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贤组织参与乡村治理的路径研究
2020-12-16王晓燚
[摘要]乡村治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的实现关乎国家治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的实现,关系到乡村振兴战略是否能够顺利实施。随着我国乡村社会的发展,对乡村治理模式发生了转变,新乡贤作为新时代治理主体,由于自身单一、力量不足等难以有效地参与乡村治理。由此,新乡贤自发而成的新乡贤组织能更好地运用自身特性发挥作用。但新乡贤组织在参与乡村治理过程中存在权威低、保障机制不健全、缺乏年轻乡贤问题。针对这些问题,本文基于对问题分析探究出新乡贤组织参与乡村治理过程中的路径,为今后新乡贤组织参与乡村治理提供了实质性意义。
[关键词]新乡贤组织;乡村治理;路径
[中图分类号] D422.6
[文献标识码]A
1 问题提出
改革开放后,中国农村随着城市化变迁逐步衰落,空心化、老龄化、文化荒漠化等问题使乡村社会面临严峻挑战,党的十九大及中央一号文件均提出乡村振兴、培育新乡贤文化。而在推动乡村振兴的实践中,新乡贤发挥了巨大作用,但也面临着一些主体性问题。由于受外出务工经济的影响,外出农民的涉农利益日益减少,其参与乡村振兴工作意愿逐渐降低。基于十九大提出的乡村振兴战略和对家乡具有特殊情怀,新乡贤组织作为一种能推动乡村振兴的治理资源,是乡村振兴背景下的实际需求,新乡贤组织的参与为乡村振兴注入新动力。新乡贤组织无论是文化传承还是推动乡村善治上,都为乡村治理提供了全新的思路。
本文将围绕两个问题进行分析:一是新乡贤组织在参与乡村治理过程中存在什么问题?二是新乡贤组织参与乡村治理的路径有哪些?本文立足于乡村治理,选取新乡贤组织为视角,分析新乡贤组织参与乡村治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路径。
2 新乡贤及新乡贤组织的概念
“乡贤”一词源于东汉,在传统社会是指德行显著、才学冠乡且为传统社会公共事务作出贡献的贤达。虽然对乡贤的解释虽多,但在旧时,更多的注重“贤字”的注解。就其语义外延,包括传统意义上的乡绅、士绅、绅士、士大夫等能够进行乡村建设和维持秩序的社会贤达。近年来,隨着乡村治理问题的不断涌现,社会开始呼吁传统乡风复兴与乡村治理模式创新。而“新乡贤”一词涌人人们脑中,并与现代治理融合赋予新的涵义。新乡贤是新时代背景下,有资财、有学识、有品行、有情结并能影响农村政治、经济、社会、生态发展并愿意为之作出贡献的贤能人士。贺雪峰(2012年)将新乡贤看作是“新中农”。侯金亮(2017年)认为,家乡的返乡创业大学生.有着先进的理念,在家乡办厂创业,带动了村里的人就业促进了当地经济发展,这些返乡大学生就是村里的新生力量,也是新乡贤的代表之一。伴随着改革开放背景下人民公社制度的逐渐瓦解,中国乡村治理走向了“乡政村治”的格局。在这样的新格局下,乡村治理成为一道待解决的问题,新乡贤逐渐成为乡村治理的热点,学术界对此领域研究愈来愈热烈。新乡贤在参与乡村治理以及发展乡村建设的过程中,随着条件的具备,自觉或不自觉的形成的组织——新乡贤组织,开始逐渐闯入社会各界的视野,在乡村治理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基于此,本文将新乡贤组织界定为由有学识品行、目光长远、有一定经济基础并且能为乡村发展做出贡献的人组成的组织。
3 新乡贤组织参与乡村治理存在的问题
3.1 新乡贤组织权威低导致工作难开展
作为群众自治组织,对于大部分村民来说权威性并没有村委高,而村民长时间思想深受中国传统行政体制影响,认为只有村委才能领导村里发展,管理村里事务,其余组织都得听从村委的,这种思想导致村民更愿意听从村委的安排,新乡贤组织由于合法性地位低,难以避免行政化困境。虽然国家大力提倡新乡贤参与乡村治理,并成立新乡贤组织,就是因为看到了文化网络场域中新乡贤发挥的独特作用。但新力量的出现必然挑战着原有权威,导致基层政府不愿赋予新乡贤组织实权,并将新乡贤纳为自己下属部门。
3.2 新乡贤组织保障机制不足
很多地区成立了新乡贤组织,但缺乏对新乡贤组织的保障机制,新乡贤参与乡村治理更多的是对乡村怀有感情,是想为家乡的发展尽一份力,不管在财物、知识、人力上的贡献。由于保障机制不健全,乡贤组织在参与乡村治理过程中总是畏手畏脚。受到村委牵制,想通过自身独特见解发展乡村受到阻碍。新乡贤组织是有单个的新乡贤自发组织而成,有“在地”与“不在地”乡贤。新乡贤组织里面人员多元化,在参与乡村治理过程中,基层政府并没有在物质和精神上给予一定保障。
3.3 新乡贤组织规范程度不高
古人云: “不以规矩、不成方圆”,在任何时候规矩都成为一个重要的衡量人行为的指标。在一个组织中更是需要有一定的标准、法则去规范人的行为。新乡贤组织中人员的多元化,而乡村又是一个熟人社会,每个新乡贤都会有与自己关系匪浅的村民,碍于情面、关系等非正式制度的存在不得不做出一些违背本义的事情。加上新乡贤组织中部分新乡贤存在双重 甚至更多重身份,在没有法律法规的规范时会出现杜赞奇所描述的身在传统官僚体制,周旋于国家与社会之间的赢利经纪人,在帮助乡村的同时,实现自身利益诉求。
