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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数据:重塑“新计划经济”还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2020-12-21朱建田何艳霞

关键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宏观调控大数据

朱建田 何艳霞

摘 要:肇端于1960年代的“新计划经济论”经历了一个从“计算机社会主义”到“大数据社会主义”的发展过程,其基本理论信条是“算法为王”,即借助信息技术来实现社会主义生产的计划化。此信条在今天的典型表达是:大数据使整个经济生活呈现出一种可视化图景,“看不见的手”已然清晰可辨。大数据时代背景下的“新计划经济”论虽然持有对“市场”的承诺,却把经济计划全然奠立于大数据基础上,并由此提出全面恢复计划手段的实践构想,从而陷入否定“市场”也即否定大数据存在根基的理论境地。走出“数据拜物教”迷雾可以看到,大数据不能重塑“新计划经济”,但有助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作为宏观调控的新工具,大数据能促成“市场更加有效”与“政府更加有为”的双赢格局。

关键词:大数据;新计划经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数据拜物教;宏观调控

中图分类号:F0455;F0624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4-8131(2020)05-0013-09

一、引言

二十世纪二三十年代,以米塞斯(Ludwig Mises)、哈耶克(Friedrich A. Hayek)为代表的“市场派”和以泰勒(Fred M. Taylor)、兰格(Oskar Lange)为代表的“计划派”之间展开过一场关于计划与市场的“世纪之争”。今天的新自由主义者认为,这场争论以苏联解体、中国开启市场化改革从而宣告“市场”对“计划”的胜利而告终。新自由主义者对这场争论结果的断言有失偏颇,因为计划经济并非苏联解体的根本原因,而中国的市场经济改革则坚持了社会主义发展方向。其实,真正从理论和实践上解决这场“世纪之争”的是当代中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与实践——邓小平的“南方谈话”从理论上厘清了计划和市场作为经济发展手段的非制度属性及其各自优劣,改革开放取得的经济成就从实践上证明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较于单一“计划”和单一“市场”的比较优势。然而,随着大数据时代的到来,20世纪那场在理论和实践上业已解决的“世纪之争”似有重燃之势:计划经济的拥护者以大数据的“计划逻辑”接续兰格等人的“计算机社会主义”理论,新自由主义者则基于米塞斯等人的经济学理论展开与之针锋相对的论争。那么,大数据究竟会重塑社会主义“新计划经济”,还是导向“无摩擦的资本主义”?本文认为:单一“计划”与单一“市场”皆无出路,大数据时代仍需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且需借由大数据来达成“市场更加有效”与“政府更加有为”的双赢格局。

二、“新计划经济论”:从“计算机社会主义”到“大数据社会主义”

1929年,当斯大林宣布中止“新经济政策”时,苏联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也随之建立起来,并发展成为影响深远的“苏联模式”。其时,恰逢“大萧条”席卷西方世界,指导资本主义的古典经济学遭遇质疑和诘难;与之相反,“苏联模式”凯歌高进,成就卓著,以至于部分西方经济学家认为市场经济行将土崩瓦解,人类只能从苏联的计划模式中“寻找未来”。[1]然而,信仰自由市场的经济学家对于计划经济却不以为然,如奥地利学派的米塞斯早在1920年就撰文指出,计划国家对自由市场的排斥使得定价机制不复存在,从而使得产品供需失去计算凭据,资源配置无从谈起[2]。针对米塞斯的发难,泰勒以“试错法”论证了计划经济中经济计算与资源配置的可行性:在需求侧,只要保障个人选购产品的自由,计划当局就能获得产品种类和数量的确切数据;在供给侧,生产要素成本由“试错法”达成,“估价过高,要素过剩;估价过低,要素短缺”,经多次“试错”与核算,最终可求得合理价格[3]。泰勒的“试错法”遭到了自由主义经济学家罗宾斯(Lionel Robbins)的反对。罗宾斯指出:“试错法”的运用不仅需要收集海量数据和进行海量计算,而且信息的动态变化使得数据收集和处理变得不可能[4]。继米塞斯、罗宾斯之后,哈耶克也从信息和效率等方面批评计划经济,他认为,计划当局无法收集和处理复杂多变的经济信息,因而计划决策必定背离真实的经济生活,并且以国家计划代替个人选择会压制自由,挫伤生产积极性和创造性,导致效率低下和滋长官僚主义。针对米塞斯、哈耶克等人的责难,兰格对计划经济作出辩护,他指出:社会主义计划经济也能像资本主义市场经济一样容纳消费品市场和劳动服务市场,因此计划经济也能像市场经济一样通过“试错”建立经济均衡,其中米塞斯质疑的价格机制可以通过“中央计划局制定物价,所有生产和资源部门严格按照中央物价从事会计工作”[4]的方式获得解决。不难看出,兰格把计划经济的有效运转寄寓于中央计划局身上,赋予计划局以把控全部经济信息和实行有效资源配置的“全能”角色;同时不难看出,以兰格为代表的“计划派”在很大程度上把计划经济视为一个纯粹的经济计算问题,并把经济计算建立在信息给定的均衡假设上,对于罗宾斯、哈耶克等“市场派”提出的“动态信息论”挑战并未作出有力回应——这或许与当时的计算技术不足以处理海量信息有关,当然,即便具备计算技术,也不足以回应“市场派”的“信息创造论”挑战。

