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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代国有企业党建的实践现状及问题探析

2020-12-20郝宇青

关键词:组织生活党务受访者

曹 越 郝宇青

(华东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上海 200241)

国有企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物质基础和政治基础,是中国共产党执政兴国的重要支柱和依靠力量。作为共和国的长子,国有企业为我国的国家发展与经济建设做出了巨大贡献;在改革开放之后,国有企业不仅在开放的市场经济条件下成为国家经济发展的关键主体,更是成为国家治理与社会治理中的基层单元,承担着国家发展与企业发展的双重责任。[1]而在国有企业的发展和成长历程中,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不仅仅是国有企业的光荣传统和独特优势,也是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生命线,更是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的根本保证。近年来,在国家全面深化改革、社会治理重心下移、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新时代社会背景下,国有企业在国家治理与社会治理中的角色与地位更加突出,国有企业基层党组织建设的重要性日益凸显。2016年10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强调:“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是我国国有企业的光荣传统,是国有企业的‘根’和‘魂’……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紧紧围绕全面解决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弱化、淡化、虚化、边缘化问题……”[2]党的十九大报告也指出:“要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突出政治功能,把企业……等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宣传党的主张、贯彻党的决定、领导基层治理、团结动员群众、推动改革发展的坚强战斗堡垒。”[3]这些都反映了在新时代背景下党和国家对于加强国有企业党建的高度重视。

为全面了解和准确把握当前我国国有企业党建工作的实践现状,“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着力解决基层党组织弱化、虚化、边缘化问题调查研究”课题组主要依据政治文化和政治生态相关理论[4],设置认知性指标、情感性指标、评价性指标和行为性指标等四个变量,据此设计调查问卷。考虑到国有企业职工的政治面貌,并结合调研目标,调查问卷包含了党员职工问卷和非党员职工问卷两部分。自2019年7月至12月,课题组对全国7个省(直辖市)内的15家国有企业进行了实地调研和问卷调查,共发放问卷750份,回收有效问卷732份,样本回收率为97.6%;其中包括394份党员职工问卷。问卷回收后,利用stata统计工具对数据进行统计分析,得出了调查样本的基本概况。总体而言,本次调研选取全国各地区具有一定代表性的、规模各异、行业不同的国有企业作为调研目标,在样本的性别、年龄、受教育程度等基本信息指标上与所调研企业保持一致,有针对性地过度抽样党员职工样本,以充分保证基层党组织的组织内评价。

一、认知性指标状况

所谓认知性指标,是指根据人们对某一事物的认识状况而设置的指标。国有企业党组织建设的认知性指标,是指根据国有企业职工(包括党员和非党员)对于国企党建工作中的组织结构与功能、党务工作者队伍建设等方面的认识状况而设置的指标。

在一定程度上,国有企业职工对于国有企业党建工作诸方面的认知状况,决定其对党建工作的接受程度、参与党建活动的积极性,以及对党建工作中相应角色的情感倾向;同时,这些认知状况也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国有企业党建工作在宣传教育和思想引领方面存在的问题。由于课题的主要目的是发现国有企业党建存在的问题,从而根据问题提出解决国有企业党建弱化的方案,因此,我们在分析时主要以问题为导向,但是,这并不等于说国有企业党建没有成绩。这一点需要特别指出。

问卷调查结果显示,当前国有企业党建工作中存在着对国企党建的功能定位、党组织领导作用发挥、党员理想信念和党务工作者队伍建设等方面的认知偏差。

1. 企业职工对国有企业党组织的功能定位认识模糊

开展党建工作,不仅仅是国有企业在改革发展历程中坚持的优良传统,更是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的独特性和突出优势。习近平总书记在2016年召开的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明确指出,要将党的领导融于国有企业治理的各个环节,将企业党组织内嵌到企业治理结构当中,通过政治领导、思想领导和组织领导三者的有机统一,实现党领导下的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5]换句话说,国有企业开展党建工作的核心目标,就是要实现和巩固党对于国有企业的领导作用。这一领导作用的发挥,可以概括为:“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

