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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叟曝言》的儒家经权思想与贞节观书写

2020-12-13璩龙林

长春大学学报 2020年9期
关键词:行权小说思想

璩龙林

(东北财经大学 国际教育学院,辽宁 大连 116025)

《野叟曝言》是清代乾隆时期夏敬渠所著的儒家言志传统的长篇叙事小说。全书154回,约140万字,描写了吴江名士文素臣一生的英雄业绩。小说主人公文素臣完美超凡、无所不能,因而显得太理念化而不近情理,使他成为类型化、扁平化的文学形象。不过,尽管文素臣算不上一个成功的文学形象,然而若从考察儒学特别是理学实践者的心态和理想蓝图的角度出发,《野叟曝言》未必不是一个极为有用而详尽的文本。情欲观与贞节观,是互为表里的两个观念,前者的含义推衍指向后者,在小说中,通过经权思想的强势介入而得以充分表现。

1 理学家的情欲观与“却色”

男女关系是人伦关系的起点。《周易》中便明确说,有天地然后有万物,有万物然后有男女,夫妇父子君臣上下之道都是由此衍生而来。但是,因为“饮食男女,人之大欲存焉”,为防微杜渐,自先秦始,圣贤便制定了颇多礼仪,以此规束男女之间的行为举止。如《礼记》一再强调“男女有别”,对各种男女严防的规定言之綦详。归其一点,就是《礼记·坊记》里的那句“男女授受不亲”,成了中国传统社会伦理之“经”,对华夏民族的文化心理影响至深。反之,男女若在特殊情况下,需要“授受有亲”,则是反经行权。《野叟曝言》中的文素臣是一个罕见的理学家形象,这种思想理念使他面对困难始终无所畏惧,具有超人的力量,能够承担征服人和妖魔邪恶的英雄使命,成了文能提笔安天下、武能上马定乾坤的“古今无双”的“儒家超人”[1]。

文素臣肩负着宣扬妇德礼教的重大责任,劝风尘女子知晓廉耻。如对原本是良家女子不幸落入莱州府豪绅李又全手中已然丧失廉耻之心的随氏,他用儒家的一些理论感化了她。他有意显示无论他离女人多近都对她们无所欲求,也不因她们的诱惑而感到痛苦。他的痛苦只表现在他作为忠实的儒教徒却要被迫视听这些“非礼勿视,非礼勿听”的东西,从而受到良心的自我谴责。在本质上这其实是一种理学观照下自我节制的炫耀。

小说中有大量描写情与欲的对立。夏敬渠反对除却为生育行房之外的男女媾合,因此文素臣谨遵母命,从不贪恋床笫之欢,和每一位夫人睡觉都是按预定计划进行。多数时候,他是靠理念来征服自己欲望的。素臣的这种极度理性的男女观念,显然影响到几位妻妾的态度,她们个个贞节无比,而且这种贞节不是在道德舆论束缚下的自我压抑,而是一种发自内心的从感性上升到理性的认识。理学最为关注的便是修身养性的问题,通过正心诚意达到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这一过程中,关键的途径就是如何正心诚意,如何化解过度的欲望,即朱熹所谓的“私欲”或“人欲”,这其中便包括夫妻之情以外的色欲或者肉欲。夏敬渠是个典型的理学教徒,他极为服膺程朱理学,将宋哲的不少情欲思想加以发挥,来塑造文素臣这一理学圣人和超人形象。素臣将私欲尤其是肉欲克制到极致,达到常人所无法企及的高度。

作者对情欲的态度,就总体而言持崇情黜欲的观点。在第八回中,作者借素臣教诲璇姑之言来说明性与情之间的互相排斥:

男女之乐原生乎情,你怜我爱,自觉遍体俱春。若是村夫俗子不中佳人之意,蠢妻呆妾不生夫主之怜,纵夜夜于飞,止不过一霎雨云,索然兴尽。我与你俱在少年,亦非顽钝,两相怜爱,眷恋多情,故不必赴阳台之梦,自能生寒谷之春。况且男女之乐原只在未经交合以前,彼此情思俱浓,自有无穷乐趣。既经交合,便自阑残。若并无十分恩爱,但贪百样轻狂,便是浪夫淫妇,不特无所得乐,亦且如沉苦海矣。[2]352

