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庭湖流域协同对接长江经济带机制构建
2020-12-21贾先文刘智勇
贾先文 ,刘智勇
1.洞庭湖生态经济区建设与发展湖南省协同创新中心,湖南 常德 415000
2.湖南文理学院 经济与管理学院,湖南 常德 415000
一、背景
洞庭湖是我国第二大淡水湖泊,位于我国湖南省北部,长江荆江河段以南,包括湖南、湖北2个省,33个县,平水期湖泊面积2 625km2,总容积174×108m3,流域面积25.72×104km2[1]。洞庭湖作为长江流域的重要通江湖泊,被誉为长江的肾,维系着长江中游水域生态平衡和江湖关系,具有调蓄滞洪、水资源供给、生物多样性保护、气候调节等多种生态功能,是保障长江中下游水生态安全不可或缺的屏障[1]。长江经济带的经济总量与人口所占的比重均超过全国的40%,发挥洞庭湖水系的作用,妥善处理好长江流域洞庭湖水系开发与治理的关系,是实现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重要环节之一[2]。
洞庭湖生态经济区上升为国家战略,与长江经济带的国家战略不谋而合,为流域发展提供了机遇。而长江经济带战略作为区域协调发展的重大国家战略,是在经济新常态下引领中国区域协调发展、推动发展向中高端水平迈进的重大战略举措,可以有力破解行政分割和市场壁垒困境,促进经济结构优化,打造新的经济支撑带和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开放合作平台,促进经济发展由东向西梯度推进,缩小东中西部发展差距,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洞庭湖流域作为长江流域重要的组成部分,具有得天独厚的位置,处在长江经济带核心部位,是湖南省“过渡带和结合部”,具有承东启西、连南接北的独特区位优势。洞庭湖流域如何创新区域合作,全力对接和融入长江经济带,实施“连湖通江、海陆空一体,连通上海、对接武汉、联动长株潭、对接成渝”战略,不断探索大湖流域以生态文明建设引领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新路径,全面融入长江经济带建设,是洞庭湖生态经济区飞跃式发展的关键,也是一个重要的研究课题。本文探讨了洞庭湖流域跨界协同合作的体制机制现状,提出创新区域协作机制,全力对接长江经济带,希冀以此促进洞庭湖流域快速发展。
二、洞庭湖流域跨界合作体制机制探索
洞庭湖流域跨界合作历史悠久,尤其是在《洞庭湖生态经济区规划》上升为国家战略后,各地联动,实行体制机制创新,以生态文明建设为主题,以经济、社会、资源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为理念,提出了大胆探索,着力创新体制机制,鼓励支持先行先试,促进洞庭湖区绿色发展内生动力,无缝对接长江经济带,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但也存在一些困境,尤其是省际间合作力度不够。
(一)洞庭湖流域省内跨界合作体制机制创新
洞庭湖流域在湖南省涉及岳阳、常德、益阳,而在湖北仅涉及荆州,故本文以湖南为例,分析其三个地级市的体制机制协同合作创新。根据洞庭湖区所面临的问题,岳阳、常德与益阳三市围绕和国家有关发展战略。一是提供平台,加强区域合作机制。湖南采取“党委出题、党派调研、政府采纳、部门落实”参政议政调研协商模式,推动了洞庭湖流域治理的进程[3];在湖南省政府主导下,常德、岳阳、益阳三市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解决洞庭湖生态经济区治理开发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拓展区域经济合作,实现上下游联动,协同治理,加强洞庭湖区基础设施合作和要素市场融合,并与长江经济带对接,完善区域市场体系,让商品和生产要素无障碍自由流动,使洞庭湖生态经济区与长江经济带共生共荣共赢,促进湖区经济社会协调可持续发展。二是生态优先,发展绿色产业机制。常德、岳阳、益阳三市都认识到必须转变生产方式,发展绿色产业,提出发展绿色有机农业,洞庭湖区借长江横贯东西有利地理位置,充分利用当前国家产业梯度转移良机,有选择地引进绿色能源、文化旅游、装备制造、航运物流和卫星导航等绿色生态产业,在加快产业发展的同时,保护好洞庭湖生态,努力探索大江大湖生态经济区建设的新模式,不失良机的与长江经济带对接。三是加强联合执法,促进洞庭湖有效治理。湖南省成立了专门的洞庭湖环境资源法庭,处理湖南省内跨行政区域管辖的洞庭湖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4];常德、岳阳、益阳三市签署《洞庭湖区域联合执法合作框架协议》,旨在落实湖长制,强化跨行政区联动,促进公安、生态环境、水利、交通运输、农林等部门一体化,推进联合执法,严厉打击洞庭湖水域涉水违法行为。四是强化利益补偿,改进考评机制。常德、岳阳、益阳三市提出加强对洞庭湖生态经济区建设的政策支持,加强政府投资管理,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建立粮食安全补偿机制和生态补偿机制,加大对湖区重要产业、重大基础设施和民生工程投入。探索建立绿色国民经济核算考评机制,完善经济增长与资源消耗挂钩的评价体系,改革城乡生产要素市场和行政管理体制,促进生态与经济协调发展的体制环境形成[5]。
