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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存在的问题、原因及对策研究

2020-12-22周孝贵

福建茶叶 2020年2期
关键词:资助困难政策

周孝贵

(湖南涉外经济学院人文艺术学院,湖南长沙 410205)

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一直是国家、社会和高校关注的群体。目前,经济困难学生己成为了高校特殊的弱势群体,在当前我国高等教育资源有限、资金实力不充足的情况下,部分在校大学生由于家庭经济困难,得不到充足的经济资助和必要的精神支持,导致出现了心理负担过重、学习成绩下降、就业困难、家庭陷入贫困恶性循环等现象,极易引发社会问题,进而严重影响社会的和谐发展与大学生个人的健康成长。因此,如何高效解决高校经济困难学生的困难,既关乎学生的成长和发展,也决定着和谐社会的顺利构建。因此,探讨和研究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问题,建立有效的资助体系,保障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是政府和高校义不容辞的重要责任和社会发展进步的必然要求。

国外关于高校学生资助问题的研究,最早源于11世纪的欧洲国家,在过去的几百年中,各国能够遵循教育发展的阶段演变,结合收费制度的改革,并在此基础上对高校资助的管理工作做了比较全面的探讨。相较于国外,我国对于高校资助工作的研究直到20世纪80年代才散见于学者们的一些研究文献资料之中,研究所涉及的领域较少,多是学生管理工作者的经验之谈,至于专论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政策资助体系的研究,并不多见。

1 存在的问题

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政策资助体系是指不同资助政策单元之间和同一政策内部不同要素之间的相互关联、相互作用而形成的系统。虽然我国已经形成了比较完善的相关政策制度,但是作为一个体系,综合而论,依然存在诸多问题,主要表现为:

1.1 缺乏制度的保障

科学而完善的制度是保证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高效实现的保证。但目前至少存在两个方面的不足。其一,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措施不细,制度不全。启示,资助对象的认定是做好资助工作的前提与基础,它不仅直接影响资助的效果,而且影响教育公平的实现。但是目前缺乏有效的制度与措施来保障资助对象认定的合理性与科学性,资助杜希昂的认定随意性较大,缺乏比较科学而深入的调查,认定方式比较简单,缺乏现代科学技术的运用。其二,引资政策的引导性不够。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从全国来看,数量不小,所需资金也颇为巨大,显然不能完全依靠政府或学校全资资助,因此,必须要借助社会资助力量,目前社会资助多采取无偿资助形式,来源有限,数额不多,缺乏对社会资助主体的引导。

1.2 贷款制度不完善

助学贷款是我国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目前高校最为重要的资助方式,其重要性不言而喻。但目前助学贷款遇到的最大的瓶颈问题:诚信。银行和高校作为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行贷款的共同主体,虽然贷款合同规范、合法,对学生的权利和应履行的各项义务均有详细而严格的界定,并且是在基于自愿、公平的基础上所签订的,但合同中缺乏对所资助学生履行相应义务的强制性约束条款,这样极易导致少数学生毕业后不按时还款甚或有条件也不主动还款,从而导致诚信问题,给国家和银行造成了经济损失,直接影响银行助学贷款的积极性。显然,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贷款制度尚需比较完善的征信制度与贷款担保制度的保障,否则,将严重影响该政策体系的有效性。

1.3 心理资助不重视

目前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过度依赖经济资助,以物质资助为主,严重忽视了受助学生的精神与心理援助。不可否认,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中确实有不少学生自立自强、自强不息、乐观进取、积极向上,但也存在着少数受助学生因家庭困难,心理压力过大而导致自暴自弃、自甘堕落,出现自卑、闭锁、抑郁、排斥等心理障碍等问题,这些问题严重影响了受助学生的健康成长与学业学习。其实,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应该既包括物质支持系统也包括精神支持系统,两者不可或缺。我们应清楚地认识到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不仅经济上贫困,其精神上也更为贫乏,心理也更加脆弱,给予他们精神支持和心理援助尤为重要。

2 产生的原因

2.1 政策宣传与执行不到位

好的政策带来好的效果,离不开对目标群体的正确宣传与引导。将资助政策准确无误地传达给目标群体,让目标群体更加全面地了解政策类型,加深其对政策的认识和理解是确保政策高效实现的关键。目前,虽然资助政策的宣传途径和力度相较之前有了很大的提高,但仍存在宣传通道不畅等问题,不少同学仍对勤工助学获取渠道、补助的发放力度、困难生认定等一些基础问题存在疑惑,另外一些新型政策如考证补贴、慈善爱心屋等,在贫困生中的知晓度较弱。此外,部分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执行者对政策理解不够,认识不深,缺乏对受助学生具体情况,基本需求,心理状况的科学把握,从而使受助学生脱离了政策,执行不到位,导致出现政策问题。

