颜面部软组织损伤急诊入院患者的手术效果的影响因素分析
2020-12-16付亮亮
邓 琪,付亮亮
(焦作市第二人民医院,河南 焦作,454000)
面部是人辨识的重要部位,在人类社会交际活动中发挥重要作用。面部外伤在急诊科并不少见,如救治不当,导致瘢痕增生、面部畸形等[1,2],可严重损害患者容貌。面部外伤类型较为复杂。其中单纯颜面部损伤患者适合门诊手术,且部分患者术后即刻离院,自我护理效果差[3]。本研究回顾性分析了本院2017年1月~2019年12月于急诊行手术治疗的单纯颜面部软组织损伤患者临床资料,分析影响其手术效果的相关因素。现报告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1.1 纳入标准
患者入院时间为2017年1月~2019年12月;单纯颜面部软组织损伤;入院后急诊行即刻手术;年龄≥18岁;生命体征平稳;意识清楚,可配合基本信息的收集。
1.2 排除标准
复杂创面,手术须二期完成;合并骨折或面部以外创伤;系统性疾病及器官功能衰竭等基础病变;特殊用药史;瘢痕体质或有瘢痕体质家族史。
1.3 观察指标
一般指标包括:年龄、性别、受教育程度、急诊至入院时间、创面位置、神经损伤、手术方法。其中受教育程度分为初中及以下、高中、大学及以上;创面位置分别为口/眼/鼻(周)、面颊部、额部,手术方法分为普通缝合法、美容缝合法及皮瓣法。
术后3个月进行手术效果的评价,通过QQ、微信等详细讲解各个项目的意义及填写注意事项。患者须两次填写,两次间隔以3-5天,两次调查总分相差≥4分,视为无效结果。手术效果判定标准参考SCAR评分量表,根据前期研究中患者的认知程度及统计需求稍作调整:手术瘢痕程度(0~10分,系数0.4),面部畸形程度(0~3分,系数1.0),红斑、色素异常、缝合痕迹(每项0~1分,系数1.0)。总分=每项评分×系数的总和,共10分。当评分≤5分时为手术效果良好,≥6分或有以下严重并发症之一者则为差:术后感染,血肿,创面坏死,拆线后1个月感觉异常。
1.4 统计学方法
一般资料自病历系统提取。采用Excel2013整理并录入。连续性变量指标,采用“均数±标准差”表示,组间比较采用t检 验。计数资料采用n表示,组间比较采用卡方检验。因素分析采用Logistics回归分析,多因素分析的最终模型纳入指标为组间比较有统计学差异的指标。P<0.05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表1 颜面部软组织损伤急诊入院患者的一般资料比较
表2 颜面部软组织损伤急诊入院患者的手术效果的影响因素
2 结果
2.1 纳入人群特征
本院2017年1月~2019年12月中,共有446例患者符合纳入标准。其中合并面部以外创伤者82例,骨折者62例,复杂创面36例,合并系统性疾病及器官功能衰竭者10例,瘢痕体质4例,失随访15例。最终纳入分析模型中的患者共237例患者。
2.2 一般资料情况
本研究共纳入237例患者,年龄18~76岁,中位年龄36岁,平均年龄(37.61±10.37)岁;男200例(84.4%),女37例(15.6%);受教育程度为初中及以下学历156例(65.8%),高中学历32例(13.5%),大学及以上学历49例(20.7%);急诊至入院时间<6h者219例(92.4%),≥6h者18例(7.6%);创面损伤位于口/眼/鼻(周)者84例(35.4%),面颊部60例(25.3%),额部93例(39.2%);采用普通缝合法71例(30.0%),美容缝合法119例(50.2%),皮瓣法47例(19.8%)。术后3个月随访手术效果良好203例(85.7%),差34例(14.3%)。一般资料比较结果显示,患者不同创面位置和不同手术方法,手术效果存在差异。见表1.
