纠正青少年行为偏差的思想政治教育策略探析
——基于吉登斯《社会的构成》理论
2020-12-20陈晓雨
陈 婷,陈晓雨
(海南师范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海南 海口 571158)
引 言
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是每位中华儿女翘首以盼的梦想,更是广大青少年的历史使命与责任担当。习近平指出:“历史和现实都告诉我们,青年一代有理想、有担当,国家就有前途,民族就有希望,实现我们的发展目标就有源源不断的强大力量(1)《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同各界优秀青年代表座谈时的重要讲话》,《中国青年报》,2013年5月7日第6版。。”但随着社会的快速发展,生存、学习、就业各种因素的影响使青少年面临着诸多挑战,造成思想上的困惑、观念上的模糊和心理上的失衡等问题,进而导致厌学、拒学、赌博、偷窃、斗殴等偏差行为发生。为了让党和国家的事业薪火相传,笔者将对发生行为偏差的青少年群体进行研究,探寻偏差行为诱因,为纠正青少年行为偏差的思想政治教育实践指明新方向。
一、社会结构化下青少年行为偏差成因分析
笔者以吉登斯《社会的构成》中“结构化”理论、“反思的现代性”理论、“个体能动性”理论为基础,从宏观、中观、微观三个方面探寻青少年行为偏差诱因。
(一)在“结构化”理论下对宏观因素的分析
吉登斯的社会结构化理论为探寻青少年行为偏差的宏观因素提供了理论框架。在传统社会学逻辑体系中,存在着个人行动与社会结构之间的二元对立关系,吉登斯在传统逻辑体系基础之上重新构建新的社会结构框架体系,它认为社会结构化必须将客体主义与主体主义二元论重新架构起来,不可能存在脱离社会结构的个体行为,也不可能有外乎于人的行为的社会结构,任何个体的行动都是以社会结构为动因,以创造新的结构为结果。而这里的“结构意指的是社会再生产过程中反复指向的规则与资源(2)(英)安东尼·吉登斯:《社会的构成》,李康,李猛译,上海三联书店1998年版,第52页。”,简单来说吉登斯社会结构化理论=规则+资源,规则主要指向的是人类日常生活对行动造成约束性规范的例行常规,可以将其理解对某一阶层价值观、文化管控和社会的制度约束等,而资源指的是社会再生产的理想要素,包括配置性资源和权威性资源,这些资源可以供行动者使用。美国学者帕森斯认为,青少年犯罪不仅仅是受教育的影响,它是社会资源不协调的产物,以及社会上负面的环境因素造成的。当今社会的价值观体系、文化管控力度及制度体系等社会规范的不完善,加之社会资源与社会需要之间无法相互匹配,造成了社会资源链接出现中断。对此,运用结合结构化理论中规则与资源要素来探寻诱发青少年行为偏差的桥梁和中介,不难发现青少年这一社会结构群体在社会规则和资源影响下发生了行为偏差,极具社会现实性特点。
从价值观层面看,很多青少年步入社会后,在权、钱、资源的利诱之下,对物质需求贪得无厌,形成了“有钱就是牛”和地位锻造一切的不良“金钱观”,这种情况的发生一方面是青少年所接触的人群中表现出过度的物欲追求,青少年也形成了一定模仿与追随效应;另一方面是青少年长期处于物质匮乏环境,影响了自身眼界和格局。再者,“读书无用论”“寒门难出贵子”“学习改变不了命运”等的评判观念在经济落后地区愈发盛行,一些进入社会并取得一定成就的人士为“读书无用”贴上了标签,传递错误的价值观念,导致青少年被极端个案所俘虏,影响了对普遍价值的判断,在学习中产生了偷懒和投机心理,为进入社会埋下种子。因此,青少年在光怪陆离的社会风气熏陶下,所形成的价值观与社会核心价值体系达不到情感上的认同,无法树立正确的三观,进而可能导致偏差行为发生。
从文化管控层面看,经济社会发展伴随着新的文化思潮此起彼伏,互联网成为青少年接触文化的主要媒介,甚至一些媒体平台为了吸引青少年眼球,带入流量,想方设法在虚拟世界里创造多样化的文化信息,让青少年尝试新事物的心理赋能得到激发。尤其是家庭氛围沉重、学习情绪不高的青少年,对网络依赖性较强,缺乏一定辨别意识,可能会长期与社会的亚文化结伴,受到不良文化信息荼毒,加之政府相关部门“净网”“护苗”等专项行动力度不足情况下,极易诱发行为偏差。
