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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传佛教戒律视域下的白居易诗文蠡测

2020-12-19夏广兴鲍静怡

关键词:斋戒戒律诗文

夏广兴, 鲍静怡

(上海师范大学, 上海 200234)

白居易, 自号香山居士, 史载其为洛京佛光寺如满禅师的入门弟子。 他不仅熟读佛典, 广交高僧, 舍宅为寺, 还修持禅定, 大做佛事, 与佛教有着极为密切的联系。 因此, 学界对其诗文与佛教的关系研究, 成果颇丰。 目前来看, 研究内容主要集中在论述唐代禅宗在思想与实践上对其诗文主旨、 词句、 意韵的影响与呈现。 白氏的相关诗文中除了充满禅宗机巧以外, 佛教戒律上的自我修持以及与他人的交流互动也是其中的重要内容。 如《斋居》 《斋月静居》 《仲夏斋戒月》等作品记录下诗人闭关斋戒, 持守戒律的宗教生活; 《龙花寺主家小尼》 《题道宗上人十韵》 《赠僧五首》 等以戒律视角对不同身份的僧尼进行勾勒描绘; 《酬皇甫十早春对雪见赠》 《长斋月满寄思黯》 《斋戒满夜戏招梦得》 等则以斋戒为媒介, 书写自我, 倾诉友情。 不仅如此, 若将这些诗文置于《全唐文》 《全唐诗》 等诗文集中进行横向观察, 可以发现, 相较于其他仕宦文人,白居易所涉佛教戒律的诗文数量更多、 更集中,内容也更为丰富、 全面。

另外, 从佛教的修行要求与过程来看, 持戒是修行法门的根基, “戒、 定、 慧” 三学之间循序渐进, 层层深入。 正如佛经所说: “修戒获定, 得大果报; 修定获智, 得大果报; 修智心净, 得等解脱。”[1](P32)作为佛门信徒, 修习三学,尤其是持奉戒律是白居易宗教生活中的题中应有之义, 其文学作品中蕴含的禅意法趣亦必然与佛教戒律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 无论是现存诗文记录的呈现, 还是其宗教身份的客观要求, 从汉传佛教戒律的视角对白居易的相关诗文进行一定的剖析是合理且需要的。 因此, 本文以朱金城先生的《白居易集笺校》、 谢思炜先生的《白居易文集校注》 《白居易诗集校注》 三书的考校成果为文献依据, 以诸多前辈大家的相关著述为研究基础, 以汉传佛教戒律为切入点对白居易的相关诗文展开讨论, 希望借此能对白居易诗文与佛教关系之研究起到抛砖引玉的作用。

一、 白居易诗文中的“斋戒” 属性

白居易的许多诗文都涉及 “斋戒” 这一宗教活动。 从标题来看, 有《斋居春久感事遣怀》《仲夏斋居偶题八韵寄微之及崔湖州》 《斋月静居》 《斋戒》 《五月斋戒罢宴撤乐闻韦宾客……》等篇目; 从内容来看, 《叹春风兼赠李二十侍郎二绝》 《答皇甫十郎中秋深酒熟见忆》 《奉酬淮南牛相公思黯见寄二十四韵》 《白发》 等多有涉及斋戒之句, 但这些“斋戒” 是否指佛教斋戒?“斋戒” 并非佛教先行独有。 李唐之世虽佛法兴盛, 但帝王尊老子为先祖, 有意提高道教地位。大众求仙拜佛, 道释杂糅也是平常。 更何况白居易也研习道教, 诗文中亦有 “七篇真诰论仙事,一卷坛经说佛心” ( 《味道》)[2](P1577), “禅僧教断酒, 道士劝休官” ( 《洛下寓居》)[2](P1577)之类的佛道并举之语。 因此, 有必要对白居易诗文中的“斋戒” 属性进行探究。

(一) 从诗文所记 “斋戒” 举行的时间来看, 大多在正月、 五月和九月这三个月份

如《二年三月五日斋毕开素当食偶吟赠妻弘农郡君》 标题点明时间, 且诗中云 “前月事斋戒, 昨日散道场”[2](P2491), 可知此次斋戒在一二月举行。 “五月长斋月, 文心苦行心” (《乐天是月长斋……》)[2](P3881), “自从九月持斋戒, 不醉重阳十五年” ( 《闰九月九日独饮》)[2](P2507)之句说明五月九月之时诗人也虔心斋戒, 且常年持奉。 这些明确的时间点可以佐证其所持奉的应是佛教中的“三长斋”。 正月、 五月、 九月三月合在一起称作“长斋月”, 又名“三长斋” “神足月” “神通月” 等, 是佛教中的重要的斋戒活动之一。