朱建田,何艳霞:大数据:重塑“新计划经济”还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随着计算机的问世和计算技术的飞速发展,数据处理能力大为增强。兰格敏锐地洞察到计算机对于计划经济的重要意义,认为计划当局处理海量经济数据的能力已经具备,前计算机时代难以实行的“试错法”可以借由计算机得以实现。他在《计算机与市场》一文中指出:“把联立方程放进一架电子计算机,我们将在一秒钟内得到它的解。市场过程连同它的繁琐的试验似乎过时了。”[5]需要指出的是,1960年代的兰格虽然强调计算技术对于计划经济的重要意义,但已承认真实市场的不可替代性,因此他的“计算机社会主义”已容纳进“市场”的内容,这与其在1930年代赋义的社会主义显然是内涵有别了。进入1970年代,计算技术的进一步发展催生出调控经济的新型手段,“有计划的商品生产”思想也随之产生。如英国学者博丁顿(Stephen Botington)在《计算机与社会主义》一书中指出,由于新兴技术使得建立一种模拟整个国民经济体系运行的计算模型成为可能,并且由于计算机极大地扩展了收集、存储、检索和分析数据的能力,整个社会生产可以借由计算机而走向计划化。[6]1980年代中期以后,随着互联网、超算技术和电子货币的蓬勃发展,人类开始进入真正意义上的信息时代,兰格、博丁顿等人的“计算机社会主义”构想似乎获得了更加坚实的技术支撑。美国学者波拉克(Andy Pollak)在《信息技术与社会主义自我管理》一文中这样说道:超级计算机可通过模拟生產、交换、消费、分配各环节之间的比例关系而实现合理的经济规划,互联网把普通大众、生产企业和政府部门联通起来从而构建起跨企业的计划生产平台,电子货币为社会主义经济核算提供支持[7]。从兰格、博丁顿、波拉克等人的“计划”思想可以看出,以信息技术论证计划经济的可行性构成了社会主义合理性的论证范式之一,这从科特尔(Allin Cottrell)和科克肖特(Paul Cockshoutt)等学者关于前述“世纪之争”的评论中可进一步证实:前互联网时代的计算技术不足以支持对和平年代的复杂经济进行有效计算,“苏联模式”中出现的计划不连贯、经常性短缺和过剩等问题在很大程度上即源于此;互联网时代的到来使得社会主义计划经济变得真正可行,然而社会主义制度(苏联)却恰在此时遭到了摒弃[8]。

进入21世纪以来,以互联网、大数据和云计算为技术座架的人工智能引起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重大变革,关于计划经济可行性的争论在新技术条件下被再度点燃,其中最为瞩目的事件当属马云的“新计划经济论”以及张维迎等经济学家对之作出的批判性回应。马云在2016年的世界浙商上海论坛上说:过去人们倾向于认为“市场”比“计划”好的看法在未来30年会发生变化,计划经济会越来越大,因为大数据使得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有可能被发现[9]。由于其“计划经济”一词的指意不明并引发张维迎等人的批评,马云在2017年的贵阳“数博会”上特意作出说明:他赋义的“计划经济”并非指传统的社会主义计划经济,而是特指在“大数据让市场变得更加聪明”的情况下“计划和预判成为可能”的经济情形[10]。从马云的解释看,他指谓的“计划经济”是以阿里巴巴为代表的平台企业的“经济计划”,这些企业由于全盘掌握平台上的交易数据乃至能够借此预判供求趋势,因而“看不见的手”被宣布“发现”了。

