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域视野下农村互助组的运作机理
——以1950-1953年的山西省新绛县为例
2020-12-14贺文乐宁丽娜
贺文乐,宁丽娜
(山西师范大学 历史与旅游文化学院,山西 临汾 041004)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农村互助组的建立是农业合作化运动开展的初始环节,促进了国民经济的恢复与发展。目前,学术界对这一时期互助组的研究有了一定的进展。就宏观层面而言,有学者论述了农村互助组的运作过程及影响①王士花:《论建国初期的农村互助组》,《东岳论丛》2014年第3期。;有学者从渊源、发展概况、作用及启示等方面对农村互助组进行论述,认为其为农业现代化建设提供了重要借鉴②韦青松:《新中国50年代农村互助组研究》,广西师范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7年。;有学者则指出农村互助组的制度内涵体现为组织管理、评工记分、开会与学习等方面③赵胜:《论建国初期农村的互助组制度》,《农业考古》2015年第3期。;也有学者论述了国家扶持政策对农村互助组发展的影响。④苏泽龙:《新中国成立初期的农村生产互助与国家扶助措施研究》,《当代中国史研究》2016年第3期。这些研究成果基本上肯定了农村互助组的积极作用,但无法凸显互助组发展的区域性差异。近些年来随着区域社会史研究的日渐深入发展,对互助组的研究也开始运用新的视角。有学者从兴起背景、建立与初步发展、整顿以及意义等方面对西南地区农村互助组的发展史进行了较为系统的梳理⑤范连生:《新中国成立初期西南地区互助合作运动的兴起与发展——以互助组为中心的考察》,《当代中国史研究》2018年第6期。;也有学者以晋西北地区为考察区域,在厘清互助组发展脉络、运作机制以及基层社会群体心态变化的基础上,以“新革命史”的视角阐释了国家政权与基层社会之间的互动关系。⑥贺文乐:《二十世纪五十年代晋西北农村互助组述论》,《党史研究与教学》2019年第1期。本文则主要运用山西省新绛县档案馆所藏农业互助合作运动的原始档案资料,以县域视角论述20世纪50年代前期新绛县农村互助组的发展轨迹,以期窥探其微观运作机理,从而为新时代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些许借鉴。
一、农村互助组的兴起与发展
新绛县位于山西省西南部,地处临汾盆地南缘、汾河下游,北依吕梁山,南靠峨眉岭。县境毗邻四县一市,西北与乡宁县连界,东北与襄汾县接壤,南与闻喜县毗连,东与侯马市相接,西与稷山县为邻。1947年新绛县获得解放以后,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开展土地改革运动。在全县198个自然村中,土地改革开展较好的一类村占总数的26%、一般的二类村占总数的56%、较差的三类村占总数的18%。①新绛县志编纂委员会:《新绛县志》,西安:陕西人民出版社,1997年,第105页。1948年冬,全县土地改革运动结束。1950年,全县统一颁发土地证和房窑证,土地改革成果在法律上得到保护,最终实现了“耕者有其田”。
土地改革以后,随着农业生产的恢复和发展,在农民之间原本存续的变工互助的基础上,新绛县逐步开展互助合作运动。1948年初该县宋村农民分得土地以后,共产党员李庭彦响应毛泽东“组织起来”的号召,动员5户贫农和3户中农建立了该村第一个不同于传统变工形式的季节性互助组。紧接着由积极分子张逢智、梁全水动员其他农户建立了2个互助组。所有参加互助组的农户完全出于自愿,并在生产中坚持等价交换的原则,因此劳动积极性高。1949年,该村互助组由3个发展为9个,参加的农户由19户发展到54户,占全村农户总数的70%以上。②运城地区农业合作化史办公室编:《运城地区农业合作化史料(1941—1990)》,内部资料,1994年,第362页。于是,宋村成为新绛县早期互助组的典型。
