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社区法治治理困境与对策分析
2020-12-15李美兴
李美兴
【摘要】法治社区是我国现代化城市建设的重要方向,更是建设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础。基于新时代发展趋势,探究法治社区化建设无论是在理论上还是现实上均具有重要的意义。本文基于分析贵阳市贵筑社区法治治理的现状,探究法治社区治理措施,进而逐步建设和谐社区。
【关键词】法治社区;社区治理;治理策略
一、贵阳市贵筑社区治理的基本情况
贵筑社区位于花溪区中心区域,是花溪区政府所在地。社区由尖山、天鹅、马洞、洛平四个村和云上、大寨两个居委会组成。辖区面积31.58平方公里,东临阳光社区,东南与清溪社区接壤,西至党武乡,北抵溪北、明珠社区,社区治安秩序稳定,经济繁荣活跃,成为花溪区首屈一指的文明社区。2018年,贵筑社区被评为“贵州省首批六好平安和谐社区”和“贵州省民主法治示范区”光荣称号。近年来,围绕扩大和丰富公众参与社会建设渠道和依法引导居民的方式,合理有序地参与社会管理和自助服务,积极探索“社区建设与完善”居民委员制度“和”社区居民建议制度“,开展”社会建设小活动“,成立”阳光商会“,社区党组织,居委会,工作站密切合作,广泛发布区居民代表自愿参与,社区居民关心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收集热点难题,让商会共同讨论,寻求对策,共同参与解决社区问题的同时,携带推进基层民主,也加强居民自治成为公社探索社区居民的新机制一个闪亮的名片。
二、法治治理下贵筑社区治理存在的困境
为了解当前贵阳市贵筑社区治理的存在的困境而设置了调查问卷,在贵筑社区贵筑社区进行发放,选择了70名社区工作人员作为调研对象,共发放了70份问卷,收回66份,有效问卷60份。
(一)社区治理行政化现象严重。根据此调查问卷数据分析,目前贵筑社区行政化现象还比较严重。一方面,由于缺乏相关法律规范,区政府,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等职权和权力不够明确,政府可以享受社区工作站的酌处权的主导地位,造成邻里社区自治是无法实现的。根据居委会的相关规定,居委会是社区自治的主体,而不是政府行使相应的社区管理职能,实际上已经成为政府机构,领导忙于行政事务,社区丧失自律;另一方面,贵筑社区工作站和居民委员会具有很大的行政职能,但社区居委会和参与机制缺乏法律规范,使社区通过工作站和居委会等手段实现政府顶尖,被管理,社区居民被动状态。
(二)社区治理法治化法律缺失。目前,贵阳为加强社区管理,填补了社区法律制度的空白,引进了“贵阳市社区建设工作试点办法”,在全市统一部署。贵筑社区基于该文件精神,设立了工作站,作为政府机构承担社会事务性工作,系统建立的初衷,过分考虑加强基层行政权力,满足强大基础的需求,使在实际运作过程中,社区居委会是不可避免地被邊缘化。
(三)社区自治组织建设较薄弱。目前,政府仍然是社区治理的领导者,管理浓厚,传统的管理模式没有根本改变,没有真正实现社区自治。在社区服务中,政府的管理模式与其他国家机构类似,提供行政服务。同时,政党,政府和自治组织之间的关系尚未得到缓解。社区治理的组织和法律的运作尚未形成有效的机制。基层民主自治尚未形成与党政机关有效结合。此外,政府,街道,居委会,企事业单位,社团居民和中介机构在治理权益义务方面尚未明确界定。例如,贵筑社区物业公司进入社区,社会服务意识不够强大,其职责范围将推向邻里,导致居民,居委会矛盾,造成不必要的紧张局面。
(四)居民参与法治建设意识弱。虽然贵筑社区居民普遍拥有更多的开放思想和强烈的权利意识,但由于缺乏责任感,社区参与法治的意识尚不清楚社区居民参与社区活动,热情不高。同时,由于参与社区治理渠道薄弱,导致参与社区治理举措的社区居民普遍缺乏。一方面,参与社区事务还不够。社区公共事务与每个居民社区的切身利益有关。不过,由于社区管理色彩浓厚,居民倾向选择遵守政府的安排;另一方面,为了参与社区活动或服务社区的公共利益,一直希望政府或其他人不想参与社区活动,而且还主要由老人和学生参与情况。
三、法治治理理念下促进贵筑社区治理对策
(一)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建立和完善社区法制,营造良好的法律环境。需要不断完善有关法律制度,澄清政府,社会团体和社区居民在社区治理中的具体权利和义务,明确社区参与社区管理中的权益义务应该诞生,然后形成具体的规范和执法规则,为法治治理提供强有力的保障体系。建立居民生活社区,营造和谐的人文环境,努力引导居民建设一批熟人社区。通过各种渠道引导居民照顾和参与社区公共事务,逐步增强社区责任感,最终达到主人的心态,形成一种坚实的社区认同感和归属感。
(二)强化社区自治组织建设。提供定点法定宣传服务,通过在社区设立法律服务网站,派出所组织法官,检察机关,律师和派出所,为居民提供法定咨询服务,让社区居民了解更多的法律知识,使用合法武器维护其合法权利。加强法律知识培训,通过课堂教学,网络教学和现场教学相结合,社区对社区干部,行业委员,财产公司领导,群众团队领导等社区成员进行有针对性的法律知识培训和培训治理建立法治观念,提高依法行事的能力,运用法律解决各类社区纠纷。
(三)增强居民参与法治建设意识与渠道。可以建立社区矛盾调解平台,建立“调解委+专业律师+法律志愿者”矛盾调解的新模式,从律师事务所招聘法律服务,从专业人员招聘“法定志愿者”,动员专业力量参与社区纠纷。可以建立社区信息网络平台,依托“大数据中心”和街道工作平台,建立社区信息网络平台,链接社区家庭网络,使用社区电子屏幕,移动客户端,微博等。实现各种信息循环碰撞,智能推送和分享应用,使社区居民享受更加便捷高效的智能服务,逐步形成民主提到的事物,民主考虑和民主事务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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