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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一流”建设下区域高等教育发展现状及对策研究
——以京津冀地区为例

2020-12-19杨绍志

关键词:竞争机制生源双一流

张 璐,杨绍志

(华北理工大学 研究生学院,河北 唐山 063210)

引言

“加快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实现高等院校教育内涵式发展”,“双一流”建设是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对高等教育发展提出的新要求,这一报告使高等教育事业的发展目标进一步明确。[1]“双一流”战略的提出,标志着我国加大力度发展高等教育、加强我国高等教育学科建设、提高我国教育发展水平都站在了一个新的起点,这也必然促进我国向高等教育强国转变。一直以来我国作为高等教育大国着力点放在规模和数量上,而现在“内涵式”发展要求我国要注重质量与公平,发展公平而有质量的高等教育已经成为我国高等教育发展的主旋律。

高等教育的发展离不开教育资源,对其有依赖性,然而区域高等教育的资源是有限的,这使得高等院校之间存在着激烈的竞争。[2]在“双一流”建设下,高校有权利更有义务去推进“双一流”,但是在发展中会引发一系列的社会问题,因此只有解决了对教育资源的利用问题才能使教育资源充分流动与利用,才能促使高等院校间相对合理竞争格局的形成,才能促进高等教育的发展。

京津冀地区作为我国最具发展潜力的地区之一,同时是我国重要的政治文化中心。其便利的交通条件以及丰富的资源成为我国经济发展的主力军。教育是促进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京津冀地区各大高校办学层次不尽相同,教育资源也有所差异。因此高校因推进“双一流”建设而出现了高校间竞争压力的问题,这不利于教育与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3]规范教育发展秩序,才能促进经济更好的发展。

一、高等教育竞争的理论分析

(一)高等教育是准公共物品

美国经济学家萨缪尔森提出产品可分成公共产品和私人产品,公共产品是指不能由私营部门通过市场提供,而必须由公共部门以非市场方式提供的物品或劳务。高等教育是一个供需的过程,高等教育的主体是学校这一公共部门,由教育者向被教育者提供教育产品与服务,被教育者使用产品并接受服务,并且高等教育具有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的特殊属性,高校本身在利用教育资源的同时不能把其他院校排除在外,高校对资源等无序竞争会引发一系列社会问题。加快发展现代高等教育的意义已经不言而喻,它有利于缓解当前就业压力,也是缓解高质量人才短缺的战略之举。

(二)高等教育领域竞争的非充分性

在微观经济学中,完全竞争市场的存在是一种理想化的状态,高等教育领域的竞争不能达到充分的竞争状态。[4]从我国高等院校办学层次来看,存在着本科、专科的差别,本科中的国家重点建设“985”、“211”高校,在国家资金的投入、师资力量、生源规模方面都具有巨大优势,除此之外诸如北大、清华、人大等百年老校还存在着历史价值和名校效应的竞争优势。由于国家对高校资金支持与宏观调控,高校的压力大大减小,高等教育属于准公共产品,由于办学主体的局限性,使高等教育市场的进入阻碍比较多,地方办校、民办学校都是比较困难的。

(三)契约主义

契约主义要求双方权利与义务是对等的,享受权利的同时要承担义务。高等教育的契约主义表现在教育资源的分配上,由于高校之间办学层级参差不齐,国家在资源分配上存在差异,如国家重点建设高校“985”、“211”等,国家在分配教育资源时则会有所偏重,有较多的科研项目、科研经费、教学资料。而普通院校得到的教育资源有限,由于教育资源的匮乏则更不利于教学质量的提高,造成恶性循环。[5]

二、高等教育竞争的表现与影响

(一)高等教育发展的表现

我国政府对高等院校的管理属于等级制,高校办学层级存在差别,有不平等现象,处于顶层高校,各种教育资源都容易优先获得,在同一区域内,各个层次高校的等级制管理更加明显。

1.高校对生源的竞争

高等院校为了达到增强自身竞争力的目的,倾向于招收综合素质高的学生,同时也更趋向于生源数量更多。随着经济与教育的不断发展,市场经济条件下的高校同时也受到学生的牵制,在与学生的关系中,学校为其提供一系列高等教育,而学生在有偿接受高等教育的同时也分担了教育成本。高校得以运行以及生存的重要条件就是生源的数量和质量,生源数量的多少影响学校的收入情况,生源数量大,学校则有较多的收入以投入到教学中。生源质量主要表现在高校的教学成果中,优秀人才的出现往往是由优质生源培养出来的,他们比较容易就业,也可以提高学校知名度。因此生源成为高校之间竞争的重要对象,[6]