有趣的是,璇姑并未经历男女云雨之事,她也仿佛过来人一样说出一通情欲之道:

窃以为乐根于心,以情为乐,则欲念轻,以欲为乐,则情念亦轻。即如前日,自觉欲心稍动,便难消遣,情之一字几撇天外。今因相公禀命之言,欲念无由而起,情念即芊绵而生。据此时看来,相公已怡然自得,小奴亦窅然如迷。挨胸贴肉几于似片团成,交股并头直欲如胶不解,床帏乐事,计亦无逾此者。恐雨云巫梦,真不过画蛇添足而已。[2]353

换言之,情与欲二者之间是相互排斥的,要想体验真正的“情”之乐,就必须“灭欲”。因此,作者认为“雨云巫梦”不过是“俗子但知裙里物,佳人能解个中情”。在这一理念下,水夫人让家中的几位媳妇全都习武练兵,不让一个闲着,以防安逸过度,滋生淫泆之心。

作者对男女之欲的观点并非一贯不变,而是有相当的矛盾和游移。第九十四回,夏敬渠借苗地的土圣人之言表达了他心中另一套“情”与“欲”的理解:

况天地之道,阴阳而已;天气下降,地气上升,谓之交泰;若天地不变,谓之否塞。峒里女人,与男子拉手、搭肩、抱腰、捧脸,使地气通乎天,天气通乎地,阴阳交泰之道也。若像中华风俗,男女授受不亲,出必蔽面,把阴阳隔载,否塞不通。男女之情不畅,决而思溃,便钻穴逾墙,做出许多丑事;甚至淫奔拐逃,争风护奸,谋杀亲夫,种种祸端,不可救止;总为防闲太过,使男女慕悦之情,不能发泄故也。至婚家之礼,又只凭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不许男女自主,两情岂能投合?若再美女配着丑夫,聪男娶了蠢女,既非出彼自愿,何怪其参商而别求苟合!若像峒中风气,男女唱歌,互相感慕,然后成婚;则事非出于勉强,情自不至乖离;遇着男子,又得拉手搭肩,以通其志;心所亲爱,复得抱腰捧脸,以致其情;其气既畅,不致抑郁遏塞,一决而溃为钻穴逾墙等丑事矣!人心不可能强抑,王道必本乎人情;故合九州风气而论,要以葵花峒为第一。[2]852

阴阳对照是中国文化的传统,一阴一阳谓之道,二者相倚相成,不可完全相离。但在多数时候,阴,代表寒冷和邪恶的一面,阳,则象征着温暖和浩然正气。文素臣在小说中的巨大能量和神奇禀赋,源于他作为“阳”的化身。他能够百般却色,往往处于极其艰难的“欲望”之境况下,其艰难程度远超柳下惠,但他依然轻松挺过,正在于他“纯阳”化身的作用。事实上,作者完全将素臣塑造成一个“纯阳”的化身,这一点在他出生的时刻便已显现出来。他母亲在生他时梦到一个巨大的太阳,而这通常是“帝王”出生之兆——素臣尽管不是帝王,但他的功业已远超帝王,从小说中他所取得的功业来看,虽秦皇汉武唐宗宋祖亦不能过。小说中,就连他的尿都是一种纯阳之物。在第六十五回,李又全认定素臣是纯阳之身,要吸他的精液来修身,而他的一帮姬妾和侍女却争饮素臣的尿液,倍觉“甘甜”,李又全认为可以“过仙气”,功效异乎寻常。在第十八回中,其妾素娥病危,饮他的尿而得救。在第八十三回中,文素臣往草席裹着的尸体上小便,使死人复生。文素臣的阳气极其壮旺,他的4位妻子在10日内为他生育了4个儿子。第九十四回和第九十五回中,文素臣为治好一个石女的病,和她同床,用体内阳气熏蒸和手淫的办法对她进行治疗,治好了她的病,且具有了旺盛的生育力,她后来生育了28个儿子。

