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数据技术在开封市乡村振兴中的应用初探
2020-12-19王中军
王中军
(开封大学 科研规划处,河南 开封 475004)
乡村振兴是一项关系到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全局性、历史性任务。2020年是脱贫攻坚的决胜之年。打赢脱贫攻坚战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新时代补齐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短板,解决乡村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的有效途径。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乡村振兴战略的总要求是“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1]。十九届四中全会将数据作为一种生产要素提了出来,这是历史首次,具有突破性意义。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离不开大数据的支持,大数据技术可以助推乡村振兴,为农业升级、农村进步和农民致富提供更多的手段和工具,为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提供全新的思路和有效路径,在美丽乡村建设和乡村经济发展中发挥重要作用。开封市应按照新时代党关于“三农”工作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抓住机遇,借助大数据技术,建设智慧农村和智能农业,推动乡村经济高质量发展,全面实现乡村振兴战略目标[2]。
一、发展大数据产业的意义
大数据是一种数据集合,在数据获取、存储、管理等方面,其优越性大大超过传统数据库管理软件工具,它具有更强的洞察力、决策力以及流程优化能力[3]。大数据产业围绕数据生产、采集、存储、加工、分析、应用等开展相关经济活动,它是一个关系到中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战略性产业。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正处在转变发展方式、优化经济结构、转换增长动力的攻关期,经济发展急需进行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4]。大数据技术能够提高整个社会经济的集约化程度,提升整个行业的运行效率,对我国经济转型发展具有巨大的助推作用。当前,大数据技术及其应用处于创新突破期。大数据技术及硬件核心技术的进步,为我国大数据产业的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放眼全世界,数据呈爆发式增长态势,市场需求迅速扩大,大数据产业面临重要发展机遇。抢抓机遇,集中优势资源,突破大数据核心技术,构建自主可控的大数据产业链、价值链和生态系统,推动大数据产业快速发展,有利于传统产业的数字化转型和优化升级,能够促进“互联网+”,有利于人工智能、物联网技术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培育发展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有利于提升政府治理精准化、民生服务便利化、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对主动适应和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形成经济发展新动能、提高全要素生产率、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总之,信息化是经济社会发展的一大趋势,发展大数据产业是新时代的需要,基于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大数据战略是符合中国国情、具有巨大可行性的发展战略。
二、当前大数据技术在开封市乡村振兴中的运用面临的问题
建设美丽乡村,实现乡村振兴,必须用好大数据这一技术助推器。大数据技术的应用有利于调整农业经济结构,增强农产品市场竞争力。当前,大数据技术在开封市农村发展中的运用还面临许多问题,亟待解决。
(一)农村信息基础设施不健全,数据体量不足
与城市相比,当前开封农村互联网以及信息系统管控平台等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滞后,智能终端数量严重不足,数字技术利用程度不高。从种植 (养殖)、加工到市场营销,农业产业的各个层面和各个环节都缺乏全面、准确、有效的数据支撑;从建档立卡、发放补贴补助到信息查询,与农民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各项工作都无法实现高效率运行。另外,涉农数据体量不足、质量低下、利用程度不高,还严重影响农业及农村规划、农业资源利用,降低农村现代化发展水平,制约城乡之间的信息交流、优势互补,导致城乡深度融合与资源共享无法全面实现。
(二)数据收集缺乏可操作性强的制度保障