1950年北苏村建立了新绛县第一个常年互助组——崔石贵互助组。在互助组内,生产资料和农产品归农民个人所有,私有产权得到了一定程度的强化。但与个体农民分散劳动不同的是,组内成员在自愿互利的原则下,调剂生产资料、交流经验,取长补短。经过一年的发展,崔石贵组的粮食产量和生产效率有了提高,证明了互助组的优越性。到1951年全村互助组发展为3个,参加农户30户。同年秋收结束后,劳模崔石贵参加了新绛县和晋南专区劳动模范大会以及党员培训班。他回村后,在群众中广泛宣传“组织起来的优越性、社会远景和农业生产方向”,掀起了互助合作高潮。截至1952年,全村共有互助组41个,其中有常年组27个、临时组14个,“组织起来”的户数占全村总户数的87%。③中共新绛县委:《新绛县第四区北苏村崔石贵互助组转向农业生产合作社的报告》(1952年),新绛县档案馆,1-1-23-12(分别为全宗号、目录号、案卷号、卷内顺序号,以下从略)。崔石贵互助组是新绛县互助组的典型,对全县互助组合作运动的开展起了典型示范的作用。
从整体上来看,1950-1953年新绛县互助组呈现出快速发展的态势。据载,1950年新绛县仅有0.1%的农户入组;1951年即增至25.4%;1952年进一步发展至46.5%;1953年则高达58.1%。④中共新绛县委:《关于四年来互助合作运动概括总结及今后四年(至五七年)计划的轮廓》(1954年1月26日),新绛县档案馆,1-1-41-4。当然,仅凭统计数据无法窥探互助组发展的实相。
从1951年底到1952年春,新绛县互助合作运动掀起了第一次高潮,同时也产生了盲目冒进的偏向。为此,中共新绛县委于1952年7月底召开全县互助代表会议,集中解决互助组中存在的问题。会议之前,原报互助组的数量为:常年组1132个、临时组1685个,共计2817个。但经过会议揭发、检查,已垮长期组162个,占原报数的14.3%;已垮临时组292个,占原报数的17.3%。中共新绛县委将此种现象发生的原因归结于领导不力,表现为:其一,不深入检查,使部分村与组有假报告。据樊村、南苑庄、北董3个村统计,原报常年组临时组132个,实际检查只有60个,虚报了72个,占原报数的54.5%。其二,只听汇报而不关注实际情况,使不少组的计划落空、流于形式或者“报喜不报忧”。梁家庄村李登喜互助组,原计划3亩丰产棉田每亩施肥田粉30斤、豆饼70斤,结果只施肥豆饼50斤,致使计划落空。宋村张逢治互助组是新绛县模范长期互助组,在领导上存在着“要求要高不要低,做不到要说到”的思想,计划每亩棉田丰产籽棉1000斤,实际仅产600斤。西尉村杨玉堂组原计划每亩棉田只施肥25斤,可是写模范事迹时,还报50斤,原因是“怕丢人”。其三,少数区干部对互助合作方向不明确进而违犯自愿互利原则或者直接逃避责任。五区干部张国珍在店头村向群众强调说:“组织互助组,除了三大原则,三大结合外,必须是七、八户才能成为一个组”,将12个组合并为6个组。因违犯了自愿互利政策,使12个组垮掉11个。二区青年干部段云生在刘峪村工作,互助组要求他参加会议解决问题,因自己无知逃避。其四,各级机关相互推诿,使得部分组流于形式甚或垮台。南古交村苏九成互助组,原决定让县里指派专人领导,结果县里没人去,而区里则等待县里做决定,致使该组“起落九次”。又如南行庄村宁玉申组流行着这样的话:“上级来了应付好,把咱的土地要种好,书报多,订钱出了就能落个名誉好”。①中共新绛县委:《第二次互助代表会议总结报告》(1952年7月29日),新绛县档案馆,1-1-23-8。由此观之,互助组的发展在实践中呈现出了复杂的面相。
1952年秋季,中共新绛县委在全县范围内对互助组进行整顿。但是秋收结束后,群众普遍产生了冬闲思想。有的群众说:“劳动一年,过冬来坐闲”。也有不少互助组中产生了“副业没出路,农业没事干,互助组就要散”的思想。冬闲思想使得临时组大部走向垮台或流于形式,也有不少常年互助组涣散。据二、三、四区的不完全统计,垮台组即达159个。有少数村的互助组垮台很严重,如三区下堡、东韩两个村,共有临时组24个,全部散了伙;五区孝陵庄村8个常年组全部涣散;侯庄党、团支书领导的2个组亦垮台。②中共新绛县委:《对第一季度互助组合作运动情况专报》(1953年2月23日),新绛县档案馆,1-1-25-1,1-1-25-1。由此可见,互助组的发展离不开行政力量的推动,远非农民自愿所为。