从制度管理层面看,当前我国对青少年犯罪的制度体系并不完善,无论从惩罚力度还是从适用范围而言,都存在一定程度的制度“空白区”。青少年出现逃学、斗殴等问题的时候,惩罚力度不够严苛,青少年抱有侥幸心理,而后渐渐演变成严重的抢劫、盗窃、网络诈骗、凶杀等恶劣的刑事案件。经过走访调查得出近几年青少年犯罪呈现低智、低龄化特征,暴力型、报复性、模仿性、冲动性案件逐渐增多,部分青少年知法犯法,一而再、再而三触碰法律底线,因此,制度不完善成为青少年行为偏差诱因之一。
在约束性规范发生变化的同时,社会配置性资源也出现了与实际需要不相匹配的现实状况。资源呈现由扩散走向积聚趋势,掌握在少数人手里,尤其在城乡地区,不同群体在表达和追求自身利益的能力上缺失,加之分配格局不均,贫富差距逐渐扩大,导致部分青少年群体被边缘化,表现出对社会的不满情绪。对此,社会要考虑重新协调或重构规则与资源,进而使新规则能够规范人的行为,人们也能够自觉遵守新规则,社会与青少年个体之间形成普遍认同,减少偏差行为发生。
(二)在“反思的现代性”理论下对中观因素分析
吉登斯“反思的现代性”理论是从社会现实状况入手,尝试构建一个新的思想体系,凸显行动者批判一个新的社会秩序的诉求心理。它希望通过反思现实的存在而调整、指导以及规范人的行为,以此引领社会发展方向,使个人的意愿和潜力得到充分发挥,营造一个团结和谐的民主氛围。通过对青少年行为发生偏差的中观因素分析,笔者发现家庭和学校这两个中观因素对青少年行为偏差成因有着密不可分关系,我们要借助“反思的现代性”理论来反思家庭与学校的教育理念和方法。
家庭是个人社会化的起点。家庭教育方式、家人心理素质及家庭氛围直接影响青少年健康人格形成,家长教育方法得当不仅能够缩小与孩子之间代沟,其乐观的态度、文明的谈吐更能激励孩子的进取精神。目前家庭情况呈现出的两种极端态势最容易导致青少年偏差行为发生。其一,对孩子高度关注。这部分家长喜欢将希望寄托在孩子身上追求未完成的“梦想”,因此在孩子的每一场人生的马拉松赛场中,家长们热衷于“抢跑”,他们期盼自己的孩子能够成为每一场竞赛的金牌得主,这种在过于“艺术化”家庭成长的孩子常常表现出没有主见或排斥心理严重,对日后的成长发展形成阻碍。其二,对孩子过于疏忽。这类家庭的孩子长期缺乏父母管教和亲情的温暖,容易被家庭漠视,性格内向,不善于表达,甚至有的父母常常对孩子粗暴打骂,将亲情的温暖推向反面,这样的孩子在外可能会成为“被欺凌者”,不敢怒更不敢言,进入社会后容易形成破罐子破摔心理,引发性格、心理的畸形,诱发行为偏差机率增大。
学校是社会化的主要场所,学校教育理念的偏差也是影响青少年行为发生偏差的重要因素之一,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第一,只注重思维智力提升,忽略了对生活艺术的体验。知识就是力量,青年时代矢志刻苦学习应大力提倡,但是在培育一群高智商高素养的青少年的同时,要扩宽青少年对生活真知的理解,体验生活、感受生活才能更好的融入社会。第二,只注重行为规范要求,忽视认知思辨能力培养。天生万物,唯独人有思考真理的头脑。青少年要有明辨是非,学会思考和分析能力,面对社会不良现象要做出明智抉择,才不会走歪道、行弯路。第三,碎片式的讲大道理,忽视因材施教的教学方法。“因材施教”是每位教育工作者应该遵循的教育方法。它强调因人而异,因人而化,这样的教育方式可以让性格不同的青年群体接受个别化教育,真正将教育落实到个体身上,防止青少年思维发生偏差。第四,教育“功利化”“商品化”现象明显。教育的实质不是急功近利,不是为了创造商品而把人教育成为创造“商品”的人,社会所需的不是工具之才,而是知冷暖、知温情之人。
在学校与家庭两个中观因素影响下,我们应结合吉登斯的“反思的现代性理论”对学校及家庭的教育理念与方法加以反思,思考造成青少年行为偏差的内在要素,让家长教育工作者对成长“起跑线”的意义进行重新审视、让教育“商品化”,世俗“知识化”现象得以改善,我们要帮助青少年立德、立志、立人,不要再走求木而不求道,形俱而神不备的老路。
