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市整市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做法及经验
2020-12-18孟超峰
孟超峰
(宣城市种植业管理服务中心,安徽宣城 242000)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是农村“三变”改革的重要基础,是农民变股东的主要路径,也是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的重要渠道[1]。作为全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整市试点单位,宣城市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部署要求,全面推进改革试点,各项任务已基本完成。全市822个村(涉农社区)全部完成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颁发了登记证书,确定成员身份为227万人。通过改革,实现了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生态增值[2]。2019年实现经营性收入10609万元,较改革前增长5.1倍;全市村级集体经济经营性总收入达到10万元以上的村有507个,比2015年增加了338个村,资产性、资源性收入比重超过了85%。试点改革以来释放了产权制度改革红利,全市共计113个村实现了分红,累计分红金额3562.84万元,村均分红31.53万元。
1 建立工作机制,高位推进改革
1.1 强化组织领导,逐级压实工作责任市、县、乡逐级成立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市领导小组以市委书记、市长为双组长,建立各级党委书记亲自挂帅的工作推进机制,建立县领导包乡镇、乡镇领导包村全程负责机制,市县乡村4级联动,形成了市统筹指导、县级直接领导、乡镇组织实施、村级具体操作、部门协调配合的工作局面。各县市区分别印发实施方案,确保此项改革工作有条不紊推进。
1.2 注重制度设计,一张蓝图绘到底印发了《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的实施意见》,整市推进;配套出台了《整市试点方案》《操作流程》等,每年印发年度《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和农村“三变”改革工作要点》。县级配套出台改革文件20多个。明确3步走的试点改革思路:第一步县级试点,探索经验;第2步全市推开,2018年完成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第3步2019年全面实施农村“三变”改革。加大宣传力度,通过解读“一本通”、发放“一封信”和印发《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动态》等多种形式,着力提高农民群众的知晓率、满意度,充分调动其参与“股改”工作的积极性。
1.3 高位督导推动,形成推进合力市委市政府多次召开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相关会议进行部署。市委书记陶方启高度重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多次作出指示批示;并在全市农村工作会议上强调,要打响宣城品牌,坚决完成深化农村改革硬任务;着力盘活资产,总结好宣城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经验,确保按时完成改革任务,顺利通过国家整市试点工作验收;加大农村“三变”改革推进力度,强化政策扶持,进一步增强村级“造血”功能,确保农民受益,增强集体经济发展活力,增强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市人大列入专题开展调研,市政协资政会进行专题研究协商。领导小组办公室实行月通报、季调度工作机制。
2 加强资产管理,打牢改革基础
2.1 全面开展清产核资,做到“家底清”制定了《宣城市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实施方案》,县乡村三级制订具体操作方案,2020年5月9日举办了全市清产核资培训班,宣城市2018年和2019年清产核资工作全面完成,全市镇、村、组各级全部完成了清产核资清查核实工作,进一步摸清了资源资产资金存量。核实资产总额78亿元,其中经营性资产总额26亿元;村级平均总资产957万元,其中经营性资产316万元,数据按时上报全国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平台。印发了关于开展村民委员会与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分账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各县市区分别制定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办法,对相关制度和监管提出了明确要求。
2.2 明确集体资产所有权,实现“产权清”开展“多权同确”,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和农民房屋所有权和小型水利工程产权的确权登记颁证。对各级财政补助资金形成的固定资产,产权界定为村集体所有成员共有;对村集体出资形成的固定资产,产权按出资比例界定为村集体全体成员所拥有,进一步实现了产权清晰。
2.3 强化农村集体资产财务管理,实现“账目清”宣城市建立了市县乡互联互通的宣城市集体资产监督管理信息化平台,建立完善了集体资产管理、资产保管使用处置、资产清查和定期报告等相关制度。规范财务管理,建立村级集体经济组织与村民委员会会计核算分账管理的新机制,召开对接会,拟对原宣城市农村“三资”监管平台进行升级,建设宣城市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综合平台“银村直联”项目。
