸秆3万t;扶持明花裕安塑业废旧农膜回收加工企业,废旧农膜回收利用率逐年提高。
3.着力提升村庄绿化美化水平。坚持生态环境整治保护修复与宜居宜游生态家园建设相结合、“一廊两带六片区”造林绿化与乡村振兴示范建设相融合,大力开展春季造林绿化活动,扎实搞好村旁、宅旁、渠旁、路旁“四旁”绿化,加强庭院绿化和村庄公共绿地建设,全县完成造林7.8万亩,乡村美化绿化建设水平不断提高,为改善农牧村人居环境奠定了生态基础。
(四)完善工作机制
1.建立健全管护运行机制。组建了102个村级公益性设施共管共享理事会,每个行政村每年落实管护基金3万元,聘用120名村级管护员负责公共区域环境卫生保洁、村庄绿化、公益性设施管护等工作,做到公共设施有人管、有人修,确保了正常运转和发挥作用。
2.不断加大整治督查力度。把农牧村人居环境改善与全域无垃圾创建相融合,各帮扶单位积极组织工作骨干深入到联系村,协助村两委班子全面开展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包乡(镇)领导坚持定期督查与不定期抽查相结合,深入农牧村进行监督检查,现场交办存在的问题,坚持即查即改、立行立改,农牧村人居环境改善工作取得实效。
3.稳步提升乡风文明水平。在重视改善村容村貌和生活条件的基础上,把农牧村社会综合治理作为推进人居环境改善的一项重要内容,制定完善《村规民约》,不断增强农牧村居民的法治观念和自我约束、自我管理能力。充分发挥乡村文化广场、文化活动室的休闲健身教育功能,广泛开展“除陋习、树新风”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和“卫生庭院”“星级文明户”评比等活动,调动了群众建设美丽乡村、创造美好生活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涌现出马蹄圈坡、明花许三湾等一批干在实处、走在前列的示范典型,农牧村健康文明生活方式逐步形成。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思想认识上还存在一定偏差
个别乡村干部对农牧村环境整治工作的重要性、长期性、艰巨性认识不足,责任感和紧迫感不够强,重视程度不够高,整体推进思路不清、办法不多,统筹谋划、一体推进的措施不力,缺乏主动抓、经常抓的工作意识,存在一定的畏难情绪和等待观望思想,在组织发动群众、统一群众思想上用力不够,方法不活,存在上热中温下凉,工作时紧时松。有些乡(镇)对“功成不必在我”的思想树立不牢,在工作推动中只注重指标任务的完成,不注重长远发展的谋划布局,导致整体工作推进不平衡。
(二)群众主体作用发挥不够充分
群众思想观念还没有彻底转变,加之传统观念和生活习惯根深蒂固,群众主动参与改善人居环境的积极性不高,一些农牧民群众靠政府、等项目、要资金,以及推诿敷衍、等待观望思想不同程度存在,自主投工投劳的热情和积极性不高,主体作用发挥不够。同时,村规民约在乡村治理中的作用发挥不明显,群众自治、共建共享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还需进一步引导强化。
(三)环境改善还需加大政策支持
农牧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点多面广,落实到各乡(镇)和村的资金量少,特别是相关涉农项目资金多是自上而下各自投放,资金整合难度大,加之大部分农牧村集体经济基础薄弱,公共基础服务设施建设欠账较多,普遍缺资金、缺项目、缺设备,垃圾集中清运填埋、排水排污管网、村容村貌改善、老旧(废弃)房屋和棚圈拆除等农牧村人居环境的重点基础建设资金投入不足,运行、维护、管理缺少基本的运作资金和保障机制。虽然各村落实了村级公益性设施共管共享资金,但因管护内容多、范围广、资金少,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管护成效。
(四)长效机制还有待于进一步完善
乡村规划编制工作相对滞后,人居环境改善缺乏长远计划,个别乡(镇)和部分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仍停留在搞突击整治层面,全域治理工作浮在面上,以点代面应付检查的现象普遍存在,乱堆乱放乱扔乱倒的突出问题还未得到有效治理;部分集镇和村庄内老旧房屋、棚圈以及残垣断壁拆除进展缓慢,自来水、污水管网,电网、电信通讯网等多网合一的规划制度还没有形成,规划在引领指导工作方面还缺乏前瞻性、完整性和可持续性;村内畜禽粪污处理机制不够健全,大部分村制定的村规民约虽已上墙,但约束执行力不强,落实效果不明显,群众主体意识还停留在“他律”阶段。
(五)帮扶指导措施有待于进一步强化
农牧村人居环境改善工作综合性强、涵盖内容多、涉及面广,需要相关部门、帮扶单位、乡(镇)村加强协作,形成合力,共同推进。目前,部门与乡村沟通联系不紧密、指导不经常,政策宣传、主动服务跟不上,帮扶单位作用发挥不够,特别是在老旧(废弃)房屋拆除、厕所改造等方面,还存在相关政策措施配套不到位、建设标准尚不明确、技术指导跟进不够、粪污清理后期配套设施滞后等问题,给后续管护和工作任务落实带来一定的影响。同时,在工作推进中乡(镇)分管领导频繁调整,也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上下工作沟通协调不便,工作连续性不强等问题。
三、对策建议
改善农牧村人居环境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面宽,牵扯部门多,工作任务重,要统筹兼顾、分类指导,健全机制、落实责任。
(一)强化教育引导,增强责任意识
