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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改居社区公共性治理机制重构研究
——基于四川省某市H社区的个案分析

2020-12-16黄成亮

关键词:公共性村落转型

黄成亮

[西华师范大学,南充 637002]

一、背景与问题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重点要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近年来,随着我国城乡融合进程不断地加快,传统的自然村落地区面临着向就地城镇化的村改居社区形态演变。村改居社区包含了多个层面的转向,农民变为城市居民,生活空间从村落转向城市社区,传统的农耕生产生活方式走向终结,从村落向城市社区的转型意味着治理体系面临着一场整体性、系统性变革。

就宏观层面而言,中国大规模的村改居社区是在制度变革背景下,城乡二元机制逐渐松解、市场化改革启动、以及大规模城市化建设的综合产物。村改居社区包含了基层选举、集体资产、集体土地处置、公共服务、社会保障、就业生计、社会适应等诸多内容的社会变迁过程。不但牵涉到国家和农村集体、农民之间相互关系,同时涉及群体利益的再分配与基层社会的稳定。微观层面而言,则涉及社区内部治理体系的变革。村改居社区过渡型、暂时型的特征引发了社区内部治理结构离散化的特征。治理主体职能的离散化,体现在之前以“村民委员会”为建制的基层自治组织转变为城市的“社区居民委员会”,但由于历史传统的惯性与路径依赖,治理过程中行政化色彩较浓,治理主体的责任、权力、义务三者关系无法达到统一。治理内容的离散化表现在转轨过程中,治理内容从过去农村治理的收税、计划生育到城市社区的综合治理体系,不但涉及城市各种硬件,如道路、环境等具体层面,同时还包含养老、教育、福利等公共服务的软件内容,虽然社区形态上基本具备了城市社区的要素,但与民生相关的各个环节还缺乏制度衔接。(1)黄成亮:《村改居社区治理的现实困境与协同路径研究》,《中州学刊》2019年第2期。村改居社区兼具了村落与城市社区相互交叉的特征,进一步提升了治理难度,社区空间上隶属城市,但居民的行为习惯依旧保持了农村的特性,城市流动人口进驻加速了原来农村的“半熟人”社会的瓦解,居民之间缺少横向的联系,造成了公共生活的离散化。在村落向社区的过渡中,能否孕育出新的公共性治理机制,重塑社区内在的向心力和凝聚力,并进一步支持城乡融合体系的可持续发展,就成为当前社会治理的重要课题。

二、文献回顾与理论视角

学界对村改居社区公共性治理研究旨在回应从农村向城市社区过渡的进程中,如何打造新的社区治理机制从而实现社区的公共性,村改居最核心之改应是“公”与“私”之间的意识转换即“公共性”的重构,(2)崔月琴、张扬:《村改居进程中农村社区“公共性”的重建及其意义》,《福建论坛(人文社会科学版)》2017年第4期。村改居社区公共性治理需要解决如何将多元利益主体再组织化,以社会组织为中介重建连接个体与国家的互动渠道,从而将社区的不同主体都整合进入稳定的制度化网络与结构之中。(3)周庆智:《改革与转型:中国基层治理四十年》,《政治学研究》2019年第2期。

从制度主义视角来看,村改居社区原有社区共同体被拆散,政府权力过度介入和行政管理方式的陈旧导致政府、市场、社区边界不清。社区公共性的良好治理在于对政府的角色的重新定位,发挥其应有的作用,才能构建社区自我管理、自我治理的新秩序。(4)吕青:《村改居社区秩序: 断裂、失序与重建》,《甘肃社会科学》2015年第3期。然而,村改居似城非城、似村非村的特性说明了中国城市化和市民化质量不高,村改居的制度整合之路在于城乡二元制度的新的突破。(5)马光川、林聚任:《分割与整合:村改居的制度困境及未来》,《山东社会科学》2015年第9期。

