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基层市场监管“社会共治”体系
2020-12-17广元广播电视大学四川广元628000蔡红
广元广播电视大学 四川 广元 628000 蔡红
前言: 加强基层市场监管,确保工作落实到位,提升基层服务能力,满足人们群众的需求,解决监管人力不足,工作人员监管不到位等问题,构建基层市场监管“社会共治”体系。如何提高监管力度,提升基层市场监管能力,是本文着重探讨的话题。合理的利用社会力量,借助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实现全方位的基层市场监管。食品安全、产品安全、特殊设备安全、无证无照经营监管以及消费者权益是推动我国基层市场监管力度的主要方面,合理利用资源,构建“社会共治”体系,构建和谐、安定的社会环境。
1.“社会共治”的概念
1.1 “社会共治”
“社会共治”是指结合政府、社会组织以及个人等的力量共同参与到社会基层建设,实现社会共同治理,加快推进社会建设,完善社会体制,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管理体系,形成以政府为导向,基层全面覆盖的公共服务体制。“社会共治”要从整体格局来看,构建一个政府主导、社会组织协作、人民参与的良好的社会体系,社会协作要求各类组织充分发挥自身的作用,加强与政府之间的协作,形成明确的分工,实现各类组织相互配合、相互协作,能够实现有效的基层市场监管;从各类社会组织意愿来看,“社会共治”要求社会各类组织提高自觉参与的素养,自发、自愿的投入到基层市场监管工作中,依靠强制的手段不利于“社会共治”体系的建设,难以形成全面基层监管[1]。采取一系列的沟通措施,确保政府与社会各类组织之间形成一个互利互惠的共同体,形成稳定、有序的合作体系,拒绝单一形式的管理体系,才能够实现全方位的监管,社会组织具备更多的自我管理、自我监督的权利,以法律法规为基础保障,以资源互利为有效途径,构建“社会共治”体系。在实际的体系构建过程中,“社会共治”强调的是依靠社会的力量,完善社会服务体系,单单依靠政府的力量实现基层市场监管难度较大,把一部分的基层服务外包给社会组织,可以充分调动市场的积极性,在行业内形成自我监管的作用,“外包”是一种新的理念与方法,被广泛的应用于多个公共服务领域,并取得了不错的成绩,对提高我国政府服务能力具有重要的作用[2]。
1.2 多角度监管,完善“社会共治”体系
食品安全是我国基层市场监管工作中重要的一部分。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生活水平不断提高,越来越重视食品安全的问题,绿色健康的食品可以有效保障人们的生活质量,然而各种食品安全问题频频发生,社会群众对食品安全问题的重视度较高。为了满足基层群众的需求,需要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充分调动社会各界资源,调动群众的积极性,参与到共同治理工作中。产品安全监管与人们切身利益息息相关,产品质量问题引发的纠纷频频发生,而产品安全监管问题复杂,产品种类繁杂,需要更加专业的人员、媒体以及权威人士投入其中,贡献自身的力量,协助政府相关人员共同完成产品监管工作,积极展开市场监管工作,保障人们群众的合法权益。社会组织和人们群众的参与,可以从产品的源头把关,确保产品的质量。消费者如何合法使用自己的权利,发挥消费者对经济增长的作用,已经成为经济发展的一个重要问题[3]。市场监管人员工作开展难度较大、成本较高,为了有效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必须加强基层市场监管力度。然而,经济形式多样化给监管工作带来了新的问题,充分调动群众积极性,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有效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需要社会各界积极投入到市场监管工作中。特殊设备安全监管以及无证无照经营监管方面,存在成因更为复杂,需要大量的监管和维护工作。
2.基层市场监管工作面临的难题
2.1 监管种类、数量多
市场监管种类多,数量庞大,给监管人员造成了很大的工作量,工作人员监管难度增加,专业化人员缺乏等问题较为明显,只依靠政府的力量难以满足人们的需要。基层市场监管力度与监管对象不平衡,导致监管工作与实际情况存在很大的差距,政府工作人员数量有限,开展监管工作难度就较大,资源分配不合理,难以满足群众的需求。如何借助社会和人民群众的力量加强监管力度是首要攻克的难题。监管数量大、信息隐秘、双方信息不对等,导致市场诚信问题凸显。社会诚信不足,基层市场诚信意识淡薄,增加监管人员的工作难度,违法行为需要依靠监管力度才能实现有效的降低[4]。
2.2 监管力度不足
市场监管力度不足,政府工作人员没能引起高度重视,现有的工作人员难以满足工作任务的需求,监管资源分配不合理。由于监管力度不足,市场违规成本较低导致监督难度增加。为了增加监管力度,需要借助外界的力量实现资源的合理的利用,借助社会和个人的力量,实现资源的合理分配,可以有效减少违法违规的现象。
2.3 专业化水平不足
现有的监管体系中,专业化水平不足,食品安全、产品质量以及特殊设备安全等等,都需要专业的人员以及权威人士的参与,才能够有效的保障监管工作落实到位。现阶段监管工作人员专业化能力不足,不利于落实监管工作。监管工作落实不到位,形同虚设,不利于市场稳定、持续的发展,难以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与人们日益增长的文化物质需求相矛盾,对我国经济增长有很大的影响。需要专业化的人员投入到监管工作中,减轻政府工作人员的任务量,确保产品得到科学的、及时的监管,满足人民的需要[5]。
3.构建基层市场监管“社会共治”体系的措施
3.1 构建独立的基层市场监管部门
为了满足人们的需求,提高政府服务质量,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需要构建独立的基层市场监管部门。由政府作为监管的主力,引导和协调社会组织以及个人积极投入到市场监管中,形成高效、及时的“社会共治”体系。完善政府监管体系,需要多个部门协同配合,市场产品生产、流通、贸易往来以及检验一体化,确保各个部门之间的沟通及时、有效,将监管的工作任务尽可能减化,降低工作人员的工作难度和任务量。加强各个部门之间的配合,确保政府、社会以及个人能够参与到监管工作中,提升监管力度[6]。
3.2 完善市场监管法律法规
解决监管力度不足的问题需要建立完善的法律体系,以法律法规为基础保障,市场监管工作中政府占据主导作用,需要强化政府主体责任意识,通过完善的法律法规起到一定的市场约束作用。从源头上限制可以大大降低工作人员的工作量,加强对企业的约束。同时,在法律法规的约束下,企业能够加强对自我的约束和监管,定期进行培训以提升企业遵纪守法的意识。形成自觉、自发的法律监管体系,能够有效降低政府工作量,监督经营者遵守诚信准则,培养自律、良好的市场环境[7]。
3.3 合理利用资源,壮大监管队伍
“社会共治”要求合理地分配监管资源,使得政府、社会以及个人能够各司其职,实现高效率、及时的监管,保障消费者的权益。建立一个沟通的平台,有效吸引群众的关注,通过平台可以加强监管意识的宣传,实现三方面的共赢,形成良好的社会监管氛围,可以有效提高“社会共治”的宣传。利用网络和传统的媒体平台,扩大受众群体,增强消费者维权的意识,让不同的人能够参与到社会共治体系中,增加政府与社会组织及个人之间的联系[8]。
4.结束语
综上所述,单单依靠政府的力量实现基层市场监管难度较大,“社会共治”强调的是依靠社会的力量,完善社会服务体系。构建独立的基层市场监管部门,完善市场监管法律法规,企业加强对自我的约束和监管,定期进行培训提升企业的遵纪守法的意识,形成自觉、自发的法律监管体系,合理利用资源,构建利益共同体,才能激发社会组织以及个人的积极性,壮大监管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