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州区粮食烘干场所安全专项整治情况分析
2020-12-15杨秀珍张敢
杨秀珍 张敢
近年来,南通市通州区粮食烘干机械快速发展,机械化烘干能力快速提升,对提高粮食生产效益、保障粮食丰产丰收产生了积极的作用。但在发展过程中也存在一些问题,由于粮食烘干涉及防火防爆、用油用气用电等特殊行业和专业技术,安全监管难度较大。为此,2020 年通州区整合资源、部门联动,集中时间、集中精力,对全区粮食烘干场所开展安全专项整治,取得了良好成效。
1 专项整治情况
1.1 明确主体责任
进一步压紧压实镇级政府属地责任、烘干场所主体责任,要求各责任主体自查隐患、自除隐患,做到制度规范上墙、人员先培训后上岗、消防器材配足有效、安全防护设施到位、安全警示标识齐全。
1.2 开展专项整治
区、镇、村三级联动,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要求做到一般隐患即知即改、难点问题限时办结、重大隐患专人盯防,坚决把各类农机事故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有效防范较大事故,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力求通过整治建立完善长效监管机制,切实提升粮食烘干场所安全生产治理能力。烘干场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情况见表1。
表1 烘干场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情况
2 工作措施及成效
2.1 加强部门协作
2019 年12 月,区领导召集农业农村、公安、交通运输、应急管理、消防和电力等部门,专题研究全区农业机械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制定《通州区农业机械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和《通州区粮食烘干场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明确指导思想、整治重点和范围,细化实施步骤,提出工作要求,压实农机服务主体责任,开展服务场所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积极探索管理创新、制度创新、社会公认、群众认可的安全监管长效机制。
2.2 摸清监管底数
2020 年1 月起,该区组织开展了为期3 个月的集中整治攻坚行动。一是抓好农机安全生产“三查三落实”,即:查镇村基础,落实属地责任;查重点场所,落实主体责任;查自身监管,落实监管责任。督促指导镇(街)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加强镇村监管网络建设,建立隐患清单、整改清单,提高农机安全源头管理水平,推动农机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二是排查辖区内产地烘干点安全生产隐患,建立农机经营服务单位台账、农业机械操作人员台账、农机安全生产隐患清单。完成烘干场所、镇村农机安全监管人员信息调查,摸清监管底数,实现精准治理。
2.3 集中整治攻坚
按照“一点一策、以点带面、专家协同、整镇推进”的思路,统筹谋划疫情防控和专项整治工作。制定《通州区粮食烘干场所安全检查及隐患告知表》,由安全专家对标对表,实地“巡诊出方”,逐一排查农机安全隐患。隐患治理整改中,实行“绿(一般隐患项)、黄(重点隐患项)、红(延期整改项)”分色动态管理,逐项销号,实现隐患整改闭环管理。
3 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3.1 烘干中心建设不规范
粮食烘干中心用油用气用电涉及防火防爆等行业领域。由于在建前、建中、验收等环节缺少第三方专业安全评价(检查),烘干中心建成后管理难度大。
3.2 烘干场所管理不规范
大部分烘干场所建在业主房前屋后,乱堆乱放现象难以根治。由于粮食生产季节性强,烘干机利用率偏低,年作业时间不超过30 天,烘干场所闲置时间较长,成为业主附属用房成为必然。
3.3 粮食烘干经营主体安全意识不强
部分烘干经营场所管理制度不健全、整改措施落实不到位,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如:在场所内存放储油桶(油罐)等。
3.4 监管力量薄弱
区、镇级农机安全监管部门人少事多,对烘干场所专业监管能力不足。
4 对策与建议
4.1 强化组织领导
一要明确镇级属地管理职责,加强监督检查,强化联合监管,重点督促烘干场所做到“安全制度上墙、操作人员培训、防火设备齐全、安全防护配置、安全警示提醒”五落实,指导其建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遵守烘干值守规定。二是采取行政推动、财政扶持等措施,加强镇级农机安全监管人员和村级农机安全员队伍建设,建立镇村粮食烘干机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体系,筑牢粮食烘干机安全生产基础。
4.2 落实主体责任
烘干场所安全治理是一项长期性、系统性、综合性的工作,具有复杂性和不确定性,应当循序渐进,不能一蹴而就。应始终抓住“人”这一关键点,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督促产地烘干点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按照“谁实施、谁负责”原则,全面落实粮食烘干场所安全措施,加强烘干机维护检修和安全管理工作。一要定期组织开展安全自查、隐患自除活动;二要定期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做到人岗相适;三要配套必要的安全设施设备,保障必要的安全作业条件和事故自处能力;四要根据所在地政府或监管部门意见要求,及时整改安全隐患,严防安全隐患演变成安全事故;五要结合农机安全“活动日”活动,开展经常性的农机安全警示教育和安全操作知识培训,做到警钟长鸣、防患于未然。
4.3 开展隐患整改攻坚
一是坚持边整边改、整改结合,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对全面排查、彻底排查的问题隐患,能立即整改的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进行攻坚整改,明确专人盯防,严格落实防控措施,确保在规定的时间内整改到位。二是抓好联动共管,落实“一限二停”制度。对未能按时整改的经营主体,将其列入农机“黑名单”,实行“双暂停”:暂停当事人享受农机作业补贴(或奖励)、项目建设补助等各项惠农政策;暂停受理其财政资金扶持的农机化建设项目申请。三是出台配套措施。市级层面统一制定农机服务组织储油管理规定,并出台隐患整改(安全技改)补助奖励办法,对隐患治理到位的,给予奖励。
4.4 强化协调联动
农机部门应加强与应急、粮食、电力、消防等部门的联系,建立更为紧密的协调配合机制,厘清各自工作职责,形成齐抓共管合力,共同做好粮食烘干场所安全监督管理的相关工作,解决粮食烘干场所用油用气用电安全监管重点难点问题。一是对烘干场所项目建设,实行安全评估制度,将用油、用电、高处作业安全和农机牌证管理等内容列入安全评估范围,提高建设标准,避免重项目、轻管理。二是积极推行政府购买服务,聘请第三方安全服务机构,建立农机安全生产专家库,开展农机安全风险识别,进行风险综合评估;同时,要组织公共安全知识培训,提升安全工作能力。三是健全安全风险防范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提高隐患排查治理能力。四是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力度,推动智慧农业+安全监管指挥平台建设;同时,要加强粮食烘干场所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督促镇村及烘干场所增加投入,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提高农机安全生产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