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外乡村旅游扶贫的经验与启示
2020-12-14李瑜
李瑜
摘要:旅游扶贫是一种以发展产业为手段的“造血式”扶贫,自提出以来,国内外出现了大批以发展旅游带动当地社会经济发展和实现贫困人口增收脱贫的例子,受到了众多学者的密切关注。本文通过对国内外相关文献的阅读梳理,发现当前乡村旅游扶贫存在着贫困人口参与度不高、乡村旅游缺乏地域特色、政府角色有待转变等问题,由此提出了突出地方特色、重视贫困人口的受益情况以及政府角色向“引导者”和“服务者”转变等对策,以促进乡村旅游扶贫健康可持续发展。
关键词:乡村旅游 旅游扶贫 利益分配 可持续
贫困问题贯穿人类社会的发展过程,是世界性难题。近年来旅游业发展迅速,旅游在带动贫困人口脱贫方面发挥了越来越明显的作用,成为扶贫的重要手段之一。旅游扶贫这一概念可追溯到1999 年,英国国际发展署提出的PPT(旅游扶贫)概念,即有利于贫困人口发展的旅游,主要是通过旅游来增加当地贫困人口的收益,进一步打开贫困人口的发展机会;2002 年的世界可持续发展峰会上提出了 ST-EP(可持续旅游与消除贫困)概念,不仅重视旅游的扶贫作用,而且强调了旅游发展的可持续目标,是对旅游扶贫的进一步丰富和深化。乡村旅游扶贫则将目标地定位在了乡村,指依托贫困乡村的旅游资源,发展当地旅游业,助力貧困乡村及村民脱贫致富。现在文献阅读、分析的基础上,对国内外旅游扶贫的案例进行梳理分析,以期从中得到相关经验与启示。
一、国外旅游扶贫生动案例
旅游扶贫的众多实践证明,旅游业给当地带来了重要影响。但是在推行过程中,存在着旅游收入流出当地、利润未被当地获得的旅游漏损现象。由于当地贫困人口缺乏资金和技术来支撑旅游业,旅游收入被外来企业或人员获得,在大部分发展中国家,旅游漏损率高达40%~50%。关于如何降低经济漏损,Wolfgang Rid等(2013)就冈比亚地区做了相关研究。与许多其它非洲国家一样,由于旅游产品多样化程度低,季节性气候变化的影响以及经济漏损率高等原因,冈比亚的农村地区很少从该国旅游业的营业额中获利。为了促进乡村旅游业的发展,作者在这项研究中,采用问卷方式收集了450名游客在冈比亚旅游的相关数据。根据主要研究结果,他们总结出一条可以使冈比亚旅游业多样化的发展道路。发展道路还将包括乡村旅游举措,这些举措可能通过降低经济渗漏率而使农村社区受益。
文中指出,乡村旅游只有在收入留在国内并尽量减少渗漏率的情况下才能对一国的经济发展作出贡献。为了使新的乡村旅游项目取得成功,减少旅游资源的流失,作者提出了冈比亚乡村旅游项目的发展路径。首先是在乡村旅游计划的启动阶段,应实行社区受益旅游计划,其目的是向社区分配利益,社区直接参与旅游业的管理。例如当地人可以担任本地导游等。之后,在旅游业的“成熟”阶段,地方社区可以开始在乡村旅游中接管更高层次的业主权和控制权。这需要非政府组织与私营旅游公司合作,并在冈比亚乡村旅游项目中发挥投资的作用。非政府组织需要积极主动地将商业旅游专门知识、当地社区和融资机构结合起来,并给予资金支持。同时,旅游业的专业技能是冈比亚旅游业发展的进一步制约因素,因此必须通过冈比亚政府、非政府组织和旅游经营者之间的密切合作来改进旅游管理培训。
国外学者也就旅游扶贫与当地社区之间的关系进行了研究。我们所说的社区旅游扶贫,主要是指农村社区旅游扶贫。对于发展中国家和其他地方的许多当地社区来说,附近存在的大型景点既带来了好处,也带来了成本。Mark P.Hampton(2005)研究对象是印度尼西亚爪哇岛的婆罗浮屠,文章指出,旅游部门和地方当局可以与居住在景点内和附近的当地社区进行接触和倾听,适当采纳社区意见:2003年,当地居民和小型企业反对在古迹旁建造“Java World”购物中心时,州长对此做出了反应。他提议推迟该计划,要求当地人制定替代计划,这是一个不错的进步。