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战略对农机转型升级的作用分析
2020-12-16燕丽
燕 丽
(山西省农业机械发展中心,山西 太原 030002)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党的十九大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新时期“三农”工作的总抓手。《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充分肯定了农机化在推动现代农业发展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的地位和作用,指出“农业机械化是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提高农村生产力的重要基础,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支撑”,要求以服务乡村振兴战略、满足亿万农民对机械化生产的需要为目标,推动农机装备产业向高质量发展转型,推动农业机械化向全程全面高质高效升级。山西省委、省政府对农业机械化的发展给予高度重视,要求农机部门立足实际,准确把握乡村振兴战略深入实施背景下农业机械化工作任务的变化,抓项目、抓队伍、抓管理,补短板、强弱项、促协调,有力有效推动全省农机化转型升级,走出一条具有山西特色的农业机械化发展道路。
1 农机化工作成效
一是通过加快实施“2+7”主要农作物全程机械化推进行动,农作物综合机械化水平稳步提高。2019年全省主要农作物全程机械化作业面积达到1.67×106hm2,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到71.2%,提前实现“十三五”规划目标,高出全国平均水平1.2个百分点。在全省建设全程机械化示范点101个,在21个县43个乡74个村开展率先实现农业机械化示范创建活动。
二是打造机械化有机旱作农业品牌。由于各级领导重视和大力支持,进一步加大了机械化有机旱作农业工程实施力度。2019年全省完成农机深松整地作业面积3.67×105hm2,农作物机械化秸秆还田1.48×106hm2,秸秆转化利用350×104t,丘陵山区农田宜机化改造6.67×102hm2。
三是稳妥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2019年出台了一系列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工作制度,进一步明确基层农机部门的工作思路,为全年稳定实施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2019年农业农村部下达山西省中央农机购置补贴资金3.255×108元,扶持3×104户农户购置3.9×104台(件)农机具,带动全省农机总动力达到1518×104kW。
四是加大培育新型农机化服务主体。农机新型经营主体是农业生产、农机作业的主力军,也正在成为土地规模经营的主导力量。全省组织开展了农机示范社场户创建活动,培育省级示范农机合作社40个、机械化家庭农场和农机大户各15个。
2 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农机装备结构不尽合理。特色农机产品有效供给不足,特别是部分杂粮和特色农作物还存在无机可用、无好机用的问题,丘陵山区机械化依旧面临“机”“地”的双重制约。
二是农机农艺融合不够紧密。特别是丘陵山区机械化、特色农业机械化、杂粮牧草机械化等重点领域,一些作物品种、耕作制度、栽培方式不适应农机作业的要求;种养方式、产后加工与机械化生产不协调。
三是新型农机服务主体实力不强。农机队伍的总体技术水平不高,缺乏一批精通农机操作维修技术、掌握现代农艺技术、具备经营管理才能的新型经营主体带头人和新型职业农民;农机信息化建设滞后。
四是丘陵山区农机作业基础条件差。我省地貌类型复杂多样,山地、丘陵占到80%,贫困地区主要分布在丘陵山区,机耕道、机库棚、农田宜机化等农机化基础设施建设相对滞后。
3 采取的主要措施
3.1 落实绿色发展举措,大力推进有机旱作农业机械化
一是实施好农田宜机化改造工程。将丘陵山区农田宜机化改造纳入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范围,并积极争取乡村振兴专项资金支持,力争完成丘陵山区农田宜机化改造面积3.33×103hm2。
二是实施好机械化秸秆还田工程。以玉米、小麦机械化秸秆还田为主攻方向,着力缓解环保压力、提高耕地地力,每年实施机械化秸秆还田1.47×106hm2以上。
三是实施好农机深松整地工程。农机深松整地的抗旱保墒效果、增产增收效果非常明显,各地要科学组织、强化管理,引入第三方检测,确保工作实效。利用好深松作业补贴资金,力争总面积达到3.63×105hm2。
四是实施好机械化秸秆综合利用工程。大力推广玉米青贮机收、机械化秸秆捡拾、打捆等秸秆田间处理技术和机械化压块、包膜、基料化等秸秆综合利用技术,力争机械化秸秆转化综合利用达到400×104t以上。
五是实施好机械化生态保护工程。大力推广免少耕播种、秸秆覆盖、植保防治等技术,全省机械化保护性耕作完成1.17×106hm2。
六是实施好智慧农机建设工程。加快省、市、县三级智慧农机平台对接,科学配置终端,深度开发数据采集、智能监控、机具调度、业务管理等功能,为全省农机化决策提供数据支撑。
