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市秦州区农民专业合作社运营发展措施
2020-12-18张芳红
张芳红
(甘肃省天水市秦州区农业农村局经营管理站,甘肃天水741000)
1 基本概况
天水市秦州区总面积2 442 km2,辖16 个镇7个街道办事处,420 个行政村47 个社区居委会,总人口70.41 万人,其中农业人口45.68 万人。2018 年底,全区农民专业合作社(以下简称合作社)累计发展数量达到了1 228 家,其中非贫困村农民专业合作社(以下简称合作社)709 家,147 个贫困村共有合作社519 家,基本上完成了每个贫困村至少成立2个合作社的建设任务。
2 发展措施
2.1 加大培训力度,提高合作社创建能力和水平
一是及时收听收看省级视频培训,2018 年12月13—15 日,秦州区主要领导、区农业农村局干部、各镇负责人和合作社负责人共882 人参加了全省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社发挥带动作用的视频培训班。二是开展合作社辅导员培训班,组织16 个镇合作社辅导员和区农业农村局干部100 余人参加天水市农业农村局举办的合作社辅导员培训班。三是开展全区合作社负责人轮训工作,采取集中授课与现场讲座观摩相结合的方式,按照产业、行业、专业和综合性需要,坚持问题导向,本着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有针对性地开展多样化培训,分批、分次、分阶段对全区1 228 家农民专业合作社理事长、16 个镇7 个街道办事处相关人员和合作社辅导员1 300 余人开展了轮训,取得了良好效果。
2.2 积极创建示范社,提升合作社带动能力
把合作社示范社创建当作合作社规范化建设的主要抓手,积极组织贫困村合作社开展示范社创建工作,通过示范化创建全面提升合作社带动能力和水平。全区现有国家级示范社8 家,省级示范社35 家,市级示范社67 家,区级示范社222家。2019 年积极推荐申报10 家市级合作社申报省级示范社,推荐20 家区级示范社申报市级示范社,推荐符合条件的30 家合作社申报区级示范社。各级示范社积极发挥运行规范、管理科学、产业优势明显、服务农户的优势,在带动当地特色优势产业发展的同时引导经营一般的合作社走向了规范运行发展之路。
2.3 开展规范化整顿,促进合作社队伍健康发展
按照中央、省、市、区文件要求,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区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管局、发改局、财政局、水利局、税务局、金融办、林草局、供销社、扶贫办、畜牧局等12 个单位下发了《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空壳社”专项清理整顿工作方案》(天秦农发〔2019〕38 号),要求各部门按照各自职责,指导乡(镇)合作社辅导员积极开展合作社清理整顿,在完成贫困村合作社清理整顿的基础上,于2019 年10月底前全面完成了全区合作社的清理整顿工作,实现了合作社规范化运营。
2.4 分类重组合并,引导创建联合社
对于运营一般的“弱、小、散”的合作社,通过有经营能力和示范带动作用明显的合作社带动,按照行业类型,进行分类指导,重组合并,根据产业基地、财务人员、销售渠道,制度建设、规范管理等需求,以缺什么补什么为原则,进行整改完善,积极动员运营一般的合作社在自愿的基础上采取分区域、分产业、分类型等方式组建联合社,鼓励实力强、规模大的合作社将这些合作社进行吸纳整合重组,实现了合作社资源共享、信息互通式抱团发展,提升了合作社运行能力。
2.5 加大清理整顿力度,强化规范运营
引导创建省、市、区级示范社,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带动运营一般的合作社提升为规范运行类合作社;对运营一般的合作社由乡(镇)辅导员采取分产业、分行业、分类型进行分类指导,通过整改提升为规范运行类合作社和运行较规范类合作社;对未运营规范提升的合作社实行分类处置,乡(镇)辅导员具体指导实施,帮助规范发展建设,按照合作社规范建设“九有”要求(有牌子、有制度、有必要办公场所、和办公设施、有主导产业、有会议记录等软件资料齐全、有社员证、有成员账户、有专职或兼职会计人员、有实有成员花名册和带动贫困户花名册)明确职责分工,乡(镇)负责合作社阵地、软件资料、产业发展指导和财务规范化建设,以整顿抓规范,以规范促提升,通过统一整顿,逐渐晋升为运行较规范类和运行一般类合作社。
3 对策及建议
3.1 开展清理整顿“回头看”
按照整改完成时限要求,秦州区农业农村局将继续加大工作督查力度,强化工作措施,组建督查工作组,深入乡(镇)合作社开展全方位督查,查找整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举一反三,查漏补缺,积极开展整改“回头看”工作,督促乡(镇)全力以赴完成合作社清理整顿工作。
3.2 加强整改,提升工作力度
按照甘肃省完成贫困村合作社全覆盖建设的要求,全面完成每个贫困村至少建设2 家合作社的建设任务,在解决全区合作社“有没有”的基础上,重点做好合作社提质增效和带动能力不足的问题,通过规范化创建、产业培育扶持、合并重组等一系列措施,探索一条能有效解决合作社发展“好不好”问题的符合全区发展实情的合作社规范化建设之路,实现合作社由数量向质量发展的转型升级。
3.3 积极开展合作社培育提升
以省级、市级、区级合作社示范社评选为契机,加大宣传力度,评选一批产业优势明显、带动能力强、发展管理规范的省级、市级、区级合作社示范社,切实发挥合作社示范社的带动效应,引导带动各类合作社向规范化提升,促进全区合作社良性化发展,实现各类合作社制度化、规范化运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