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之治”视域下的乡村旅游业治理问题
2020-12-14宫海婷
宫海婷
(青岛科技大学 传媒学院,山东 青岛 266061)
引言
从改革开放发展至今我国旅游业实现了飞跃式的进步,从传统的国内观光旅游向当前个性化旅游诉求发展。当前我国正在推动治理现代化,乡村旅游业同样面临着相同的发展诉求。中国之治为我国政治经济社会的治理手段提供了策略引导,它不仅从政治上为我国的治理手段的进步提出了新的要求,更是从经济以及社会的发展上提供了更大的保障。在中国之治的理念背景之下,我国乡村旅游业的发展要求以更加精细的手段推动治理效果的提升。在复杂多变的局势之下,乡村旅游业的治理面临着众多的难点。深入剖析我国在中国之治视域下如何推动乡村旅游业的健康发展和综合治理,理顺新时代旅游治理的制度逻辑。
一、“中国之治”内涵
(一)确认国家自主性和国家能力
中国之治的提出是对我国国家自主能力的要求,这表明了我国政府在推动国家秩序和平稳定,协调各方公共利益,保障社会秩序上所具备的强大能力[1]。国家需要立足于社会公众的视角保障居民生活在富裕的公共产品的社会之中,为居民提供稳定的社会秩序氛围,才能实现中国之治的目标结果。在对乡村旅游业治理的过程中,正是需要以中国之治的手段和目标,立足于人民群众的综合需求,提升乡村旅游业的治理能力和效果,深入分析供给与需求两个侧重点的倾向问题,并且保证旅游水平与质量,成为受众关心的重要问题。
(二)通过改革创新完善治理结构
“中国之治”的一个重要标志是在政府,社会,市场三者之间形成综合治理,共同合作的关系,而实现中国之治有效手段的重要前提在于从传统的单一管理机制向多元平等治理模式转变[2]。现代政府要求我们通过构建综合手段来进行科学的顶层设计,并且积极的推动政府职能的转变,使得治理过程更为规范化。通过将政府的权力得以分化,将社会应当管理的归社会,政府管理的归政府,促进政府机构的简化和治理效果的提升。因此需要立足于基本需求,从其对于乡村旅游业的基本诉求出发,平衡主体之间关系,将空间旅游产品得以整合实现局部产品到整体体系的结构转变,推动产品的科学供给与受众消费需求的满足。
(三)在认清优势基础上提升治理能力
乡村旅游业的治理不仅需要立足于我国当前的乡村实际更需要从政策环境角度进行深入的分析,由于在这过程中涉及了较多的相关利益主体,这使得在治理的过程中需要同时满足多方面的利益诉求,特别是当前正处于乡村旅游业改革的初始阶段,在这一时期各个主体之间的矛盾正处于最尖锐的状态,需要政府协调各方面的利益并调动各个部门的力量,提供科学保障。因而在推动乡村旅游业治理效果提升的过程中,坚持先进的治理手段,以人民群众的基本诉求出发,从群众路线入手,从而推动乡村旅游治理的科学化和健康运行,在乡村旅游治理的过程中可以融入社会核心价值观,从而构建具备我国特色的治理理念、发展观,深化治理主体的职责和定位最大程度降低成本上浪费,构建协调一致的环境。
二、“中国之治”视域下乡村旅游业治理的制度逻辑
(一)政府逻辑向政府-市场-社会逻辑演进
乡村旅游业的治理需要三方主体的共同作用,三方逻辑在治理过程中共同发挥作用,形成了我国乡村旅游业治理的手段策略与行为选择。在不同的发展阶段所需求的治理逻辑是不同的,多元主体之间的矛盾点以及制度博弈也存在差异,三方主体的逻辑选择在不断地调适最终形成中国之治背景下最科学的逻辑体。从早期的发展模式来看主要由政府部门主导,并且因为其与公共产品的挂钩程度较大,这使得在治理的过程中主要通过政府的宏观手段进行调试。政府通过制度政策,制定乡村旅游治理的宏观框架,并且借助于立法与司法构建监督机制与约束渠道。特别是当企业成为旅游业的重要主体之后,使得市场逻辑的地位逐渐提高。特别是当旅游所在地的社会视角进入旅游治理的主体范畴之内后,人们更加追求空间正义,这使得从社会视角上治理问题更为重要,人们强调要赋予旅游所在地更强大的治理权限与公平正义。因此这使得乡村旅游业治理的一个鲜明的特征在于从传统的单一逻辑向三方逻辑转变,并且在复杂的社会变化过程中呈现出不同的侧重倾向。由于主体之间在面临矛盾的过程中难以实现快速的问题解决,这使得三方逻辑并不能在同一矛盾下同时解决问题,而是需要在互动中重新组合,三方在治理的过程中基于问题的动态变化而相互的调适与影响。