3.2 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完善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机制
一是要优化调整补贴范围。科学合理调整补贴产品种类和品目,优先补贴农机合作社和农业企业等规模化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做到“刚需型”补贴应补尽补,“改善型”补贴科学合理,满足有机旱作农业、“十大产业集群”、农业绿色发展和特色农业发展的装备需求。
二是严格补贴实施监管。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和内部约束机制,严把机具核验关,确保农机补贴各个环节、各个岗位权力运行得到有效制约,避免出现系统性管理风险和资金安全问题;持续紧盯提供不实投档信息、销售信息等违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让违规企业“一处失信、处处受限”。
三是加快推进农机报废更新。严格按照三部委《关于印发<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要求,明确实施范围、实施种类、补贴标准和操作程序,全面实施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政策,加快老旧高耗能机械报废更新步伐。
四是要加强资金调度。持续关注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进度,及时与农业农村部门和财政部门协调,做好区域内资金余缺动态调剂,避免出现资金大量结转或大额短缺,最大限度发挥政策效应。
3.3 培育多元服务主体,推进农机社会化服务提档升级
一是要继续开展示范社、场、户创建活动。按照全省农机示范合作社三年创建目标,培育省级农机示范合作社20个,机械化家庭农场和农机示范大户各15个。
二是要开展智慧农机合作社试点建设。重点扶持经营规模较大、经济效益稳定的农机合作社建立智慧农机合作社云平台,引导合作社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大数据平台、智能终端等装备,提升农机社会化管理服务水平。
三是继续探索发挥农机合作社助力脱贫攻坚的作用。制定出台贫困地区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意见,在政策、资金方面给予倾斜,逐步壮大贫困地区农机合作社实力。
四是要推进农机服务创新。指导各市县农机社会化服务部门,大力培育和发展各类农机服务新主体、新模式、新业态,积极推进全省农机服务向农业生产全过程、全产业和农民生活服务等领域延伸。扶持发展一批农机合作社联合社,建设一批“农业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中心,提供代耕代种、联耕联种、农资统购、技术培训、土地托管、订单作业等服务,促进农机服务模式与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相适应、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
3.4 坚持科技创新驱动,扩大农机化新技术新机具应用范围
一是要推进农机科研体系改革。建立健全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推用深度融合的农机科技创新体系。支持和引导社会力量、金融资本参与农机科技创新,探索农机科研机构+公司制、理事会制、会员制等新型运行机制。瞄准玉米收获、杂粮收获、薯类播种收获、免耕播种、农产品加工、规模化养殖等适合省情、农民需要、先进适用的农机装备,加快成果转化。
二是要创新农机化技术推广模式。坚持市场化和公益性相结合,构建和完善农机推广机构与涉农科研单位及院校、农机企业、合作社、群众性科技组织等广泛参与的“一主多元”新型农机化技术推广体系。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支持农机企业和服务组织承担可量化、易监管的公益性农机推广服务。
三是要继续实施“2+7”主要农作物全程机械化推进行动。按照“全面推进、突出特色、机艺融合、示范引领”的思路,聚焦关键环节和薄弱环节,突出良种、良法、良地、良机配套,分品种、分区域建立全程机械化解决方案和技术路线,稳步提升小麦和玉米生产全程机械化水平,加快推进马铃薯、高粱、胡麻、莜麦、谷子、荞麦和豆类等作物全程机械化。粱、胡麻、莜麦、谷子、荞麦和豆类等作物全程机械化。
四是要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全面发展。深入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快畜牧业机械化发展的意见》,聚焦牧草生产、养殖工艺、畜禽粪污处理及资源化利用等环节,组织开展先进适用机具设备的遴选推广,探索规模化养殖设施装备配套技术规范,推进畜种、养殖工艺、设施装备集成配套,促进畜牧业转型升级。在设施农业方面,从耕整、种植、灌溉、施肥、植保、采摘运输、环境调控等多个环节入手,示范推广设施栽培全程机械化技术,推动设施农业机械化绿色高效发展。在农产品初加工方面,粮食主产区要扶持建设一批机械化集中处理和集中干燥中心;丘陵山区和贫困地区要扶持建设农村磨坊油坊升级改造;优势农产品产区,要加大对收获、贮藏、保鲜、烘干、分级、包装等设备技术示范推广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