(三)在“个体能动性”理论下对微观因素分析
社会学问题归根结底就是要解决“人”的问题。吉登斯作为行动理论的集大成者强调了人的能动性。他指出人在社会实践中不仅是一个“有目的”的人,而且具有“无意识”的潜在可能,同时具有显性和隐性意识。这些意识不仅指他们行动的意图,而且指向处理问题能力。青少年时期由于心智不成熟,个人极容易与社会产生矛盾。如个体需要的增长与社会需求不足的矛盾,独立意向增强与能力不足之间矛盾,客观环境的不良影响与个体控制力不足之间矛盾以及情感认知与行为之间矛盾等等,这些矛盾在意识催动下与社会的规则体系产生一定冲突,成为青少年行为偏差的诱导因素。
从有意识的行为指向分析,青少发生行为偏差原因有两种,其一,本能的驱使。弗洛伊德作为精神学派的创始者,认为人格分为“本我、自我、超我”,当自我和超我不完善或存在缺陷时,本我的力量会得到激发,导致偏差行为产生。对此青少年在寻求更高阶段的自我超越时,将会放任自由本能,让行为超越思想占据主导地位来放松对自己的规范性约束。其二,欲望需求的驱使。美国学者玛格丽特·沃伦教授认为犯罪行为是一种需求和欲望得不到满足的替代性手段。当青少年群体自由需求、物质需求、情感需求与社会规范体系相互冲突时,狭隘的人生观、畸形的幸福观、虚荣的拜金观便会形成,青少年可能会寻求不合法方式来满足精神和欲望需要。这两种有意识的个体能动作用一旦受到激发,行为偏差动因便可形成。
从无意识行为指向出发,很多青少年触犯了道德底线和法律法规时仍无意识。美国心理学家凯伦·霍妮认为,这是由不成熟的“人格”引起的。青少年群体由于心智和理性未达到完善状态,当矛盾激化的时候,难以掌控自己的本性,甚至无法辨别自己的行为、价值理念是否误入歧途,在他人带动下失去了合理的判断,导致偏差行为发生。
综上分析,青少年行为发生偏差不仅仅是微观因素中的个体行为出现了问题,社会、家庭、学校的责任更不容忽视。我们要充分发挥三者的育人功能,在社会中,为青少年提供了解社会、参与实践的机会;在家庭中,注重家风、家教建设,改善家庭氛围;在学校中,加强与社会、家庭的联动德育工作机制,帮助青少年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念。
二、纠正青少年行为偏差的思想政治教育实践方向
青少年偏差行为的发生不只是主体因素造成的,更是主体因素融入于宏观、中观因素发生综合作用的逻辑结果。我们要把对青少年个体的思想行为方式实际发挥作用的各种因素纳入思想政治教育教育范围,从宏观层面和中观层面出发,把握纠正青少年行为偏差的思想政治教育实践方向。
(一)把握个体规律,发挥思想政治引领作用
针对青少年发生行为偏差的宏观因素,我们要及时把握社会发展动向,把握个体规律,发挥思想政治教育主流价值、主流文化与制度示范引领作用,纠正青少年偏差行为。
1.把握个体规律,发挥主流价值引领作用
青少年在多元化社会思潮影响下对社会的普遍价值共识达不到思想上的认同,无法将核心价值观融入个人追求之中,才导致偏差行为发生,现亟须让青少年提高思想觉悟和核心素养。首先,我们要加强青少年理想信念教育。理想信念作为一种精神支持,能够转化为人们前进的重要力量。青少年要通过坚持马克思主义指导思想,秉承爱国主义的伟大民族精神,树立正确的三观来筑牢理想信念之基,这样生活才有目标、有希望,在“读书无用”“寒门难出贵子”等不良思潮面前具有辨别能力,在人生道路的选择上不彷徨、不迷茫。再者,我们要加强青少年价值理念教育。引导青少年自觉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这是每一位公民的行为要求和工作生活的根本遵循。主要从以下4个方面下功夫,一是勤学,青少年要通过学习获真知、领真谛,在社会中施展自己才华,实现人生价值;二是立德,引导青少年积极学习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汲取传统美德,学习时代楷模的道德风范,形成良好的社会品德、公德与美德;三是明辨,培养青少年明辨是非能力,不盲目跟风,善于思考分析、稳重自持,做出正确选择;四是笃实,教育青少年认认真真做事,稳稳当当做人,凡事都要一步一个脚印向前走,不抱不劳而获心理,始终谨记“守正笃实,久久为功”。
