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年级,我的一见钟情变成了崇拜
2020-12-19双雪涛
双雪涛
一
小学毕业的时候, 是1997年的夏天,和之后每一次毕业一样,炎热而干燥。
那时候小学的班上有个女孩儿长了一双丹凤眼。
其实我不知道什么叫丹凤眼,但是第一眼看她,就知道那一对东西一定是丹凤眼了,眼角绵延不绝,隐入太阳穴附近,好像两片随时可能被吹散的云彩。
她其实并不漂亮,走起路来还有些八字脚,可我还是一下子喜欢上她,因为我觉得她看我的时候眼睛里好像有所指,我也怀着同样的情愫努力看回去,所谓努力是让自己的眼角也绵延起来,瞳孔也努力地微微抖动。
这样来回看了一年之后,班主任金老师找到我妈,说:“给你儿子配个眼镜吧,要不就恶化了。”多亏了那时候我家穷得可以,一锅汤能喝上一个星期,我妈也就怀着愧疚的心情向我隐瞒了老师的好意。
那个女孩儿的名字我竟然记不全了,第一个字是陈,陈旧的陈,我敢肯定,第三个字是梦,噩梦的梦,我也很吃得准,中间那个字有好几种选择召唤着我,我相信最接近的应该是书,教科书的书,好吧,就叫她陈书梦吧。长着丹凤眼的陈书梦是我们班的好学生,从来不为学习的事发愁,每天收到的纸条都上缴给老师,纸条积攒到一定规模,为奖励她的间谍行为,金老师给了她一个三道杠挂在胳膊上,她一下子拥有了每天下午站在讲台上看着我们上自习的权力。也许是大家都崇拜她胳膊上的三道杠吧,从那之后,丹凤陈收到了很多的纸条,这让金老师大为惊恐,如果大肆惩戒,班里一定鸡飞狗跳,那几个脾气不好发育又早的小子说不定放学之后找她的麻烦。
想来想去,班主任只好把这些写满错别字和朦胧爱意的纸条归罪于丹凤陈的不检点,肯定是她在讲台上搔首弄姿,才惹得班里这么多本来安分守己的小男孩情窦初开。于是丹凤陈一下又被贬为布衣,金老师把三道杠授予了一个五官杂乱无章的女生。于是下午的自习恢复了以往的秩序,每个男生都低头俯视自己的桌面,或者趴在上面睡一个好觉,没有人愿意抬起头来。
丹凤陈从此变得沉默寡言,她把她想要考取的初中偷偷地刻在自己的书桌上,每次考试她都要抱着自己的书桌去考场,好像不如此就丧失了斗志。108 中,我记得她刻得十分清楚,我们这个城市里最好的初中,集中了这个城市里几乎所有的好学生和好老师。那是多么令人神往的地方,而我这样的燕雀,从来没有想过和108 中发生关系,那时候我关心的是,回家的路上要小心,不要被高年级的学生劫了钱和丹凤陈到底有没有喜欢的人呢?当然,还有就是回家生炉子的时候,是先放蜂窝煤还是先放油毡纸,才能够让自己不要每天都被呛得眼泪横流。
二
到了六年级下学期的时候,丹凤陈的苦功渐渐显示出效果。她的成績开始遥遥领先,数学根本是不会丢分的,语文也就丢个一两分在作文上,这种遥遥领先在若干次大大小小的考试之后趋于稳定。丹凤陈的话却是越来越少,除了课上机械地回答问题,几乎要把自己变成一个哑巴。而且她的学习方式有时候令人恐惧,几乎是一刻不停地写来算去,这让她在考试的时候经常早早就进入检查的环节。而那些稍逊的好学生常常会检查一遍之后,就提前交了试卷,然后跑到操场上跳皮筋或者争抢起水泥的乒乓球台。可丹凤陈却从来都是检查到最后一秒,她的那双丹凤眼好像要把试卷看穿了一样,不但要看到题目,还要看到出题人背后的心机,我有几次竟发现她好像是在冷笑着的。我对丹凤眼的一见钟情从她成为第一名开始,悄然变成一种崇拜。
那也许是我有生以来第一个崇拜的人,高高在上,冷峻无情,可又有声有息,就在你身边走来走去,她呼出的二氧化碳离我不过一米远,有种卓尔不群的香气,这使我在每一个放学的傍晚都开始不可救药地思念她。为了表示我的爱是真格的,我也把“108 中”几个字刻在了书桌上,并且郑重向我爸妈宣布我准备向108 中发起冲刺,我爸妈喜忧参半地看着我,上进总是好的,他俩一直以为我小学毕业之后上个技校是令人信服的出路。俩人咳嗽了一会儿,我爸说:“你上次考了你们班多少名?”我大声说:“36。”我妈对我爸说:“他们小学从来没有考上108 的。”我爸赞许地点点头, 说:“ 你要是考上了,砸锅卖铁也供你。”