但计划者和决策者在听取社区表达意见的同时,还需要在开发度假地或升级计划时认识到小型企业的合法存在。较大企业相比,小企业在旅游扶贫中优势明显,因为它组织结构简单,更有助于游客体验当地文化。同时小企业与当地的联系更为紧密,漏损更低。Harrison(2007)通过老挝Nam Ha生态旅游项目,对社区旅游和私企部门在旅游发展中的作用做了比较,发现小企业在旅游扶贫中作用显著。因此需要提高地方获得资金,特别是小企业获取小额贷款的便利性。总的来说,如果要使当地人的“赋权”不只是一个美好的希望,就需要当地社区与国家、其机构和大型经营者合作参与,而不是被动地成为社区的“主人”。
二战后,日本经济快速发展,大量农村人口流入城市,从而导致乡村人口快速减少、劳动力缺失等,这制约了乡村的发展,导致城乡差距不断加大。李玉恒等(2019)指出,在这种背景下,日本政府寻求了多种解决方法但收效甚微,后来于20世纪70年代末掀起了一村一品运动,这一运动兴起于日本大分县,极大促进了乡村振兴与可持续发展,这一模式也被其他国家借鉴推广(泰国、马拉维等)。另外,日本政府还支持开展农业旅游和开发新型旅游产品等。日本的成功之处,在于地区之间善于利用自身优势、发挥自身特长、突出自身特色,带给游客不同的选择和体验,而非千篇一律,满足游客对乡村旅游新鲜感的需求。
从对相关文献的阅读来看,旅游扶贫在国外实践的案例较多,也积累了不少值得借鉴的经验,总的来说包括以下几点:第一,旅游扶贫需要强化贫困人口的(直接)参与。国外旅游扶贫认为贫困人口的参与性是旅游扶贫的关键,比如上文案例中提到的冈比亚地区,如何提升这一群体的参与性呢?从国际经验来看,有很多途径,比如可以通过拓宽贫困群体对旅游价值链的参与度来实现,例如让贫困人口参与旅游的食物供应链、手工业供应链等。第二,旅游扶贫要特别重视贫困人口的受益。旅游会对当地经济和居民收入有正向影响毋庸置疑,但这种影响却是非均衡的。Ashley(2001)在早期就指出在一些地区,旅游被一些精英分子所控制,出现了旅游收益的分配失衡现象,即相对富有的人收益远大于极端贫困群体,贫富差距进一步扩大,这显然有悖于旅游扶贫的初衷。因此,旅游扶贫必须在合理的规划下才能成功。第三,旅游扶贫要突出自身特色。贫困地区虽然经济相对落后,但大部分地区都拥有丰富的旅游资源。因此要突出“相对优势”,利用好自身资源优势,发展具有地方特色的旅游业,以此来推动经济发展、助力贫困人口脱贫。
二、我国乡村旅游扶贫案例分析
乡村旅游扶贫,来自于国家在2013年首次提出的“精准扶贫”概念,即各地根据自身旅游资源情况,在乡村旅游这一领域贯彻精准扶贫理念。近年来在国家各种政策的支持下,乡村旅游发展势头强劲:乡村旅游营业收入从2012年的2400亿元增长到2018年的8000亿元,年均增长27%(数据来源:文化和旅游部报告),乡村旅游成为带动农民脱贫致富、实现乡村振兴的重要途径之一。客观来说,乡村地区相较于城市而言,拥有更多的贫困人口以及丰富的旅游资源,因此发展乡村旅游更加有利于贫困人口脱贫致富。乡村旅游作为精准扶贫的一种有效方式,在助力脱贫攻坚、拓展农业产业链、实现产业融合等方面发挥重大作用,成为贫困地区增加收入最直接有效的产业。现就部分国内乡村旅游扶贫案例进行分析,参考不同地域实施乡村旅游精准扶贫的路径及模式,以期为后续旅游精准扶贫的推行提供参考。
(一)对于未脱贫人口——完善利益分配机制
西江苗寨作为国家级贫困县贵州省雷山县最大的苗族聚落,其中99.5% 为苗族。像众多的民族贫困村寨一样,由于地理环境等因素,当地交通不便、经济落后,大多数村民以种地、打工谋生,但这里同时也保留着丰富的苗族历史与习俗,是典型的文化富有而经济贫困的民族村寨。因此当地政府以民族文化旅游为抓手,以促进地方发展和人民脱贫致富为目标,大力发展乡村旅游业。在旅游业的强力带动下,与旅游相关的服务行业日渐繁荣,当地无论在脱贫致富、村寨面貌,还是在民族文化的彰显与保护下,都旧貌换新颜,发生了巨大的变化。