就京津冀地区高等学校而言,学生选择高校时如果不考虑区域因素,则更关注的是高校的教学水平。因此,同一区域的高校因为其具有较高的教学水平,就会吸引到更多优秀生源。比如北京、天津这些地区本身地理位置好,交通便利,教育资源丰富,就很容易吸引到优秀生源。那么其他地区由于生源不足,很有可能采取不正当的竞争手段,抢夺生源,造成无序竞争。

2.高校对师资的竞争

提高一个高校教学质量的必要条件就是增强该校的师资力量,优秀高质量的师资力量不仅能够为高校吸引更多的生源,而且能够提高高等院校的办学水平,因此在“双一流”建设下,创建高水平的师资力量需要高校不懈努力。

高水平高校可以为教师提供良好的待遇、科研环境以及发展平台。由于优秀人才资源是有限的甚至是缺乏的,人才的流动性也越来越强,教师资源的不均衡流动引发教育问题。因此,在京津冀地区竞争人才时,排名靠后的地方高校由于自身实力不足,吸引不到足够的师资力量;还有一些三线城市中低水平高校在竞争中也处于劣势地位,这些都会阻碍高等教育的发展。

3.高校对政府投入的竞争

随着“小而美”政府的建立,地方教育主管部门在高等教育资源的分配上多了一些自主权,由于地方政府的财力是有限的,高等教育的投入在其所占比例也是一定的,在推进“双一流”建设中,各个高校为了自身的发展以及提升自身的水平,对政府的经费投入进行争夺,资源的有限性使得某一高校资源的获得是以其他高校资源的减少为条件的,由无序竞争引发的资源分配不公平问题亟待解决。

(二)高等教育竞争的影响

1.高校办学盲目跟风,失去自身办学特色

在推进“双一流”建设下,各个高校在自身建设中都想争创双一流,高校在制定发展规划时包含高校的专业设置和学科发展方向等,这样做虽然一定程度上可以提高教学质量增强学校的竞争力,但是一味追求专业多学科全的综合性大学发展,这会使学校专业设置和学科发展趋同,失去自身办学特色。因此高校不合理竞争会使高校丧失自身的独创性与特殊性,造成高校趋同性与普遍性。

在京津冀地区中,有些高校属于理工类,理工科专业是优势专业,文科专业略微弱势,但是为了推进双一流高校,发展成为综合性大学,开设并大力发展弱势学科,使教学资源偏向于弱势专业,从而忽略了优势专业。

2.高校合并更名,以提升自身竞争能力

在“双一流”建设下,高校为了提升自身竞争力,往往采取合并、升级和更名的措施。高校这种整合升级的做法一定程度上会提高高校的学科发展与教学水平,但是也会破坏高校的历史文化与高校的品牌等。高校在更名的过程中一般遵循学院升大学,专科学校升为本科学校的规律,逐渐向综合性大学发展。高校改名后学科类型增多,层次水平也有所提升。虽然合并更名以后会提高学校地位、改善生源情况、提高办学水平、扩大招生范围以及增加专业科目等,这也是高校为了推进“双一流”建设的一个重要举措。但是一味追求学校的影响力,抢夺本地区有限的资源,则会造成无序竞争,影响其他高校的发展,进一步影响经济发展。

三、高等教育进行竞争的原因

为推进双一流建设,各大院校互相竞争、抢夺资源的现象层出不穷,究其原因是由于长期以来固有的高校分类模式,进一步引发教学资源分配不公,以至于高校不能采用合理的竞争机制。

(一)国家对高校固有的分类方式

我国计划体制下对我国的高等院校进行了划分,其中同样在区域高等教育系统中,分为国家级高校、省级高校以及地方政府高校。不同等级高校的社会地位以及所享资源是有差距的,国家级高校所处地位高,享受待遇好,所利用的的资源充足;相反,地方高校所处地位低,享受待遇差,所利用的的资源匮乏。究其根源就是国家对高校的固有的分类方式造成,这种不平等的待遇会诱发一系列无序竞争的社会问题。