1953年春,在中共新绛县委及各级行政机关的领导下,新绛县互助合作运动掀起了第二次高潮。截至2月底,全县共有常年组1426个、临时组1395个,合计2821个。③中共新绛县委:《对第一季度互助组合作运动情况专报》(1953年2月23日),新绛县档案馆,1-1-25-1,1-1-25-1。期间,再次发生了盲目冒进的偏向。8月,中共新绛县委召开互助代表会议对互助组进行整顿。截至10月底,全县共有长期组774个、临时组1549个。④中共新绛县委:《关于一九五四年农业增产和互助合作的初步计划》(1953年10月20日),新绛县档案馆,1-1-30-1。至此,新绛县农村互助组的发展基本趋于稳定。
二、农村互助组的运作机理
尽管互助组在社会主义革命进程中产生了不少问题,但毋庸置疑的是部分互助组在某种程度上的确得到了发展。这不仅得益于国家政策扶持、基层干部推动、工分制和生产竞赛激励,而且与思想政治教育密不可分。
(一)国家政策的贯彻和落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为了解决生产资料匮乏的问题,农民传统互助合作模式得以延续。在这种模式下,农户之间通过建立临时性与季节性的朋牛组、变工组等互助合作组织,相互间进行劳力、畜力以及农具的调剂,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农业生产的恢复和发展。国家因势利导,动员广大农民继续贯彻毛泽东于1943年提出的“组织起来”的口号,赋予互助组“享受国家贷款、技术指导、优良品种、农用药械和新式农具的优先权,以及国家贸易机关推销农业和副业产品、供给生产资料的优先权。”⑤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央档案馆编:《1949-1952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档案资料选编》(农业卷),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991年,第39页。1949年12月,中共新绛县委召开各区主要干部会议,县委书记在会议报告中就曾指出:“根据生产实际情况组织互助组、合作社”。①中共新绛县委党史研究室:《中国共产党新绛历史(1926—2011)》,北京:中共党史出版社,2013年,第137页,第141页,第141页。1950年4月,为了贯彻和落实国家政策,中共新绛县委、县政府建立了农贷委员会,由李树荣和李辉分别担任正、副主任,吸收合作社、银行负责人参加,另外抽调13名干部负责发放贷粮。根据各区实际情况,发放贷粮的用途各有侧重:二区旱地多,以配备农具为主;三区靠近汾河,以配备水车为主;四区水井多,且大部分水井需要修复,还需另打新井,以修复水井为主。农具由银行和合作社订立合同,通过政府由合作社配备农具259件,给13个村201户发放贷粮13098斤;水车由银行干部直接负责,共计修理水车72辆、新购18辆,给15个村468户发放贷粮41800斤,农民自筹12848斤;修理水井31眼、新打17眼,给14个村177户发放贷粮14219斤,农民自筹2480斤。②中共新绛县委党史研究室:《中国共产党新绛历史(1926—2011)》,北京:中共党史出版社,2013年,第137页,第141页,第141页。地方政府通过落实国家贷粮的办法使农民的生产和生活问题得到一定程度的解决,有助于吸引其“组织起来”进行互助生产。同年7月2日,中共新绛县委在《关于认真搞好互助合作的通知》中指出,“为使互助合作运动在当年秋后形成新的高潮,必须做艰苦细致的工作,创造必要的条件,力争在秋收前使60%的农户参加互助组。”③中共新绛县委党史研究室:《中国共产党新绛历史(1926—2011)》,北京:中共党史出版社,2013年,第137页,第141页,第141页。与此同时,中共新绛县委还建立了互助合作指导室,专门指导互助组开展工作。1952年7月,中共新绛县委组织召开全县互助代表会议。在会议上,通过小组积极讨论、典型发言,大会总结了互助组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解决办法,巩固与提高了现有的互助组,继续发展新的互助组。同年8月,新绛县举行了一次互助代表交流会议,由各地区的干部、互助组优秀代表交流经验,分析互助组能够巩固的原因,吸取经验。通过学习借鉴和交流,解决了互助组存在的问题,吸引了更多的单干户加入。