改善农牧村人居环境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点内容、重要措施。要进一步深化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做好改善农牧村人居环境工作的主动性,按照政府是主导、农牧民是主体的要求,乡(镇)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进一步明确工作思路,强化工作措施,利用新闻媒介、村务公开、宣传橱窗等多种形式,让干部群众从多层次、广角度充分认识人居环境改善的重大意义和迫切要求,把生态、洁净、文明的理念渗透到农牧民生产生活的方方面面,动员群众投身美丽家园建设,提升农牧民参与人居环境整治的自觉性、积极性、主动性。要充分发挥农牧村基层组织作用,以全国文明城市创建为契机,深化文明村镇、文明社区、文明家庭和“五星级文明户”“最美家庭”等创建活动,着力提高农牧民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能力,使优美的生活环境、文明的生活方式成为农牧民的自我需求,自觉增强改善人居环境的责任意识。
(二)发挥政策效应,健全保障机制
要进一步重视对改善农牧村人居环境资金投入问题的研究,拓宽融资渠道,形成政府支持、部门协作、农牧民积极筹资投劳、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多元化投资机制。县政府要持续强化财政投入保障,将人居环境专项补助资金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并建立逐年增长机制,为农牧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行提供强有力的资金支持。各乡(镇)政府和相关部门要抢抓中央、省市大力实施改善人居环境政策机遇,认真做好项目沟通对接,积极争取更多的专项补助资金。要用足用活现有政策,有效整合乡村振兴各类项目资金,建立统筹协调机制,集中投入重点项目建设,解决突出问题。同时,要运用市场机制吸引各类社会资金参与农牧村基础设施建设,发动群众筹资筹劳,形成互为补充、有机结合的良好互动关系,加快推进农牧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
(三)坚持分类指导,科学谋划发展
农牧村环境改善不可能一蹴而就、一劳永逸,浙江“千万工程”经验最主要的一条就是因地制宜、梯次推进、久久为功。在工作推进中,要立足长远,结合各自资源优势和特色,因村施策、一村一策,因地制宜科学编制村庄整治规划,以农牧村垃圾、污水治理和村容村貌提升为主攻方向,合理确定整治任务和建设时序,集中力量解决突出问题。要坚持分类推进,对于人口相对集中、条件较好的村,包括一些城郊村,在壮大富民产业的同时,加快推进改电改水改厕改圈改厨改院步伐,完善公共服务设施,加快城乡一体化发展;对居住相对分散村和随着人口转移迁出逐步萎缩的村,以环境修复治理为重点,推进环境卫生集中整治,防止“一刀切”。要有计划、有重点通过逐年培育,建设一批示范村,认真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和有效管用的措施办法,示范引领、整体推动,全面打造农牧村干净整洁优美的人居环境。
(四)坚持依法治理,提升治理水平
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既要重视建,更要重视管。肃南县于2006年制定出台了《甘肃省肃南裕固族自治县城镇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但随着经济社会发展,群众对美好生活居住环境的需求不断提高,对加强和改善城乡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的需求日益迫切,原有条例内容已经不符合现实工作需要。因此,建议县政府要紧密结合目前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修订符合自治县实际的《城镇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要强化经常性宣传教育,充分发挥村规民约在乡村治理中的作用,加强和提高乡村治理能力,引导城乡居民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和健康环保意识,培育农牧村崇尚生态文明新风,运营好农牧村垃圾、污水、厕所等设施,真正让群众用得好、长受益,使全县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治理更加科学化、规范化、常态化、法制化。
(五)加强协调指导,巩固整治成效
改善农牧村人居环境是一项长远而系统的工程,更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要把教育引导、加强监管、巩固成果作为改善人居环境的重要措施来抓,牵头责任部门要抓好对有关政策的研究和计划安排、技术指导、督导检查等工作,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各联系帮扶单位要主动作为,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优势,切实担负起帮扶联系职责;乡村两级要切实增强工作责任心和紧迫感,明确职责分工,重视政策宣传,注重汇报衔接,对照任务目标和时间节点,切实加快推进农牧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同时,要发挥好联系帮扶和督导检查作用,对重要节点和顽疾问题进行跟踪督查,防止已整改问题反弹,真正将人居环境改善这项民生、民心工程各项任务措施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