多元治理视角认为,村改居社区是城乡之间、现代与传统等矛盾性元素的社会空间,其治理各个主体边界的形成、改变与坚守的发展过程不单是城乡互动的结果,同时也深受国家、市场与社会等不同利益主体行动的形塑,是涉及权力、利益、斗争、道德等不同实践的划界过程。(6)屈群苹、孙旭友:《坚守与融合:“村改居”社区边界及其形塑逻辑——基于H市宋村的分析》,《福建论坛(人文社会科学版)》2018年11期。要通过引导社区主体发展壮大与提供无差别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并通过亲情社会的维系来重构社区认同从而提升村改居社区治理能力。(7)刘红、张洪雨、王娟:《多中心治理理论视角下的村改居社区治理研究》,《理论与改革》2018年第5期。

社会资本视角强调通过文化网络与互助网络,加强社区整体的认同感。村改居社区的特殊之处在于存在着社区排斥、文化冲突、集体行动困境等融合难题,并由此导致了一系列的社区治理困境,由此导致了关系网络缺失、信任关系难以建立、共识性规范无法达成。(8)崔晓磊:《社会资本再生产:村改居社区治理困境及纾解机制研究——以山东省淄博市S安置小区为例》,《理论观察》2018年第6期。鉴于此,居民相互间的横向互动就格外重要,这样的交往理性一方面能够挖掘自身的人生价值和生活意义,同时能构建起新的身份认知和社会认同。(9)吴晓燕:《从文化建设到社区认同:村改居社区的治理》,《华中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1年第5期。

既有的研究丰富了村改居社区公共性治理的理论视角,但同时也留下了尚未解决的问题。首先,制度主义忽略了中国城乡融合战略推进过程中,公共性又处于不断流动与重构的过程。(10)田毅鹏:《流动的公共性》,《开放时代》2009年第8期。同时,制度与生活之间的张力也会造成制度得不到落实。(11)肖瑛:《从“国家与社会”到“制度与生活”:中国社会变迁研究的视角转换》,《中国社会科学》2014年第9期。多元治理视角强调了对不同治理主体功能、行动边界的再定位,但没有具体指出主体间的合作治理机制的运作逻辑,经验研究表明多元治理模式经常会陷入形式主义,治理效能并没有因为多方参与而达到最优。(12)周孟珂:《国家与社会互构:“村改居”政策“变通式落实”的实践逻辑——基于Z街道“村改居”的案例分析》,《浙江社会科学》2016年第5期。社会资本视角侧重于以社区居民为中心的治理体系构建,但集中于分析“横向”网络关系,忽略了自上而下的党政、科层系统与社区非正式治理结构相互间存在着既合作又冲突的基本现实。本文以四川省某市H社区为个案,以过程—事件为分析视角,通过从村落向社区转型的全景式的动态分析,以其回应在社区转型过程中,不同阶段公共性治理的主体是什么,动力机制是什么,涉及社区公共利益的协模式是什么,形成城市社区后,公共性又发生了何种转变,其内在逻辑是什么,从而为理解中国村改居社区的公共性区治理转型提供新的思路。

三、从村落到社区公共性治理转型的实践历程

概而言之,我国村改居社区主要包含三个类型:首先是以城市扩张为动力的村改居社区,通过土地经营将村落转化为城市的一部分,农民村落生活模式被终结;其次是新城建设,以产业项目为牵引,通过工业园与开发区等园区建设而被征用转变的城市社区;再次是土地流转型村改居社区,即将农民宅基地平整复垦。(13)吴莹:《空间变革下的治理策略——“村改居”社区基层治理转型研究》,《社会学研究》2018年第6期。本文的研究对象属于城市扩张型,转型期间社区的公共性治理结构发生了三个阶段的变革。第一阶段,乡村精英与高校合作推动村落向社区转型。第二阶段,精英联合社区家族推动公共利益的扩散。第三阶段,国家对社区家族治理模式纠偏,构建了良好的社区居民公共生活。