根据课题组的调研,在对“您认为国企党建对企业影响最大的是”一题的回答中,仅有57.9%的受访者认为,国有企业开展党建工作是为了“把握企业发展方向”“管理企业大局”和“确保政策落实”。而其他42.1%的受访者给出的答案则偏离了国企党组织的应有作用。可以看出,有逾四成的职工不清楚党建工作在国有企业中的功能定位,不理解国有企业党建工作对企业整体的作用和影响。这种认知上的偏差,将直接影响着企业职工对党建工作的态度与行为,从而影响到国有企业党建工作良好氛围的形成。

对于这一问题,在区别党员职工与非党员职工受访者后,不能正确认识国有企业党建工作的功能定位的非党员职工占比更是高达50.8%(党员职工占比34.3%)。超过一半的非党员职工对国企党建的功能定位缺乏正确的认识,反映出国有企业党建的效能弱化,对非党员职工的思想引领功能不足。

2. 企业职工倾向于认为党员理想信念的弱化

坚定的理想信念,是对每一个共产党员的基本要求,因而也是党的凝聚力、战斗力的源泉。但随着时代的发展、社会结构变动的日益加剧,各种意识形态相互激荡,人们的利益诉求、思想观念和价值取向都出现了多样性的变化,一些腐朽、负面的社会思潮也渗透到党员队伍之中,冲击着党员群体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这种情况影响了企业职工对党员理想信念的认知。

在对“您认为绝大多数同事的入党动机是”这一问题的回答中,39%的受访者认为是“为共产主义事业而奋斗”,24.7%的受访者认为是“觉得入党光荣”,14.4%的受访者认为是“为了个人政治前途”,另有6.4%、4%、2.5%的受访者选择“有利于提高社会地位”“看到别人入党,自己也想入”和“有机会提高收入”等三个选项。在区分党员受访者与非党员受访者后,有84.4%的党员受访者认为入党是“为共产主义事业而奋斗”或“觉得入党光荣”,而非党员受访者的这一比例仅有50.8%。这些数据表明,一部分国有企业职工特别是非党员职工,倾向于认为身边同事的入党动机有追求个人利益诉求的功利性考量,在理想信念方面不够坚定和纯洁。这种认识,也和部分党员职工在现实生活中不能很好地发挥模范带头作用有关。当然,这种认识,也直接影响着国企党组织的凝聚力和号召力,影响着国有企业党建工作的顺利开展。

3. 党组织在国有企业治理中的作用发挥不足

党组织参与企业治理是国有企业的重要特征。在2016年召开的全国国有企业党建工作会议上,中央明确提出要“把企业党组织内嵌到公司治理结构之中”。党的十九大通过的党章修正案中也增加了相应的条款,要求“国有企业党委(党组)发挥领导作用……依照规定讨论和决定企业重大事项”。为实现这一目标,充分发挥党组织在国有企业治理中的作用,中央提出了“讨论前置”的工作机制,即国有企业的“三重一大”问题决策需先经由国有企业党委会讨论研究,继而公布实行。

调查结果显示,有66.6%的受访者认为,其所在企业在作出“三重一大”决策时“经常”经过党委会讨论研究;25.8%的受访者认为,其所在企业只是“有选择性”地在党委会讨论研究“三重一大”问题。这一结果和十九届中央专项巡视组发现的国有企业存在的问题基本一致,巡视组对巡视企业的反馈中大多强调:“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结构有待进一步完善。”同时,一些相关研究也证实了我们的调查结果。譬如,有学者认为,党组织在融入国有企业治理结构过程中存在的一些问题,这些问题包括:“党组织在重大问题决策上有名无实,将‘参与决策’变成了‘陪衬决策’”[6]“党委会往往职权虚置,其工作遭到严重的忽视”[7]等。由此可见,部分国有企业还未将“讨论前置”机制制度化、常态化地贯彻落实在企业决策流程之中,且“讨论前置”机制的发挥效能也与应然状态存在一些差距。如果这种状况不能加以改变,那么,就会直接影响到国有企业党组织在提升企业治理效率、监督企业运行等方面的作用的发挥,甚至动摇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