2.3 影响因素分析
对所有指标进行单因素分析,结果提示,创面位于额部的患者手术效果优于口/眼/鼻(周)患者[OR=6.28,95%CI=(2.06,16.14),P=0.001];接受美容缝合法的患者手术效果优于普通缝合法[OR=4.57,95%CI=(1.60,,13.01),P=0.004]。多因素分析结果显示,创面位于额部的患者手术效果更良好[OR=5.08,95%CI=(1.56,16.57),P=0.007]。手术采用皮瓣法的患者手术效果较差[OR=0.23,95%CI=(0.06,0.94)),P=0.041]。
3 讨论
本研究中男性占比84.4%,提示在颜面部损伤中,男性患者为主要。患者受教育水平以初中及以下学历占比65.8%,提示低学历患者受伤几率更高。92.4%的患者可以在伤后6h内入院,可保证创面新鲜时接受手术治疗。创面损伤部位分布差别不大。额部占比39.2%,口/眼/鼻(周)者35.4%,面颊部25.3%。手术方案分别为普通缝合法、美容缝合法和皮瓣法。缝合法适用于创面可直接对合患者,按照患者意愿分别给予普通缝合法和美容缝合法。对于创面较大,不宜直接缝合患者给予皮瓣法修复,缝合采用可吸收线皮下缝合,依照整形外科原则进行手术。本研究中皮瓣法占比19.8%,这意味着软组织缺损较多,不宜直接拉拢的患者占比19.8%。可直接拉拢缝合中选择美容缝合法者50.2%,选择普通缝合法30.0%。这提示多数患者有意识选择整形外科手术提高术后效果。术后3个月随访手术效果良好203例(85.7%),差34例(14.3%),这说明颜面部软组织损伤患者手术效果理想度较高。
创面位于口/眼/鼻(周)者,常伴有轮匝肌或相关神经、血管的损伤,术后一段时间可存在功能障碍及感觉异常[4]。此外五官常有分泌物,感染可能性高。面颊部神经、血管及表情肌丰富,面颊部损伤后的修复难度较大,术后患者与健侧面部常有轻度不对称[5]。而与此相比,额部皮肤相对松弛,额肌呈扁平状覆盖额,部分肌肉损伤后尚可代偿性完成收缩功能,因此也常作为面部其他部位缺损修复的皮瓣供区[6-8]。且损伤后往往采用缝合法即可获得良好的手术效果。本研究结果显示创伤位于额部的术后效果优于口/眼/鼻(周)和面颊部者。后2者手术效果相近。这提示口/眼/鼻(周)和面颊部损伤患者应加强创面护理,加强瘢痕防治,避免瘢痕增生牵拉周围组织造成面貌畸形或面部功能障碍。
普通缝合技术是传统急诊清创操作,其目的是止血、封闭创面。但操作中针线粗大,边距及针距较宽,切口对合欠佳,术后容易遗留面部畸形[9]。此外愈合后的切口遗留条状瘢痕与缝合操作造成的针眼瘢痕形成“蜈蚣状”,对患者容貌造成明显的负面影响[10]。整形外科技术具有细而精的特点,旨在最大限度地恢复患者面部形态及功能,使用器械为小针、细线(如5-0、6-0、7-0缝线)[11]。方法上注重边缘对齐性、缝合无张力等。对于较小的裂伤,先用5-0或6-0尼龙线在皮下减张缝合,然后用7-0间断缝合皮肤层[12]。伤口直接拉拢有面部畸形或张力过大时,先进行切口两边的皮下层进行分离,疏松皮肤及皮下组织后再行皮下减张缝合[13]。本研究对一般资料的分析结果显示不同手术方法的术后效果存在差异。单因素分析结果提示,美容缝合法术后效果优于普通缝合法。这说明了美容缝合法具有明显的优越性。
本科室中采用的皮瓣法是在整形外科原则下实施的。本文中采用皮瓣法修复患者47例,均为邻近皮瓣转移修复,皮瓣均完全存活,无坏死或边缘坏死案例。在多因素分析模型中,接受皮瓣法的患者术后效果低于接受普通缝合法的患者。其原因在于患者本身损伤程度的差别。皮瓣法修复的患者缺损面积较大,创面复杂,而可直接缝合的切口患者方选择缝合法。这一结果提示了损伤面积较大的患者术后效果差。普通缝合法和皮瓣法技术本身不存在可比性。在护理工作中,建议皮瓣法修复者住院接受护理,加强皮瓣护理,促进创面愈合[14-15]。
本研究的意义与不足。以急诊面部外伤或采用整形美容技术的急诊外伤患者为研究对象的报道已有多篇报道。本文关注人群为急诊行手术治疗的颜面部软组织损伤患者,护理实践性强。研究中排除了面部骨折等较强干扰因素,保证数据模型与临床专业结论一致性。本研究结果中单因素分析显示美容缝合法效果优于普通缝合法,而多因素分析中的差异却无统计学意义;单因素分析中皮瓣法患者与普通缝合法患者差异无统计学意义,但多因素分析中却显示了,皮瓣法效果较差。这提示了数据模型中存在交互因素或隐含因素,值得进一步研究。
综上所述,创面位于口/眼/鼻(周)及面颊部的患者应积极给予抗瘢痕干预。创面适合直接拉拢者首选美容缝合法,而对于采用皮瓣法整复的患者应加强皮瓣护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