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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农业融合创新模式下食用菌特色旅游助力乡村振兴的构思*

2020-12-17

中国食用菌 2020年5期
关键词:特色旅游食用菌农户

杨 璐

(重庆城市职业学院旅游管理系,重庆 402160)

2020年作为脱贫攻坚的决胜之年,在此历史节点有必要重新审视乡村振兴的现代价值。“乡村振兴”这一原则贯穿于精准扶贫始终,也将导引着未来新农村建设的方向。通过聚焦食用菌特色旅游项目,助力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以全方位、多视角以现代农业融合创新为背景提出乡村振兴的构思。

1 现代农业融合创新模式的内涵解析

1.1 农业产业融合的内涵解析

农业融合的关键为农业产业融合,“产业”作为具有关联性行业的集合决定了需要将农业中具有关联性的行业形成有机结合。从行业的分类出发,农业、制造业、服务业构成了具有关联性行业的选择对象,而在形成各行业之间的有机结合时应建立“核心-外围”的行业分布格局[1]。农业产业融合中的核心行业应为农业,这不仅以我国大多数农村的资源禀赋条件相联系,也与乡村振兴计划中的重点农村区域的现实条件相符合。由此,外围行业便需要从制造业和服务业中进行选择,或者二者合一同时构成外围行业,或者二者选一部分构成外围行业。当然,二者合一后所构成的外围行业,能够在农业融合中产生更有力的产业耦合关键效应,所以这也应成为农业融合发展应追求的目标。

1.2 创新主体构成的内涵解析

在村民自治的宪政秩序下,创新主体必然为全体村民。然而,以家庭作为农村基本经济单元的情形下,全体村民又会因自身的家庭利益壁垒而难以形成有效的创新合力。那么同样在村民自治的宪政秩序下探究,村委会便成为了最理想的创新主体。村委会作为村社民意的代表,在现有的村民自治管理体系下能够聚力于农业融合创新活动,并在创新中有效整合村社中的公共资源。

1.3 创新内驱动因的内涵解析

“农业融合创新”是一项活动,所以还需要探究支撑该项活动展开的内驱动因。将创新的内驱动因分为:第一推动力和村民的共同愿景。一定的社会经济结构制约了身处其中的人们的思想观念,处于农业区的人们必然深受着小农经济意识的困扰,在生产关系中表现为以家庭利益为边界的差序格局特征。实践表明,这需要得到城市经济系统的帮扶。

2 食用菌产业特色旅游项目的构成要素分析

2.1 项目中农业融合的构造

在实现食用菌产业融合时仍需遵循“核心-外围”的行业分布格局,其中仍应以农业作为其中的核心行业[2]。食用菌产业特色旅游项目应突出其新颖性,才能吸引域外的游客前往,而食用菌栽培所依托的自然环境便能提供这种新奇性;食用菌产业特色旅游项目中的“特色”,应与域外同类旅游项目(全域旅游项目)建立有效的市场识别度,当地所依托的自然禀赋条件难以复制,所以就能起到突出“特色”的效果。为了形成强有力的耦合关联效应,应努力将制造业、服务业一同纳入到外围行业中。在食用菌产业特色旅游项目中,制造业可以具体为食用菌的生产加工,服务业可具体为食用菌的烹饪饮食。由食用菌的烹饪饮食所形成的服务业,便能与当地村民的家庭经济形成关联[3]。

2.2 项目中创新主体的构成

在食用菌产业特色旅游项目中,创新的重要主体仍为村委会。同时,由于项目需在市场机制的作用下运营,所以创新主体并不限于村委会,还涵盖了食用菌生产加工、食用菌烹饪饮食所在行业领域的经营主体。村委会必然是推动本土农业融合发展的第一创新主体,作为村民民意的代表和村民利益的代表,承担着配置村社公共资源、维护项目运营秩序和与城市经济系统接洽的职能。包括食用菌栽培、生产加工和烹饪饮食在内的经营主体,则应承担项目运营中的游客服务流程和服务模式的创新职能[4]。