4. 党务工作者队伍建设的边缘化

对于国有企业而言,党务工作者队伍是国有企业党组织和广大企业职工之间的联系纽带,是国有企业党组织开展党建工作、发挥政治核心作用的中坚力量。建设一支拥有强大凝聚力、战斗力的党务工作者队伍,是开展优质高效的国有企业党建工作的重要条件。

在对“您所在单位党务工作者存在的问题有”这一问题的回答中,30.4%的受访者认为,企业党务工作者的“待遇偏低”;28.5%的受访者认为,企业党务工作者“服务意识较弱”;17.7%的受访者认为,企业党务工作者“年龄偏大”;15%的受访者认为,企业党务工作者的“地位偏低”;12.7%的受访者认为,企业党务工作者“工作水平较低”“学习能力较差”。可以看出,认为企业党务工作者的“待遇偏低”占比最高。其实,党务工作者待遇偏低,一方面严重挫伤了他们的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他们的“服务意识较弱”,另一方面也影响着企业及企业职工对党务工作者的认同度,因而很多人不愿意做党务工作,也造成了企业党务工作者多是一些“年龄偏大”“工作水平较低”“学习能力较差”的人员。这样就形成了一种恶性循环,不利于企业党务工作者队伍建设。在课题组实地调研中也发现,在国有企业中普遍存在对党务工作者关心激励不够,将党务工作者岗位作为富余人员的安置岗位,由年龄偏大、文化程度偏低的职工担任,党务工作者的培训学习活动陷入“形式化”“指标化”,党务工作者岗位晋升渠道的缺失等问题。

二、情感性指标状况

所谓情感性指标,是指根据人们对某一事物所产生的直观的情绪反应状况而设置的指标。国有企业党组织建设的情感性指标,是指根据国有企业职工(包括党员和非党员)对于国企党建工作中的组织、制度、政策、活动、手段等方面的情感取向状况而设置的指标。

调查问卷主要通过考察国有企业职工在党组织信任程度、集体主义观念、参与效能感和党员参与组织生活积极性等几个方面测量国有企业职工的情感性指标状况。

1. 职工对党组织信任程度较低

对于一个组织而言,组织成员对组织的信任程度是组织网络形式有序运转的重要因素之一。在国有企业党的建设进程中,职工对企业各级党组织持有信任,不仅可以增强群众与党员间的团结与合作,还可以增强党组织的号召力和吸引力。因而,职工对国有企业党组织信任程度的高低,直接反映着国有企业党建的成效。

在对“假如您在工作、生活中碰到困难,您更愿意向谁寻求帮助”这一问题的回答中,仅有34.2%的受访者选择“党组织”,其余65.8%的受访者选择了“朋友”“领导”“同事”“亲戚”和“工会”。在区分党员受访者与非党员受访者后,党员职工中有47%的受访者选择了“党组织”,非党员受访者选择“党组织”的仅有18.7%。

综合上述数据结果可以看出,当前国有企业职工对企业党组织的信任程度处于较低的水平,如果说非党员职工作出这样的选择无可厚非的话,那么,53%的党员职工在遇到困难时也不会选择向党组织寻求帮助,这就表明了党组织在党员中间的威望、党组织的功能发挥存在薄弱环节。总体而言,职工不认为党组织会有能力甚至是有意愿解决职工的利益诉求,从侧面凸显了企业党组织在团结服务广大群众、关怀帮助党员职工方面上的失位,这自然也削弱着企业党组织的领导权威和组织基础。

2. 集体主义观念的淡化

对国有企业党组织而言,深化对广大企业职工的思想意识教育是其职责所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也对此提出了具体要求:“要广泛开展理想信念教育,深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加强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教育,引导人们树立正确的历史观、民族观、国家观和文化观。”[8]然而,在国企职工中间,集体主义观念却表现出淡化的态势。这和国有企业的角色安排是不相符的。

