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ARA连续3年上抽检“黑名单”
2020-12-19
近日,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的2020 年上半年海南省流通领域衬衫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显示,标称飒拉商业(北京)有限公司生产的标称商标为ZARA的1批次衬衫被检出纤维含量不合格。
事实上,这并非ZARA 品牌首次出现产品质量问题,中国质量新闻网不完全统计发现,算上此次,该品牌已连续3 年登上市场监管部门抽检“黑名单”。上海市市场监管局网站2019 年12 月3 日发布的《2019年流通领域太阳镜质量抽检不合格情况表》显示,标称飒拉商业(上海)有限公司生产的ZARA 太阳镜被检出光透射比相对偏差、标识不合格。2019年8月初,青岛市市场监管局通报的电动剃须刀等40 批次商品样品不合格名单显示,标称飒拉商业(上海)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ZARA防风夹克样品被检出纤维含量不合格。2018 年3 月15日,哈尔滨市市场监管局官网通报的2018 年流通领域冬季服装商品质量抽查检验结果显示,标称商标为ZARA的2批次裤子等6批次样品被检出耐摩擦色牢度不合格。
公开资料显示,飒拉商业(北京)有限公司成立于2006 年,注册资本1 100 万美元,经营服装、饰品、化妆品、皮革制品、手表、黄金制品、白银制品(不含银币)、珠宝首饰、香料、箱包、鞋类、眼镜、婴儿车、电子产品、照相器材、摄影器材、文具用品,及上述产品的原料和零部件的批发及零售等。除了上述问题之外,飒拉商业(北京)有限公司还曾因以不合格商品冒充合格商品、消防隐患等问题遭监管部门处罚。天眼查数据显示,因经营者(销售者)在商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商品冒充合格商品,飒拉商业(北京)有限公司于2020 年4 月8 日被北京市朝阳区市场监管局处罚。同样的问题,该公司于2017年6月22日,被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通州分局没收T 恤衫(型号5580/294/063)1件,没收违法所得1 186.65元,罚款5 408元。(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
利辛县亮盛服装召回部分一次性防护口罩
据安徽省缺陷产品召回管理技术中心网站2020年9月1日消息,日前,利辛县亮盛服装厂按照《消费品召回管理暂行规定》的要求,向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报告了召回计划。自即日起,召回2020 年4 月15 日当日制造的中型/17.5 cm×9.5 cm一次性防护口罩,涉及数量为1 000包(10 000只)。
本次召回的一次性防护口罩,由于在生产过程中仅使用三层非织造布作为原材料,未使用熔喷布作为口罩的过滤层,且口罩带与口罩体连接强力不足,产品存在过滤效率和防护效果不足的安全隐患。对于召回范围内的一次性防护口罩,利辛县亮盛服装厂将积极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开展缺陷产品召回,实施安全技术改进,提升产品安全水平,在以后的口罩生产中增加熔喷布作为过滤层,加强连接处的强力,以消除安全隐患。
利辛县亮盛服装厂提醒购买上述批次的中型/17.5 cm×9.5 cm一次性防护口罩的消费者立即停止使用,工厂将为购买上述产品的消费者进行免费更换。消费者可拨打利辛县亮盛服装厂电话(17730347537)了解该召回产品的具体信息,也可登录安徽省缺陷产品召回管理技术中心网站(www.ahdpract.com)了解更多信息或提交相关缺陷线索。(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
19批次女式内衣抽检不合格
2020年8月25日,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公布2020年上半年海南省流通领域女式内衣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本次抽查了45 批次产品,经检验,不合格19批次(涉及标称熙美诚品、罗丽丝、H&M、Mjstyle),不合格率为42.2%。
不合格项目涉及使用说明(标识)、纤维含量、耐碱汗渍色牢度等。其中,使用说明(标识)中的信息标注不全或标注不规范,会影响消费者对产品的正确选购及使用;纤维含量标注不正确或不规范会影响消费者对产品价值、性能的判定,以及维护保养方式的选择;色牢度差的产品在使用过程中容易产生褪色或沾污其他服装,影响使用。