与“平台计划经济”不同,多数学者基于大数据语境讨论国家层面的“新计划经济”。如有研究者指出:信息技术的发展使得“市场”与“计划”两种模式走向结合成为可能,由此形成的新经济模式可称之为“市场计划经济”,即一种基于信息技术在国家、行业和企业三个层面实现资源配置计划化的经济模式[11]。又有研究者提出“以市场为基础、以计划为主导”的“计划主导型市场经济”构想:由于大数据的日益社会化,大数据能发掘默会知识,实现现时预测和高效的个性化供需匹配等,可以由国家在大数据、电子商务、金融服务三大领域出资建立或控股三家互联网平台企业,以三家平台企业代替中央计划局“主导国民经济中的信息流、商品和服务流、资金流”,以“民主计划”和“集中计划”为运行机制实现国民经济总供给与总需求的平衡[12]。不难看出,无论是“市场计划经济”还是“计划主导型市场经济”,与前述兰格的“计算机社会主义”一样,都以承认“市场”为前提,强调信息技术对政府配置资源的支撑作用,并突出政府在资源配置中的主导地位——只不过“大数据社会主义”相较于“计算机社会主义”拥有更为切实的“计划”技术。

那么,大数据是否会拓展社会主义的“计划边界”呢?有研究者作出了肯定回答:政府不仅在收集和处理信息上拥有相较于一般市场主体的能力优势,而且拥有市场主体所不了解的宏观调控信息,因此在整个国民经济运行中扮演宏观信息与客观信息传递者的角色(企业把政府提供的信息分别转化为微观信息和主观信息,借以指导自己的市场行为),并借此获得制定战略、实施计划、干预市场的独特优势,社会主义的“计划边界”也因此而获得扩展[13]。还有研究者从大数据内蕴的“计划逻辑”论证“新计划经济”的可行性:“大数据的多种类、高价值、大存量、快速度等特点赋予其计划能力”,即一方面为企业内部的经济计划提供技术支持,另一方面为政府在全社会进行资源配置提供技术支持,企业的微观计划与政府的宏观规划因为大数据技术而相得益彰,前者的“经济计划”与后者的“计划经济”各自获得发展空间[14]。

综上所述,在1930年代的“世纪之争”中,兰格等“计划派”维护的是以“苏联模式”为代表的“老计划经济”;而1960年代以来的“计算机社会主义”和近年来的“大数据社会主义”在承认“市场”的基础上,强调信息技术对政府计划的支撑作用,并突出政府在资源配置中的主导地位,是为“新计划经济”。如同1930年代的“计划派”遭到“市场派”的反对一样,1960年代以来的“新计划经济论”也遭到了新自由主义者的反對。今天国内学界借由马云的“新计划经济论”而展开的学术争鸣,虽然不同于20世纪“计划派”与“市场派”的交锋,却从一个侧面反映了某些学者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片面理解。本文的后续内容,旨在对大数据能否支持“新计划经济”作出理论回应,并借以探讨利用大数据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可能性问题。

三、大数据不能重塑社会主义“新计划经济”

大数据语境中的“新计划经济论”包括三个理论基点:一是把计划的可行性奠立在大数据基础上,二是承认市场的存在,三是突出政府在资源配置中的主体地位。就此而言,“新计划经济论”并非一种回到单一“计划”的理论主张。然而,“新计划经济论”对政府在资源配置中主体地位的突出强调,既与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的精神相背离,更与“市场派”经济学家的“自由市场”理念相冲突,“新计划经济论”也因此招致不少批评。不过,由于多数批评者无视“新计划经济论”内蕴的“市场”内容,把其与传统计划经济理论等同视之,因而这种批评就类似于二十世纪二三十年代哈耶克等“市场派”对兰格等“计划派”的批评。譬如有批评者指出:“新计划经济”之所以不可行,是因为大数据来源于市场,消灭了市场就消灭了大数据,也就消灭了“新计划经济”赖以运行的技术基础[15]。很显然,这种批评性观点本身并没有错,但用来批评“新计划经济论”有失公允,因为后者并不否定市场的存在。本文认为,“新计划经济论”真正值得认真对待之处在于:借由大数据技术来试图复归政府在资源配置中的主体地位,乃至以此构设“平台社会主义”的运行框架,陷入了大数据时代“以算法为王”的技术决定论迷雾——前述“市场计划经济”和“计划主导型市场经济”的理论构想无不如此。本文认为,基于以下三个原因,大数据不能重塑社会主义“新计划经济”。

1.大数据不能满足“新计划经济”运行所需的完备信息要求

虽然“新计划经济”摒弃了“老计划经济”排斥市场的片面性,但它与“老计划经济”一样,把经济运行视为计划当局基于完全信息假设而展开的资源配置活动,而完全信息假设的技术基础就是大数据。诚然,大数据技术具有大范围、高速度、低成本搜集和处理信息的优势,但它依然无法满足“新计划经济”所需的完备信息要求,理由有三:

其一,大数据挖掘经济信息的技术特点本身存在局限性。大数据技术本质上是一种信息归纳技术,归纳结论的可靠与否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信息获取的完备程度,这也是计量经济学强调“大样本”的原因所在。当前大数据在电商、金融、医疗等行业和领域的信息发掘成效显著,但相对于“计划”所关涉的经济社会“全领域”而言,其涵盖信息的广度极为有限,为“计划”提供决策的依据明显不足。此外,大数据虽然强调“大样本”的重要性,却忽视“小众事件”,轻视因果分析,而经济领域中的许多重大事件往往由“小众事件”诱发,因此大数据的归纳性结论显然不甚可靠甚至不足为凭。例如根据大数据的归纳逻辑,微信当由“中国移动”或“中国电信”而不是腾讯公司发明,而经济学家的统计分析理当能够预测2008年的国际金融危机,等等[16]。

其二,大数据不能有效发掘经济生活中的“隐性知识”。“隐性知识”主要是指市场经济中的消费“倾向”和生产“倾向”,对二者趋势进行正确分析和研判是平衡供需关系的关键所在。但是,从消费“倾向”看,人的消费需要不仅会随着消费能力、经济环境、认知水平等条件的改变而改变,而且“需要的数量”和“满足这些需要的方式”本身具有历史性和发展性[17];从生产“倾向”看,基于相同的消费“大数据”,不同的生产者会作出不同的消费预判,进而从事不同的生产规划和新产品开发。大数据只能在既有消费信息中觅得特定时期内某些商品的大致消费趋向,不能预测新的消费倾向和新的生产倾向,因而不能对动态发展的供需关系提供有效指导。

其三,大数据作为一种“计算”工具,归根结底受制于其使用者。即是说,收集哪些数据,如何处理数据,得出何种结论,取决于大数据使用者的价值取向、经济知识、研判能力和目标定位等,大数据本身只提供“数据”,并不形成“信息”。因此,借由所谓“大数据逻辑”或“大数据思维”来进行经济决策必然陷入“技术决定论”窠臼。

2.大数据不能自动生成“新计划经济”赖以运行的公有制经济基础

“新计划经济”论关于建立垄断性国有互联网平台企业的设想,一方面片面夸大了平台企业的经济功能,忽视了实体性生产企业在国民经济发展中的基础地位;另一方面也忽视了“新计划经济”赖以运行的公有制经济基础,即忽视了如何改造非公有制经济的现实难题。国有(公有)垄断性“平台企业”的建立和运行是“新计划经济”的物质基础,“新计划经济”论之所以对“新计划经济”可以实行充满信心,源于他们对大数据内在性质的错误理解。如有学者指出:大数据的特点是公共性和共享性,即大数据难以为私人所占有;而当公共性的大数据作为生产要素出现时,私人化的生产资料就会随之向社会化转变[13]。在这里,“新计划经济”论对大数据显然存在两个方面的误解:

其一,大数据并不具有天然的公共性与共享性。事实上,从阿里、腾讯到京东,所有的平台企业都把获取和掌握大数据作为一项重要的商业战略,利用大数据的垄断地位来赢取竞争优势是所有平台企业的梦想。因此,设想政府在获取大数据上具有天然优势以及大数据具有天然的共享性,缺乏理论依据,也忽视了阿里等平台企业在大数据时代的现实表现。

其二,大数据作为一种生产要素只起到信息资本或知识资本的作用,无法取代现代生产过程中的其他生产要素。因此,即便大数据像“新计划经济”论设想的那样具有公共性和共享性,也不足以引发私人化生产资料的社会化转变。实际上,把大数据设想为一种实体性的、居于主导地位的生产资料,如同把网页浏览、购物点击之类的所谓“数字劳动”或“数据劳动”设想为一种实体性的物质生产劳动一样,确乎陷入了“数据拜物教”的迷雾。