(一)H社区转型的背景与动力

本文研究的社区是由一个村落转型而成,其转型动力源自于一所高校搬迁,乡村精英在这其中发挥了重要作用。H社区坐落于川东某市,社区位于城区西北部,面积约为21平方公里,村落到主城区的距离为18公里,在改革开放之前,村落生计主要依靠农业生产,主体的人员构成以三大家族为主,罗姓占据了30%,王姓将近50%,蒲姓、李姓等小姓氏占20%。国家政权建设时期,执政党通过对村落社会的政治整合与再组织化,将传统村落的公共生活纳入国家意志主导之下。人民公社制度建立后,从生产资料公有化到村民经济活动高度统一化,基层村落呈现出高度同质的特征。改革开放后,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实施与农村工业化的兴起引发了农村社会变革,由此导致同质均等的社会结构发生剧烈的分化,乡村精英获得权威的原因在于具备将自身利益与公共利益一致化的能力。本文所涉的乡村精英WB早年高中毕业,被分到郊区砖厂工作。砖厂属于集体经济,所有权与经营权都属于政府。据村民介绍,由于当时砖厂领导业务和技术都不熟,产品不符合需要,WB凭借其自身的经营管理能力,产品质量及经营状况逐渐变好,并获得了地方领导的认可,WB被推荐成为村支部书记并顺利当选。20世纪80、90年代乡村干部的行政工作主要包括“收粮收款”、“刮宫引产”与“打狗灭犬”。除了行政事务外,WB带领村民发家致富。作为农业大市刚刚发展城市建设,WB凭借其以往开厂交流的经验以及一点建筑方面的技术带领同乡一起进城打工,进入建筑行业,建筑队的参与项目主要是一些市政工程,部分地改善了村落民众的生活。

HN大学是一所有着将近80年历史的老校,大学扩招后,原校区硬件早已跟不上学生增长的规模,校领导曾经反复到省里争取扩建,省里批准并将选址的决策权交给学校,WB所在的H村也在候选方案中。WB在与校方交流的过程中也能迅速地抓住问题的核心。从空间优势、交通优势甚至具体到油费,计算得极为清楚。校方认为学校搬迁能促进办学规模进一步扩大,也能安排部分文化程度不高的社区人员到学校后勤集团工作,节约办学成本。H村征地推进得相对顺利。对于学校而言,最大的问题在于早日能落实办学地址,未来工作展开也要依靠当地群众。对于村民而言,转为城市人口一直是农民的梦想。村落的土地征用是基于学校、政府、村落三个主体间进行的,相互之间的诉求存在着广泛交集,从而推动了撤村建居任务的顺利进行。

(二) 家族行动与社区公共利益扩散

从村落向社区的转型意味着传统村落生态系统的整体变革,其中最为重要的就是治理主体与治理内容的变化。社区的治理主体转型依旧离不开村落传统差序格局的底色,这体现在乡村精英利用血缘关系促成了家族间的横向联合,逐步改造了社区居民的生计。乡村精英作为社区领导具有“公”的性质,但行动过程却依旧依赖家族之间的“私”,从而创建了一种新的公私关系混合的治理模式。从治理内容而言,将原本零散的村落社会联系重新整合,通过组织与项目组建实现公共利益的扩散。

社区转型初期,治理的主体主要是以社区书记WB为中心组成的社区领导班子。但转型后最为棘手的任务是后农耕时代农民的生计问题。社区看中了高校3万师生消费的大市场,为了顺利推进此项工作,WB向上级领导推荐自己的堂弟作为社区主任,推荐另一大姓家族罗家一成员作副主任,通过台上的选举程序与私下和社区居民的沟通,被推荐人顺利当选。WB联合社区的各大家族与上级领导、学校协商,充分利用新校区的部分空地修建商铺。经过努力,220余个临时门面、总面积达5000余平方米的“创业街”建成,门面优先租给失地农民。社区农耕时代的终结意味着村民需要重新武装自身以适应新的工作岗位。社区为鼓励失地农民再上岗,设立了再就业培训学校。市里的相关部门出台政策并配套资金,鼓励引导青壮年农民就读技工学校。社区也同步激励,发误工补贴,学成之后,凭用工合同领取补贴。就业成功,就业局还发500元的补贴。对于社区内部已经丧失劳动能力的居民,几个家族共同设立了“扶贫救济金”,救济金也要帮助得了大病的居民,程序极为严格。