不过,小说中有一个吊诡的现象:他越是却色,却越是遭遇各种性场面。据王琼玲研究,《野叟曝言》一书的性场面描写大约占到全书百分之五的篇幅[3]。总之,却色英雄素臣却有无数的桃色艳遇,总是不停地有各种美女要投怀送抱,当然大多是因为他英雄救美。他相继救得美貌才女鸾吹、璇姑、素娥和湘灵,后三人皆纳为侧室,而鸾吹后来嫁给了一位正道直行的君子儒,她丈夫虽然知晓她和素臣之间的事,也不以为嫌,夫妻甚是恩爱。素臣本人又伟岸俊美,加之救命时总难免肌肤相触,也犯了“男女授受不亲”的儒家规条,这些女子于情于理都要委身于他,甚至在得知他已经有了家室,还照样要死要活地嫁给他。这自然可以视为这些闺中未字年轻女子的贞节观念,如鸾吹以为男女不相亲授,但在落水被素臣救命时难免沾皮着肉,这应该算是某种程度上的“失贞”,按照道理,素臣娶她是应尽的义务和责任。但她们如此不计妾之地位而要拼死嫁他,甚至违背父母之命非他不嫁,这至少也是对传统的婚姻伦理某种程度的违抗。

2 贞节观与经权思想

在《野叟曝言》中,出现了大量的经权思想。所谓经权思想,就是守经与行权的思想理论,简单说就是原则性与灵活性的关系。在古人看来,要很好地达到目标,需要经权结合,常时守经,变时行权。儒家传统讲究男女授受不亲,这成为伦理之“经”,但一些思想开通的大儒并不泥守此条,特别是孟子提出“嫂溺叔援”的著名悖论,他认为以经权思想便可轻易化解这一尴尬的伦理难题。

《野叟曝言》对经权思想的运用特别多。经权思想特别突出原则的变通和灵活性,显示了对传统和规则的突破和反动,因此,这种思想运用和凸显的地方,常常也是规则遭到破坏、传统伦理受到考验的时候。贞节观念和经权思想都属于儒家传统思想的范畴,只不过一个是儒家道德伦理观念,一个是儒家思想观念,都会对实践发生作用,影响人们的现实生活。当原本平行的两个观念交叉的时候,必然会发生交涉,在明清通俗小说中,主要表现为经权思想对贞节观念的调控和支配,使得贞节观念发生转折变化。其具体表现为,小说作者和主要人物经常以经权思想为“情”放行,给本属“不贞”“不节”的行为作出合乎儒家伦理的解释,提供理论依据,从而缓和小说人物的内在伦理紧张,推动小说情节的发展,同时也释放了作者可能面临的伦理压力。在明末清初的不少才子佳人小说中,年轻的男女主人公一见钟情,两情相悦,在没有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情况下,情不自禁地走到一起,甚至发生了关系,这种行为无疑有违伦理道德,不合儒家礼教,要面临巨大的舆论压力,甚至会受到严厉的惩罚。但这些小说中的年轻主人公们往往会抬出经权思想这面大旗,来论证特殊情况下行权结合的必要性[4]。如《好逑传》中的女主人公水冰心便以孟子对行权的辩解为依据,提出可以允许年轻的学子在她家中养病,尽管没有别的女伴在场。原本心虚理亏的人物,因为占据了儒家先贤的理论制高点,转而理直气壮。正心诚意与修齐治平中间的沟壑被经权思想填平化解。

文素臣是一个开拓各类权宜情境的能手,“《野叟曝言》中令人惊讶的性事描写是被用以讨论行权的合法性的经典语汇的副产品”[5]199。如前所述,《野叟曝言》虽然是一部正义感和道学气十足的小说,全书充满了道德说教和礼教规划,但同时又是一部具有浓厚春宫气的小说,书中遍布赤裸裸的色情描写,充满性的挑逗和压抑,不少淫秽情节和场景与《金瓶梅》相比甚至有过之而无不及。儒家王道伦理本与色情淫欲冲突,但是,书中却密布了此种淫荡而诱人堕落的气息,这就需要从作者的叙事理念出发,实则作者是将这些作为“反面教材”,用来考验人物的道行、修为和定力,恰恰证明一个真正的儒者所能够拥有的巨大能量。