在县委、县政府的大力支持下,一些组织基础较好的互助组还响应国家政策引进新式农具。与旧式农具相比,新式农具效能高,但价格也高,宜于采用伙贷、伙用的形式。二区梁家庄梁亚荣互助组,在组内发扬集体劳动观念,加之政府优先向“组织起来”的农民发放贷款,并酌情减低利息,因此购买了新式农具,计有新式步犁7张、喷雾器3台、温度表5个、放大镜3个。使用新式农具后,组内生产力有了提高,组员生活等到改善,带动了其他农民积极加入互助组。1952年全村发展到13个常年互助组,共有61户参加,占全村总户数的80%。④中共新绛县委:《关于二区梁家庄梁亚荣互助组转向农业社的请示报告》(1952年12月20日),新绛县档案馆,1-1-23-4。从这个层面来讲,新式农具的推广有助于提高生产效率,进而促进互助组的发展。
(二)基层干部的推动
那些能够产生明显效能的互助组一般都有领导骨干。组长一般都由村支书、村长等基层干部担任,组员有党员、团员等积极分子。经由党政骨干产生典型效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中共在农村组织农民建立互助组最为重要的方式。泽掌村李志明互助组的副组长是团支书范拾锁,他对组内的各项具体工作都很负责。组员刘圪塔去太原给家人看病,他帮忙把家里的农活干完。刘圪塔和另一组员郭五儿因为种棉花的时间先后发生争执,他利用晚上的时间对两人进行说服教育。因此,该组组员的政治思想觉悟都很高,“感到互助起来就是好,毛主席真是人民的大恩人”。⑤中共新绛县四区区委:《新绛县四区泽掌村李志明互助组转向农业社请示报告》(1952年11月18日),新绛县档案馆,1-1-24-31。赵仙庄村卫国棵互助组组长是党支书,虽然脾气不好,但是“在各种工作上都能积极带头,起骨干模范作用”。“为了推动各种工作,他毫不顾惜个人的利益、自己生产的得失,总是设法把它推动起来、贯彻下去。”在开展互助合作方面,从1952年8月到11月,他亲自召集组员召开小组会议120次。⑥中共新绛县四区区委:《新绛县第四区赵仙庄卫国棵互助组转向农业生产合作社请示报告》(1952年11月30日),新绛县档案馆,1-1-24-32。由此可见,村干部、党员、团员、积极分子在领导与组织互助组方面发挥了核心作用。
(三)工分制度的推行和完善
互助组的巩固离不开有效的分配制度。互助组的最初形式是临时的、季节性的,组内的劳动交换通过“以工换工”的方式相互抵消,或者给帮工者一定的酬劳,而且时间短,因此不存在严格上的收益分配制度。当临时互助组发展到常年互助组时,规模相对更大,参与互助劳动的人数更多,建立劳动管理与分配制度就成为必要之举。
最初,互助组采取死分死记的方法,不考虑劳力与畜力强弱之别,一律记死分。如北兰庄村的2个常年互助组,劳力、畜力均以10分计算,一个劳动日折算小麦2升,不管组员迟到早退、做活多少、技术高低,一律记死分。此种记工方法最终致使互助组垮台。兰村亦如此,不论畜力强弱,每个劳动日折算小麦2升,结果造成“人互助,牛单干。”①中共新绛县委:《第二次互助代表会议总结报告》(1952年7月29日),新绛县档案馆,1-1-23-8,1-1-23-8。工分制下等价互利原则的重要性由此可见。
为了解决不等价的问题,中共新绛县委通过召开互助代表会议,提出了较好的评分办法。其一,实行“死分活记”。首先规定劳动日的标准分,然后按劳力强弱、技术高低、做活多少与好坏以男女同工同酬的原则评分。组长理应本着对生产有利的原则,合理安排农活,基本做到等价互助。这种做法的优点是能够调动个人劳动积极性,也能发动妇女加入互助组。其二,制定工资标准与使用工票。互助组内的工资应低于市价,但不能相差太多,否则会使组员不愿在组内生产或者使组垮台进而变为单干。当然组员的工资也不能固定不变,农忙与农闲应该区别对待,但差距不宜太大。工票的使用办法有两种,一种是按工记分,然后折成粮食,分成纸条、竹牌两种形式,其作用相同;另一种是工资票,以一种粮食为标准,上半年以小麦为准,下半年以玉米为准,制定5升、3升、1.5升、0.5升、0.1升的粮食票,凭票领取。其三,制定人工与畜工的折算标准。畜工评分要高于人工,扣除牲畜草料外,1个畜工应折合1个人工。②中共新绛县委:《第二次互助代表会议总结报告》(1952年7月29日),新绛县档案馆,1-1-23-8,1-1-23-8。工分制度的完善,不仅使农民的个人利益得到保障,而且提高其生产积极性,进而巩固了互助组。