3 规范运营机制,全面推进股改
3.1 民主确认成员身份,做到“民主公开、合理合法”制定了《宣城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界定指导意见》,按照尊重历史的原则,兼顾村集体现实状况,妥善处理外嫁女、大学生等特殊户口人员,做到资格确认既要得到多数人认可,又要防止多数人侵犯少数人权益。严格按照公告、登记、审核、公示、档案管理、上报备案等程序,开展成员身份界定工作。通过摸底登记、张榜公布、签字认可和召开村民代表大会确认等流程,确保程序规范、标准一致、群众认可。
3.2 科学量化配置股权,做到“分股合心、联股联心”在股权设置上,紧密结合村情,自主确定。股权设置的比例以及是否设置集体股,由成员(代表)大会充分协商、民主决定。股份配置实行“生不增、死不减,进不增、出不减”的静态管理模式,“量化到人,颁证到户”,全市822个量化资产总额598322.12万元。目前,正在建设市县互联互通的宣城市农村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股权管理平台,实施信息化管理。
3.3 规范组织运营管理,做到“组织有力、运营规范”为规范农村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运营管理,出台了《关于规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的指导意见》,从资产管理、成员界定、组织架构、民主决策、财务管理、民主监督等方面完善了管理制度,明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与其他基层组织的职能关系,实现其管理机构健全、集体资产权属清晰、成员资格明确、民主监督到位、运营管理规范。2020年5月9日,召开了全市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平台“银村直联”项目建设对接会。印发了关于开展村民委员会与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分账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进一步规范收益管理,健全“三资”台账,严格资产处置,严格审计监督。
4 有效运用成果,多种路径发展
4.1 积极推进“三变”改革,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宣城市积极推进“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改革,实行“一村一策”,树立典型,示范带动,总结推广各种农村“三变”改革模式。如以花园村为代表的“城中村”模式,目前花园村正在运营的经济实体有4个(即维也纳商务宾馆、众轩花园酒店、幸福老年公寓和农产品配送中心),2019年共实现营业收入5005.5万元、净利润1165.2万元。其余3种模式所在村则各具特色,各扬所长,形成了主动作为、竞相发展的良好局面。在深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改革过程中,为促进村集体经济发展,宣城市印发了《宣城市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奖励办法(试行)》,各县市区分别印发奖励办法。
4.2 建立产权交易市场,规范农村产权流转和交易出台了《宣城市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建设实施方案》,制定了产权流转交易管理办法和交易规则,建成了全市联动的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开展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小型水利设施使用权、集体林权、“四荒”地使用权、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出租等流转交易。2020年1—8月份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完成集体资产出租转让、林权、耕地流转等交易共计217宗,交易额5547.19万元,增值率达21.98%。
4.3 坚持扶优扶强与消除薄弱村空白村两手抓,实施“双十双百”工程坚持消除薄弱村空白村与扶优扶强村两手抓,制定了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实施意见,2019年7个县、市、区分别制定了实施集体经济发展规划和实施方案。市集体经济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认真研究,及时下达2020年具体目标任务:全面消除经营性收入5万元以下薄弱村和空壳村,新增10万元以上村100个,全市集体经济强村达到12%。
5 推进综合施策,强化要素保障
5.1 加大资金投入改革试点以来,全市已统筹3.79亿元财政资金,村集体入股资金达6.4亿元,盘活集体房屋建筑25.57万m2、集体耕地、林地等资源1.15万hm2,用于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
5.2 充分利用各项扶持政策落实有关契税、土地、印花税政策,政府拨款和减免税费等形成的资产归集体经济组织所有,进一步完善对集体经济组织的融资和担保政策,细化统筹安排集体经济组织发展所需用地政策,为发展新型集体经济营造良好环境。
5.3 加强队伍建设贯彻落实中央农办和农业农村部有关文件精神,多种形式选优配强农经管理人员队伍。如宣州区落实区乡两级农经机构编制76个;广德市成立市农村经济服务中心,设置编制15名;旌德县级设立农经总站,乡镇设立农经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