在不合格样品中,标称商标为“熙美诚品”的1批次蕾丝无痕女士内(M)样品被检出产品使用说明(标识)和纤维含量不合格,标称商标为“H&M”的1 批次文胸样品被检出产品使用说明(标识)不合格,标称商标为“Mjstyle”的1 批次文胸样品被检出耐碱汗渍色牢度不合格。
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表示,本次抽查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将移交被检主体及产品标称的生产企业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依法进行处理。(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
辽宁监测30批次口罩20批次存质量风险
近期,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了日常防护口罩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工作。对30批次日常防护口罩产品进行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其中20批次存在质量风险,不合格率为66.7%。本次风险监测共采集日常防护口罩样品30 批次,样品主要采集于线下商场、超市、药店,线上主流电商平台。主要依据GB/T 32610—2016《日常防护型口罩技术规范》、GB 2626—2006《呼吸防护用品 自吸过滤式防颗粒物呼吸器》、YY/T 0969—2013《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YY 0469—2011《医用外科口罩》、FZ/T 01137—2016《纺织品荧光增白剂的测定》等标准,对口罩产品中所含微生物、pH 值、甲醛含量、可迁移性荧光增白剂、NaCl 颗粒物过滤效率、细菌过滤效率、通气阻力、压力差、环氧乙烷残留量等项目进行了监测。结果表明,在30批次样中,有10批次产品符合标准要求,合格率为33.3%,有20 批次样品存在质量风险,不合格率为66.7%。此次口罩质量风险监测中存在质量风险的项目主要为NaCl 颗粒物过滤效率、pH值、通气阻力、压力差。
微生物。口罩作为与口鼻直接接触的产品,生产企业、经销商需要保证出厂及运输过程中口罩必须满足必要的卫生要求。因口罩与人体口腔长时间密闭接触,可提供微生物繁殖的理想环境(合适的酸碱环境、温度、水等),非常容易滋生细菌。一旦沾染的微生物是致病菌(如绿脓杆菌、金黄葡萄球菌等),还会带来健康及安全的损害。
pH值。纺织品在染色和整理过程中需要使用各种染料和整理剂,经这些酸、碱、盐类的化学物质加工处理后,纺织品上不可避免地带有一定的酸性或碱性,相关标准要求直接接触皮肤的纺织产品的pH 值为4.0~8.5。纺织品面料pH 值偏高或偏低,不但对纺织品本身的使用性能有影响,而且在纺织品使用过程中可能对人体健康带来一定的危害,如人体皮肤一般呈弱酸性,可防止一些细菌的侵入。若使用的纺织品pH 值过高或过低,将破坏皮肤表层的天然屏障,使细菌生长繁殖,刺激皮肤,给人体造成不适,甚至引起疾病。
甲醛含量。甲醛是一种无色且具有刺激性气体的有毒化学品。为使面料达到防皱、防缩的效果,甲醛被广泛应用于其生产的染色和后整理加工中。GB 18401—2010《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直接接触皮肤的纺织产品的甲醛含量≤75 mg/kg,而口罩因为直接佩戴在人体的口鼻部位,理应对甲醛含量的要求更为严格。若戴着含有甲醛的口罩,口罩会在人们佩戴和使用过程中逐渐释放出游离的甲醛,通过人体呼吸道、眼睛以及皮肤的接触诱发病症。口罩中的甲醛释放,会刺激人的眼睛、皮肤和黏膜,引起黏膜剧烈瘙痒,也可能引发呼吸道发炎及皮肤炎,导致产生结膜炎、鼻炎、支气管炎等病症。长期接触低剂量的甲醛会引起慢性呼吸道疾病。
NaCl 颗粒物过滤效率。过滤效率是在规定的条件下,口罩对空气中颗粒物滤除的百分比。产品中对过滤效率或颗粒物防护效果的明示,可以反映产品质量水准。过滤效率作为口罩主要质量指标之一,直接反映出口罩对细小颗粒物的滤过能力。过滤效率越高,表明口罩对颗粒物的过滤能力越强。过滤效率是口罩产品最为关键的质量指标,过滤效率不符合要求,则不能对佩戴者起到应有的防护效果。
可迁移性荧光增白剂。可迁移性荧光增白剂是一种荧光染料,在非织造布中加入荧光增白剂可以改善非织造布的外观,使布料洁白,但荧光增白剂被人体吸收后会增加肝脏的负担。若人们在日常生活中大量接触荧光增白剂,可能会致癌。目前,我国对在口罩中能否添加荧光增白剂并未明确规定,但由于荧光增白剂属于化学物质,对人体伤害较大,有必要进行风险监测。
细菌过滤效率。细菌过滤效率指的是在规定流量下,口罩材料对含菌悬浮粒子滤除的百分数,数值越大,过滤效率越好。相比普通口罩,医用外科口罩对材质、隔离层的设计有一定要求,这样才能对细菌、病毒等有较好的过滤和屏蔽,而要检测医用外科口罩防护能力,重要指标之一就是看其细菌过滤效率。