3.4 缺乏多元化年轻的新乡贤
从多元角度来看,新乡贤中大部分并长期待在新乡贤组织中的是年纪偏大的人员,年轻的新乡贤都为自身的生活而奔波并不愿意参与组织活动。由此看来,虽然年长的新乡贤有一定社会经验和资产,但是在创新性上还是相对缺乏。大部分乡村仍然缺乏年轻化的治理人才,这些年轻人才不愿参与乡村治理原因在于乡村环境较差,经济发展滞后不能满足他们的需求,对村庄的归属感不强等导致年轻人愿意留在生活水平高,经济发展较好的城市,不愿回到乡村,所以乡村治理缺乏年轻态。
4 新乡贤组织参与乡村治理的路径
4.1 基层政府赋权乡贤组织
政府应通过赋权进行新乡贤参与乡村治理的组织化建设,由原来单个的、自发的参与变成有组织的参与,新乡贤组织应赋予相应的职能职责、社会功能等。由于受到组织赋权,获得合法性地位,身份得到认同。基层政府应由以往的决策者转变为监督者,监督新乡贤组织在参与乡村治理过程中的行为,而不是事事都管,都限制新乡贤组织的发展。新乡贤组织在基层政府与民众之间起着中介作用,调节两者之间关系的一个中介组织。基层政府赋权推进了多元主体治理,给参与乡村治理注入了新鲜血液。新乡贤组织获得相应事权,又扎根于乡村,了解乡村的实际情况,并对乡村的实际情况作出相应的规划,能更好地参与到乡村治理中,而基层政府一新乡贤组织一民众治理模式更适合于当前我国乡村治理。
4.2 构建多元化激励机制
结合物质激励和精神激励相融合的多元化激励机制。精神激励的方式是一种用软性治理的手段激励新乡贤参与到乡村治理中。新乡贤自身有着回报桑梓的情怀,对其进行精神激烈可以说正中下怀。因此,精神激励应以荣誉激励为主,其他激励为辅,回报新乡贤反哺家乡、回报桑梓的情怀。具例如:举行一系列评选活动,评选优秀新乡贤,建立一批新乡贤榜样;编写乡贤志、建立乡贤馆等在日常生活中注入更多的新乡贤符号,形成良好环境。对于一些年轻的乡贤,更多表现在物质激励上,年轻乡贤必不可少存在各式各样的压力,要吸引年轻乡贤并且稳定,除了这种利用荣誉激励外,还应制定多元化的激励方式,以充分调动新乡贤参与的积极性,在组织中发挥最大作用。如通过适当的经济激励来帮助并不富裕的新乡贤,每月给予适量的经济或是物质补贴或在乡贤组织中设置适合位置给予岗位津贴等。
4.3 培育新乡贤组织发展土壤
培育新乡贤组织参与的文化土壤。文化具有感染力,大力培育新乡贤组织适合生存和发展的文化对其更好地发挥作用大有裨益。在政府网站、村务公开栏等进行乡贤事迹宣传,举行一系列评选活动,在评选中树立榜样;定期举行新乡贤主题展、主题文化活动设立村级新乡贤文化活动节等;培育新乡贤组织参与的经济土壤。新乡贤尽管基于其回报桑梓、反哺家乡的意识和情怀,对于经济补偿并没有荣誉激励那样重视。但是,部分新乡贤想带动乡村经济发展,自身力量还是不足,需要政府在财政、专业人员上的支持。如设立专项项目发展基金、给予发展项目上专业人员及培训;培育新乡贤组织参与的政治土壤。在基层政府赋予新乡贤组织权力的情况下,也不能让新乡贤组织架空基层政府的情况,需要培育好新乡贤组织参与乡村治理的政治土壤,搭好大方向的框架。同时要处理好新乡贤组织与其他组织的关系,使得各個治理主体之间权责明确。
4.4 健全新乡贤组织治理体系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乡村振兴战略,指出要加强农村基层基础工作,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而当前中国政治体制与民意的双重授权决定了乡村治理中“基层政府”不可撼动的主体地位。而在新乡贤组织的产生与出现下,形成了新乡贤组织与基层政府、村民等多元主体共同参与治理的新格局。
新乡贤组织参与乡村治理过程中应注重自治为主,避免行政化困境;德治引领,实现基层协商民主;法治依托,保障组织化参与;只有将三者紧密融合,健全新乡贤治理体系,才能更好地参与乡村治理。
5 结语
从现行的新乡贤组织参与乡村治理的实践来看,新乡贤组织融合了各行各业的乡贤人士,他们思想上的碰撞、资金融合以及政府的支持使他们有效地参与乡村治理,但是他们在参与乡村治理过程中仍然是一个不断纠错和成长的过程,要认识存在的问题,找到参与乡村治理中的发展路径。新乡贤组织和其他基层自治组织一样,源于村民,服务予村民,为实现良好的乡村治理出谋划策探索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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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王晓燚(1992-),女,贵州遵义市人,研究生,研究方向:地方政府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