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足月胎膜早破并发早产的临床处理和妊娠结局的观察
2020-12-20国志芳
国志芳
(内蒙古乌海市妇幼保健院,内蒙古 乌海 016000)
在临床治疗中,未足月胎膜早破指妊娠期大于28周未满37周的胎膜早破情况[1],可能导致孕妇早产,羊膜腔内感染,给孕妇和胎儿带来伤害。为研究分析未足月胎膜早破并发早产的临床处理和妊娠结局,选取我院2018年4月~2019年4月收治的80例未足月胎膜早破并发早产患者为研究对象,报告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选取我院收治的80例未足月胎膜早破并发早产患者为研究对象,根据孕周的不通分为A组与B组。A组孕妇孕周范围为28周~33周,平均孕周为(31.33±2.56)周,年龄范围为23岁~36岁,平均年龄为(27.80±4.33)岁。B 组孕妇孕周范围为3 3 周~3 6 周,平均孕周为(34.50±2.80)周,年龄范围为22~35岁,平均年龄为(27.78±4.20)岁。
1.2 方法
两组孕妇给予超声扫描及窥阴器检查,密切检测孕妇的相关生命体征和感染征象。均给予针对性的治疗措施,应用肾上腺皮质激素促进胎肺成熟,若孕妇破膜时间大于12小时,可给予广谱抗生素预防感染发生。孕周小于35周,宫口开大小于4 cm孕妇,应用盐酸利拖君药物治疗,根据实际的宫缩频率改变滴注速度[2]。比较分析实验组与对照组患者的母婴结局及分娩方式比较。
1.3 统计学方法
应用的统计学软件为SPSS 20.0,计量资料t检验,计数资料x2检验,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即P<0.05。
2 结 果
2.1 两组孕妇分娩方式情况对比
A组孕妇经过处理后,自然分娩孕妇为18例,所占比例为45.0%,20例剖宫产,所占比例为50.0%,2例孕妇为臀位助产,所占比例为5.0%,B组孕妇自然分娩孕妇为19例,所占比例为47.5%,19例剖宫产,所占比例为47.5%,2例孕妇为臀位助产,差异不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
2.2 两组孕妇及胎儿不良结局情况对比
B组孕妇中,1例发生产后出血,1例发生产褥期感染,2例发生新生儿窒息,1例发生新生儿呼吸窘迫,1例发生新生儿颅内出血,1例发生新生儿缺血性脑病。A组孕妇中,4例发生产后出血,3例发生产褥期感染,6例发生新生儿窒息,4例发生新生儿呼吸窘迫,3例发生新生儿颅内出血,3例发生新生儿缺血性脑病,4例新生儿死亡。B组新生儿发生缺血性脑病、呼吸窘迫、新生儿窒息的概率显著低于A组,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
3 讨 论
在临床治疗中,目前尚未完全明确未足月胎膜早破并发早产的发生原因,普遍认为与患者宫腔压力不均、微生物感染及羊膜压力增高有关[3]。
近年来,随着医疗技术发展,孕周大于34周分娩的早产儿通过相应的干预措施,能够有效避免不良妊娠结局,提高孕妇和胎儿的生存率。孕周小于34周的孕妇,临床上主张进行积极处理干预,避免发生新生儿死亡。妊娠期未满34周的胎儿,肺部未完全发育,易发生严重的并发症,胎儿耐受力差,可应用期待疗法将分娩期拖延至34周。另外,相关研究表明,孕周越小,发生并发症概率越高,围生儿预后效果较差,临床治疗难度大。在本次研究中,A组孕妇处理后,自然分娩孕妇18例,20例剖宫产,2例孕妇为臀位助产,B组孕妇自然分娩孕妇19例,19例剖宫产,2例孕妇为臀位助产,差异不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B组新生儿发生缺血性脑病、呼吸窘迫、新生儿窒息的概率显著低于A组,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由此可得,通过对未足月胎膜早破并发早产孕妇的临床干预,能够一定程度改善妊娠结局。
综上所述,给予未足月胎膜早破并发早产孕妇针对性的临床处理措施,能够有效减少不良母婴结局发生率,保证母婴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