2.把握个体规律,发挥主流文化引领作用
习总书记强调“兴文化,育新人”,以文化育人是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重要举措。互联网作为时代发展的新兴产物,悄然间对青少年的生活做出了深刻改变,针对不同使用人群,我们无法全面解析其中的利弊,只能抓住互联网这个“信息茧房”,不断发挥主流文化引领作用。首先,弘扬文化主旋律,发挥正能量效应。文化管控工作的开展首要任务就是要把控好正确的文化方向,发挥好马克思主义文化的导向作用,把互联网建设成宣传马克思主义的主阵地,让广大青少年群体接受主流文化熏陶,增强社会、民族和国家归属感,在丑恶文化面前,意识清晰,立场坚定,与此同时,我们要响应时代正能量的号召,发挥“见贤思齐”的正能量效应,不断滋养青少年的内心,修复网络生态,促使青少年正能量被积聚、点燃,始终坚持做一个向上向善的好青年。再者,加大监管力度,净化互联网空间。政府相关部门要持续加大对不良网站及非法运营商的打击力度,依法对封建、迷信、暴力、色情文化予以严惩,从源头遏制亚文化的传播,积极整合主流媒体的思想政治宣传优势,加大主流文化传播,营造风清气正的互联网环境。
3.把握个体规律,发挥制度的示范引领作用
“经国序民,正其制度”,相关法规制度是纠正青少年行为偏差的重要保障和有力支撑。首先,要完善法规制度,强化制度执行。我们要根据青少年约束力弱、容易冲动、主观恶性小、义气用事的思想形成和发展规律来制定青少年法律法规制度,既让青少年在发生行为偏差后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又不让其心理背负沉重负担,对生活失去信心。相关法规制度制定的主要目的是为了让青少年提高规范意识,而不是对其施压,最终落脚点还是为了减少行为偏差现象发生。古人语:“纵有良法美意,非其人而行之,反成弊政。”我们除了要完善法规制度,还应加强规范制度执行人的行为,对情节恶劣的行为问题,执行人必须严按制度执行,无人情而言,对青少年严惩以待,杜绝恶劣情况再次发生。其次,推动德治与法治共同发力。德治教化于人,引领向上,法治威严可畏,震慑人心。青少年为何触法犯法,其缘由除了不知法、不懂法,就是没能发挥好自身道德底线的约束作用。我们要致力推进礼法合治和德主刑辅的社会治理方式,在执法过程中对行为偏差的青少年群体施加道德教育,当德育不足以约束青少年行为规范时,要及时发挥法律制度的震慑作用,防止偏差行为发生。
青少年作为特殊的社会群体,纠正偏差行为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任务将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工作,我们要因人而变、因时而推。
(二)倡导“爱育”理念,营造和谐家庭氛围
蒙养之始,德育为先;以爱育德,育人无痕。爱是教育的起点,更是教育的灵魂。作为施加爱育的主体——家庭,要营造不缺位、不越位、不错位的爱育理念,“引导人在懂得爱是什么的基础去进一步明白怎么样付出爱、获取爱、创造爱和享受爱(3)崔德华,张澍军:《爱育与思想政治教育》,《思想教育研究》2007年第5期,第21页。。”首先,倡导不缺位的爱育理念。缺失亲情的青少年个体在成长环境中容易形成自卑、孤独、执拗、猜忌心理,对社会和人群缺乏安全感,导致行为失控几率增大,对未来人生道路添加重重阻碍,因此在家庭中父母要悉心陪伴,倾听其诉求和理念,常常给予温暖和抚慰,做青少年成长路上最坚实的后盾。其次,倡导不越位的爱育理念。俗话说:“爱而有度”。父母与青少年个体之间承担的义务不同,因此对角色、责任要有清晰定位。《论语》中言道:“勿意、勿必、勿固、勿我”,说的就是希望每个个体之间保持“边界感”,不妨碍他人之事,不侵犯他人人格,不苛责别人,凡事尽量选择包容、选择相信,切忌到位不越位,这样有限制的爱才是构建良好关系的前提,在生活中父母应适当给予青少年自由独立思考空间,不要一味说教,要从更深层次了解青少年社会需求、尊重需求和价值需求。再者,倡导不错位的爱育理念。父母在教育青少年时要戒多言戏言、戒直言之言、戒轻诺之言。在青少年面前要摆正姿态,不要以爱之名给予情感绑架,对生活习惯和行为差异要给予包容,平日一旦许下诺言,必言而有信,给青少年群体树立正确的榜样。