“长斋月” 在 《佛说灌顶经》 中就已出现,其云: “我从今日, 改往修来。 奉受三归及五戒法, 持月六斋、 年三长斋。 烧香散华, 悬杂幡盖, 供事三宝。 从今以去, 不敢复犯破归戒法。”[3](P503b)由此可知, 持斋守戒, 供奉三宝是三长斋的主要内容, 但对于三长斋的由来, 尤其是对其时间的规定, 最早应可追溯至僧祐的 《出三藏记集》 一书。 其中有 “岁三长斋缘记第十二, 出《正斋经》”[4](P479)一条。 《正斋经》 原文暂未得见。 现今多采 《提谓经》 之论为依据。此经虽为疑似伪经, 但影响较大, 《法苑珠林》亦援引为证, 在此呈文如下:

提谓长者白佛言: “世尊, 岁三斋皆有所因。 何以正用正月、 五月、 九月, 六日斋用月八日、 十四日、 十五日、 二十三日、 二十九日、 三十日?” 佛言: “正月者, 少阳用事, 万神代位,阴阳交精, 万物萌生, 道气养之。 故使太子正月一日持斋, 寂然行道, 以助和气, 长养万物。 故使竟十五日。 五月者, 太阳用事, 万物代位, 草木萌类, 生毕百物。 怀妊未成, 成者未寿, 皆依道气。 故持五月一日斋, 竟十五日, 以助道气,成长万物。 九月者, 少阴用事, 乾坤改位, 万物毕终, 衰落无牢, 众生蛰藏, 神气归本, 因道自宁。 故持九月一日斋, 竟十五日……” 长者提谓白佛言: “三长斋何以正用一日至十五日?”复言: “如何名禁?” 佛言: “四时交代, 阴阳易位, 岁终三覆八校, 一月六奏。 三界皓皓, 五处录籍。 众生行异, 五官典领, 校定罪福。 行之高下, 品格万途。 诸天、 帝释、 太子使者、 日月鬼神、 地狱、 阎罗、 百万神众等, 俱用正月一日、五月一日、 九月一日, 四布案行, 帝王、 臣民、八夷、 飞鸟走兽、 鬼龙行之善恶, 知与四天王,月八日、 十五日、 尽三十日, 所奏同不, 平均天下, 使无枉错, 覆校三界众生罪福多少。 所属福多者, 即生天上。 即敕四镇、 五官、 大王司命增寿益算。 下阎罗王, 摄五官, 除罪名, 定福禄。故使持是三长斋……月八日、 十四日、 十五日、二十三日、 二十九日、 三十日, 皆是天地用事之日……故使于此日自守持斋, 以还自校, 使不犯禁, 自致生善处。”[5](P2536-2538)

由上可知, 三长月与六斋日并举持行, 其时间的确定是源自自然的阴阳更替与时节变化。 众神依时考校人间, 判定善恶, 并据此赐福降罪。虽然其理论依据似源自我国本土, 但其持斋内容是受持佛教八戒, 行佛教八关斋法。