事实上,每当文素臣与正派年轻女子有身体接触和抚摩甚至性接触的时候,都是他在治病救人的时候,而拯人于危难、济人于困厄,本就是儒教徒的必备功课之一。这种男女之间的零距离接触,按照正常伦理是断不能容许的,正因如此,先秦的孟子才为“嫂溺叔援”的正当性而辩论不休。在《野叟曝言》中,诸多类似男女授受不亲的情形,毫无疑问也是完全有碍贞节观念的,因此,这些年轻的女子才会如此拘谨、不自然,甚至因此要嫁给文素臣。

而素臣自己也并非完全心安理得,坦然面对,只不过一方面救人治病,危在旦夕,刻不容缓,无法顾虑太多,素臣自然可用经权思想来说服女子和女子家人,通常她们心悦诚服;另一方面即使在危病的女子已然脱离险境时,素臣仍然需要与之近距离接触,而女子需要某种程度的“裸裎”,这种情形之下更非寻常女子所能接受,而素臣犹能坦然处之,且依旧以处变行权来宽慰女子和自己。比如他在救了落水的鸾吹之后,二人生火取暖,因为顾及鸾吹穿厚衣服会导致热气攻心致病,素臣劝她解下里衣烘烤。陌生青年男女单独相处已然属非礼之行,且亲密接触,还要女子解下闺中独见的极为私密而“性”色彩极强的里衣,这在传统社会简直是不可想象的荒唐行为,与儒家贞节观念凿枘不合。此时,素臣化解不雅举止和氛围的利器依然是经权思想。而鸾吹竟然再次被他的理论和谆谆教诲所打动,不再因为自己与之授受有亲而要求嫁给他。

他经常采取一些新奇甚至看似荒唐的手段,诸如用令女人赤身裸体的方式来达到“惊吓”的医疗效果,或用他自己赤裸的身体来温暖女性病人以治病,而素娥在文素臣病中也同样用自己赤裸的身体温暖他。这些情节都是为了证明“权”的重要意义[6]217。在第六十七回至第七十回,更是集中体现了作者在男女关系上的经权思想。这四回淫亵场面描写过多,因此颇遭诟病。但若从经权思想的角度考虑,便可发现其中寄寓了作者的意旨:实际上这些描写不过是给文素臣提供一个背景,以衬托他为了能尽忠孝之“大经”而善于权变处之的真儒高大形象。这几回叙写文素臣被莱州府豪绅、景王叛党李又全捉住,要他服参药以积精进献,李的十几个姬妾同他裸体洗澡搂抱,备极淫亵丑态。文素臣起初备感耻辱,欲寻一死以全清白,但是,因为他具有强烈的经权思想,于是紧接着便有以下的想法来自我慰解:

这是飞来横祸,非我自招。我的身命,上关国家治乱,下系祖宗嗣续,老母在堂,幼子在抱;还该忍辱偷生,死中求活,想出方法,跳出火坑,方是正理!招摇过市,圣人尚且不免于辱;我岂可守沟渎之小节,而忘忠孝之大经乎?[2]817

非夫妻之礼的男女关系,已非儒家之礼所能容纳,如此淫乱的场面,自然更属严重“非礼”之行,但素臣是不幸陷于此境,而非“自招”,故他能行权反礼。这四回当中,文素臣类似的想法处处涌现,以此来自我慰解。

他常常在淫亵羞辱之境下,想起“岂可守沟渎之小节,而忘忠孝之大经”。值得注意的是,作者一再以“沟渎之小节”与“国家之大事”对举,如:

岂可守沟渎之小节,而忘忠孝之大经乎?[2]817

匹夫沟渎之小节,使老母无侍奉之儿,祖宗绝显扬之望,非特不忠不仁,亦且不孝。[2]833

事有经权,拘沟渎之小节,而误国家之大事,又断乎不可![2]844

不敢拘沟渎之小节,而误国家之大事,是以舍经为权,任其侮辱。[2]858

在作者看来,孔子所云“非礼勿视,非礼勿听,非礼勿言,非礼勿动”(《论语·颜渊》),原本属于“经”的范畴,在忠孝面前显然成了“沟渎之小节”。也就是说,作者眼中的那些礼,就算是“经”,也属于经之小者,为了不悖“大经”而舍“小经”,这就是行权合道。