在回答“为了国家利益,个人做出牺牲是应该的”这一观点的看法时,31.3%的受访者表示“非常认同”,48.4%的受访者表示“比较认同”,10.9%的受访者表示“不太认同”,还有1.6%的受访者“很不认同”。在区分党员与非党员受访者后,有86.4%的党员受访者和71.2%的非党员受访者对这一观点持认同态度。根据数据结果,在考察国有企业职工集体主义观念中,虽然认同“为了国家利益、牺牲个人利益”观点的职工占多数,但非常认同的受访者仅有31.3%,党员受访者中“非常认同”的也仅占40.6%,大部分受访者在考虑这一问题时仍会优先考量自身的利益得失,而非完全基于国家需要。

近些年来,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化和新兴信息技术的普及,人们的思想价值观念在各种社会思潮的冲击下日益多元化,一些消极负面的利己主义、拜金主义、极端自由主义等观念腐蚀着广大人民群众。尽管党和国家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爱国主义教育,国有企业党组织也深入落实精神文明建设活动,但日益增长和多变的利益诱惑以及对各种宣传教育的“厌倦感”,使得国有企业职工的国家主义观念仍然呈现出日渐淡化的趋势。

3. 职工有较高的参与效能感

对于国有企业而言,严密的职位级别体系使得企业职工基本没有机会在企业经营管理中实现参与效能感,反而在党建工作中,党内民主和群众路线等原则为企业职工提供了参与的平台。

课题组通过“在我所在的单位中,我有能力对复杂问题表达自己的意见”和“在我所在的单位中,领导会对我提出的意见有所回应”两个问题,考察企业职工的参与效能感。结果显示,15.7%的受访者认为“我有能力对复杂问题表达自己的意见”“非常符合”自身现状,54.8%的受访者认为“比较符合”,19.8%的受访者认为“不太符合”或“很不符合”;24.5%的受访者认为“领导会对我提出的意见有所回应”“非常符合”现实情况,53.9%的受访者认为“比较符合”,13.3%的受访者认为“不太符合”或“很不符合”。

可以看出,无论是意见表达还是意见反馈上,国有企业职工的态度都是呈现出积极的状况。对党务工作参与效能感的提高,必然会促进企业业务工作的推进。这也恰好证明了“党建强,则业务强”的规律。

4. 党员职工缺乏参与组织生活的积极性

开展组织生活,是加强党员党性锻炼的有效手段,也是加强党的组织建设的重要途径。自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提出了一系列针对各级党组织开展组织生活的制度规范。在课题组调研的国有企业中,企业党组织都严格按照制度规范要求开展组织生活,但也普遍存在着组织生活“表面化”“形式化”的问题,进而影响了企业党员职工参与组织生活的积极性。

调研结果显示,国有企业各级党组织开展组织生活的形式仍然是以统一组织的、任务性的活动为主,如“学习文件、会议精神”(92.9%)、“党课”(81.7%)、“红色教育”(71.5%)、“批评与自我批评”(65.9%)等形式,缺乏多样、个性化的组织活动;受访者也普遍反映了所在党组织开展组织活动中存在“形式呆板乏味、缺乏新意”(56.1%)、“党员积极性低”(24.8%)、“内容肤浅、枯燥”(13.2%)和“没有紧跟时事和形势”(12.1%)等问题。这种任务性、指标性的组织生活形式缺乏吸引力和感召力,直接影响了党员职工参与组织生活的积极性。在“您参加党组织活动的原因是”一题的回答中,仅有50.8%的受访者认为参加组织活动“确实有意义,自己很想参加”,而有44.9%的受访者则是因“党组织明确规定”才参加组织活动,且其中40岁以上的中老年党员职工占多数。