(四)爱国丰产竞赛运动的开展
1951-1953年随着全国性抗美援朝运动的开展,国家倡导以爱国丰产运动推动互助组的发展。1950年底个别农村地区开始开展爱国丰产运动,1951年2月,国家农业部召开第二次全国农业工作会议,决定开展爱国丰产运动。为把农业生产和互助合作运动紧密结合,中共运城地委、运城专署于1952年5月14日发出了“关于大力发展与巩固互助组,认真组织爱国丰产竞赛运动”的通知。③山西农业合作化史编委会办公室:《山西省农业合作化史综述卷》(总卷第六册),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02年,第669页。中共新绛县委积极响应国家号召和地委指示,在全县范围内广泛开展爱国丰产运动。当时新绛县被划分为五个区,每个区重点培养2个模范示范村,共10个示范村开展爱国丰产竞赛。1952年8月初,中共新绛县委组织了县级爱国丰产检查团,分赴各区进行重点检查评比。7日,县委到各区检查了第一批村11个组的开展情况,同时又组织了区级检查团,对17个组进行重点检查。为了组织检查评比和推动爱国丰产竞赛运动,15日召开6个检查组和各区书记联席会议向县级爱国丰产检查团进行汇报,25日召开区级检查总结评比会议。④中共新绛县委:《新绛县十一个互助组的爱国丰产检查评比总结》(1952年8月21日),新绛县档案馆,1-1-23-11。在爱国丰产竞赛运动的推动之下,各地制定生产计划、购置和使用新农具、改良技术、精耕细作等,并在实际生产中交流和推广先进经验。通过竞赛,显示了互助组的优越性。这不仅体现在模范组和个人获得了物质奖励和政治荣誉,而且在群众中加强了爱国教育,增强其责任意识、爱国情操和对祖国的认同感。如此一来,给新绛县带来了新的气象,农民在生产之余,开始关心政治,农村政治气氛浓厚起来。
(五)群众性思想政治教育的加强
互助组的发展与巩固在很大程度上得益于群众性思想政治教育的加强。1951年冬和1952年春,中共新绛县委通过召开劳模会、互助代表会以及对互助组长进行专门训练等方式,把先进的经验与思想传达给互助组长、村干部、党员,然后让其在群众中扩散。各村群众在干部的带领下通过广播、读报、开会、办学等多种形式学习文化知识尤其是党的纲领性文件,政治素质与思想觉悟普遍得到了提高,学习文化已成为不少群众的精神食粮。如北苏村订有《人民日报》19份、《华北人民》212份、《山西农民》14份、《画报》150份,《学文化》8份、《中国青年》20份、《山西青年》8份、《中国儿童报》14份以及《婚姻法》400份;创办民校2座,参加速成识字班的男女学员共计400人。①中共新绛县委:《关于第四区北苏村崔石贵互助组转向农业生产合作社的报告》(1952年),新绛县档案馆,1-1-23-12。西关村建立民校和小学各一所;订有《人民日报》1份、《山西日报》2份、《山西农民》2份、《山西青年》1份以及《宣传手册》7份;办黑板报3块。此外,该村还经常有口头广播。②中共新绛县委:《关于城关区西关胡有发互助组转向农业社的请示报告》(1952年12月20日),新绛县档案馆,1-1-23-18。赵仙庄村全村393人,参加民校有90人、上小学有42人;订有《人民日报》1份、《华北人民》2份、《中国青年》1份、《山西日报》1份、《山西青年》2份、《山西妇女》1份、《学文化》2份、《中国少年》1份以及《宣传手册》7份;设有农民图书馆1座。③中共新绛县四区区委:《新绛县第四区赵仙庄卫国棵互助组转向农业生产合作社请示报告》(1952年11月30日),新绛县档案馆,1-1-24-32。经此,中共不仅在农村发展和巩固了互助组,同时通过互助组将党的意识形态灌输到农民脑海深处,进而改造了农民和农村社会。