3.“新计划经济论”本身存在否定市场从而否定大数据存在根基的理论缺陷,据此运行的“新计划经济”会趋步“老计划经济”的旧尘

如前所述,“新计划经济论”奉行“算法为王”,预设了政府在大数据技术上的优势地位,其所构想的“新计划”体制具有三个典型特征:一是把资源配置、供需平衡、产业结构及投资结构调整等视为一种“算法”,以“大数据思维模式”取代因果思维模式进行宏观调控[18]。二是政府进行宏观调控的技术载体是大数据融合平台,即由主导信息流、商品流、资金流的国有互联网平台企业代替中央计划局,并代表社会公共利益担当“超级垄断者”的角色[12]。三是基于前两点,曾经被市场经济削弱了的“計划”手段因为大数据而得到更高水平的全面恢复,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作用大为缩小,政府的作用大为增强[13]。不难看出,“新计划经济论”虽未完全排斥“市场”,却把“计划”提升到近乎主导一切的高度,由此趋步于“老计划经济”的旧尘。

其一,如果“计划”手段全面恢复,市场作用范围大为缩小,那么不仅“老计划经济”中的主观臆断、长官意志、效率低下等痼疾势必重新滋长,而且更具本质意义的是,“新计划经济”借以运行的大数据信息会随着市场范围的缩小而减少,大数据技术本身可能会像“市场派”批评的那样失去存在的根基,“新计划经济论”也因此而走向自我否定。就此而言,卡斯特(Manuel Castells)等人批评苏联式计划体制本质上属于反信息技术体制的观点同样适用于“新计划经济论”[19]。

其二,在承认“市场”的前提下设想“计划”手段的全面恢复,显然忽视了市场机制的内在本质——基于市场主体的创造性而形成新技术、新产品和新的组织形式等,进而改变资源配置方式乃至创造新的经济资源。其中“市场派”强调的“企业家才能”和“看不见的手”是最为根本的两个要素,而“计划”手段的全面恢复则意味着这两个根本要素连同“市场”本身被否定。就此而言,“新计划经济”就蜕变为排斥“市场”的“老计划经济”。

其三,通过建立充当“超级垄断者”角色的国有互联网平台企业来主导信息流、商品流和资金流,从而主导国民经济运行,这无异于直接取消市场。因为大数据技术在这种“新计划”中被赋予了主导一切,包括垄断和控制市场信息的“全能”角色。不难设想,这样的“新计划经济”所能导致的唯一结果只能是哈耶克指谓的“通往奴役之路”。

综上所述,大数据不能满足“新计划经济”运行所需的完备信息要求,也不能自动生成“新计划经济”运行所需的公有制经济基础,“新计划经济论”本身也因对“计划”手段的无限拔高而陷入否定市场从而否定大数据存在根基的理论窘境。因此,“新计划经济论”虽然与时俱进地拥抱大数据,却不过是传统计划经济理论在大数据时代的一种回光返照。

四、借助大数据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党的十九大报告关于“构建市场机制有效、微观主体有活力、宏观调控有度的经济体制”[20]的论述表明,实现“市场”与“计划”有机结合、“市场有效”与“政府有为”有机统一,是我国经济体制的显著特点、优势和改革目标。与“新计划经济论”赋义的“计划”内涵不同,今天我们所说的“计划”是坚持“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的前提下的一种“有度”的国家宏观调控,而非过去那种具体入微的全盘计划体制。以“十三五”规划为例,“规划”中的多数指标属于教育健康、资源环境、区域发展、民主法治等公共治理类指标,余下的经济指标亦属产业结构、发展动能类宏观指标,而非过去那种煤钢产量类实物指标[21]。很显然,以“五年规划”为代表的宏观调控,是国家在经济社会领域进行资源配置的战略规划,并不涉及微观经济活动。就此而言,“新计划经济”论关于全面恢复“计划”手段的设想,确乎是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一种理论逆动。

与“新计划经济”论相反,一些“市场派”理论反对一切计划,包括反对国家层面的宏观调控。如有人指出:“计划经济本质上是一种系统性暴力,是对企业家精神的否定。”虽然其强调“不是一般地反对经济计划,而是反对计划经济”,但从其借用米塞斯、哈耶克等的“市场派”理论批评“新计划经济论”来看,国家层面的经济规划显然被其视为一种“计划经济”而遭到了否定[22]。借口“计划”对自由的扼杀特别是对“企业家精神”的扼杀而否定宏观调控以及把经济运行中出现的某些问题简单地归结为市场化不彻底,从而提出“彻底市场化”的改革要求,是某些“市场派”理论对待我国现行经济体制的基本态度。诚如本文前述所言,1992年的“南方谈话”和随后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实践,在理论和实践上已经解决了“计划”和“市场”的关系问题,因此,这里提及一些“市场派”理论的观点,不在于通过对其的批评来为我国现行经济体制作辩护,而在于对其关于社会主义排斥信息技术的观点作出批判性回应,以探讨利用大数据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可能性。