(二)单一化行业治理向综合化社会治理转型
作为多个领域综合发展的产业,旅游业与其他各个领域的产业之间的关联性较大,产业边界共融性高。乡村旅游治理模式呈现出从传统的行业治理向多元的社会治理的变迁,乡村旅游活动是需要整合多个行业与各种人群,因此在经济社会的发展过程中,旅游部门需要与其他多个部门进行联动处置才能够有效保障其平稳运营,同时在这个过程中还需要社会大众的力量参与,推动多方主体的社会共同治理。在“中国之治”背景下,重塑政府在旅游治理的主导作用,其制度合法性来源于国家权力的法治权威。政府在旅游治理实践中应该积极带领并加强社会综合力量的投入,从而在治理乡村旅游业的过程中能够以更科学的视角推动问题的解决。在综合治理的过程中社会的力量相对来说更加的巨大,更能够有效的影响到旅游业的参与主体,也就是公民的行为,基于人的视角发挥配合能力与集体优势,加强对团队建设通过积极的培训与教育,从而基于公民的共同价值导向推动健康发展。
(三)相对单一环境向多元复杂环境变迁
环境同样影响乡村旅游业的治理策略,从改革开放至市场经济在波折的发展中取得了螺旋式的上升,旅游治理的制度环境从传统的单一环境向多元复杂环境转变。可以发现原本在治理目标上主要是为了加强乡村旅游业的服务特征,而当前更强调其产业价值。从旅游产品来看呈现出满足受众基本需求到积极主动挖掘用户潜在诉求的变化。总的来说作为当前我国实现乡村振兴和精准扶贫的重要手段,随着要求的提升逐步呈现出以积极激励与政策约束的双重特征。
从当前我国经济发展的转型要求来看,政策在制定与执行层面存在一定的偏差。主要是因为当前乡村旅游业的专业化程度越来越高,政策的运行通常是自上而下,这使得两者之间存在一定的博弈。上层政府通常会分发任务,而下层政府因为财政分权而导致的财权与事权的不匹配而导致在治理投入上的不足。并且下层政府承担着更多的风险,使得上层政府的期望过大而下层政府的激励不足。同时由于在治理的过程中忽视了社会的力量,而过于强调以政府的力量来推动治理,而导致政府与社会的共同治理机制存在不足[3]。这种政府之间纵向层面上的治理手段不匹配以及横向层面上政府与非政府组织的配合不够导致在乡村治理的过程中,难以适应复杂多元环境的要求。
(四)法律规章与乡土文化并举
在新的治理要求下,对于乡村旅游治理不仅仅需要国家以法律规章等正式制度加以规范,同时还需要借助乡土社会的力量。对于当前复杂环境下的旅游治理,仅仅只发挥单一的制度难以实现治理目标。乡土文化表现出更复杂的特征,它存在于社会的结构之中,通过对受众日常行为的影响来形成治理的效果,而这效果既有可能是正面的也有可能是负面的,要积极引导受众形成健康的旅游行为加强对旅游行为的思想认知。
因此在乡村旅游治理过程中同时借助法律规章与乡土文化,从而最大效度的发挥治理的效果,对于乡村旅游的不同治理要求以及不同的地区特色,这两个治理手段所发挥的作用也是不一致的。首先法律规章主要是通过国家的宏观手段与强制性力量来为乡村旅游治理提供根本性与稳定性的保障。它们使得旅游活动被约束在一定的框架之内,通过政府的宏观手段为乡村旅游业的发展方向和治理目标提供指导。而乡土文化则基于具体的乡村旅游治理实践,通过当地的风俗文化、道德观念等一系列非正式制度的手段来发挥作用。在乡村社会中主要呈现出熟人为主的特征,他们能够通过集体的作用形成行为约束,为乡村旅游治理提供基本的行为准则。但是可以发现的是这两者在乡村旅游治理中能够共同发挥作用[4]。为了使中国之治背景下乡村旅游业的发展更为规范,需要同时调动双方的力量,借助法律规章为乡村旅游提供完善与规范化发展,借助乡土文化发挥软约束与行为效应,同时还能够将一些效果鲜明的乡土文化转变为具备正式制度效应的规章制度,从而实现其正面作用。
