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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探析

2020-12-15若,韩

农业技术与装备 2020年8期
关键词:巨灾贵州省基层

施 若,韩 雯

(贵州财经大学,贵州 贵阳 550025)

2019 年10 月12 日,财政部、农业农村部、银保监会和林草局四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快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指出将农业保险作为支农、惠农、强农、富农重要政策工具的新定位、新要求[1-2]。农业保险保费收入在2007 年仅为51.8×108元,2019 年达到672.48×108元,增长了13 倍;2007年—2018 年,农业保险提供的风险保障从1 126×108元增长到3.46×1012元,增长近31 倍。

近年来,贵州省政府有关部门不断推进农业保险的发展,农业保险已经成为解决“三农”问题、保障乡村振兴和脱贫攻坚战略稳步推进的重要措施和风险管理手段。贵州省围绕这份指导意见,以聚焦脱贫攻坚、农业产业革命和打通农险服务“最后一公里”为前进方向和发展目标,高质量发展农业保险,发挥农业保险体系的普惠、增信、精准和放大作用,以期充分满足精准扶贫和乡村振兴战略中的风险管理需求。

1 贵州省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必然性

2007 年贵州省恢复发展农业保险以来,农业保险保费收入快速增长,保险保障范围和险种数量逐渐增加。贵州省农业保险保费规模由2007 年的7 058×104元增长到2018 年的11.88×108元,增长近17 倍;截至2019 年11 月,农业保险的保费收入达到13.22×108元;给644×104户次农户提供风险保障1 725×108元,规模排名由全国第29 位提升至第17 位,保费年均增长48.97%,排名全国第1 位;开办的农业保险品种从5 个增加至77 个,其中中央政策性险种11 个,地方特色险种66 个,基本覆盖贵州省农业主要产业。

2018 年贵州省召开金融工作会议,会议精神指示要让农业保险支持农业现代化发展,发挥其支农、惠农、强农、富农的作用;要让政策性农业保险稳步推进增品、扩面、提标;要让中央财政保费补贴农业保险持续稳步发展。同时,促使扶贫资金和财政资金得到有效使用,支持贵州省地方特色优势农产品保险围绕“一县一业”和“五大产业”的创新发展。2019 年4 月《贵州省2019 年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实施方案》明确提出,稳步推进中央财政保费补贴农业保险发展、大力发展特色农业保险、优化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政策、加大农业保险扶贫支持力度等。贵州省农业保险日益成为推进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和农业产业革命的重要保障措施,对防范农业生产面临的干旱、冰雹、霜冻、洪涝等自然灾害和市场价格波动,保障现代山地高效特色农业的持续稳定发展和促进农业高质量发展具有“防火墙”和“安全网”的作用。

2 贵州省农业保险发展的问题

2.1 保险科技支持农业保险发展尚处起步阶段

近几年,贵州省农业保险的保费收入逐年递增,农业保险的覆盖面不断扩大。从贵州省农业保险助推12 个主导农业产业和33.33 hm2以上坝区农业产业发展情况新闻通报会上可以获悉,十八大以来,贵州省农业保险保费规模由2013 年的1.62×108元增长到2018 年的11.88×108元,规模排名由全国第29 位提升至第17 位,保费年均增速48.97%,排名全国第1位。但贵州省经济发展仍处于中等水平,农业保险行业存在“大而不精”的缺点,传统农业保险粗放式的承保理赔方式已不适合现代山地特色高效农业的生产,农业保险经营机构勘察定损难成为农业保险理赔时的一项技术障碍。承保时,农业保险经营机构时常出现实地查勘不便、抽样验标不准确的情况,农户借机利用虚假情况进行投保,影响了后续理赔的准确性。由于缺乏相关专业的技术仲裁机构,以及多种因素致损的复杂性,农业保险经营机构往往与农户在对赔偿金额的一致性方面存在争议。贵州省保险科技系统的发展和技术水平尚处于起步阶段,科技支持保险的服务模式存在技术漏洞,同时由于实际操作人员技术水平有待提高,故容易导致操作风险。