村改居社区治理的另一个重要内容在于如何做好老年人与儿童的生活适应问题,社区通过服务项目的组建重点做好老人与小孩的工作。社区组建“夕阳红协会”,目的在于促进老年人适应城市。协会2000年成立,妇女主任牵头,村集体每年补贴3800元。协会会员的福利包括重阳节慰问金,对于家庭条件差、长期有病的,协会代表定期前去看望。协会的福利和活动经费来源除政府、社区的补助和会费外,还包含了几个家族建筑公司的利润。社区利用大学的资源为社区精神文明建设服务,通过与学工部、校团委合作,共同落实“朝阳计划”。此项目着眼于居民素质的提升与儿童教育,在校学生利用空闲时间给居民宣讲环卫知识和健康知识,每年的9月和12月被固定为社区健康知识宣传月和居民素质教育培训月。社区与学校签订互助协议,最初每年出资5000元聘请假期留校大学生给社区青少年辅导功课,丰富了社区青少年的假期生活。社区专门把7月定为“成长月”。除了儿童假期辅导服务外,社区还积极推广团员志愿服务,社区根据志愿者的专长特点、社区群众的需求以及社区可利用的资源等,建立健全服务机制和网络,重点为孤寡老人、残疾人、留守儿童、单亲家庭少年、困难户、低保户等特殊群体提供服务。

(三) 社区成型后公共治理主体转换

社区成型后的治理结构再度发生转换,这是因为乡村精英—家族联合的模式无法适应社区发展。在张静看来,家族为主导的公共利益扩散具有自身的边界,很难产生出一种新的公共性。(14)张静:《公共性与家庭主义》,《北京工业大学学报(社科版)》2011年第3期。其中最有代表性的事件就是家族承建的还房工程问题。据居民反映,社区还房基本都集中在两个片区,然而几个家族在修建施工中以还房名义多修建了两栋商品房,同时,还房原本规划的绿化空间、健身设施最终都没有落实,引发了社区部分人员的不满,乡村精英—家族间的联合治理模式亟待纠偏。事实上,在社区转型的进程中,国家与社会的关系既非国家对社区失去了控制,但也非国家单向权力的嵌入,而是处于介于两者间的粘连状态。(15)桂勇:《邻里政治:城市基层的权力操作策略与国家—社会的粘连模式》,《社会》2007年第7期。但社区公私边界的模糊促使基层政府再度进场,并重新构筑了新的三角,即国家—家族—社区,社区家族意志逐渐被纳入国家轨道,进而促进了公共性治理的转向。

国家对社区治理机制的重塑主要集中在三个方面,第一,重新规范集体资金的使用。过去社区集体资产的使用权限规定并不明确,社区领导在资金使用上有着极大的权力。随着城镇化的快速推进,乡村社区的腐败事件越来越多,群体性事件越来越多,危及社会稳定,国家开始行使监督权力。农业部与监察部于2011年印发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公开规定》,其中对于集体资产的使用做出了详细的规定。于是区里规定,社区集体账户接受上级统一领导,每笔资金的使用都必须上报,社区书记必须严格按照程序去街道办签字申请发放。资金的严控造成了社区权力的翻转。社区每一笔开销都要在公告栏公示,居民若认为有支出项目不合理,可以随时向上级部门举报。社区治理开始制度化、规范化,告别了初期的野蛮生长,国家用一种新的预算方式重组基层权力,这既是对基层社会诸多问题的回应,也重新规制了社区管理者。