三、“中国之治”赋予乡村旅游治理的时代使命
(一)提升乡村旅游治理能力,将治理成果普及到社会大众
受众是社会发展和国家进步的重要组成力量,在发展过程中必须要基于其要求,借助中国之治的有效手段,提升发展水平,积极从供给与需求层面转变结构问题,并且契合人民对空间正义的诉求,将乡村旅游业治理成果普及到社会大众。当前旅游活动已经成为我国人民积极追求的重要行为之一,人民更加注重精神层面的消费而不仅仅再局限于单一的体验。为了实现美好生活需求,必须要通过全面的治理行为来提供良好的发展策略,促进健康发展,为受众旅游体验创造良好条件。将旅游治理的成果普及到社会大众,使得乡村中农民群体的发展利益得以保障,旅游活动中体验者的服务诉求得以满足,重新塑造合理的旅游价值,提升满意度,构建符合更多受众消费需求的产品,在推动核心价值观传播的过程中实现旅游品牌的多样化发展,不仅要能够使民众从政治上体验到景观的熏陶作用,还能够借助文化景观实现休闲与娱乐从而增强受众对于产品的信任与认同感。
(二)坚持绿色发展理念,保证生态环境治理
生态条件的提升是习近平总书记对我国社会治理的重要要求,在治理中国经济社会的过程中,坚持绿色发展理念,坚持综合治理和生态文明治理,推动我国乡村旅游业的持续发展,旅游业作为社会经济领域发展的重要且无污染的产业,是我国在治理过程中有效提升经济水平同时保障生态环境的重要产业。绿色发展理念不仅是乡村旅游业治理的要求,更是人民群众的需求,乡村旅游业的发展中要积极的开发并且设计持续发展力度较强的产品,对特色资源进行设计与组合从整体布局上保证设计与开发的科学性,根据当地地理特征与人文风情等资源实现其融合发展,通过与文化结合起来有效地保证了产品的多元价值与深层内涵从而避免了产品的单一性。这样才能够保证健康程度,特别是在追求经济效益的同时要切实保护好环境,以及城乡均衡发展问题,因此在这一过程中一定要秉持绿色发展理念,在推动经济价值上升的同时保证生态环境。
(三)推进新旧动能转换,优化乡村旅游产业结构
在治理乡村旅游业的过程中要坚持旅游业的质量达到综合水平并且实现效益上的最佳状态,从而实现动能的转变,积极加强创新力度从而为科学发展提供保障,由传统的资源型发展方式向精细型发展策略转变。深入剖析社会创新需求,积极挖掘发展潜在动力,推动转型升级以及提升资源的利用效果,推动乡村旅游业萌生新的经济增长点,实现中国之治背景下乡村旅游业的治理要求。特别是作为我国服务业的重要部分,其发挥着关键性的作用,但旅游业仍然存在质量水平不高,科学技术创新力度不足,服务能力有待提高等问题,因此需要积极以创新为动力,驱动产业治理与升级,才能转变以往的粗糙发展模式,形成新动能的发展。在乡村旅游业的内容创新上要重视质量以及体验效果,深入分析产品的文化价值,并且赋予其新的表现形式,通过对旅游IP的设计与运营培育体系化品牌,保证产品的丰富度推动当地文化的深度发展,将多元的要素进行整合从而构建一体化的品牌,借助其他旅游资源增加二次消费的可能。
(四)多元协同治理,提供乡村旅游治理根本保障
“中国之治”发展背景下,乡村旅游业的治理往往需要多个主体才能实现联动发展,因为这一产业涉及经济社会发展各个利益主体,更需要通过主体的协同合作构建科学机制[5]。多元协同治理,从微观层面来说,能够最大效度的满足受众对于乡村旅游服务的诉求,并且有利于提升乡村地区的经济水平。从中观层面来说有效的解除了当前乡村经济发展的难题并且推动了乡村振兴与扶贫目标的实现。从宏观方面来看,是当前我国发展的必然要求以及实现我国美好社会的重要步骤。因此通过协调多方的力量是非常必需的,通过整合一切积极力量,构建协同联动的治理行为体系。社会的要求国家使用治理手段立足于国家的基本情况推动社会各个领域治理提升和效果现代化。从纵向上来说,乡村至国家层面需要保证政策传递的畅通性以及政府部门管理的效率。从横向上来说,各个部门之间的协调联动需要统一的领导部门的管理,形成联动协调机制,借助新的治理机构组成,简化乡村旅游业的审批程度,避免交易成本的无效浪费。