从当前有关“新计划经济”的争论可以看出,一些“市场派”理论关于社会主义与信息技术“格格不入”的论据主要有三:一是从历史经验看,苏联的计划体制是一种模仿成熟技术的体制,而美国的市场体制是一种创新生产技术的体制,因而“计划的苏联”只能代表福特主义的过去,而“市场的美国”能够引领信息时代的未来[23]。二是从大数据的产生和运行条件看,市场是大数据的天然土壤,一切旨在干预市场的“计划”都是对大数据的遏制、扭曲和危害,经由“计划”而获得的大数据纯属虚假经济信息[24]。三是从真实的市场来看,真正重要的信息不是显性的客观经济信息(“客观信息”),而是由“企业家才能”基于隐性经济信息而创造的“主观信息”,而社会主义恰是一种窒息“企业家才能”从而抑制“主观信息”的体制[25]。很显然,上述观点继承了哈耶克的那种意识形态偏见,把社会主义的宏观调控等同于经济干预主义,以此否定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借力大数据的可能性。本文认为,上述“市场派”的三个论据难以成立:

其一,借由美苏对比来论证社会主义与信息技术“格格不入”,显然回避了一个基本事实,即标志人类真正进入信息时代的互联网最先由美国军方建立和把持,后经美国政府引导而走向市场化。美国学者希勒(Dan Schiller)在《数字资本主义》一书中对美国政府如何主导信息产业发展以及推动互联网全球化作了详细描述,从中可以看出,美国政府的信息产业政策和相关配套法律是推进信息全球化的最大杠杆[26]。而在当前的5G技术竞争中,美国政府正在积极制定“全面的国家规划”[27]。如果“市场派”把“自由市场”的标准贯彻到底,那么美国政府的信息产业政策就应归为一种社会主义性质的“计划”手段。

其二,把社会主义国家的宏观调控统统视为经济干预主义,从而认定社会主义条件下的经济信息皆为虚假信息,这不仅无视当代中国市场经济有序运行的基本事实,也无视大量民营企业在中国经济土壤中飞速崛起的基本事实。根据“市场派”关于社会主义只有虚假经济信息的观点,无法解释众多民营企业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取得成功的经济现象。

其三,片面强调“主观信息”的重要性而贬低社会主义市场中的客观经济信息,这除了反映出某些“市场派”一贯的制度偏见外,也反映出“市场派”对“主观信息”的过度迷信。事实上,“主观信息”必然是基于“客观信息”形成的主观价值判断,“客观信息”是“主观信息”的生成基础。而随着大数据和人工智能技术在经济领域的广泛应用,获取“客观信息”的能力对于形成有价值的“主观信息”愈发重要——根据卡普兰在《人工智能时代》中的例举,在越来越多的领域,如在美国的股票市场,基于大数据技术的“高频交易”使得“市场派”强调的“企业家才能”几近失去了发挥余地[28]。因此,借由“主观信息”来否定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只能说“市场派”要么没有跟上大数据时代的经济步伐,要么对中美两个市场持有双重评判标准。

综上所述,“新计划经济”论固然陷入了“数据拜物教”迷雾,但是一些“市场派”出于制度偏见,否认社会主义宏观调控借力大数据的可能性,体现出一种根深蒂固的“市场幼稚病”。实际上,无论是资本主义国家还是社会主义国家,都可以而且都在致力于通过发展大数据、借力大数据来发展经济和调控经济。譬如,在2012年美国政府发布的《大数据研究与发展计划》、2013年英国政府发布的《英国数据能力战略》和2015年韩国政府发布的《K-ICT战略》中,大数据不仅是发展数字经济的助推器,也是政府调控经济的新手段[29]。在我国,2015年6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关于运用大数据加強对市场主体服务和监管的若干意见》系统阐述了大数据作为调控工具的政策举措;同年8月国务院发布的《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纲要》,明确提出“使大数据成为提升政府治理能力的新途径”;同年10月党中央提出的“十三五”规划建议指出,要创新和完善宏观调控方式,借助大数据技术实现“相机调控”与“精准调控”有机结合 关于大数据作为宏观调控手段的内容,可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网站的三个政策文件,即《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纲要》《关于运用大数据加强对市场主体服务和监管的若干意见》以及《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由此可见,大数据作为宏观调控的新工具,就像“计划”和“市场”皆为经济发展手段一样,既可为资本主义所用,亦可为社会主义所用。具体而言,大数据对于完善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