(二) 从其作品内容中可知, 白氏十分热衷于参与八关斋受戒仪式

所作《赠僧五首·钵塔院如大师》 一诗有“每岁八关蒙九授, 殷勤一戒重千金” 之语, 题下有注云: “师年八十三, 登坛秉律凡六十年,每岁于师处授八关戒者九度。”[2](P1922)又其曾在《祭中书韦相公文》 中曾追忆自己与韦处厚同受八关斋之事: “长庆初, 俱为中书舍人日, 寻诣普济寺宗律师所, 同受八戒, 各持十斋。”[2](P3714)这些关于八关斋的记载与回忆亦可佐证白氏所涉斋戒基本上都是佛教斋戒。 除此之外, 某些诗文虽没有明言时间, 但透过其中部分细节也能对斋戒性质做出一定推断。 如 “雪夜寻僧舍, 春朝列妓筵。 长斋俨香火, 密宴簇花钿” ( 《奉酬淮南牛相公思黯见寄二十四韵》)[2](P2278), “妓房匣镜满红埃, 酒库封瓶生绿苔……散斋香火今朝散, 开素盘筵后日开” ( 《五月斋戒罢宴撤乐闻……》)[2](P2218)等句着重突出了宴饮歌舞与斋戒之间的紧密关系。 诗人为何于诗文中选择记录这样的内容并构建这种联系呢? 严耀中先生曾在《八关斋与中古时代的门阀》 一文中说道: “五戒是为一切愿做优婆塞、 优婆夷者而设的, 是所有愿意正式成为佛教徒的人都应该做到的道德要求, 这种道德要求具有普遍性……然而这后加上去的三条则(指八戒中的后三条戒律) 与前五戒似不属于一个档次, 且是有特定对象的, 因为不著花鬘脂粉……不视听歌舞倡乐等只对富贵者来说才有意义……八戒与五戒相比, 强调了对物欲追求的限制和对声色肉欲的禁诫。”[6](P471-472)结合白居易对八关斋极度热衷的态度来看, 可以说, 使二者进行紧密联系的前提正是诗文所指的八关斋。 诗人通过描绘乐伎长久未曾装扮, 歌舞宴会未曾开启来表明自身对佛戒持奉的态度, 也侧面说明了斋戒的要求与性质。

(三) 从其作品中可见, 白居易经常与大德高僧往来酬唱, 研习佛理, 这其中有不少僧侣就是以持戒明律闻名于世的

如前文所说的为其授戒的钵塔院智如大师,还有经常与白氏会面交往的释神凑也是著名的律师。 神凑律师“志在《首楞严经》, 行在四分毗尼藏, 其他典论, 以有余力通”, 一生谨持佛教戒律, “起居动息, 皆有常节” (《唐江州兴国寺律大德凑公塔碣铭》)[2](P2701-2702), 《宋高僧传》将其传记纳入“明律篇”, 可见其佛戒修持之功至深。 另外, 还有许多与之交往的僧侣虽为禅师之名, 着重禅定之功, 但自身也是戒行高洁, 深谙佛律的。 如著名的鸟窠禅师就是如此。 他与白居易言说佛道的故事广为流传, 成为一段禅门佳话:

中书舍人白居易知杭州, 往问道于鸟窠禅师。 师曰: “诸恶莫作, 众善奉行。” 居易曰:“三岁孩儿也恁么道。” 师曰: “三岁孩儿虽道得, 八十老翁行不得。” 居易服其言, 作礼而退。[7](P982)

所谓“诸恶莫作, 众善奉行” 正是说明持律是悟道的必修功课, 是参禅的重要前提。 此句早见《增一阿含经》 《法句经》 《大般涅槃经》等文, 全句为 “诸恶莫作, 诸善奉行。 自净其意, 是诸佛教”。 为何 “诸恶莫作, 众善奉行”就是佛法呢?

所以然者, 诸恶莫作, 是诸法本, 便出生一切善法; 以生善法, 心意清净……所以然者, 诸恶莫作, 戒具之禁, 清白之行; 诸善奉行, 心意清净; 自净其意, 除邪颠倒; 是诸佛教, 去愚惑想。[8](P6)

诸恶莫作, 就是遵循佛律, 不违佛戒; 众善奉行, 就是在令行禁止之下利益他人, 最终达到洁心净意、 去妄除惑的目的。 知易行难, 就是要从依寻佛教戒律开始, 身体力行, 洁心净性, 才能逐步进入正道, 领悟佛理。 后诸多禅门语录引此故事作为禅机, 劝导修行者需脚踏实地, 恪守戒律。 如《灵峰蕅益大师宗论》 有云:

后世学人, 偷心益多, 祖庭方便益变。 方便既变, 而偷心又与之俱变, 佛亦未如何已。 马祖初年, 但云即心即佛。 果知即心即佛, 自然诸恶莫作, 众善奉行。 果能诸恶莫作, 众善奉行, 便知即心即佛。 故知欲悟即心即佛, 须是持戒念佛。 戒持得净, 佛念得切, 尘垢自除, 光明自露。 偈曰: 持戒便是平心, 念佛便是直行。 参得个点玄关, 不向钵盂讨柄。 若更者也之乎, 失却佛祖性命。[9]

此论直言若要参禅悟道, 明了即心即佛的真谛, 就要持戒念佛。 只有持戒念佛, 才能激发内心的佛性。 拥有佛性之人, 自然会持戒念佛, 践行正道。 不难想象, 多受持戒高僧熏染的白居易自然也会多修佛律, 并将其杂糅于禅意浓郁的诗文之中。