四、乡村旅游业治理的实践困境
(一)多头领导和条块分割盛行,乡村旅游指标体系缺乏
根据我国旅游业的行业标准,将资源划分为八个大类,而这些资源分别由国家划分到不同的行政部门进行管理,多头领导和条块分割现象比较普遍[6]。作为一个综合性的行业,它必然会涉及多个内容,因此在进行治理的过程中往往需要多个部门的审批与同意,这使得在治理的过程中需要花费较大的审批成本。并且由于各个部门之间的职责以及利益主张的不同,这使得他们在面对同一问题时存在不同的态度,所形成的决策对于乡村旅游治理来说容易造成困境。
比如天府新区双流片区旅游规划区,虽然对农家乐旅游服务质量等级划分与评定、乡村旅游特色业态的评定,但是这些指标统计体系更加倾向于以不同的产业为界限开展不同统计体系的研究,而忽视了对于旅游治理的统一要求管理。由于天府新区双流片区统计体系的不一致,导致在潜在受众的统计上存在困难。天府新区双流片区在分析旅游收入时仅仅以消费额平均值乘以消费人数,这使得量化过程中存在较强的主观性特征。
(二)乡村旅游供给结构性失衡,旅游公共服务体系欠完善
从当前的旅游资源配置来看存在不均衡的问题,特别是对于资源的利用水平需要提升,这导致在资源的配置上存在明显的不科学问题。从现实情况来看,我国的旅游资源整体上呈现出地区分布不均衡的问题,中西部地区存在更多的知名乡村旅游景点,虽然东部消费能力显著更强,但存在旅游产品供给不足的问题。从季节层面来看我国乡村旅游业呈现出明显的季节特征,受众大多选择夏秋季节出行,并且因为工作压力以及休假问题使得节假日的游客数量过于集中。这种情况下容易完成高峰出行期间的安全隐患问题,同时也难以保证受众在旅游期间能够享受到较高层次的服务质量。另外由于旅游产业的市场经济特征越发明显,使得大量的资本涌入,从而加剧了在乡村旅游产品开发中的商业价值偏向,导致初心被忽视,受众难以体验到性价比高的服务,进一步加剧了资源的错误配置。
比如临沧市乡村旅游截止2019年,全市共接待游客2100.75万人次,同比增长24.42%;实现旅游总收入217.98亿元,同比增长29.67%。争取到位上级补助一般公共预算资金3131万元,但是存在配套设施更新不及时以及尚未健全公共服务体系,从公共服务上来说乡村旅游业急需要在旅游六要素上下功夫,同时又需要通过构建健全的基本公共服务设施为其平稳运营提供保障。临沧市乡村旅游中大部分的景点分布在偏远农村或者贫困地区,与其他乡村旅游产业相比,这些地方的公共服务设施受限于财政以及地理环境的因素难以建成,全市现在只有18个观景台、5条旅游公路、1个汽车营地、5个游客休息站,改造提升应急救援站11个、通信基站36座。进入的游客数量较少,对于企业的投资行为吸引效果较弱,主要是通过财政投入或者公私合作实现服务设施的建设。
表1 临沧市2019年乡村旅游情况
表2 临沧市2019年旅游基础设施情况
(三)不文明现象降低乡村文化软实力,可持续问题凸显
由于我国旅游消费人群的显著增加,社会普罗大众进入旅游活动的人数过多,以往旅游作为一个高级的消费被消费能力更高的受众拥有,他们大多具备良好的知识素养,但随着旅游活动的平民化,使得越来越多的不文明现象发生。此外乡村在发展经济的过程中出现了生态环境被破坏的问题,导致乡村旅游的价值以及乡村形象一定程度上被破坏,降低了乡村文化软实力,使得在旅游治理的过程中面临着可持续发展的难题。从自然环境来看乡村旅游业的发展过程中由于对旅游产品的过度开发导致景区的运行超负荷,特别是在旅游旺季容易发生破坏自然景观、违规行为,使得其他生物的生存空间被侵占破坏了农村环境。