第一,让“市场更加有效”。古典经济学关于完备市场信息、完全自由竞争和完美经济效率的经济理想难以实现,原因之一是市场主体获取“完备经济信息”存在技术、时间和成本上的诸多困难,而大数据技术能够海量挖掘、实时获取、高速处理和即时分享市场信息,这不仅能增强市场主体的经济理性,而且能减少市场主体间的交易成本,使市场配置资源走向高效化。不过,从当前的实际经济运行看,不同市场主体在获取大数据上处于不平等地位:以BAT(百度、阿里巴巴、腾讯)为代表的信息巨头在数据收集、处理、运用上处于绝对优势地位,其获取大数据的范围在理论上可达至“全领域”;以“京东”“滴滴”“当当”为代表的平台企业,在各自行业领域拥有绝对的信息优势;至于普通个体企业,则只能在互联网这个“信息池”中相对低效、有限地获取信息。此种情形表明,大数据时代市场效率的提升需要借助经济信息共享平台方能达成,而优胜劣汰的市场法则决定了作为战略资源的大数据的私有化使用。因此,为促进“市场更加有效”,政府需要与企业和行业组织合作,共建经济大数据共享平台,打破数据垄断,使市场主体在相对平等的信息条件下展开竞争。

第二,让“政府更加有为”。政府除了担负构建大数据共享平台的经济职能外,需运用大数据技术对市场主体进行服务、监管和引导。首先,就服务而言,政府可借助大数据技术,掌握不同地区、不同行业、不同类型的市场主体的共性化和个性化需求,从而在市场准入、税收征缴、技术改造、成果转化等方面提供更具针对性的服务,并支持银行、信托、保险等专业服务机构和行业协会、商会等运用大数据技术为企业提供经济和金融服务,助推企业可持续发展。其次,就监管而言,政府需打破信息孤岛现象,整合金融、工商、税务、交通、安监、质检、统计等领域信用信息,建立全国统一的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形成有效的大数据监管模式和惩戒机制,以规范市场主体行为,营造有序市场环境。最后,就引导而言,政府自身需提高大数据技术的开发运用能力,根据宏观经济数据、产业发展动态、市场供需状况等,及时形成和发布宏观调控信息,合理引导市场预期。不言而喻,“政府更加有为”以遵循“法治政府”原则为前提,因此防止技术异化——譬如借助大数据全面恢复“计划”手段的“新计划经济”构想——乃是保证“政府更加有为”的题中应有之义。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本质上是一种社会主义价值目标与市场经济效率目标有机统一的经济体制,是目标与手段的统一,即借由“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之手段以达成“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实现共同富裕”之目标。在大数据语境中,“市场更加有效”意味着更好地解放和发展生产力,“政府更加有为”意味着更好地引导市场主体为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服务。因此,作为调控经济的新手段,大数据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有效应用能把发展生产力的“真理标准”和实现共同富裕的“价值标准”更好地统一起来。

五、结语

“新计划经济”论由于深陷“数据拜物教”迷雾,其所构想的“全面恢复计划手段”的实践图景,在否定“市场”的同时也否定了“新计划经济”赖以运行的技术基础,从而走向了自我否定的理论境地。因此,与肇端于兰格的“计算机社会主义”一样,今天的“大数据社会主义”实质上是传统计划经济理论在大数据时代的一种回光返照。走出“数据拜物教”迷雾可以看到,大数据不足以支持“新计划经济”运行所需的完备信息要求和经济基础,但也绝不像某些“市场派”所认为的那样与社会主义“格格不入”,实际的情形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大数据技术所特有的海量挖掘、实时获取、高速处理和即时分享市场信息的技术属性,使大数据成为一种能够同时促进“市场更加有效”与“政府更加有为”的新工具。

参考文献:[1] 帕尔默,科尔顿.近现代世界史[M].孙福生,陈敦全,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88:1054.

[2] Mises L. Economic calculation in the socialist commonwealth[M]. ADLER S, Trans. Auburn:Ludwig von Mises Institute,1990:25.

[3] TAYLOR F. The guidance of production in a socialist state[J]. American Economic Review,1929,19(1):1-8.

[4] LANGE O. On the economic theory of socialism:Part One[J]. Review of Economic Studies,1936,4(1):53-71.

[5] 奥斯卡·兰格.社会主义经济理论[M].王宏昌,译.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1:83.

[6] 斯蒂芬·博丁顿.计算机与社会主义[M].杨孝敏,等译.北京:华夏出版社,1989:114-124.

[7] POLLAK A. Information technology and socialist self-management[J]. Monthly Review: An Independent Socialist Magazine,1997,49(4):32.