第二,加强社区治理流程的规范化。村落变为城市社区后,基层人员最大的日常工作就是迎检。除了迎检的行政工作外,社区领导也要按规定坐班。社区服务大厅用来集中处理社区日常工作,即便服务大厅工作人员无法解决的问题,也留有值班领导电话,电话拨通后20分钟必须到达现场。按照规定,社区领导必须实行坐班制。坐班制实现了社区治理的“三定”原则:通过定人来落实治理的主体责任;通过定点实现一站式服务,打通社区治理的最后一公里;通过定时的上下班管理,保证社区干部随时在场,为民众提供服务。社区新领导的行动被重新规范,一方面,保证了社区公共服务的质量,保证了国家与群众的沟通者随时在场;另一方面,将原本相对自由的基层管理者再规训,办公室的时空建制就是上级权力意志的容器,通过时间的严密安排,锻造了一种新的行政管理者。

第三,则是政府动员促进了社区居民的公共生活质量的提升。国家规则的转向规范了基层干部,进而通过激活社区组织深入到社区治理之中。公共活动的组织者都是党组织。党组织通过社区再动员,开展了诸多的文体活动,从而形成了一种社区的公共生活,而其主体是社区居民。街道下达任务,要求社区逢年过节开展文艺活动。H社区为了支持居民参与文艺活动,出资购买演出服,逢年过节要搞表演,要评选优秀节目,参加者们都是中老年人。社区组建自己的艺术团,吸引居民参与。市里每一年会以社区为单位举办冬季马拉松比赛和夏天的游泳比赛。H社区都是参赛人数最多的,居民很支持,各个年龄段都有代表。社区为了鼓励参与积极性计划实行物品奖励,社区开展的公共活动不但重新整合起社区集体,而且以社区为单位的比赛能赋予集体一种共在感。

四、“圈层结构”:社区公共性治理模式的实践逻辑

通过对从村落向社区转型的全景式的过程分析,将转型社区不同的主体带回到社区公共性治理研究中,研究表明社区公共性治理体系的转型是多元主体在现实生活中相互形塑、相互建构的过程中形成的一种“圈层结构”,这样的一种治理体系包含了传统与现代治理规则的混合特征。

(一)点:乡村精英及其产生的社会基础

在向从村落向城市转型中,乡村精英发挥着重要的作用,而乡村精英的出现具有深刻的社会基础。国家权力的适度抽离,市场化和与农村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变革促进了基层社会结构的变革,原本被国家吸纳的村落社会重新获得自主性,乡村精英的出现正是市场发育与国家抽离的结果。与旧时的乡绅调解、教化等功能不同,新的乡村精英是要在国家、社区与市场等诸多要素都承认的基础上方可以产生。“在发展就是硬道理”的叙事中,需要挖掘市场能人带领村庄发展,乡村精英成为书记正是上级党委的决定,领导意志自上而下地影响着村干部任命。其次,精英的权威源于村落居民的认同。在乡村精英的带动下,村落逐渐被作为一个自主的领域被感知。村落也不再是被动嵌入国家的集体,而是能够自主组织集体行动的主体。乡村精英带动的社区转型从原本隶属于垂直行政体系的子系统中解脱出来,并成为一个可以通过社会组织自主进行横向联合和公共动员的主体。

乡村精英的权威源自村民的理性选择。传统社会的农民只需要满足基本的生存,但进入工商业社会之后,农民的优秀品德与勤劳作风与新的生产资料相结合,与工业社会优势结合而形成的“叠加优势”,释放出了巨大能量。(16)徐勇:《农民理性的扩张:“中国奇迹”的创造主体分析——对既有理论的挑战及新的分析进路的提出》,《中国社会科学》2010年第1期。村民理性成长是政党—国家公共性退隐与制度变迁双重结合的后果。革命时期以来的政党所主导的公共生活在不断用阶级叙事将家族、个人、欲望都卷入国家意志之中,在不断地结构化自身的同时,也在经历着总体的解构。在改革开放后,原本政党意志之“公”与家族、个人的“私”之间存在着矛盾与张力,这种力量如不能释放将会造成社会系统的结构性危机。在市场化的冲击下,传统的行政权力逐渐式微,村落形成了一个权威空白。自上而下的权威在变动的社会中要想存续,就需要与村落内生的力量相结合,在这种基于村落伦理与市场规则和上级组织意志的多重交织中,形成了一种新的村落权威。新乡村精英崛起意味着人的主体性及其欲望得到承认,由此农村社会本源性力量不断生长,从而为村落的公共性生发开启了空间。