(二)洞庭湖流域省际合作体制机制创新
《洞庭湖生态经济区规划》国家战略既是两省合作创新的成果,也是两省创新合作的新里程碑。为协同落实《洞庭湖生态经济区规划》国家战略,除了省内合作,洞庭湖流域湖南、湖北的省际间体制机制创新也在有序开展。一是加强省际高层领导合作交流。两省就洞庭湖流域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开展互访,旨在加强流域合作,解决湖区水安全、“三农”问题、生态环保等一系列难题,促进湖区一体化发展。二是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如两省确立了定期召开洞庭湖生态经济区政协主席联席会议,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由湖南省岳阳市、常德市、益阳市、长沙市望城区和湖北省荆州市政协组成,旨在形成洞庭湖区生态环境联动治理和综合施策机制,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守护好一江碧水”重要指示精神。三是签订框架性合作协议。如两省高院共同签订了《环洞庭湖环境资源审判协作框架协议》,旨在按照坚持生态优先、促进绿色发展、推动区域协作、注重高效务实的协作原则,建立环洞庭湖环境资源审判协作机制,协调解决环洞庭湖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的重大事项,合力保护洞庭湖担负的长江流域生态安全、水安全和国家粮食安全,促进洞庭湖生态经济区高质量发展[6]。
三、创新区域协作机制,全力对接长江经济带
洞庭湖流域虽然加大了跨行政区的体制机制创新探索,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如何进一步加强合作,全力对接长江经济带,还有强化的空间,尤其是湖南、湖北省际合作相对较薄弱,合作联动有待于积极推进。
(一)跨域协同,实现区域联动
针对洞庭湖跨多个行政区的特点,打破行政壁垒,加强跨域合作是关键,避免区域内低水平重复建设和同质竞争,也是融入长江经济带的保障。为此,一是签订协同合作框架性协议。在湖南、湖北省政府的主持下,洞庭湖区各行政区签订合作协同发展框架,探索建立区域生态补偿制度、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水权交易制度以及经济社会发展协作制度,为协同发展提供基础。二是成立洞庭湖流域发展委员会。通过洞庭湖流域发展委员会,引领湖区协同发展,加强跨行政区协同合作;建立府际联动合作网络,实现纵横联动,联合执法,协调跨界污染问题处理力度,有效解决“集体行动困境”与“屏障效应”的影响。三是构建跨域一体化的运作流程。有效整合湖区政府、企业、社区组织、居民以及NGO等多元发展主体,构建一体化运作机制,建立一个涵括计划、启动、执行、评估、反馈的湖区协同发展运作流程,提高与长江经济带对接的效率。
(二)交通先行,以“通”促“融”
交通是对接和融入长江经济带的前提和条件。流域各政府要统一思想和行动,协同抓好道路交通设施建设,实现洞庭湖区与长江经济带的零距离的对接。一是加快环洞庭湖堤高等级公路、沪昆高铁、环湖高速公路、城际铁路等重点基础设施建设,疏浚洞庭湖卡口以及湘、资、沅、澧四水,实现河湖连通,形成通江达海的高效水路运输网络。二是加强湖区港口码头、公路与铁路枢纽和高规格机场建设,推进水、陆、铁、空相互间的沟通衔接与一体化,建立立体交通网络,发挥各自优势,建立区域内“1小时城际经济圈”。三是加快推进与武汉城市圈、环鄱阳湖城市群主要城市间、成渝城市群及上海的高速公路、城际铁路等交通设施建设,形成周边城市“2小时经济圈”,并实现“借江出海”和四通八达目的,东连上海开发区、西接成渝经济开发区、北至武汉城市圈、南通长株潭城市群和珠江经济开发区,为有机融入长江经济带提供便利,为打造“第四增长极”提供条件。
(三)生态为本,力促产业对接
产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是国家的要求和人民的期盼。洞庭湖流域的各行政区应该统筹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在两者之间找到一个平衡点,坚持以绿色环保为根本,实施生态主体功能区战略,突出环境综合治理,充分发挥自身资源禀赋,瞄准长江经济带各个城市的比较优势,促进产业对接,发展产业集群。东部开展与上海及环鄱阳湖城市群合作,发展信息、金融、商贸、汽车、成套设备、红色旅游、宗教文化等产业合作。西部开展与成渝城市群联手,开展文化、科技交流,加强烟草、食品、装备制造等产业领域资源互补和分工合作。北部积极融入武汉城市圈,依托武汉丰富的科教资源,加强与武汉在人才交流、技术创新领域的协作,与武汉开展装备制造、食品、纺织、电子信息等优势产业合作。南部强化与长株潭良好关系,在高端装备制造、汽车、新材料、信息技术、生物、节能环保、现代金融、文化创意等产业加强合作。通过与长江经济带全方位的合作,促进洞庭湖生态经济区产业崛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