2.2 农业保险基层服务能力较弱

贵州省地理状况以山地为主,石漠化现象较为明显,农业生产呈现分散、小面积的经营模式特征。贵州省农业保险受农业生产典型特点影响,导致基层工作人员在开展农业保险保障服务时难度较大,而农业保险的推广工作,主要依赖基层工作人员。但在实际工作中,部分农业保险经营机构过于依赖村镇农业技术服务中心人员,而这些人员往往行政事务繁杂。部分农业保险经营机构由于缺乏基层专业工作人员和机构服务网点,造成查勘、定损及理赔效率较低,影响农业保险实际服务效果。同时,村镇农业技术服务中心人员多数只掌握农业生产技术,有的甚至是从其他部门临时调配开始保险工作,往往缺乏相应的专业技能知识,以致保险服务滞后,影响农户因需提升的投保积极性。

2.3 多层次大灾风险分散机制尚缺乏

贵州省在逐步增加农业保险保费财政补贴时,已按中央财政要求,对补贴险种的保费收入,按照25%比例计提风险准备金,并逐年滚存。但对于农业大灾风险,仍未建立一个有效的风险分散机制,尚未形成明晰政府、保险业、银行业等各方责任的明确政策依据。虽然部分农业保险经营机构按照省内现代山地特色高效农业发展状况,引入了一些再保险模式,但是由于承保对象规模较小,在承保期间实际受到农业大灾风险影响较小,分保成本相对原保险成本更高,故未能显现再保险作用。以国际经验来看,应当由政府或政府扶持的保险公司为农业保险业务建立农业保险巨灾风险保险基金,并进行有关政策扶持。但是目前贵州省尚未形成以政府为主导的农业保险巨灾风险分散机制。

3 贵州省落实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要求的探索

3.1 有效利用保险科技技术

在农业保险承保、理赔过程中,应加强保险科技技术的基础设施建设。寻找传统农业保险粗放式承保理赔方式的“痛点”,借助遥感技术绘制农业保险承保底图,其中包含了现代山地特色高效农业的土地调查、土地确权等基本信息。外勤人员利用移动终端,将采集到的土地调查、土地确权等信息上传系统,实现保单、标的信息与农户信息的关联,结合RS 遥感技术获得遥感影像,通过人工解释处理后的正射影响图,判断出受灾情况,进而划分出受保区域。同时,通过GPS 技术进行室外数据采集,对基本信息进行纠正及完善,提高理赔效率。

保险科技支持农业保险的过程中,不仅涉及保险领域和农业生产,还涉及气象学、经济学、管理学等多门学科,这就要求保险从业人员具有综合专业知识,还应掌握保险科技操作系统的技能,以减少技术操作风险。

3.2 提高农业保险基层服务能力

采取“保险+政府+银行+科技”模式,延伸农业保险服务的深度和广度。一方面,逐步加大对乡村级的硬件设施投入,切实推进农业保险乡、村两级保险服务网点建设,努力实现乡、村两级网点全覆盖,增强服务硬实力[3-4];另一方面,加强基层农业保险从业人员及有关工作人员对农业保险知识和技能的培训,推行县级分支机构工作目标考核,对乡、村两级保险服务网点工作进行监督,进一步提升基层从业人员的服务质量、责任意识,以期提高基层保险服务工作的准确性和时效性。同时,加快基层农业保险信息化平台建设,利用基层农业保险承保理赔的全量数据,提高基层农业保险整体服务水平。

3.3 努力构建多层次巨灾风险分散机制

首先,针对贵州省自然灾害发生特点,持续加强与省级气象局协作,积极拓展与国内再保险公司合作,通过分析现代山地特色高效农业生产特点,适时开发分散冰雹、凝冻、干旱及泥石流等大灾风险的再保险业务。探索政府、保险业、银行业等各方的责任明确制,增强各方应对大灾风险的承受能力。其次,建立农业保险巨灾风险保障基金,由政府财政部门、保险公司和银保监局对农业保险巨灾风险保障基金的筹集、使用、管理等进行负责。当发生的巨灾损失超过农业保险经营机构承保的比例时,由该基金进行补充赔偿[5]。最后,探索由省政府主管部门主导下,建立省级农业保险巨灾风险分散机制。为农业保险健康持续发展,化解大灾风险提供重要的制度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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