通气阻力/压力差。YY/T 0969—2013《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中的“通气阻力”和YY 0469—2011《医用外科口罩》中的“压力差”,都是我国目前对口罩透气性的测试指标,与过滤效率共同构成了口罩的核心评价指标。压力差是指口罩进行气体交换时内外侧压力的差值。通气阻力是指口罩在规定面积和规定流量下的阻力,通常用压力差表示。若在气流和测试面积相同的情况下,此两项测试则指同样的测试内容,只是表达方式存在差异。通气阻力大小主要受口罩原材料熔喷布及相关辅料的影响,通气阻力过大将影响佩戴者的呼吸,轻者造成呼吸不畅,重者可造成窒息。
环氧乙烷残留量。目前,一次性使用灭菌医疗器械的灭菌方法有两种:一种是辐照,另一种就是环氧乙烷。环氧乙烷被认为是一种灭菌效果最好的化学灭菌剂,可杀灭所有微生物,包括细菌芽孢,其性质活泼,穿透力强,各种包装方式及产品结构都不会阻隔它,在有效验证下不会出现灭菌死角,且不会对产品造成不利影响,因此被广泛用于灭菌口罩的生产中。环氧乙烷能够高效地对医疗产品进行灭菌,但在灭杀微生物的同时,医疗产品上的环氧乙烷残留也会对使用者和患者的身体带来一定的毒害,其可通过呼吸器官进入人体后刺激呼吸道,引起恶心、呕吐、头昏、头痛、嗜睡等症状,严重者会引起肺水肿;通过皮肤黏膜接触后,可引起红肿、水泡及血泡,严重者会出现局部皮肤和黏膜组织灼伤,造成毛发脱落;超量进入人体血液内,可致红细胞溶解,补体灭活和凝血酶破坏,引起全身性溶血。
因此,消费者在选购和使用口罩产品时,应根据使用场所和使用人员情况选用不同等级过滤效率的口罩。体弱者、儿童等特殊人群应谨慎选择使用口罩,尽量选择防护效果好,同时呼吸阻力较小的口罩;尽量选择正规销售渠道购买,并保存好购买凭证,购买时除了考虑性价比外,也要关注同类产品的均价,不要购买明显低于均价的产品;应按照使用说明正确佩戴口罩,注意清洁卫生,口罩佩戴时间不宜过长,连续使用时间一般不超过4 h,一次性口罩不可重复使用;使用过程中若出现呼吸困难、头晕胸闷等状况,应立即停止使用,必要时就医治疗。(来源: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
温州2020 年度流通领域儿童用品质量抽查结果通报
近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浙江省产品质量监督条例》《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温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了市流通领域儿童用品质量监督抽查,抽查了鹿城、瓯海、龙湾、瑞安、乐清、苍南和文成等地区56家经营户销售的儿童用品共105批次。其中,童装共30批次,11批次不合格,合格率为63.3%;童鞋共35批次,18 批次不合格,合格率为48.6%;玩具共30 批次,4批次不合格,合格率为86.7%;童车共10批次,1 批次不合格,合格率为90%。童鞋不合格的项目主要涉及标识、外底硬度、鞋跟高度、重金属总量(内垫人造革)、外底拉伸强度、外底耐磨性、甲醛含量(帮面衬里黑色织物)等。
上海抽检网售儿童服装近三成不合格
近期,上海市市场监管局集中组织执法力量对天猫商城、苏宁易购、1号店、i百联、小米有品、东方CJ、当当网、网易考拉、京东商城等9家电商交易平台、58个品牌、97批次婴幼儿及儿童服装进行了市场检查和质量抽检。经检测,有28批次不合格,不合格率为28.9%,不合格项目主要涉及绳带要求、pH值、色牢度、纤维含量和产品使用说明等。
绳带要求不合格的产品有5 批次。上海肯雀儿实业有限公司在苏宁易购班杰威尔旗舰店销售的、标称由其生产(或供货)的常规双层斗篷(红)(型号规格80/48,货号cgdp),实测头部有绳带(标准要求婴幼儿及7 岁以下儿童服装头部和颈部不应有任何绳带),与国家强制性标准不符;上海靓阔贸易有限公司在京东商城衣木堂靓阔专卖店销售的标称由河南奥斯佳儿童服饰有限公司生产(或供货)的精品服饰(型号规格150,生产日期或批号6920064165269),固着在腰部的绳带,从固着点伸出的长度实测为左545 mm、右550 mm(标准要求7岁及以上儿童服装不应超过360 mm),与强制性标准要求不符。绳带要求是婴幼儿及儿童服装安全性的重要指标。该指标不合格,绳索及拉带一旦勾绊、缠绕,容易发生意外伤害,严重的存在勒颈等安全隐患。
pH 值不合格的产品有2 批次。宝衣仓网络科技(上海)有限公司在网易考拉PonieConie 童装旗舰店销售的标称由其生产(或供货)的女童网纱吊带裙(规格型号130/64,款号3038),里料pH值实测为8.9(标准值要求为4.0~8.5),与国家强制性标准不符。pH 值是考核面料酸碱度的一项指标,也是纺织品中涉及影响人体安全、健康的有害物质的限量指标之一。人体正常皮肤的pH 值一般在5.5~7.0,属于弱酸性。若纺织品的pH 值过高,会破坏人体皮肤表面弱酸性环境。儿童皮肤娇嫩,pH 值不合格,刺激皮肤,容易出现瘙痒、过敏症状。