然而,张遵东等学者在2011年对西江苗寨进行了实地调研发现,虽然当地农民的收入在乡村旅游发展的带动下呈现出增长态势,但由于存在种种限制性因素,导致旅游带动脱贫的效果并不明显。根据作者对当地进行的调查问卷可知,当地居民收入增长的主要来源还是外出务工和务农收入,大多数村民的家庭年总收入中,旅游收入只占其中的20%以下。因此作者认为,如果要让农民从乡村旅游中真正获利、实现脱贫致富,达到乡村旅游扶贫的目标,除了要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提高贫困人口的参与和自身能力外,更要重视完善利益分配机制,保障广大贫困人口能够得到切身利益。
随后,董法尧等学者于2016年也就西江苗寨地区旅游扶贫路径进行了研究,他们指出民族村寨旅游发展经历了三个阶段:
在西江苗寨旅游发展的初始阶段,由于当地面临的主要问题是缺乏原始资本积累,区域内普遍性贫困,因此相应的路径是增加资本投入,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带动地区经济发展,在这个过程中政府起到主导作用,企业起到关键作用。进入成长阶段,旅游收益大多由政府和开发商拥有,当地居民收益甚微,引起了当地居民与政府和开发商之间的矛盾。在这个阶段,旅游扶贫应当提高社区参与度,并且赋予社区更多的权力,这样社区能够从旅游收益中提高占比。在成熟阶段,政府投资和收益均为最多,当地居民有的获得了房租收入,有的通过自主经营和在景区就业而获得收益。但是对于未能参与到旅游活动中的居民,每人每年只有一两千元的分成,收入相较于参与者来说不乐观,当地贫富分化加剧。此时旅游扶贫应重点关注那些没有参与到旅游活动或者无法在旅游活动中脱贫的个体。
由以上分析最终得出结论:民族村寨旅游扶贫的重点、目标、路径与其发展阶段高度相关,需要在不同的发展阶段,关注不同的重点、设立不同的目标以及采取不同的路径。当前民族村寨旅游发展进入成熟阶段,旅游扶贫的路径由过去依靠发展经济带动村民脫贫转向依靠公平有效的利益分配政策,目标则转向乡村内部每个贫困个体,更加重视贫困人口的受益情况,收益分配机制要保障贫困群体的利益,促进乡村旅游的可持续发展。
通过西江苗寨的案例我们可以看出,乡村旅游扶贫在前期展现出巨大的潜力,当它完成了解决区域大面积贫困问题的“宏观”目标后,需要将扶贫对象转向“微观”层面,研究也应更加关注个体贫困问题,尤其是在前期未能从乡村旅游中获益或者收益甚微的个体。因而在此强调发挥政府的作用,通过建立更加公平的旅游收益分配政策来实现贫困个体的脱贫。
(二)关于政府的角色——从“引导者”到“服务者”
而关于政府在乡村旅游精准扶贫中应当充当的角色问题,下面两个案例分别做出了不同的说明。首先是福建省,卢玉平(2018)指出,近年来福建省以深厚的历史文化底蕴及丰富的旅游资源为依托,积极探索乡村旅游扶贫的新路子,在旅游精准扶贫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但目前福建省乡村旅游也存在着一些问题,包括基础设施有待完善、开发资金投入不足及人才紧缺等问题。为解决这些问题,作者提出了福建省可构建“公司 + 政府 + 村”的开发模式,在“政府引导”“公司运营”及“村民参与”三方合力下,促进扶贫目标的有效实现。政府还应当积极引入资金、引进人才,并给予相应的专项补助,比如开发优质项目进行招商引资、鼓励大学生返乡创业等。
接下来的一个成功案例来自重庆木根村。罗章等(2018)指出,重庆木根村通过政府、村民和市场这三个主体间的良性互动,激发了主体的内生成长力,并且三者协同工作、运转良好,形成了独具特色的“木根模式”,创新了造血式脱贫的路径。概括来说,在脱贫这一过程中,村民不应处于被动角色,而应主动适应这一过程并积极参与其中,要有自主性意识和行为,把握机遇增加自身发展机会。政府的角色不仅仅是“主导者”,更应该是“服务者”,且政府服务应由村民需求来主导,转变规制观念,发展服务理念,充分激发村民的自发性、自主性和创造性,鼓励引导村民进行合理尝试,甘当“幕后英雄”。此外,发挥政府市场调控职能,规避市场 “与民争利”。积极引导市场发挥正面的作用,市场则响应政府政策,接受政府的合理规制与引导。