2.2 学校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

及时有效的监督是确保政策执行有效的重要保证。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的实施,离不开国家的主导作用,但更离不开学校的监督与检查。学校是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的具体执行者与实施者,直接与经济困难家庭学生打交道,最能发现所存在的问题,也最适合管理受助学生。目前,资助政策监督检查不力主要表现在:其一,政策缺少具体、可行的监督措施,例如对贫困生的认定,标准不够客观、详细、具体,不可避免地存在“关系认定”、“人情认定”等现象,人为操作性、随意性较大。其二,政策缺乏反馈机制,有些受助对象大二、大三时,家庭经济状况可能好转,可以不需要继续资助,而有些大学低年级不属于受助对象的,到了大学高年级却因为家庭发生重大变故而导致贫困成为受助对象,这些均缺乏跟踪与反馈,严重制约着资助政策的有效开展。

2.3 受助对象功利性强

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无疑是高校的特殊弱势群体,值得政府以及高校,包括社会各界予以关注与支持。但是由于受到社会风气以及市场经济逐利思想的影响,有些受助学生呈现出较强的功利性。其一,有些学生,特别是并不属于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把获得资助作为改善自身生活条件的一种渠道,欺瞒学校,欺骗老师,骗取资助,用来购买品牌衣服,高档手机,甚至谈情说爱,旅游观光等。其二,部分学生功利性强还表现在获得资助后,缺乏感恩之心与感恩之情,认为获得资助是理所当然的事情。其三,某些资助学生认为我穷我有里,反正国家与学校会出台政策帮助我,从而导致严重的依赖思想。上述表现对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的实施效果带来的负面影响相当严重,必须予以重视。

3 完善的对策

3.1 完善资助政策体系

完善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主要可以从两个方面来入手,其一,尽快建立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认定指标体系。限于资金不能资助所有学生,因此,确保资助的对象为高校里面家庭经济最为困难,也最需要的学生,这点尤为重要。那么,如何认定其为最困难,最需要的学生?这就需要有一个客观,公正,科学的认定指标体系。这个指标体系可以从定量与定性两者相结合的角度进行综合考量,同时,还要兼顾地区经济发展水平以及高校自身的平均消费水平等。其二,要全程监督,大力提高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的效率。“真资助,假困难”这种现象缘何屡禁不止,关键在于缺乏监督。如何监督?对申请资助的学生的日常生活开销进行监督最直接,也最为有效。谁来监督?申请资助的学生的同学来监督最可靠,也最客观。鼓励其他同学监督,举报,对造假获得资助的行为零容忍,严厉惩罚造假申请者与协从者,大力倡导正义感,社会责任感。

3.2 构建多元资助模式

构建以国家为主导,社会为辅助的多元资助模式是解决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难题的核心。对于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而言,国家资助与社会资助就像一个人的两条腿,缺一不可,两者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相得益彰。但首先要分清主次,即必须确立国家资助为主,社会资助为辅的理念,不能把资助全部丢给社会,也不能全部由国家来承担。国家应当发挥好宣传与引导工作,使更多的企业或个人了解资助的真正内涵,自愿资助。要大力倡导有意愿,有实力的实体企业主动,积极投入到资助活动中来。其次,要把无偿资助与有偿资助相结合,适当给施助者一些合理的回报,让受助者多承担一些更有约束力的义务,比如开展勤工资助,兼职资助等。第三,采取建立优秀校友资料库,不定期举行讲座等方式,鼓励和吸纳社会力量进行资助。

3.3 注重学生心理助困

对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物质资助的同时,大力加强精神支持是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必然要求。如何帮助受助学生心理脱困,精神脱贫,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第一,国家和政府,尤其是教育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受助学生的心理支持,强力推进受助学生的心理建设工程,形成一个全国性的关于心理问题的良好氛围,正确引导,绝不能把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视为异类而排斥。第二,各类高校要大力提升高校辅导员的综合能力,辅导员是接触受助学生最多也是最直接的老师,优秀的高校辅导员不仅要有高智商,还要有高情商,不仅要有强大的能力,还要有强大的心理,不仅要关心学生的学业,还要关心学生的心理,及时关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情况与需求,把握其基本动态一视同仁,公平对待,积极引导,主动关心。第三,要设立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心理疏导机制,成立心理协会,心理社团,设立心理辅导室等,让他们的心理负能量能及时得到发泄与释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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