综上所述, 从创作时间、 作品内容及日常交往等三个方面来看, 白居易诗文中的斋戒与佛教斋戒特征一致。 由此可以判定, 其诗文中所涉斋戒确是佛教属性。

二、 白居易诗文中佛教戒律的书写与成因

如上文所言, 白居易相关诗文的创作与三长斋、 八关斋以及个人的交往经历等密不可分。 用诗文记录下相关的斋戒活动内容就是白氏将佛教戒律与文学创作融合于一处的具体表现。 通读相关文献可以发现, 白居易在书写斋戒的过程中,主要选取茹素、 戒酒、 停罢歌舞乐伎等佛戒元素, 展现严守戒律的斋戒生活, 抒发诗人斋戒后舒爽闲适的个人情感。

(一) 茹素

凡写斋戒, 必有茹素。 如 “仲夏斋戒月,三旬断腥膻” ( 《仲夏斋戒月》)[2](P445), “腥血与荤蔬, 停来一月余” ( 《仲夏斋居偶题八韵……》)[2](P1669), “荤腥每断斋居月, 香火常亲宴坐时” ( 《斋月静居》)[2](P1793), “香火多相对, 荤腥久不尝” ( 《斋居》)[2](P1979)等。 茹素戒杀之意于佛教诸多经文戒律中皆有阐述, 杀戒更是佛教戒律之首。 梁武帝著名的 《断酒肉文》 以大乘的佛理、 佛戒以及传统厚生养德之论为政策依据, 借助皇权广布施行, 正式规范汉地戒杀茹素之风俗。 后隋文帝将三长斋与茹素明确联系在一起以为定例。 其于开皇三年降旨: “好生恶杀,王政之本。 佛道垂教, 善业可凭。 禀气含灵, 唯命为重。 宜劝励天下, 同心救护。 其京城及诸州官立寺之所, 每年正月、 五月、 九月, 恒起八日至十五日, 当寺行道。 其行道之日, 远近民庶,凡是有生之类, 悉不得杀。”[10](P107a)至唐时, 唐高祖于武德二年正月甲子下诏: “释典微妙, 净业始于慈悲。 道教冲虚, 至德去其残暴。 况乎四时之禁, 毋伐麛卵; 三驱之礼, 不敢顺从……自今每年正月、 五月、 九月、 十直日, 并不得行刑。 所在公私, 宜断屠杀。”[11](P110)自此, 三长斋与茹素戒杀的关系得到完全确立, 并于唐宋之时大为兴盛。 陆游《老学庵笔记》 有云: “唐士大夫, 如白居易辈, 盖有遇此三斋月, 杜门谢客,专延缁流, 作佛事者。” 可见, 白居易于三斋月茹素戒杀顺应了风俗戒律, 也让他成为当时文人仕宦中持守斋戒的代表性人物。

白氏不仅茹素戒杀, 还通过茹素深刻体悟到厚生爱命之理, 并进一步将此种感受化作放生行善的实际行动。 如《鸟》 之一诗云: “谁道群生性命微, 一般骨肉一般皮。 劝君莫打枝头鸟, 子在巢中望母归。” 该诗言辞质朴通俗, 晓畅明晰, 将众生平等、 爱惜生命之理娓娓道出, 一片仁厚慈爱之心跃然纸上。 又如所作《放鱼》 《赎鸡》 《放旅雁》 等, 皆是记录诗人放生无辜动物, 保护生命之作。 《法界次第出门》 有云:“十善有二种: 一止, 二行。 止则但止前恶, 不恼于他; 行则修行胜得, 利安一切……一不杀生, 即是止善。 止前杀生之恶行。 善者当行放生之善也。”[12](P669c-670a)对持守戒律者而言, 戒杀之意不仅是自我止恶, 还包含主动行善, 爱护生命。 白居易不仅戒杀止恶, 还可放生行善, 利益生灵, 说明其不仅对该条戒律拥有全面的理解,还能在理解的基础上完整执行。