综合数据结果可以看出,国有企业中有近一半的党员职工,特别是中老年党员职工缺乏参与组织生活的积极性,而且党员职工参与组织生活仅仅是因为要遵守党组织的制度规范,而不是他们主观上有参与的积极意愿。出现这种倾向的根源在于:国有企业各级党组织只是为了完成相应的任务和硬指标才开展组织活动,在筹备过程中也抱有敷衍和应付的态度,挑简单的、容易的做,没有用心策划组织生活形式,没有与时俱进、因地制宜、缺乏创新,进而影响了企业党员职工参与组织生活的积极性,影响了企业党建工作的开展实效。

三、评价性指标状况

所谓评价性指标,是指根据人们对某一事物的评价状况而设置的指标。国有企业党组织建设的评价性指标,是指根据国有企业职工(包括党员和非党员)对于国企党建工作评价状况而设置的指标。

课题组主要考察了企业职工对国有企业选人用人机制、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党组织生活严肃程度及党建监督考核机制等四个方面的评价。

1. 党组织在企业选人用人上的领导与把关不够

国有企业的领导干部是“党在经济领域的执政骨干”,这就要求国有企业的领导干部既要成为党的优秀干部,又要成为企业经营管理的行家能手,要求国有企业要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相结合,要贯彻落实党委在选人用人上领导与把关作用的有效发挥。

在对所在企业干部选拔任用上存在问题的考察中,41.5%的受访者认为存在“重业务、轻党性”的现象,37%的受访者认为“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不够”,28.4%的受访者反映“选拔任用程序不规范”,26.5%的受访者认为企业选人用人上“重才轻德、重绩轻廉”,22.1%的受访者认为企业选人用人中“主要领导个人说了算”,还有20.1%的受访者认为“片面强调选人用人市场化”。综合以上数据结果可见,国有企业职工普遍认为,一是国有企业在选人用人中更注重领导干部的经营管理能力,而忽视其作为一名党员干部的素养;二是国有企业在选人用人的程序上还有待于规范,没有完全做到公正、公平和公开。而这两方面的问题也都表明了企业党组织在选人用人上的领导与把关作用还没有充分发挥,党组织在国有企业选人用人机制上呈现边缘化趋势。

2. 对党建“带头人”的工作成效表示满意

在中国政治体制运行中,领导干部扮演着非常重要的角色,既是执政兴国的各级骨干,在各个领域中发挥领导作用,也是党的工作的组织实施者,在管好班子、带好队伍、推进党的事业发展方面起着关键作用。在国有企业推进党的建设的进程中,企业党委书记和各基层党支部的支部书记作为企业党建工作的“带头人”和“关键少数”,其重要作用毋庸置疑。

课题组向国有企业职工调查了“请您为您所在单位的党委书记推进党建工作的表现打分(1为最低分,10为最高分)”,有84.3%的受访者评分在7分以上(其中“10分”占比40.7%、“9分”占比17.7%、“8分”占比16.4%、“7分”占比9.5%);在区分党员职工与非党员职工后,有74.1%的非党员受访者和93.1%的党员职工评分在7分以上。在“您对所在党支部的支部书记的评价是”一题中,78.7%的受访者认为“发挥作用突出,表现较为优秀”,18.5%的受访者认为“能正常开展工作,表现一般”,仅有2.8%的受访者给出了负面评价。在“您一年内与您所在党支部的支部书记接触频率”一题的考察中,91.6%的受访者反映每个月可以接触支部书记一次乃至多次。

尽管国有企业职工在对企业党建工作存在着这样那样的意见,但值得欣慰的是,企业职工对所在企业党建“带头人”的工作成效普遍抱有肯定的态度。

3. 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发挥没有得到普遍认可

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发挥直接关乎着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基础,是完成党的执政使命的基本保障,国有企业党员职工先锋模范作用的发挥关系着党能否同广大国有企业职工群众保持最密切的联系。因此,在国有企业党的建设过程中,形成常态化的党员队伍教育管理,抓实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发挥事关重大。