生态环境建设对数据开放共享提出了新要求,但是,农村生态环境的相关数据大多分散在各级政府部门的政策文件、统计报告以及规范标准、民间调查报告等纸质或电子材料中,需要统一收集、加工整理、分析应用,实现历史资料的数据化,激活数据价值。当前,政府数据开放平台分布不均,乡村地区占比较小,且开放数据总量少、质量低;部门间条块分割,缺乏数据开放共享理念,一些政府部门甚至把数据开放当成自己的权力,不愿将数据拿出来与别的单位共享。目前,数据开放共享工作还处于起步阶段,相关法律法规不够完善,数据开放共享缺乏法律法规保障。开封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数据收集整理与开放共享机制尚不健全,制度还不完善,建设目标、开放共享原则和要求不够明确,相关配套措施没有完全到位,缺乏支持信息开放共享的公共平台和统一的管理机构,导致农村数据开放共享工作进展缓慢。
(三)信息技术人才匮乏
人才匮乏一直是“三农”发展的瓶颈。目前,开封乡村大数据建设已经具备基础,且部分项目已经着手实施,但在推广应用过程中还面临着许多困难和挑战,主要还是缺少人才,乡村留不住人才。信息技术人才总量不足、素质不高、结构不优、体系不完整,已成为影响和制约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一个重要问题。
三、对策
大数据技术是美丽乡村建设和乡村全面振兴的重要引擎。开封市应将乡村大数据开发纳入农业信息化发展规划,推动城乡优质资源双向流动;同时,普及大数据知识、强化大数据意识,促使各类要素配置、资金投入、公共服务向农业农村倾斜,全面实现乡村产业振兴、组织振兴、文化振兴、人才振兴、生态振兴的目标。
(一)完善农村信息基础设施,促进农村产业转型升级
信息设施设备是推动“互联网+”、促进大数据运用的基础。因此,首先要分析农村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行状况,找到不足之处,然后加大建设力度,完善农村信息基础设施,扩大信息基础设施服务范围,增强设施服务能力、提高设施服务水平,促进农业经济高质量发展[5]。要利用大数据,判断农业经济走向,在此基础上,创新农业管理方式方法,推动农村三产融合发展,实现农业智慧化生产。以开封市杞县大蒜产业为例。要完善杞县大蒜产业的空间组织结构与关系结构,整合各类资源,推动各个供应链节点企业建立长期合作关系和信任机制,提升供应链的服务水平;借助大数据平台,利用物联网技术,健全产业链,建立现代产业体系,优化运行路径,使大蒜产业产生规模效应,促进杞县大蒜产业转型升级;完善大蒜企业治理模式,推动企业创新发展。
(二)完善数据标准体系,提高数据共享程度
目前,从农业数据的采集、整合、提炼加工到共享,这一流程的完整链条已初步打造完成。随着数据的集中,数据量不断增大,这样一来,对产业链中的数据进行安全防护更加困难。要想实现数据共享,就必须统一数据标准。开封市应大力开展数据标准化工作,在此基础上,推动各县区签订数据共享协议,打破数据信息孤岛的局面。要全面推进农业数据共享机制建设,完善相应的政策法规,建设多层次的安全防护体系,严惩泄露数据行为,保障数据共享安全可靠。
(三)加强信息技术人才的培养和引进
针对开封市面向农村农业的信息技术人才缺乏的问题,应通过本土培养与高质量引进相结合的方式加以解决。首先,依靠本地高校培养大数据专业技术人才。可采用校企联合培养等方式,重点培养具有数理统计、数据挖掘、大数据管理与分析等专业知识和技能的跨界复合型人才;要充分利用高校教育资源,加强农村现有信息技术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其专业技能。其次,营造良好氛围,鼓励开封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的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到乡村挂职锻炼,到乡镇企业兼职或离岗到乡村创业,为其提供工作和生活方便,并保障其合法权益,促使他们充分发挥自己的潜能,为乡村振兴服务。第三,加大人才引进力度,充实乡村信息技术人才队伍,实现人才优化配置,为乡村全面振兴提供坚实的人才支撑和智力保障。
四、大数据技术在开封乡村生态保护中的应用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要推动开封乡村生态资源向资产与资金有序转化,实现生态保护与经济发展双赢。可借助物联网技术,对区域内自然资源分布信息进行收集、整理、分析,构建自然资源数据库,在此基础上,因地制宜,科学配置力量,合理进行资源开发,催生农业新业态,实施农业标准化生产,走可持续发展之路,加快乡村振兴进程[6]。可利用大数据技术,对区域内河流水质进行动态监控。若河流被污染,利用大数据技术就可以快速找出污染源,进而及时采取措施加以解决。应建立灾害预报系统,实现灾害预警。应建立生态数据监测平台,监测区域内植物生长情况,并收集生物多样性数据,为植被保护和农村人居环境改善提供支撑,促进乡村生态振兴和绿色发展。
五、结语
大数据为我国乡村全面振兴提供了重要的信息技术支撑,为美丽乡村建设的科学化、标准化提供了条件。2018年,《河南省大数据产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出台,描画了路线图。开封市应深入挖掘大数据的潜力与价值,抓住新的机遇,加快农村信息化服务平台建设,促进“互联网+农业”,充分利用大数据技术推动农村产业转型升级,加快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全面实现新时代开封市乡村振兴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