(二) 戒酒与停罢歌舞乐伎也是其相关诗文中所必有的内容

停罢歌舞乐伎已于前文论述, 此处仅举戒酒之例。 其诗多有自己因斋戒而不得饮酒之言, 如“今春入道场, 清净依律僧……遂使爱酒人, 停杯一百日” ( 《二月一日做赠韦七庶子》)[2](P2045),“护戒先辞酒, 嫌喧亦撤琴” ( 《乐天是月长斋……》), “荤血还休食, 杯觞亦罢倾” ( 《酬梦得已于五月长斋……》)[2](P2344), “自从九月持斋戒, 不醉重阳十五年” ( 《闰九月九日独饮》)等。 更多时候, 诗人描绘的是自己与朋友在斋戒后的欢聚宴饮, 从侧面表明自己恪守佛律准则。如“道场斋戒今初毕, 酒伴欢娱久不同” ( 《叹春风兼赠李二十侍郎二绝》)[2](P2250), “明朝又拟亲杯酒, 今夕先闻理管弦” ( 《斋戒满夜戏招梦得》)[2](P2273), “斋宫前日满三旬, 酒榼今朝一拂尘” ( 《长斋月满携酒……》)[2](P2277), 等等。

由此看来, 白居易确实依律持戒, 虔诚恭谨, 但从其自述来看, “性嗜酒、 耽琴、 淫诗,凡酒徒、 琴侣、 诗客多与之游” ( 《醉吟先生传》)[2](P3782); 从其作品来看, 《宿灵岩寺上院》《夜游西虎丘寺八韵》 《虎丘寺西路宴留别诸妓》《玉泉寺南三里涧下多深红踯躅繁艳殊常感惜题诗以示游者》 《闲吟二首》 等诗都说明他经常于寺院内饮酒宴乐, 因此, 有学者认为, 白氏并不是真正的持戒者。 就连诗人自己也曾于斋戒时慨叹反思: “酒魔降服终须尽, 诗债填还亦欲平。从此始堪为弟子, 竺乾师是古先生。” ( 《斋戒》)[2](P2402)对于白氏这种看似矛盾的言行, 多数学者认为, 白氏受禅宗影响, 又深爱 《维摩经》中维摩诘这种凡圣合一的在家居士的形象, 加之菩提禅心的修炼也符合诗人的自身条件与利益,因此, 相对于恪守戒律而言, 在欲行禅似乎是白居易更为注重的。 以上看法确是合理, 但并不能完全解释清楚白氏为何时而持律时而破戒, 然而, 如果从佛戒的角度看, 似乎又可以有一些新的解答。

1. 如上文举例, 白居易在斋戒期是严格持戒的, 其饮酒宴乐之行并非在斋戒期。 从某种程度上说, 其行并未违背佛律。 诵读相关典籍, 尤其是大乘典籍, 可知佛陀允许在家居士依时持戒。 如经文所言:

佛告堕舍迦: “天下人多忧家事, 我用是故, 使一月六斋持八戒。 若有贤善人, 欲急得阿罗汉道者, 若欲疾得佛道者, 若欲生天上者, 能自端其心、 一其意者, 一月十五日斋亦善, 二十日斋亦善。 人多忧家事, 故与一月六斋。 六日斋者, 譬如海水不可斛量, 其有斋戒一日一夜者,其福不可计。”[13](P913a)

又有经文云:

“若受八戒人, 于七众为在何众?” “虽不受终身戒, 以有一日一夜戒故, 应名优婆塞。 有云: ‘若名优婆塞, 无终身戒; 若非优婆塞, 有一日一夜戒。 但名中间人。’” ……问曰: “受八戒法, 得二日、 三日乃至十日一时受不?” 答曰: “佛本制一日一夜戒, 不得过限。 若有力能受一日, 过已, 次第更受。 如是随力多少, 不计日数。”[14](P159c)

由上可知, 佛陀考虑在家信徒多有家庭琐事牵挂于身, 遂有一日一夜、 一月六日的受持八戒之法。 凡持受八戒斋者, 哪怕仅仅奉守一日一夜, 但仍承认其戒德, 可称其为优婆塞 (即在家居士) 或中间人。 因此, 结合白居易九次受持八关斋之举来看, 批判白氏未能恪守戒律不但与其诗文所记存在龃龉, 而且亦不完全符合佛律。

2. 白居易深爱《维摩诘经》, 经常在诗文中以维摩诘自居, 所以在行为上, 白氏也完全效仿维摩诘, 入酒肆淫窟, 尽享声色之娱。 这样的论述固然无错, 但其中有一个问题似乎值得商榷,即白居易对维摩诘此举究竟做何理解? 仅仅是借此行为自由往来佛俗两界, 还是另有所指呢? 白氏在《和梦游春诗一百韵》 序言之中说道:

予辱斯言, 三复其旨, 大抵悔既往而悟将来也。 然予以为苟不悔不悟则已, 若悔于此, 则宜悟于彼也。 反于彼而悟于妄, 则宜归于真也。 况与足下外服儒风, 内宗梵行者有日矣。 而今而后, 非觉路之返也, 非空门之归也, 将安反乎?将安归乎? 今所和者, 其卒章指归于此。 夫感不甚则悔不熟, 感不至则悟不深, 故广足下七十韵为一百韵, 重为足下陈梦游之中, 所以甚感者。叙婚仕之际, 所以至感者, 欲使曲尽其妄, 周知其非, 然后返乎真, 归乎实。 亦犹 《法华经》序火宅、 偈化城, 《维摩经》 入淫舍、 过酒肆之义也。[2](P864)

此间白氏特别以 《维摩经》 中入淫舍、 过酒肆之事为例, 佐证观点。 文中所言 《法华经》的序火宅和偈化城是著名的 “法华七喻” 中的“火宅喻” 和“化城喻” 两事。 “火宅喻” 中,长者以财宝玩物为引, 令僮仆脱离危险的火宅;“化城喻” 中, 智者幻化城池, 勉励疲惫不堪的行路者坚持抵达目的地。 又结合该篇序言与该诗所言主旨, 可知引 《法华经》 为例, 是因为诗人认为需经历和悔悟过去的虚妄, 才可于今后逐渐靠近真实, 恰如俗众需要财宝玩物和幻化的城池才可脱离险境, 抵达真正安全的地方。 此处将《法华经》 的“火宅喻” “化城喻” 与维摩诘的入淫舍、 过酒肆并举为例, 说明其认为维摩诘之行实则是俗众必须经历和悔悟的曾经, 是圣者为方便众生破除妄念而设的善巧方便, 并不是一种现实意义上的正确的行为和佛门规范。

(三) 白氏多在诗中展现斋戒后身心上获得的平静闲适与清明舒爽

如“腥血与荤蔬, 停来一月余。 肌肤虽瘦损, 方寸任清虚” ( 《仲夏斋居偶题八韵……》)[2](P1669), “荤腥每断斋居月, 香火常亲宴坐时。 万虑消停百神泰, 唯应寂寞杀三尸”( 《斋月静居》)[2](P1793), “禅后心弥寂, 斋来体更轻。 不唯忘肉味, 兼拟灭风情” ( 《酬梦得以予五月长斋……》)[2](P2344), 等等。 这类表达本是斋戒题中应有之义, 而白氏对此类内容反复书写,流露出强烈的愿望。 结合其诗文中大量的病痛记载与坎坷经历来看, 他希冀借助佛戒不可思议的力量来慰藉心灵, 治疗病痛。 作为科举出身的仕宦阶层, 白居易的根本立场是儒家学说。 白氏曾撰《议释教》 一文, 认为佛教虽有助于教化,但其信徒不事生产, 又积累财富与劳力, 不利于国家发展, 并且 “异于名则殊俗, 足以二乎人心”[2](P3545), 于王教有所不利。 不难看出青年时期的白居易内心充满儒者兼济天下的政治热情,对佛教也不似抱有沉迷的心态, 但此后白氏却渐入佛门, 耽于佛事。 如 《画弥勒上生帧赞》 就是白氏参与的一次规模不小的法会:

南赡部州大唐国东都城长寿寺大苾蒭道嵩、存一、 惠恭等六十人, 与优婆塞士良、 惟俭等八十一人, 以太和八年夏受八戒, 修十善, 设法供, 舍净财, 画兜率陀天宫弥勒菩萨上生内众一铺, 眷属围绕, 相好庄严。 于是嵩等曲躬合掌,焚香作礼, 发大誓愿: 愿生内宫, 劫劫生生, 亲近供养。 按本 《经》 云, 可以除九十九亿劫生死之罪也。 有弥勒弟子乐天, 同是愿, 遇是缘,尔时稽首, 当来下生慈氏世尊足下, 致敬无量,而说赞曰: 百四十心, 合为一诚。 百四十口, 发同一声。 仰慈氏形, 称慈氏名。 愿我来世, 一时上生。[2](P3759)