三、互助组的效果与局限
纵观新绛县农村互助组的实践历程,其对农民与农村社会所产生的积极作用是较为显著的。
首先,互助组帮助农民克服了生产生活中的困难问题,农村生产力得到了发展。互助组在很大程度上解决了当时劳力、畜力、农具、资金等方面的不足,使劳动力能积极地投入到农业生产中,能及时耕地、下种,提高了土地的利用率。如北苏村崔石贵互助组经过两年的发展,在农业基本建设方面增添了新式农水车20部,凿新井16眼;在农作物方面,棉花水、旱地每亩平均产籽棉210斤,超过未互助前120斤的75%,超过单干户180斤的16.6%,玉米每亩平均产310斤,超过未互助前300斤的3.33%,超过单干户279斤的11.1%。④中共新绛县委:《新绛县第四区北苏村崔石贵互助组转向农业生产合作社的报告》(1952年),新绛县档案馆,1-1-23-12。
其次,互助组大量引进新式农具、提高农业生产技术,农业生产条件得以改善。新绛县各个村都普遍购进喷雾器、新式步犁、温度计、玉米脱粒机、新式农水车等,农业生产更加科学化、高效化。同时还扩大了播种面积,对土地进行精耕细作,大量施肥,选择优良品种,加强技术交流。1949年,新绛县播种面积为415700亩,粮食总产量为20580000公斤,每亩平均产量为49.5公斤;通过引进新式农具,到1952年播种面积增加到560600亩,粮食总产量增加到29260000公斤,每亩平均产量提高到52公斤。⑤新绛县志编纂委员会:《新绛县志》,西安:陕西人民出版社,1997年,第119页。由此可见,经过推广新式农具,新绛县农业的生产效率和质量有了很大改善。
再者,互助组推动了副业的发展。副业的发展是互助组在有剩余劳动力的情况下进行的。随着互助组规模的扩大,组员越来越多,有了较多的剩余劳动力,为了合理安排他们的工作并为互助组积累一定的公共财产,发挥个人专长,安排其进行运输、轧花、粉坊加工、油坊加工等副业生产。泽掌村李志明互助组,4个有技术的人榨棉花籽油,另加1个人、1辆车给需要榨油的人运送棉花。因为供销合作社的需要,与其订定轧花合同,把组内的剩余劳力抽走2人,每月干活15天挣15元。为提高种棉花的技术,全村人紧急学习劳动模范曲耀离的种植经验,每人根据所长,实行分工合作,犁地的专门犁地,摇耧的专门摇耧。①中共新绛县四区区委:《新绛县四区泽掌村李志明互助组转向农业社请示报告》(1952年11月18日),新绛县档案馆,1-1-24-31。这样既增加了组员的收入,又活跃了农村的商品市场,使农民逐步走上致富发家之路。
但是当互助组发展到一定程度,单一农户可以进行独立生产时,互助组的局限性就开始凸显。互助组的形式限制了农业扩大再生产,不利于生产的进一步提高。如北苏村崔石贵组组员普遍要求深耕,但因资金不足买不起大牲口,还有大部分组员没有牲口;组内土地少,劳力多,每个人为了照顾自己分散的小块土地,而不能使剩余劳力有计划的投入到其他副业生产;组员普遍要求提高单位面积产量,但无法进一步发挥土地的潜力;土地为个人所有,组内不能因地制宜地合理经营土地;抢种、抢收现象不时发生。②中共新绛县委:《新绛县第四区北苏村崔石贵互助组转向农业生产合作社的报告》(1952年),新绛县档案馆,1-1-23-12。泽掌村李志明组组员一致认为组内只有大车1辆、牲口5头,转社以后集体经营就可以节省劳力和畜力,过去因为畜力少而干活少的困难可以得到解决;小地块集中起来,可以扩大耕地面积;劳力集中可以合伙进行凿井、开渠等土地上的基本建设,从而改良土地质量,增加产量。③中共新绛县四区区委:《新绛县四区泽掌村李志明互助组转向农业社请示报告》(1952年11月18日),新绛县档案馆,1-1-24-31。
总而论之,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互助组的发展促进了国民经济的恢复和发展,改善了农民的生活状况。但由于生产资料和农产品属于个人私有,当国民经济恢复任务完成以后,互助组很难适应农业扩大再生产的要求以及国家工业化战略策略的实施。随着国家过渡时期总路线的制定与实施,互助组最终为农业生产合作社所取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