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
——以长泰县龙津溪为例
2020-12-16刘玉丽
刘玉丽
(漳州市长泰生态环境局,福建 漳州 350625)
1 引言
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着眼于生态文明建设全局,大力倡导“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理念,2015年国家出台了《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简称“水十条”[1],各省也因地制宜制定了区域内的“水十条”,推进各层面流域水环境的综合治理。文章通过调查长泰县龙津溪流域水质状况与主要污染源头,测算污染物入河量,分析流域水质超标原因,并提出针对性的治理措施。
2 流域水环境状况
2.1 流域简介
长泰县位于福建省东南部,总面积912.67 km2,总人口约21.3万人,2019年GDP为357.7亿元,连续十二年获“福建省县域经济发展十佳县”称号。龙津溪是长泰县境内4条主要河流中最大的河流,为九龙江北溪下游左岸一级支流,发源于泉州市安溪县芦田镇,流经长泰县岩溪镇、武安镇、陈巷镇、枋洋镇、古农农场、林墩办事处、兴泰工业区等7个行政乡镇,最后在芗城区浦南镇与龙文区郭坑镇交界处汇入九龙江北溪。属于北溪支流的龙津溪,流域面积922.3 km2,境内流域面积633.5 km2;河道长80 km,境内河道长56.9 km,多年平均流量23.3 m3/s。 经济的快速发展,带来了流域纳污总量与日俱增,龙津溪水体水质逐日恶化。近年来,为缓解水环境压力,长泰县保持水环境污染整治高压态势,实施“全民综合治水”“碧水”保卫战等专项行动,实施农村生活污水处理PPP工程、建筑饰面石材行业综合整治、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业园区基础设施配套等项目,水环境压力得到暂时缓解,但水环境恶化的趋势并未得到根本遏制,龙津溪流域水质仍无法稳定达到Ⅲ类标准,时常出现跨类别下降的现象。表1是2018~2020年长泰洛滨监测断面水质监测指标值。
2.2 治理预期效果
根据《漳州市水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2016-2020)》《漳州市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龙津溪主导功能目标为渔业及工农业用水,全段执行GB 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水质标准。通过水环境综合治理,水质稳定达到考核标准要求。
3 流域水环境污染源调查与问题分析
3.1 污染源调查
龙津溪流域范围内人口约19万人,沿线有小流域及沟渠共24条,中下游沿岸分布有长泰经济开发区(包含兴泰工业区、银塘工业区、官山工业区、港园工业区)、岩溪工业区等5个工业园区。流域污染源主要为生活污水、养殖业污水、工业废水及农业种植污染等。结合龙津溪水质近年监测数据及流域状况,需重点关注的水质指标为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本次污染源调查与测算是根据2019年的统计数据以及相关部门资料。各主要污染物重要指标入河量测算结果如表2所示。
表1 2018~2020年长泰洛滨监测断面水质监测结果汇总表
表2 龙津溪流域各污染源主要污染物入河量测算结果
据统计[2],长泰龙津溪流域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的水环境容量分别为8411.85、440.18、87.28 t/a。为确保龙津溪水质达标,COD、氨氮、总磷分别需削减的数量为2738.75、537.13、105.76 t/a,削减比例分为24.56%、54.96%、54.79%。
3.2 水环境问题原因分析
3.2.1 畜禽养殖污染严重反弹
2016 年,长泰县人民政府出台了《长泰县畜牧业发展规划(2016~2020)》和《长泰县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2016~2020)》,并全面开展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关闭拆除法定禁养区内生猪、水禽(鸭)违法养殖场900多家,生猪22.6万头、水鸭100万羽;完成可养区养殖场设施规范提升改造,做到废水零排放,养殖污染对龙津溪水质影响大大降低。但由于水禽(鸭)养殖周期短,繁殖速度快,又缺乏监管,全县水禽(鸭)养殖场出现大量反弹。据2020年2月调查结果显示,全县存栏1000羽以上水禽(鸭)养殖场(户)有341家,存栏87.9万羽,基本无污水处理设施,污水直接排入外环境。目前,水禽(鸭)养殖污染已成为龙津溪主要的污染源,其排放的污染物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分别占全县入河排污总量的45.33%、17.73%和53.41%。
3.2.2 工业园区环境基础设施不完善
据统计[3],龙津溪流域范围内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有257家,其中产生工业废水的企业有61家,年废水排放量达5.94×106t,主要分布在兴泰工业园区、银塘工业园区、官山工业园区。工业园区污水管网建设相对滞后,工业污水的集中处理率不高,基本采用“合流制溢流污染控制”模式。目前官山工业园区部分工业污水和兴泰工业园区污水纳入长泰东区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厂日处理规模为2.0×104t/d,已处于满负荷运行状态;银塘工业园区管网建设不完善,未配套工业污水处理厂,污水截流纳入西区污水处理厂(属于城镇污水处理厂)处理。