由此,笔者认为,政府在乡村旅游扶贫前期应主要充当 “引导者”角色,包括提高该地区的宣传力度,积极招商引资和人才引进,完善当地基础设施等。随着乡村旅游的发展走向成熟,政府更多应当充当起“服务者”的角色,主动满足当地村民需求,在资金、技术、能力和管理方面提供针对性服务。另外,一个重要的角色就是“裁判员”,市场的进入与逐利性的本性使得村民利益被侵夺,因此政府要适时出手,予以规制,保护利益受损者。
(三)政府、企业和当地居民——互惠共生模式
随着乡村旅游扶贫的不断发展,关于政府、旅游企业以及当地居民三者之间关系的研究也在不断深入。基于生物学中的共生理论,王庆生等学者(2019)以山东省沂南县竹泉村为案例,对竹泉村在乡村旅游发展中面临景区过度商业化、利益分配不公平、弱势群体发展权利无保障等突出性问题,提出了村落利益主体之间一体化互惠共生模式应为最佳合作模式。并据此提出竹泉村乡村旅游发展应采取的措施,除了上文提及到的政府应加强对贫困人口的关注,保障贫困人口的利益,制定一套完善的利益分配和权利保障制度外,更强调了要建立共生参与方式:即政府要充分发挥财政、监管、协调等职能,制定适合竹泉村实际情况的发展路径和方向。开发商要在旅游扶贫中既要为村民脱贫致富提供一定支持,又要兼顾竹泉村居民的美好生活诉求。而居民自身也要提升参与能力,积极参与当地旅游规划,扶贫先扶智,摈除自身落后思想,开拓自身视野。
当前,乡村旅游精准扶贫各利益主体矛盾冲突不断,以上案例提供了一个解决途径。竹泉村乡村旅游精准扶贫多方利益主体之间相互包容、互惠共生,可实现各利益主体之间求同存异、资源共享、利益共享,推进旅游发展、脱贫致富、乡村振兴、文化保护和传承的和谐统一。
(四)地区发展方向——特色化、可持续
我国很多贫困乡村旅游资源丰富,具备发展乡村旅游扶贫的基础条件。但是,乡村旅游存在着旅游景点缺乏地域特色、旅游经营企业不注重营销等问题,导致乡村旅游同质化现象较多,对于游客而言缺乏吸引力,从而影响了乡村旅游扶贫的效果。下面选取了结合安徽地域特征的具有代表性的乡村旅游扶贫案例,通过比较分析,并结合乡村振兴中的可持续要求,提出设计学科介入完善鄉村旅游服务系统、结合智慧旅游完善线上线下体验效果、结合非遗传承文创设计提升乡村文化传播等策略,丰富了乡村旅游建设的实施路径,同时深入挖掘村非物质文化遗产价值,通过科技、工艺与设计的融合创新,有效保护、创新和延续乡村文化价值。在上文提到的福建省乡村生态旅游的案例中,为解决当地开发模式单一的问题,也提出了因地制宜开发乡村生态旅游精品的对策,要求树立“本土化”乡村旅游发展理念,对乡村特色元素加以凸显。同时,要贯彻低碳经济理念,使乡村生态旅游开发与扶贫开发能够同美丽乡村建设共同推进、融为一体。
通过研究我国不同地区乡村旅游助力精准扶贫的经验,总结典型地区可借鉴的模式,发现了新的发展策略,为乡村旅游扶贫及乡村可持续建设提供了经验启示。可以看到目前我国乡村旅游扶贫仍存在一些问题:比如贫困人口在旅游扶贫中的参与程度有待提高、利益分配模式有待改进,政府角色如何转变以及乡村旅游缺乏地域特色等问题,这些都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扶贫的效果。针对上述,提出了对应的乡村旅游扶贫的创新策略包括:完善利益分配机制、政府实现角色转变、相关利益主体之间互惠共生以及乡村地区突出自身特色以实现可持续发展等。
基金项目: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地课题(JD2018YB08)。
作者单位:云南民族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