在乡村文化与旅游的交融过程中,由于旅游产品与乡土文化之间的隔阂,导致产品难以融合当地区域特色文化的发展。此外本地居民受到外来文化的渲染,在思想上容易被扭曲的价值观影响,造成了本地淳朴之美的破坏[7];在乡村旅游安全性上,由于出行的集中特征以及错峰旅行的不完善,导致交通安全隐患容易发生,特别是乡村旅游业中对于事故的监测与控制力量较为薄弱,使得游客的权益难以受到保护,人口的涌入需要花费更大的力量进行秩序整治。从旅游市场上来看,过于不透明以及管理不健全的价格机制导致受众容易在定价机制上受到权益侵犯[8];从乡村旅游业服务来看,主要体现在乡村尚未形成科学的服务业思想,这使得受众在乡村旅游中不能体验到更高质量的服务,并且游客与导游之间的权益与利益冲突使得受众的体验效果不佳。
中国乡村之声《三农中国》报道,春天到,百花开,全国各地陆续进入花期。赏花经济非常火爆,也带动了乡村观光旅游的发展。但是,每到赏花季,都有“伤花”现象出现,比如湖南某大学游客或踩或坐或躺在油菜花拍照,导致学生的新型品种油菜花毕业作品被毁坏。从现实情况来看对乡村旅游业的文明规范不仅仅在于有效的保护消费者的权益,更是关乎所有参与主体的切身利益。不文明现象主要关乎旅游活动中的负面行为,一方面因为旅游人群范围的扩大,旅游活动不再是消费能力较高的民众层级的行为。另一方面因为信息传播使得不文明行为的发酵速度更快。可能本来发生的不文明行为产生的后果不严重,但是因为舆论的影响使得行为被放大,这导致难以实现健康发展特别是对于现阶段的问题来说困难加大。
(四)乡村旅游品牌稀缺,旅游体验质量不高
推动乡村旅游业治理能力的提升是保障其长远发展的重要力量,加强乡村旅游业的品牌建设则是促进其经济利益提升的重要手段。当前国家推行了一系列的政策推动乡村旅游业的快速发展,比如肥城乡村旅游品牌总数达到37个,为农村经济注入新动力,擦亮桃花节和品桃节旅游品牌,2019年该市新增省旅游强乡镇2个,省旅游特色村4个,省农业旅游示范点5个,中国乡村旅游模范村1个。截至目前,乡村旅游品牌创建总数达到了37个。但从其基本现状来看存在品牌建设不完善,高质量品牌的产品数量过低等问题,这使得受众在体验过程中难以形成良好的体验效果。乡村旅游产品大多数品质较高,但是尚未形成统一的品牌,还有一些虽然形成了品牌但盲目竞争失去了高质量,还有一些旅游产品虽然具备鲜明的特色,但是系统化发展程度不高。首先从重要的主体来说发展中尚未打造出一批知名的企业,这使得当前企业的发展能力不高。其次很多乡村旅游景区的服务能力比较低,由于缺乏专业化人才的管理,导致经济效益不高,甚至出现破产问题。并且从产品的治理上来说我国并没有建立多元的产品类型,使得不同产品之间的特色并不鲜明,产品的内涵并不丰富,创新性严重不足。
表3 肥城乡村旅游品牌情况
五、“中国之治”视域下的乡村旅游业治理的制度设计
(一)明确治理主体职责定位,建立协同治理机制
中国之治视域下对乡村旅游业的治理中首先要明确治理主体的职责定位,安从而规范各方主体的行为。首先由于乡村旅游业呈现出鲜明的公共特征,因此必须要强调政府在治理过程中的主导地位,但同时又因为政府治理旅游业的专业能力不强,因此需要发挥企业的专业化能力。深化治理主体的职责和定位,最大限度的降低乡村旅游行业在成本上的浪费,构建协调一致的治理环境并提供健全的安全保障。其次要积极发挥企业的主体作用,因为政府对于市场经济的介入会导致乡村旅游业治理的不顺畅,不利于乡村旅游业的治理效率提升。企业应当立足于行业准则以及政府制度,以健康的市场行为参与到乡村旅游业活动之中。企业要协调客户之间的关系,必须意识到满足受众需求重要性。行业组织需要发挥自身的治理力量,为乡村旅游业的治理提供行业规范与行为准则。