3.2.3 城乡生活污水收集不彻底
城乡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未配套到位,生活污水纳管率较低。县城区生活污水雨污分流未彻底,采用截流式处理,雨季时污水直接溢流进排涝沟汇入龙津溪。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建成薄弱,已建的污水处理设施进出水较少甚至没有,成为“晒太阳”工程,大部分生活污水仅通过化粪池简易处理后排放或未经处理直排。沿龙津溪的镇区、农村的生活污水,未能全部收集处理,生活污水经龙津溪沿岸的湖珠溪、龙美溪、陈巷溪、古农高排渠等24个入河排污口排入龙津溪,从而影响龙津溪水质。
3.2.4 流域生态流量无法保障
龙津溪引水工程——枋洋水利枢纽工程建成后,多年平均向厦门供水2.11×108m3。自2020年初水库下闸蓄水后,上游生态水资源供给急剧减少,下泄流量仅为0.8~1.4 m3/s,径流量减少近90%;其次,龙津溪中游城镇及农村生产、生活用水耗水量较大,如长泰县供水工程取水量约为8.0×104m3/d,沿岸有颜府陂、十五户陂等万亩以上农田的灌溉引水工程,取水、引水流量较大,导致龙津溪下游径流量进一步减少,直接影响下游的河道生态需水量。2020年以来龙津溪下游水流量仅有5~9 m3/s,无法满足下游流域生态水需求量,龙津溪水资源承载力不足,流域无法保持动力和活力。
3.2.5 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难度大
虽然长泰县的化肥施用量近几年来有一定下降,但农药化肥的使用量依旧过高。有研究表明[4],农药、化肥的利用率仅为40%左右,大量剩余物残留于农田或流失进入水体。目前,长泰县尚未形成农业标准化和农产品产业链,龙津溪流域内农业种植模式主要为村民各自种植,基本无种植污水治理设施,导致农业生产中大量化肥、农药流失,严重影响龙津溪水质。
4 流域水环境污染防治对策
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具有综合性、复杂性、阶段性、长期性等特点,治理对象涉及工业源、生活源和农业源等多方面。根据龙津溪流域水环境污染源的调查与问题原因分析,为确保水质稳定达到Ⅲ类标准,对流域污染治理提出以下防治对策。
4.1 全面落实河长制管理
河长制促河长治,河长治让水长清。推进河长制的落实,关键在于扛实责任。全面推进河道“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加强水生态环境保护治理,开展河道污染大排查,充分掌握沿河污染物排放情况,制定针对性的“一河一策”,杜绝各类污水、垃圾直接入河,防治水污染。
4.2 建立健全水质监测预警系统
完善流域水质监测网格网络化建设,龙津溪干支流断面实现水质水量同步监测、实时监测,建设龙津溪流域水环境监测与预警预测平台,实现管理精细化、监测实时化、数据共享化。构建全县水环境安全预警体系,建立健全水质超标预警研判工作机制,提高防范突发水环境事件的应急能力。
4.3 精准发力强化源头监管
严守“三线一单”,把好项目环境准入关,引进符合长泰县产业规划、污染物排放量小的项目。全面推行许可证制度,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企业排污许可、入河排污口许可等管理制度,坚持“持证排污、无证取缔”。提高环境综合执法强度,紧盯重点涉水工业企业、畜禽养殖排水大户等,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排污行为。
4.4 推进环保基础设施建设
加快完善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及污水管网配套建设,实现工业园区管网全铺设、污水全收集。尽快完成东区、岩溪等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确保出水水质稳定达到GB 18918—2002《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准及以上。加快推进农村污水治理设施建设,同步实施配套污水管道主管、支管及接户管,做到农村生活污水应纳尽纳,确保污水设施稳定运行,真正发挥效益,实现“村村覆盖、群众受益、运行常态、效果良好”目标。
4.5 规范治理畜禽养殖污染
加强规模生猪养殖场的日常监管,确保异位发酵床等污染治理设施稳定运行,防止粪液渗漏,实现养殖废水达标或“零”排放。针对水鸭养殖数量剧增问题,应全面排查、合理规划,禁养区内养鸭场全部关闭,可养区内养鸭场实行划片整合,污染整治措施提升改造,做到“离河养殖、总量控制、雨污分离、污水(生态)消纳”。
4.6 筑牢河道生态防线
坚持自然修复为主,人工修复为辅,统筹干支流、上下游、左右岸,推进水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落实“一河一档”,实施“一河一策”的河道综合整治,通过河道清淤,清除河流内污染源;采用微生物、植物净化技术、生态塘等生态技术措施,清除河道污染、改良河道底泥,逐步修复河流生态系统,提高河道自净力[5],实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目标。
4.7 强化农业种植面源治理
持续开展化肥农药增效减量行动,推广应用生物防控、物理防控等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扩大测土配方肥的施用面积,建设有机肥示范基地,降低农药对水环境和土壤的污染。构建农药、化肥包装袋(瓶)及废旧农膜回收处理体系,推进农用废弃物回收、再生和资源化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