根据课题组的调研结果,在对“您所在单位的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情况”一题的回答中,有65.9%的受访者认为企业党员“经常发挥模范带头作用”,22.4%的受访者认为企业党员“偶尔发挥模范带头作用”,9.6%的受访者反映“看不出有什么模范带头作用”,还有2.1%的受访者认为“达不到党员的基本要求”;分别考察党员与非党员受访者后得出,认为企业党员“经常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的党员受访者占比75.4%,非党员受访者占比54.8%。可见,国有企业党员队伍的先锋模范作用发挥情况并没有得到广大企业职工的普遍认可,仍有部分国有企业职工,特别是非党员职工认为所在企业的党员只是偶尔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而没有将党员的责任和义务时刻放在首位。

4. 组织生活严肃程度达不到标准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提出了“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部署,要求“从严治党必须从党内政治生活严起”“坚持党的组织生活各项制度”。党的十九大报告也指出:“新时代党的建设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而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即是党的政治建设的核心内容,严肃开展组织生活更是对党的建设发挥着基础性作用。

调研结果显示,在对“您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的开展情况”一题的回答中,仅有49.6%的受访者认为“非常认真”,45%的受访者认为“比较认真”,还有3%的受访者选择“不太认真”和“很不认真”;在对“在批评与自我批评中,您对领导”一题的回答中,有73.6%的受访者选择了“实事求是,该批评就批评”,其他26.4%的受访者则反映“不会批评,领导是不会犯错的”“不敢批评,怕被穿小鞋”“不能批评,要考虑到领导面子”或“附和别人一起批评”。

从数据可以看出,50.4%的受访者认为所在党支部开展组织生活的严肃性还有待于提高;26.4%的受访者坦诚地表达了在批评与自我批评当中,没有能够坚持实事求是、有一说一的原则。综上所述,当前国有企业在开展组织生活中的严肃程度还达不到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和标准。

5. 党建考核机制的缺失

建立和完善科学合理的国有企业党建考核机制,将有利于党建工作责任制的落实,有利于督促、激励国有企业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聚精会神抓党建,认真履行从严治党责任,提高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但根据课题组的调研情况来看,当前国有企业在党建工作考核方面仍存在着制度上的缺失。

在对“您认为在国企党建考核工作中存在的最严重的问题是什么”一题的回答中,47.7%的受访者认为“考核内容定性多,难以量化”,25.2%的受访者认为“考核结果应用性不强”,15.5%的受访者认为党建考核只是“走走过场,敷衍了事”,9.8%的受访者认为“考核人员专业性不强”。综合受访者的意见得出,当前国有企业党建考核机制上存在两方面问题,一方面是还未构建科学合理、考核—整改—反馈流程健全的党建工作考评制度体系;另一方面是当前国有企业党建工作的考核中存在“流于形式”的现象。党建考核机制的缺失,一方面使得国有企业党建工作责任制的落实和监管缺少制度化的约束,另一方面也会助长国有企业相关领导和部门漠视党建工作、敷衍应付党建工作的不良风气。

四、行为性指标状况

所谓行为性指标,是指根据人们对某一事物的认知、情感、评价而引发的行为状况而设置的指标。国有企业党组织建设的行为性指标,是指根据国有企业职工(包括党员和非党员)对于国企党建工作参与状况而设置的指标。

课题组主要考察了国有企业基层党支部开展组织生活、职工参与企业党员职工交纳党费、企业发展党员及企业参与区域化党建联建等四个方面的行为表现。

1. “三会一课”制度落实存在“随意化”

“三会一课”制度对党的基层支部开展组织生活有明确的要求: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党小组会,每年至少开展四次党课培训。严格按照“三会一课”制度要求开展组织生活,不仅是基层党支部必须遵守的硬性规定,更是全面从严治党、将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坚强战斗堡垒的必然要求。

课题组向国有企业职工考察了其所在党组织开展组织生活和党课的频率,在组织生活方面,仅有45.5%的受访者回答“一个月”召开一次,26.5%的受访者选择“一季度”,14.1%的受访者选择“半年”,12.6%的受访者选择“一年”;在党课方面,84.4%的受访者回答“每季度一次”,8.8%的受访者回答“半年一次”,还有5.2%的受访者回答“每年一次”。可见,虽然党课开展情况同组织生活整体开展情况相比较好,但不可否认的是国有企业中还有很大一部分基层党支部没有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没有根据党和国家的要求定期开展组织生活,存在“随意化”的现象。