(二)教育资源分配不公平

由于我国固有的高校分类模式,地方政府在分配资源时就会有所侧重,长期以来,我国高等教育资源的配置采用计划方式。政府负责资源配置,没有固定的标准,依靠的是自身的偏好。所以在资源配置中,竞争机制无法发挥应有的作用。在教育资源分发过程中由政府通过地方教育行政部门拨给学校,这会造成高等教育资源分配扭曲现象,甚至产生寻租行为。另一方面,政府根据高校等级进行资源划分,实力越强的高校得到的资源越多,而实力越弱的高校得到的资源越少,由此造成强者越强,弱者越弱的恶性循环局面,不利于高校的均衡发展。

(三)高校无法选择有效的竞争机制

由于我国固有的高校分类模式以及教育资源分配的不公平,诱发高校为了自身发展而采取了非有效竞争手段,导致高等教育无序竞争的后果。高等院校由于对本区域的教育市场认知不足,导致在竞争中没有采取正确的措施,仅仅依靠抢夺资源、盲目跟风,削弱了自身的办学实力,由于高校缺乏有效的竞争机制导致自身一味地沉迷于徒劳的竞争中,进一步忽略了自身的办学特色,模糊自身定位,甚至不能做到合理规划自身的层级结构、科类结构和区域结构等等,形成无序竞争的混乱局面。在一定程度上,竞争无序情况又加剧了区域高等教育资源的不合理利用,进而不利于京津冀地区经济发展。[7]

四、高等教育竞争发展中问题的对策

由于高校无序竞争引发一系列社会问题,因此要采取有效解决措施,其中包括对高校分类管理,合理分配资源以及高校遵循合理的竞争机制等措施。

(一)加强国家宏观调控对高校分类管理,充分尊重各类高校的特点和特色

高等院校等级划分存在差异是必然的,但是政府对高等院校的管理,应打破传统的模式,对各个院校进行分类管理,充分把握院校的特点与特色,有侧重点的去扶植。对于高水平院校,重点扶植薄弱学科建设,使其更大更强;对于中层院校,有重点的培养特色学科,使其向高水平院校行列靠拢;对于低层级院校,则可以挑选学科相近或者学校属性相近的高校联合培养,通过合并使其做大做强。[8]

(二)合理分配教育资源,促进教育公平

地方政府在进行教育资源分配时,应做到公平公正,一方面对相关的资源分配做到公开透明,切实把教育资源投入到高校的建设中去,避免资源的恶意侵占与浪费;另一方面,在资源分配问题上要做到合理,为避免出现强者更强,弱者更弱的马太效应,地方政府在保证高水平院校得到充足的资源的情况下,适当的把资源多分配给其他有潜力的普通院校,使各个高校能够协同发展,共同进步,争创“双一流”。[9]

(三)高校选择有效的竞争机制

在“双一流”建设下,高校在区域高等教育竞争中根据本校的优势选择有效的竞争战略,各院校要以自身办学特点为重点,突出发展自身优势专业,努力做到专业的领跑者。合理的竞争能够促进各大高校的发展,但是不应该发展自身的同时损害其他高校的利益,抢夺资源等一系列无序竞争手段。

京津冀地区高等院校在竞争中要选择合理竞争机制,对整个教育市场进行分析与判断,明确各个高校所处的位置与地位。在有序竞争中获得自身发展所需要的资源,这样才能在竞争中获得发展,提高区域高等教育整体办学水平。[10]

五、总结

推进“双一流”建设下,高校采用竞争机制来加强自身建设,是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要求的,但是高校竞争机制的不合理使用会造成教育无序竞争,不仅会阻碍教育事业的发展,进一步会阻碍经济发展。教育无序竞争主要表现在对生源和师资的争夺,只有有了足够的生源,高校才能正常运行发展。通过对师资的抢夺加强自身发展水平,通过政府投入,来进行自身建设。不合理竞争会引发一系列社会问题,高校盲目跟风,失去自身办学特色。高校合并升级更名,失去高校原有的学校文化。这些都不利于我国教育事业的发展。

我国现阶段实现高等学校之间的充分自由竞争有一定的难度,竞争机制在高等教育这类公共物品上的应用有不可抗力的因素,所以解决此类问题需要政府的宏观调控,同时充分发挥市场竞争机制的作用,把政府调控和竞争机制相结合。推进“双一流”建设,是我国高校的义务和使命,各大高校在自身发展建设的同时也要尊重其他高校发展,形成区域高等教育的理想竞争格局,这样才能促进教育事业的发展,进一步促进经济的繁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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