[8] 阿林·科特爾,W·保罗·科克肖特,李陈华,冯克利.计算、复杂性与计划——再谈社会主义核算论战[J].当代世界社会主义问题,2007(2):26-53.

[9] 马云在2016世界浙商上海论坛暨上海市浙江商会成立三十周年大会上的讲话摘编[EB/OB].(2016-11-19)[2020-03-09].新浪网,https://finance.sina.com.cn/meeting/2016-11-19/doc-ifxxwrwk1493465.shtml.

[10]“机器智能”高峰对话会[EB/OB].(2017-05-26)[2020-03-09].数据观,http://zb.cbdio.com/237/index.html.

[11]张尧学.从技术进步看市场经济与计划经济的有机结合[J].科学社会主义,2004(5):36-38.

[12]王彬彬,李晓燕.大数据、平台经济与市场竞争[J].马克思主义研究,2017(3):84-95.

[13]王丰.“企业家才能”批判:大数据视阈下社会主义计划的新证、边界及走向[J].教学与研究,2017(9):54-63.

[14]孙倩倩,张平.大数据嵌入:“社会主义范式”转换的新探索[J].甘肃社会科学,2018(6):120-126.

[15]许成钢.为什么用大数据、人工智能去建立计划经济是行不通的[EB/OB].(2017-09-24)[2020-05-11].新浪网, http://news.sina.com.cn/o/2017-09-24/doc-ifymenmt6543972.shtml.

[16]程承坪,邓国清.大数据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J].探索与争鸣,2018(4):95-101.

[17]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四十三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6:171.

[18]何大安,杨益均.大数据时代政府宏观调控的思维模式[J].学术月刊,2018(5):68-77.

[19]曼纽尔·卡斯特.千年终结[M].夏铸九,等译.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6:21-26.

[20]习近平.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R].北京:人民出版社,2017:20.

[21]鄢一龙.新计划经济还是“新鸟笼经济”[J].经济导刊,2017(5):65-69.

[22]宁越.“大数据+人工智能”能否支持计划经济?[J].汕头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7(9):11-21.

[23]陶文昭.信息时代两种经济体制的新争论[J].马克思主义与现实,2009(5):132-137.

[24]BOETTKE P J,DAMICO D J,BOETTKE P. Boettke Peter. Corridors, coordination and the entrepreneurial theory of the market process[J]. Journal of Private Enterprise,2010,25(2):87-96.

[25]HUERTA DE SOTO.Socialism, economic calculation, and entrepreneurship[M]. Cheltenham:Edward Elgar Publishing,2010:71.

[26]丹·希勒.数字资本主义[M].杨立平,译.南昌:江西人民出版社,2001:12-54.

[27]新浪财经.发展5G,美国打算“谋变”[EB/OB].(2019-11-07)[2020-05-11].新浪网,https://finance.sina.com.cn/wm/ 2019-11-07/doc-iicezzrr7824527.shtml.

[28]杰瑞·卡普蘭.人工智能时代[M].李盼,译.杭州:浙江人民出版社,2016:51-52.

[29]从美英韩看全球大数据发展的新动向和新趋势[EB/OB].(2018-06-06)[2020-05-11].搜狐网,http://www.sohu.com/a/ 234304831_468714.

Big Data:Reshape the "New Planned Economy" or Improve the Socialist Market Economy?

ZHU Jian-tian, HE Yan-xia

(School of Marxism, Xihua Normal University, Nanchong 637002, Sichuan, China)

Abstract:  The theory of "new planned economy", which began in the 1960s, has experienced a development process from "computer socialism" to "big data socialism". Its basic theoretical creed is that "algorithm is the king", i.e., the planning of socialist production can be realized by the means of information technology. The typical expression of this creed today is that big data makes the entire economic life a visual picture, and that the "invisible hand" is clearly identifiable. Although today's "new planned economy" theorists hold the promise of "market", they have completely laid the economic plan on the basis of big data, and thus proposed the practical concept of comprehensive recovery of planning means, so that they fall into market-denial theoretical situation, i.e., denying the existence of the basis of big data. Going out of the "data fetishism" fog, we can see that big data can't reshape the "new planned economy", but it helps to improve the socialist market economy: as a new tool for macroeconomic regulation, big data can promote a win-win situation of "more effective market" and "more effective government".

Key words:  big data; new planned economy; socialist market economy; data fetishism; macroeconomic regulation

CLC number:F0455;F0624   Document code:A   Article ID:  1674-8131(2020)05-0013-09

(编辑:夏 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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