2. 党费交纳工作亟待强化

交纳党费是党员应尽的义务,也是党员的党性观念的基本体现。做好党费交纳工作,同样是党组织的一项经常性的基础任务,也是加强党员教育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根据课题组的调研结果,53.6%的党员职工会“按时当面交纳”党费,32.5%的党员职工选择“线上转账交纳”党费,8%的党员职工在“参加组织活动时交纳”,5.9%的党员职工“被提醒交纳”。党员按时当面交纳党费是中国共产党自建党以来存续至今的一项“仪式”,体现着党员的组织意识与党性观念。尽管为方便广大党员群体允许线上交纳党费,但作为一名党员,若无特殊情况,还是应当面交纳党费,这也是一名党员党性修养的表现。国有企业各级党组织也应对党员职工交纳党费的方式提出更高的要求,不能为了方便而放任党员职工随意线上转账交纳。

此外,党费收支向全体党员公开也是党的基层组织工作的重要内容。在对“您对党组织党费收缴、使用、管理情况”一题的回答中,仅有26.9%的受访者“非常了解”,45.6%的受访者“比较了解”,24%的受访者“不太了解”,还有3.5%的受访者“不了解”。这表明,国有企业各级党组织的党费工作还有待于强化和落实。

3. 党员的“入口关”把控严格

党员是党的肌体细胞,党员质量关乎党的性质和生命。对于国有企业而言,党员发展工作是党的建设的一项经常性的基础工作,对国有企业基层党组织建设坚强战斗堡垒发挥着基础性作用。自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和国家高度重视国有企业的党员发展工作,强调要提高发展党员的质量,重视从青年、一线工人中发展党员。

根据课题组所考察的国有企业党员发展的情况,自十八大以来,国有企业新发展的党员主要集中于31-40岁(58.4%),其次是18-30岁(33.3%),41岁以上仅占8.3%;在新发展的党员职务层级上,一线员工占绝大多数(78.2%),中层干部和高层领导分别占比20.3%和1.5%。总体而言,当前国有企业坚决落实了新时代条件下党员发展工作的新要求,严格把控住了国有企业党员的“入口关”。

4. 企业参与社会治理程度有待深化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成为我国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基于这一总目标,党中央提出了“党建引领社会治理”的重大命题。国有企业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物质基础和政治基础,是党执政兴国的重要支柱和依靠力量,将国有企业的政治、经济、人才等方面的优势资源纳入到驻地的区域化党建平台中,对加强基层社会治理有着不可替代的促进作用;同时,国有企业承担更多的社会责任,也是国家和人民长期以来寄予的厚望。

在对“您所在单位的党组织参与区域化党建联建的情况”一题的回答中,18.9%的受访者回答“非常普遍”,50.4%的受访者回答“比较普遍”,18.1%的受访者回答“不太普遍”,1.6%的受访者回答“很不普遍”;而在参与区域化党建联建的具体形式方面,“与区域单位联合开展各类活动(主题党课、交流参观)”是最主要形式(49%),其他形式还包括“填报各类党建材料”(17.9%)、“为社区服务”(15.4%)、“向社会捐款捐物”(14.1%)等。综合来看,当前国有企业在参与驻地基层社会治理进程中,无论在广度和深度上都还处于较低的水平,大多数国有企业将参与区域化党建联建活动作为上级任务、绩效指标来完成,因此在形式上多以“多单位联合党日活动”“社区服务”为主要形式,还未真正根据企业自身的发展诉求和驻地特点,进行互惠共赢的区域化党建联建设计。国有企业应仔细研判企业自身与驻地的契合点,在为基层社会治理贡献企业力量的同时,为企业自身发展谋求新的契机。