(二) 圈:精英—家族—社区的联动

社区转型引发公共性扩散的主要纽带是各大家族之间的联合。与西方社会“原子化个体”不同,中国社会呈现出的“个人—家庭—社会”外推的思维模式,更为注重群体关系的和谐、群体目标的统一和群体利益的维护。沟口雄三就曾指出,尽管中国近代思想史被笼统的概括为反封建、反宗法、反‘家长制统治’的历史,在此背景下,宗族制度与‘相互扶助’的理念也被主流叙事所删除,而事实上,这种相互扶助的理念在宗族社会被打倒之后,作为中国社会主义革命的社会伦理和系统,仍然不断变换着表象而存活。(17)[日]沟口雄三:《关于历史叙述的意图与客观性问题,颠踬的行走:二十世纪中国的知识与知识分子》,《学术思想评论》第11辑,贺照田主编,长春:吉林人民出版社,2004年。

国家政权建设的公共性表现为于政党与国家意志之“公”,通过“大公无私”的教化锻造社会主义新的政治人,但隶属于私人、家庭之“私”在国家意志下被压制。改革开放后,人的主体性逐渐得到承认。政治公共性的转向并非对政党—国家之“公”的否定,而是为制度和生活所做的理性主义转向。这种理性主义转向淡化了革命理想主义热情,却拥有了经验世界与民众诉求的支撑,从而呈现出社区政治生活与社会交往的合理性。然而,社会分化背景下,社会结构日益复杂,利益诉求多元化,公共性治理模式阶段上还摆脱不了对传统治理的路径依赖,这样的路径依赖通过利用特有的组织结构和文化传统,将社会中的多元利益主体整合进入一定的关系网络之中,一方面能够实现资源共享,另一方面则通过关系网络的交流能够在第一时间对社区利益冲突作出回应,将社区治理的风险降至最低,从而实现了社区发展与稳定的动态平衡。社区转型意味着传统村落治理结构的断裂。家族发挥着主体间性的功能,在各种力量之间取得平衡,及时地消解了因转型发生的利益分配的反抗和压力。社区发展正是利用血缘、亲缘和地缘以及其他传统组织形式,获得资源、信息资金等多种支持。无形的资本在获得上级领导制度化的支持后,激发了社区的巨大动能,从而完成了村落向现代城市社区转型的任务。

(三)政府纠偏:国家治理的“隐”与“显”

现代国家与公共性的关系是一个包含了既统一又对立的矛盾综合体,从统一的层面而言,国家构建必须要以实现“公共性”为基础方能获取合法性;对立的层面在于,国家中具体的官僚机构、立法部门的政策执行与价值取向又包含了自身的独特诉求,在政治实践中,国家机构会按照自身诉求来规制和改造社会的公共性。(18)李友梅、肖瑛、黄晓春:《当代中国社会建设的公共性困境及其超越》,《中国社会科学》2012年第4期。作为国家意志的执行者,政党与其掌控的科层制是推进社会公共性建设的核心环节。但国家权力行使也存在着边界,这是因为,社会整合需要在两个层面达成统一,一是国家层面上的政治整合,二是地方性的社会整合。后者凭借文化性的民间资源与非政治性的手段在社区层面上发挥作用,使承担不同功能的角色、组织、制度相互配合,从而保证基层社会秩序的稳定。在中国非发达地区,小农经济和半熟人社区将长期存在是个基本事实,凭借科层制自上而下的治理模式,资源效率配置无法达到最优化。这就需要在基层社会中发掘出一种新的力量来配合组织意图的实现。家族与层级组织在目标上时而重合,时而对立,并形成了既模糊但又能被感知的第三域。上级领导将乡村精英吸纳,赋予公权力,通过乡村精英行动保证组织意图的实现。社区转型过程中,通过一系列的增量改革,家族政治成为了社区治理的“国家意志代理人”。在此过程中,国家的各种制度在社会中被区分为不同权力与相关的活动领域,在整体社会中不断得到肯定,从而将自身转化为合乎理性的结构。国家、家族与群众都有着明确的活动边界,但同时又能随着社区主要矛盾的转变而不断灵活调整,各个主体之间的相互默契的配合从而形成了整体大于部分之和的治理效果。