我一下子觉得自己追随丹凤陈的愿望实现了三分之二:三分之一,丹凤陈是一定会考上的,老师说她现在已经没有一个盲点,所以她现在已经基本上是一个108 中的学生;另一个三分之一,我爸妈已经许下诺言,只要我考上,锅什么都可以不要,砸了卖铁,这让我心里很踏实;剩下没有实现的三分之一就是我自己考得上。
我觉得我的人生第一次变得纯粹起来,生活被抽象成几万万分之一,我只要把这之一搞定,剩下的几万万分则尽皆归顺,虽然这种纯粹在以后变成了我的灾难,但是第一次的纯粹却让我史无前例地安静下来,开始注视手头每天侍弄的活计。学习逐渐变成一件简单的事,数学只要准备好草纸,该乘除的别用加减,应用题把字儿读明白了再算数,然后注意以一个工整的“答”字开始和一个圆润的“句号”结束,就可以拿满分。语文只要背书就可以了,课文是一定要倒背如流的,然后每一段的主题和每一句话的含义也要背到一字不差。而且我开始对写作文有点喜欢,因为我发现写作文和撒谎是一枚硬币的两面。
三
缘着对于堂而皇之地说谎的热爱,我开始每天为老师写日记。现在翻看我妈妈珍藏的发黄的日记本,真是难以想象当时怎么有毅力写下这么多本连篇累牍的谎言,下面还有金老师惊愕的夸奖,夸我的正叙、倒叙、插叙、议论、抒情和最后的画龙点睛都进步神速,和五年级的时候判若两人。尤其是抒情,简直让她觉得惭愧,这么大的一个孩子怎么这么会抒情,她一个堂堂的教师都抒不出这么多。其实写故事无论如何也需要一点生活的细节,就算是彻头彻尾的谎言也得有点真材实料的骨头,但是情要是抒起来可管不了那么多,那玩意儿只跟想象力有关。所以我那时候真是文理兼备,一日千里,虽然有时候回家的路上还是会被莫名其妙地揍一顿。
有一次,一个四年级的大个子向我索要我手腕上的电子表,那是我爸为我考试买的,我断不能让其被他人掳去,就委婉地拒绝了,结果那孩子一拳把我打倒在地,对着我的手表猛踩,我拼命用没有表的手遮掩,直踩得我手指吱吱作响,那孩子看我如此执拗,照着我的面门狠踩了一脚之后,骂着向另一个更加瘦小的孩子走过去。我到家的时候,爸妈还和以前一样,没有下班,我趁机大哭了一场,泪水冲坏了脸上完整的鞋印,因为我忽然想起来,我已经六年级了。
离升初中的考试还有大约一个月的时候,金老师把我和丹凤陈调到一桌,坐在第一排的中间,因为我俩是班里成绩最好的两个人。我努力控制住自己,不让自己多看她一眼,我爸常说,小不忍则乱大谋。那时候我势如破竹,只是不够稳定,像定时炸弹,可能炸了敌人,也可能炸了自己。
不稳定的原因主要是我的字太潦草,那是低年级时候养成的坏习惯,反正也没人在乎我写什么,包括我自己,没想到到了我在乎的时候,我的手又不听使唤,一笔一画写清楚并非不能,只是时间又不够。如果阅卷老师碰巧能辨认我的字迹,我便是数一数二的分数,如果她情绪不佳,遇见了棘手的烦心事,对于生活和眼前的卷纸都失去了耐心,那我就只能默默地自我爆炸了。
没想到的是,我并没有爆炸,丹凤陈开始出了问题,她总是莫名其妙地涂改自己的卷纸,把已经正确无误的答案改得面目全非,甚至驴唇不对马嘴了。终于有一天,在和老师爆发了激烈冲突后,丹凤陈再没出现。
那时我太小了点,还没有学会怎么去长情,大多数时候,越是浓郁的情愫越是不可靠的心血来潮。丹凤陈是我第一个迅速遗忘的女孩儿,不只是现在忘记了她名字中间的那个字,就连她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也忘记了,只记得自己对她的一点心意。
我最终的成绩超过了108 中的分数线20 多分。就在爸妈为我的学费奔忙的时候,我开始享受第一个镶着一种叫做成就感的金边的夏天。
(摘自《聋哑时代》,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范李丽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