五、结语

国有企业作为国家在经济领域的中流砥柱,党建工作历来是国有企业的中心工作之一,无论企业的规模大小和存续长短,都具备较为完善的组织体系和较为成熟的工作方法,党建工作基础扎实。但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背景下,国有企业传统的党建工作模式已无法适应新要求,国有企业现有的党建工作实践情况也难以满足党和人民的殷切期盼。通过对国有企业党建实践的认知性指标、情感性指标、评价性指标和行为性指标四个维度的分析,可以发现在当前国有企业党的建设中,弱化、淡化、虚化、边缘化的问题还不同程度的存在。在新时代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宏观背景下,不断加强和完善国有企业党建工作,以党建为引领推动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是实现党的事业、促进国家发展的现实要求。

一是要坚持将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引领企业全体职工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引导广大企业党员牢固树立政治理想、正确把握政治方向、坚定站稳政治立场、严格恪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贯彻落实各项组织生活制度,严格组织生活管理;塑造积极向上的党内政治文化,弘扬实事求是、清正廉洁、公道正派等价值观。

二是要深化党组织对企业选人用人的领导和把关,树立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和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相结合,坚持“二十字”好干部标准,坚持“五个注重”用人导向;严格选人用人程序,完善细化国有企业党委(党组)关于重大人事任免事项议事规则,丰富健全干部选拔考察流程和内容,严格干部选任关键环节的监督流程;加强领导干部的监督教育管理,完善干部绩效考核,健全多主体、全方位的监督体系。

三是要加强党务工作者队伍建设,完善党务工作者激励制度,在待遇、评级、岗位晋升等方面与同职级行政干部保持一致;健全党务工作者考评机制,做到党务工作者队伍监督管理与生产经营管理者队伍监督管理同标准、同执行;配齐党务工作者后备队伍,拓宽内升外引两个渠道,优化党务工作者队伍的年龄结构与知识结构;建立党务工作人才与经营管理人才双向交流机制,创新党务工作者培训学习交流机制。

四是要落实党员队伍建设的常态化与长效化,严格党员发展工作,紧紧围绕提高发展党员质量这一核心原则,严把国有企业党员入口关,持续优化党员队伍的年龄结构和知识结构;加强党员日常的教育管理,重点贯彻各项组织生活制度落实,抓好党员的理论学习与业务学习,健全党员党性分析制度;强化党内关怀激励,切实解决党员在工作和生活中存在的实际困难,落实党内表彰制度,选树先进典型,开展表彰奖励。

五是要聚焦基层党支部建设,规范基层党支部的日常运行,落实各项基本制度,细化各项工作标准和管理标准,完善支部工作纪实、报告、公示和考核制度;构建科学公平的支部奖惩考评制度体系,常态化开展“三分类三升级”活动,建立基层党支部分级预警和动态考评机制;大力推动基层党支部创新工作方式与活动形式,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组织生活,变以往灌输型的教育学习为互动型的交流探讨,变封闭为开放,组织同单位、跨单位、跨领域的多支部联合活动,积极推动党支部学习活动的实践化。[9]

注释:

[1] 周晓庄:《国企党建:探索国家治理体系的企业责任》,《上海经济研究》2014年第2期。

[2][5] 习近平:《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不动摇,开创国有企业党的建设新局面》,《人民日报》2016年10月12日,第1版。

[3][8] 习近平:《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人民日报》2017年10月28日,第1版。

[4] 郝宇青:《“政治生态”的内涵解读》,《探索与争鸣》2015年第11期;刘笑言、郝东明:《体制·文化·过程:当下中国政治生态现状的三维审视》,《社会科学》2016年第11期。

[6] 宁高宁:《在深化改革中加强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党建研究》2017年第3期。

[7] 孙 晋、徐则林:《国有企业党委会和董事会的冲突与协调》,《法学》2019年第1期。

[9] 齐卫平、金江峰:《基层党组织的组织密度与功能密度——兼论基层党组织组织力评估体系》,《华东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9年第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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