此外,必须要明确划分各个行为主体之间的权力与职责范围,通过构建健全与完善的治理体制机制,创新治理模式,由于乡村旅游业既能够发展乡村文化又能够推动经济社会的发展,因此借助新的治理机制来推动旅游的创新升级,加强产品与文化的交融发展,从而有效地推动产品的质量,以及乡村文化的经济价值,实现对乡村治理效果的提升。以科学的手段评估乡村旅游资源,借助科学的手段吸引社会的资本投入,加强对公共服务的投入力度,保障受众的体验效果。
(二)优化乡村旅游供给结构,增强旅游消费观念
积极推动乡村旅游产业供给与需求层面的功能改革,加强力量着力解决中国之治下的旅游业突出问题。从空间层面来看要利用全域发展理念将乡村各个空间的旅游产品得以整合,实现局部产品到整体体系的结构转变。产品上创新产品类型推进业态升级。结合区域特色和文化因素,推动产品的特色发展和个性生成,积极以创新为动力驱动产业治理与升级,转变粗糙发展模式要重视质量以及体验效果,深入分析产品的价值赋予其新形式。
倡导利用消费机制推动乡村旅游业的转型升级,推动受众建立理性的消费理念,同样是实现旅游业治理的重要内容,避免社会不文明旅游行为的发生,推动受众健康行为机制的生成,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设计科学的消费预期,积极鼓励受众在满足消费的基础上增加精神消费,优化消费结构积极构造新的消费经济增长点,寻找最佳销售渠道和精准目标客户从而提供给受众最高质量的服务,充分实现受众的多元需求与个性化目标,借助可视化技术将景观得以呈现强化对景观内涵的突显与传承保证受众实际体验的舒适度。
(三)机治与人治相结合,创新乡村旅游治理工具
要加大对乡村旅游智能化的建设力度,推动治理动力的积极转变,利用科学技术成果推动乡村旅游治理工具的转变[9]。首先,从治理工具上来说要积极构建智能机器与人工治理的结合,人工能够以主观能动的特征发挥乡村旅游治理的创造性,而智能科技则能够加强科学性以及有效性。人往往是最核心的主体,因此要乡村旅游治理的过程中要充分基于人的视角,发挥团队的配合能力与集体优势,加强对乡村旅游治理的团队建设,通过积极的培训与教育充分培养团队的能力水平与决策效果。人工智能则是在科技发展过程中形成的高效率的治理工具,在乡村旅游治理的过程中应当要积极融入科技力量以实现科学治理,互联网技术来建设景观旅游软件将各个区域的景观得以整合起来并且与其他产业相互合作,此外从手段上来说,要以法治为基础,完善旅游法治体系,为旅游治理提供制度保障,通过现代科技加强其智能程度对信息深度剖析以及对受众需求解析整合,从而满足不同诉求才能提使用价值,推动旅游体验满足感与多领域市场的合作升级。
(四)正向引导与负向约束,完善旅游治理考核体系
在乡村旅游业治理的过程中由于涉及主体过多,导致往往需要考虑多个利益主体的诉求,在这一过程中形成了复杂的博弈。因此第一应当要积极构建政策体系加强治理长效机制的运行,赋予相关监管主体以充分的权力[10]。其次,要借助媒体的力量积极引导受众形成健康的旅游行为,加强对旅游行为的思想认知,对于严重破坏秩序的行为加以惩罚并进行宣传报道形成文明意识与风气。借助大数据技术对旅游不文明行为进行记录与分析,并通过动态监控将不文明行为扼杀在摇篮之中,构建完善的受众体验反馈机制,并积极对不健全的活动进行完善。
构建科学的乡村旅游治理考核体系,针对治理问题设计明确的权力清单和责任追究机制,并对于优秀治理案例进行积极奖励,对于不作为现象予以惩罚。一方面要破除以GDP为考核手段的体系,在治理效果上不仅强调治理经济效益的提升,同时要强调生态效益的上升。另一方面,要针对旅游治理行为制定监督机制,特别是对于以盈利为目的的企业要构建健全的风险防控机制,推动其在旅游治理过程中能有效的借助预防与预警机制避免风险的发生,通过构建综合手段来进行科学的顶层设计,并且积极地推动政府职能的转变,使得治理过程更为规范化通过将政府的权力得以分化,将社会应当管理的归社会,政府管理的归政府,促进政府机构的简化和治理效果的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