随着城市社区的成型与家族治理模式合法性的衰弱,国家再度进场并加强了与民众间的联系,原本作为社区主导力量的家族就处于“他者”的状态。如果说,家族权力的出现是对集体化时代村落社会治理模式的第一次否定,那么,行政对于家族权力的规范就意味着国家对家族式治理模式的再否定。国家通过项目制与扶贫等政策将资源下沉,承担起公共服务的责任,家族—社区居民之间的利益纽带逐渐被国家—社区居民所代替。国家将自身意志再度植入社区,通过行政权力对家族政治再矫正,由此建构起了新的公共生活。整体而言,在社区转型的不同阶段,不同的主体都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每一个主体的行动都有其合理性,但也在社区成型过程中不断面临着自我与他者否定,正是这样的流动性促使了社区治理的公共性成为了有机统一的整体。

五、结论与讨论

H社区转型的个案研究表明中国社会公共性治理机制转型有着自身的逻辑,并同中国社会传统秩序发生各种联系。中国社会公共性治理理论不能以西方语词中人的“原子化个体”与物之“产权”理论前提加以统摄,其变革逻辑内嵌于制度变迁背景下社会结构整体变革过程之中。

本文选取村改居社区作为研究对象,旨在以过程哲学的方式透析社区整体变革逻辑。村改居社区意味着从原住民的自然村落驶向现代化城市社区建设处的断裂,既存在着地方性知识,也面临着制度规章与市场的多重挤压。研究结果表明,村落向城市社区转型的公共性治理机制的重构并非来源于某一主体或是某种固定不变的要素,而是不断自我调适,是集时间、空间于一身的开放性实践过程。不同阶段,公共性治理的主体、机制、后果都有不同。社区转型中的“公”与“私”并非建立在二元对立基础之上,其背后体现出中国传统的关联性思维与传统文明的创造性转化。私域的“私”存在需要以集体之公共利益为前提,而社区的公共性也需要建立在对私域的“私”的承认基础之上才成为可能。在本文看来,村改居社区公共性治理效能的提升还需从三个层面持续加强,首先,打造多元治理的公共平台并将其制度化,可以有效防止公共性治理的多主体架构被极端同一性所替代的可能,如国家单向权力的强制,或是基层社会被私意所裹挟,由此丧失了民意的代表性。其次,治理技术要寻求传统文化与治理规则的平衡点。社区治理所面对的是社区内部具体的个人,而每一个人都是出于社会关系与处于一定历史阶段的个人,通过激活建设性的传统文化降低治理成本、优化治理效能,从而为社区公共性体系构建服务。最后,做好治理重心下移后社区服务组织化承接体系的建设。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要推动社会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这预示着未来会有大量的资源会沉入社区,但经验表明,在诸多社区面临的主要问题并非治理资源多少的问题,而是资源供给成本过高与资源配置效率不高,社区服务组织化承接体系能够破除社区治理“条块矛盾”,畅通治理资源与服务对象的精准对接,从而达成民众对美好生活向往的治理目标。最后,需要指出的是,“圈层结构”这一解释框架主要聚焦于家族行动与社区、国家间的关系,对市场这一要素的解释较为匮乏。同时,本文调研的对象为四川社区,缺乏与南方宗族文化较浓的村改居横向比较。但随着高铁与高速公路的广覆盖,不同地域间的横向交流趋于频繁,不同地区治理模式的互鉴也将为本土公共性治理理论的创新提供了新的契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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