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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2-20
河南煤矿安监局4项措施扎实推进煤矿“三大系统”联网建设
全面推进煤矿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既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防范化解煤矿领域系统性安全生产风险系列部署的重要举措,又是推动国家“互联网+监管”的现实需要,更是推动煤矿安全、健康、持续、科学发展的必然要求。按照国家煤监局统一部署,河南煤矿安监局深化认识、统一思想、精心谋划、多措并举,在8 月底前圆满完成了全省158 处生产建设煤矿“三大系统”联网建设任务,切实将国家煤监局的工作部署落实落地。
一是严格时限,不打折扣。坚持目标导向,要求全省生产建设煤矿以8月底为期限,不谈条件、不找借口,倒排工期,实行“挂图作战”,激活企业及监管部门内生动力,实现“三大系统”全部联网的工作目标。
二是重点攻坚,全面掌控。坚持问题导向,明确工作难点、梳理痛点、打通堵点,坚持做到靶向治疗、对症用药,直面重点难题,确保问题不过夜。对于先期工作进度较慢的煤炭企业和地方政府安全监管部门,针对其存在的等待招标、等待审批、等待资金等种种问题,分析落实原因,果断采取有效措施,保证按期接入上传。坚持细节导向,抓住细节、研究细节、从细微处着手,带上显微镜捕捉问题,带上放大镜分析问题,认真研究、仔细谋划,对整个联网建设过程做到了如指掌,心中有数。
三是深入现场,做细服务。对于存在较多困难和问题的企业,联合地方政府安全监管部门,深入现场,召开会议,一同分析、研究、剖析存在的问题,共同寻找对策,督促各方加快进度。全面、细致、系统地做好帮扶工作。针对问题较多的单位,协调技术支撑单位,开展现场指导、现场帮扶,针对多数企业和地方政府安全监管部门信息化人才奇缺、“想干却不会干”的普遍现象,督促技术支撑单位派驻专人盯守,采取“联系点对点、培训面对面、教学手把手”的工作方式,将问题解决在基层,将难题消化在基层。
四是加力推动,注重质量。坚持每旬梳理统计进展情况,逐个区域、逐个网点挖掘分析存在的不足,不回避问题和矛盾,点名道姓批评,直来直去敲击。坚持每日跟踪落实联网进度、每日梳理问题焦点、每日明确次日工作重点,做到联网一个、检视一个、巩固一个、上传一个。在保证所有生产建设煤矿全部联网上传的基础上,坚持高标准、严要求,重点追踪确保数据质量,凡是不符合规范要求的数据,均要求重新上传,通过高质量的“联得上”,为将来“用得好”奠定坚实基础。
河北省建立煤矿重大安全风险预警发布制度
近日,河北煤监局、河北省应急管理厅联合印发了《河北省煤矿重大安全风险研判防控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确定了风险研判防控重点,建立风险预警发布制度,制定了分析研判和预警信息发布流程图。
《办法》确定了风险研判防控重点,包括煤矿生产接续计划、主要生产安全系统、重大灾害治理、安全监控系统等16种情形中的关键环节、重要地点和重点情况。
《办法》提出建立风险预警发布制度。煤矿重大安全风险预警信息分级,定期以文件形式发布。河北煤监局和河北省应急管理厅每季度首月上旬组织安全风险研判,并向开滦集团、冀中能源集团以及各产煤市应急管理局、各监察分局发布预警信息;各产煤市应急管理局会同驻地监察分局每月向辖区内煤矿和有关产煤县(市、区)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发布预警信息;各煤矿主体企业每月向所属各二级公司发布煤矿重大安全风险预警信息。各产煤市应急管理局和各监察分局指导煤矿全面排查重大风险,制定管控清单,明确风险种类、位置、来源、风险期、管控措施以及预期效果,同时要求煤矿在生产计划调整时及时报告,及时组织开展安全风险分析评估,并视情况及时进行风险预警研判,形成重大风险预警信息并发布。
各煤矿对监管监察部门、主体企业发布的风险预警要制定防控方案,制作重大风险管控图并张贴在醒目位置,及时将安全风险防控情况上报煤矿主体企业。煤矿主体企业每月10 日前向产煤市应急管理局和驻地监察分局报送重大安全风险管控处置情况。
《办法》要求,各级煤矿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各煤矿主体企业督促煤矿建立健全“一矿一册”重大安全风险台账,指导有关煤矿建立防控方案,进行重点管控。煤矿安全监管监察部门要及时调整监管监察执法计划,开展差异化精准执法,督促煤矿企业落实风险防控措施,重点对各煤矿管控处置重大安全风险进行跟踪检查,发现弄虚作假、管控处置和整改销号不符合规定的依法依规处理。
陕西省出台《煤矿驻矿安全监督员管理办法》
陕西省安委办日前印发的《煤矿驻矿安全监督员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驻矿安监员的管理、岗位培训、履职要求、工作职责都作了明确规定。
《办法》明确,市县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向其负责监管的辖区煤矿派驻驻矿安监员要做到全覆盖,各级煤矿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在煤矿安全执法检查过程中,要把驻矿安监员履职情况作为重要检查内容,市县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要加强对驻矿安监员的考核管理,对驻矿安监员的“德、能、勤、绩、廉”按月、季、年度进行考核,建立“奖惩分明、能进能退”的管理考核长效机制。
驻矿安监员有权参加煤矿矿长安全办公会、通风例会、调度会、班前会,可以在相关会议上就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措施提出相关意见建议,规定驻矿安监员每月下井次数不得少于12次,按要求填写驻矿日志,每天向上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汇报安全隐患整改落实情况及煤矿安全生产情况。
《办法》要求,新任驻矿安监员上岗前,必须由派驻部门进行岗前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市县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对派驻的驻矿安监员要定期进行业务技能、灾害防范、法律法规等相关知识的培训和考核。
驻矿安监员要加大对煤矿执行煤矿安全法规标准,落实重大灾害防治、停产停工措施的监督力度,及时向煤矿安全监管部门报告重大安全隐患和违法违规生产建设、涉险、亡人事故等相关情况。
《福建省推进安全宣传“五进”工作实施方案》出台
近日,福建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福建省应急管理厅印发《福建省推进安全宣传“五进”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对安全宣传“五进”工作进行了部署。
《实施方案》分为总体要求、宣传重点、主要任务和工作要求4部分。《实施方案》明确,“五进”宣传重点内容包括安全发展理念、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防治形势任务、工作措施、相关法律制度标准、公共安全知识等。
《实施方案》对安全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的主要任务进行了细化,提出了企业做到“九个一”、乡村做到“七个一”、社区做到“八个一”、学校做到“八个一”、家庭做到“两清两熟”,明确了市县2 级政府部门任务、省直部门任务及责任单位。
《实施方案》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充分认识安全宣传“五进”重要意义,将安全宣传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把安全宣传“五进”工作与精神文明创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全民普法、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等有机结合起来,一并推动落实。要强化指导服务,将安全宣传“五进”相关方面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巡查考核内容。要建立地方政府领导、多部门合作、有关方面共同参与的安全宣传“五进”协作机制,充分发挥好新闻媒体作用,运用好新闻媒体网站、微信、微博、客户端等平台,全力打造全民参与的安全宣传“五进”活动。要加强政策支持、人员配备和专项经费保障,为开展安全宣传“五进”工作提供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