2.3 项目中内驱动因的生成

在我国村民自治的宪政秩序中,村委会成为了实施乡村振兴计划的基层组织,村委会在村社经济发展中的职能定位决定其应为食用菌产业特色旅游项目的实施提供“第一推动力”。调和且统一村民的利益,并使他们形成共同的发展愿景而成为推动项目可持续发展的动因。以家庭利益为边界的差序格局成为了调和、统一村民利益的障碍。在创新农业融合发展模式的同时,还需创新食用菌产业特色旅游项目运营中的利益分配机制,而这与乡村振兴的根本目的相契合。

3 食用菌产业特色旅游助力乡村振兴的思路

3.1 完善旅游基础设施建设串联3类行业

食用菌栽培基地一般设立在山区或远郊,食用菌生产加工企业根据资源指向型布局原则,一般设立在食用菌出产区域,农户则以行政村或自然村为区位条件散布在周边[5]。为使食用菌产业特色旅游项目串联起3类行业,首先需要完善旅游基础设计建设,完善旅游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即根据旅游项目的实施内容,按照参观食用菌栽培基地、体验食用菌加工制造、品尝食用菌菜肴的流程,合理规划旅游交通线路,其中的关键点为与农户庭院式食用菌餐饮网点联通;完善农户家庭式餐饮网点的基础设施,在完善中应植入当地特色元素来形成显著的视觉识别模式。

3.2 2类创新主体分别制订项目实施方案

村委会拥有配置村社公共资源的权限,并对项目的实施起到秩序维护的职能。包括食用菌栽培、生产加工、烹饪饮食、民宿在内的经营主体,则负责具体的旅游接待任务。在村委会的主持下2类创新主体应分别制订项目实施方案,村委会应提出项目实施的总原则、总目标,各产业经营主体则根据总原则、总目标设计自己的项目实施方案。这里需要强调,无论是助力乡村振兴的要求,还是从发展全域旅游的初衷着眼,各产业经营主体都应努力将村民家庭副业纳入到项目实施方案的构建中。其中,应重点将食用菌栽培与村民家庭副业相联系,借助旅游项目的实施帮助有意愿的村民创建食用菌栽培场所。在增加农户经济收入的同时,也为特色旅游营造出了食用菌栽培观赏景点。

3.3 建立专业合作社+农户的项目扶持模式

在食用菌产业特色旅游项目的实施过程中也面临着这样的问题,即部分农户缺乏启动资金使其难以充分参与到该项目的运营中。在以乡村振兴为目标导向,村委会应在解决该问题上发挥主导作用。由村委会做担保和见证人,建立专业合作社+农户的项目扶持模式,即食用菌栽培专业合作社可以采取商业信用的办法,赋予农户以商业信用而延迟缴纳食用菌栽培所需材料的费用。同时,食用菌生产加工企业可以定点与农户结成帮扶对子,为农户提供烹饪所需的食用菌,并在农户餐饮项目的启动资金上给予帮助,换之以农户在餐饮品牌塑造上突出食用菌生产加工企业的信息,并作为销售网点代售该企业的食用菌产品。

3.4 设立共同基金创新农户利益分配模式

食用菌产业特色旅游项目应作为推动本地乡村振兴计划的实施而长期存在,所以就需要构建推动项目可持续发展的内生动因[6]。村委会应设立共同基金去推动该旅游项目的可持续发展,同时也因为共同基金来自于全体村民的经营收入,所以也能促使他们产生共同的发展愿景。为了使共同基金的缴纳数额更为明确具体,也为了使村民有意愿缴纳共同基金,更为了使他们能够从共同基金中获得额外的收入,可以采取入股的办法来实施。共同基金由村委会代为管理,主要用以维护旅游基础设施,并也可为本村的食用菌专业合作社提供短期拆借,但所有支出决定都需在村委集体大会上通过。

3.5 规范旅游项目运营模式突破小农格局

由于食用菌产业特色旅游项目主要接待城市消费群体,所以为了使该项目能在城市消费群体中获得良好的口碑,并为今后的发展积累良好的社会声誉。村委会应邀请专业机构共同参与,规范旅游项目的运营模式,规范重点领域为农户家庭式餐饮网点、农户家庭式住宿网点,以及食用菌生产加工体验网点。县域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应委派专人对这些经营主体开展岗位培训,培训的内容包括行业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客户关系管理等;村委会应邀请县域餐饮协会、民宿协会参与到旅游项目的督导中,并在督导的过程中帮助经营主体提升服务视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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