色牢度不合格的产品有5批次,其中耐湿摩擦色牢度不合格的产品有5批次,耐干摩擦色牢度不合格的产品有1 批次。上海迷梦贸易有限公司在京东商城青纯木子迷梦专卖店销售的童装(规格型号130),其下装耐湿摩擦色牢度实测值仅为1~2级(标准值要求≥2~3级),下装耐干摩擦色牢度实测值仅为2~3 级(标准值要求≥3 级),与标准要求不符。色牢度是纺织品的安全性指标,其中耐水、耐汗渍、耐干摩擦色牢度属于国家强制性标准。该指标不合格,消费者在穿着过程中,若染料脱落触及皮肤,会直接影响纺织品的质量和安全使用。
纤维成分及含量不合格的产品有13批次。橙石(上海)贸易有限公司在天猫商城蓝布坊旗舰店销售的标称由永嘉县瓯北镇禾呈童装厂生产(或供货)的男童防蚊裤(规格型号130/56,款号BF581101),纤维含量实测为黏纤59.9%+锦纶40.1%[企业明示为棉55%+锦纶45%(配料除外)],实测值与企业明示不符。纤维含量涉及纺织品是否货真价实,商品原料的优劣是决定价值的一个重要因素,历来也是消费者最为关注的问题之一,错标或乱标容易误导消费者。
产品使用说明不合格的产品有22批次。宜春市彩栋商贸有限公司在1 号店彩栋服饰专营店销售的童装(规格型号90),产品使用说明中未标注制造者名称、耐久性标签、纤维成分及含量,标注的产品号型和规格、安全类别、吊牌洗涤维护方法、执行的产品标准不规范。使用说明可以让消费者准确了解产品性能,正确、安全地使用该产品。该指标不合格,传达的产品使用说明信息不完整、不准确,容易误导消费者。
根据此次抽检结果,市场监管部门已责令相关经营者立即停止销售不合格产品,对库存产品、在售产品全面清理,并对销售不合格产品的经营者依法调查处理。同时提醒消费者在选购童装时要注意:应查看产品标识(使用说明),先查看吊牌上的生产企业或经营者,并在服装使用期间保管好吊牌;查看安全类别(即A类,婴幼儿纺织产品至少应符合A 类要求,且必须在使用说明上标明“婴幼儿用品”字样,适用于年龄在36个月以内或身高100 cm及以下的婴幼儿;B 类,直接接触皮肤的纺织产品至少应符合B类要求;C类,非直接接触皮肤的产品至少应符合C类要求);看质量等级状况,分为优等品、一等品、合格品(个别品类还有二等品);查看缝在服装上的耐久性标签,是否标注型号规格、服装成分、洗涤方法等,要根据不同年龄、需求选择不同类别童装,并看清购物发票上的内容与实物是否一致。此外,应查看外观质量(如面料手感、布面瑕疵、色差、污渍、缝制、拉链、纽扣牢固程度等),注意对3~7岁以下儿童的服装不要选购带有装饰性附件、绳索和拉带的,大童和青少年服装的绳索和拉带不宜过长,且绳带的末端不可采用打结形式固定,以免儿童被其缠绕,发生危险。(来源:上海市场监管)
30万只KN95防护口罩被召回
日前,广东裕鑫丰智造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按照《消费品召回管理暂行规定》的要求,主动向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报告了召回计划,将自即日起,召回2020 年4 月至2020 年5 月期间制造的部分9001V 型号KN95 防护口罩,涉及数量为12 000 盒(25只/盒,共300 000只口罩)。
本次召回范围内的KN95 防护口罩,由于过滤效率不足和泄漏性不符合安全要求,可能导致口罩防护效果受影响,存在一定安全隐患。对于召回范围内的KN95 防护口罩,广东裕鑫丰智造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将积极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开展缺陷产品召回、安全技术改进工作,提升产品安全水平,重新更换合格的KN95 防护口罩给客户,以消除安全隐患。
广东裕鑫丰智造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将自即日起在官方网站上发布召回计划,请持有该款产品的销售商立即停止销售,并与广东裕鑫丰智造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联系处理。本次召回范围内的KN95防护口罩未流入消费者手中,未对消费者造成影响。用户可登录广东裕鑫丰智造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官方网站,或通过客户服务热线(0769-85708777)进一步了解具体情况;也可登录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政务公开-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召回”栏目了解更多信息或拨打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缺陷产品管理中心咨询电话020-89232663反映召回活动实施过程中的问题或提交缺陷线索。(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