此时, 白居易已六十三岁, 其生活状态正如《晚岁》 中所描述的那般: “壮岁忽已去, 浮荣何足论。 身为百口长, 官是一州尊。 不觉白双鬓, 徒言朱两轓。 病难施郡政, 老未答君恩。 岁暮别兄弟, 年衰无子孙。 惹愁谙世网, 治苦赖空门。 揽带知腰瘦, 看灯觉眼昏。 不缘衣食系, 寻合返丘园。” ( 《晚岁》)[2](P1345)对于白氏而言, 宦海浮沉一生, 政治才华不得施展; 亲朋好友生离死别, 倍感孤苦; 自身年岁渐长, 病痛缠身。 这一切令其苦闷郁结, 心意难平。 修习佛教, 正是为了能解脱苦难, 获得慰藉。 六年后, 白氏再次举行绘制供奉弥勒画像的法事, 作 《画弥勒上生帧记》 一篇:

南赡部洲大唐国东都香山寺居士太原人白乐天, 年老病风, 因身有苦, 遍念一切恶趣众生,愿同我身, 离苦得乐。 由是命绘事, 按经文, 仰兜率天宫, 想弥勒内众, 以丹素金碧形容之, 以香火花果供养之。 一礼一赞, 所生功德, 若我老病苦者, 皆得如本愿焉。 本愿云何? 先是乐天归三宝、 持十斋、 受八戒者有年岁矣, 常日日焚香佛前, 稽首发愿, 愿当来世, 与一切众生, 同弥勒上生, 随慈氏下降, 生生劫劫, 与慈氏俱, 永离生死流, 终成无上道。 今因老病, 重此证明,所以表不忘初心, 而必果本愿也。 慈氏在上, 实闻斯言。 言讫作礼, 自为此记。 时开成五年三月日记。[2](P3804)

白居易于文中直言此次法事就是因自己“年老病风”, 需向弥勒宏愿求取护佑。 白氏所奉的弥勒菩萨不仅以兜率净土闻名, 其于戒律方面是亦有典籍传世。 《瑜伽师地论》 《菩萨善戒经》 《菩萨戒本》 《菩萨羯磨文》 等都是弥勒所宣讲的佛律经典。 又白氏绘像发愿时所引 《佛说观弥勒菩萨上生兜率天经》 中有也言:

佛告优波离: “若有比丘及一切大众, 不厌生死乐生天者、 爱敬无上菩提心者、 欲为弥勒做弟子者, 当作是观。 作是观者, 应持五戒、 八斋、 具足戒, 身心精进, 不求断结, 修十善法,一一思惟兜率陀天上上妙快乐, 作是观者, 名为正观; 若他观者, 名为邪观。”[15](P419c)

要上生兜率天, 免除病痛, 就必须持奉戒律。 换言之, 持奉戒律是治疗疾病, 摆脱痛苦的必经之路。 所以两次法事都有受持斋戒, 于佛前敬告自己恭敬受戒的环节。 白氏多次供奉弥勒,虔诚信仰兜率天净土, 也就是希望能通过信仰佛戒, 信仰弥勒达到自我安慰、 缓解病痛的目的。因此, 我们可以说白居易在斋戒中所流露出的身心舒畅, 其背后的情感与一般的斋戒诗文还是有些许不同, 他所表达出的情感似乎更加强烈一些。

综上所述, 在白居易的宗教生活中, 依止斋戒是其中常态的宗教实践, 九受八关斋戒, 又常年持守三长斋, 可谓对佛戒有着极大的热情和深刻的践行。 这种热情与践行投射至其文学创作中, 就形成了较为固定的主题内容和书写模板。在主题内容上, 此类诗文多是表达自己恒持斋戒, 栖心佛理; 在表达方式上, 结合自身爱好,选择佛教戒律文化中的常用符号, 包括茹素、 戒酒、 停乐罢宴等戒律因子, 记录持戒生活; 在个人情感上, 白氏虽遵循一般斋戒诗文的题中应有之义, 表达出个人斋戒之后身心和谐的舒适与轻松, 但透过其中之意, 诗人于背后流露出一种强烈的需求与情感, 希望借助佛戒的修持获取内心的宁静与身体的康健, 并且将这种需求与情感反复呈现在其诗文之中。 在汉传佛教戒律的视域下, 探究白氏诗文中的佛教因素, 为我们全面了解作者的心路历程、 多角度审视其诗文具有一定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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