“长期接受爱育的人会将爱化为一种责任,这种责任可以让自身完成应尽义务的同时维护人与人之间以及人与社会之间的一种平衡及社会的稳定(4)陈婷,崔德华:《论爱育贯穿习近平新时代思想政治教育的意义》,《海南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9年第3期,第66页。”,能够重燃有创伤的青少年的自尊和向上的火种,解除他们对社会的多余防备,减少其对生活的顾虑,加强自身与家庭情感上的联系,进而防止偏差行为发生。
(三)革新学校教育,落实立德树人任务
学校是纠正青少年行为偏差的重要平台。新时代的学校教育要革新办学思想和办学理念,通过提高教师个人素质,对教学模式做出适当调整来激发学生学习激情,同时,充分把握思想政治理论课核心地位,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1.学校要革新办学思想和理念
反观当前的教育实践,学校教育要与社会发展、家庭教育有机结合起来,培养学生运用知识体系解决社会实际问题能力和善于吸收和辨认新鲜事物能力。在办学过程中通过观察青少年的行为活动,思考要“培养什么人,怎样培养人和为谁培养人”问题,为青少年个体构建全面发展的课程体系和个性化发展舞台,以先进的办学方向、办学理念来营造优良的校园氛围。
2.教师要不断提高个人素质,对教学模式做出适当调整
教师是青少年的典范,其个人素质更是新时代新教师的基本素养。在工作生活中教师要树立终身学习的思维理念,善于接受新事物,不断加强知识储备,扎实基本功,并拥有健康的身体、心理素质,克制自身不良情绪,有较高的自我认知观念,体现出高超的个人素质。教师在教学方法上,要摒弃传统的“填鸭式”教学方法,倡导在实际的课堂中加强学生思考能力、应变能力和创造能力,培养其竞争意识和赶超意识,做一个激发学生学习潜能的开发者,并根据青少年不同个体实际情况,在把握整体学情基础上,考虑因材施教的教学方法,有的放矢的进行差别教学,不放弃任何一个学生。课堂教学中教师要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价值取向,拒绝“功利化”教育,努力培养青少年求真、善美、务实的个人品格。在面对青少年群体时,抱有“有教无类”的教育观念,对“哪吒式”学生不要避而远之,要善于引导学生,悉心培养,用发展和历史的眼光看待学生。
3.把握思想政治理论课核心地位
在学校,我们要牢牢把握思想政治理论课核心地位,打好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质量提升攻坚战,充分发挥思想理论课思想育人作用,引导青少年认真为人、为事、为学,做一个政治强、情怀深、思维新、视野广、自律严、人格正的新时代新青年,真正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
学校对青少年的教育力量是纠正青少年行为偏差不可忽视的重要因素。俗话说“水能载舟亦能覆舟”,学校教育工作做得好,将为国家储备优秀人才,反之,烦学厌学的青少年群体会逐渐增多,发生行为偏差的几率增大。因此,学校教师要根据时代发展、学生具体状况做出相应的教育模式改革,让青少年勤学、爱学、好学。
结 论
青少年在成长奋斗中会面临社会上诸多诱惑,脑袋里总是装着琳琅满目的想法,在青春的道路上尽显过光芒,也因鲁莽留下过不如意的痕迹。“人非圣贤,孰能无过。知错能改,方能善莫大焉”。作为对青少年负责的社会、家庭、学校要把握好青少年成长发展规律,及时部署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作为行为偏差的主体青少年要怀抱“天将降大任于斯人”的时代使命,做一个不驰空想,不鹜虚声的时代践行者,为实现中国梦增添强大的青春能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