《野叟曝言》的作者骨子里很注重女子贞节,却本质上放松对男子的贞节要求(当然,这在古代男权社会并不特别)。不过,为了迎和男子的情欲要求,需要女子相应的突破贞节廉耻的行为。这实际上有两种情形:一是邪恶女人的行为。她们原本就是淫荡邪恶的代表,自然不需要任何道德掩饰,彻底撕碎贞节伦理道德。李又全的姬妾侍女给文素臣服下名为“催龙汤”的药,让他手足瘫软,全身上下只有阳具可以动,目的是为了集聚他的作为“纯阳”的阳精供自己吸取。这种情形之下,身不由己的文素臣只好眼睁睁地看着这些淫荡之极的妇人赏鉴和淫亵自己,他只能集中精力,设想自己变成土木形骸,对一切视而不见。二是正派女子甚至是纯洁女子,她们本来贞节观念极重,如何突破这道心理防线和观念底线。作者的做法是让她们处于极端状态,或者是遇难危急,如鸾吹、湘灵,或者即提供经权思想的理论依据之时。这种描写,难免让人感觉作者是披着却色的外衣或者在放烟雾弹,内里其实是窥阴癖和色情狂的变相满足[7]。尽管每次文素臣与别的女子贴近或交合,但是都迫于无奈,这样实际上是为作者的情欲心理提供了一个道德的安全避风港。

很多时候,小说中经权的概念因过于延展而显得宽泛,两个爱人间的肉体接触太过亲昵,以致“情”和“欲”变得难以区分,尽管小说坚持认为二者互不相容[6]217。例如,当原本极其贞节的素娥误服了春药“补天丸”后,她感到自己欲火中烧。这引发了小说中关于“情”与“欲”的最具有戏剧性的冲突之一。素娥紧抱素臣并央求他与自己发生性关系。有趣的是,素臣通过用嘴哺住素娥之口、又抚摸她的全身甚至私处的方式来拒绝她的性请求。按照一般的标准,这样的亲昵已属“性欲”的范围。但是,小说作者却坚持认为素臣的举动是“情”的行为,因为他的意图是与性欲或者“欲”毫不相关的。他是在治她的病,因此这是一个出于“情”的行为,他的诸般抚爱都是去性欲化的。颇为讽刺的是,这些关于“情”的“去性欲化”的行为似乎最为有效地抑制了素娥看似难以控制的肉体欲望[6]220。

这些理论支撑下的行为由于显得匪夷所思而变得非常荒唐,荒诞的把戏甚至闹到天子宫廷里面。在一百零七回中,妖僧以烈火地狱来袭,各种大小火球爆响烧来,妃子宫女“周身衣服烧毁,有光了上身,捧着两乳,有赤了下身,掩着阴户,又羞又痛”[2]1034。文素臣又解下半桶小便,将草荐浸湿,摊放在门槛上,将翻滚的火球击退。第一百零八回中,素臣还在每个妃子的心额前和每位宫女的胸前题写“邪不胜正”,当素臣考虑到男女之嫌、宫闱之地表示不敢奉命时,太子也抬出经权思想:

急难之时,又当行权,且先生何人,何嫌可避?即正妃心额,尚欲求书!孟子云:‘嫂溺不援是豺狼也!’况宫人乎?[2]1057

这些荒唐无稽的淫思奇想,难免会亵渎朝廷尊严,可见作者对经权思想的自恃之深。

而在文素臣遇到反面邪派女子的时候,比如李又全的多位淫荡不堪的姨太太,素臣心中当然逆反,会生起种种厌恶之心和抵抗之情。但是,他显然是身不由己,被她们捆缚,被迫听到她们一系列下流恶心的笑话故事,看到她们种种极其淫荡秽亵的表演,还要感受体验她们全裸的各种性的激发和色情挑逗。作为一个正派的儒教徒,这些场景早已越过伦理底线,无疑是挑战他的思想根基,按理他没有活下去的理由,确实他也想到一死了之。但是,一方面他完全被缚,根本无法寻死,另一方面,他想到了自己作为国家栋梁的重大意义,忠孝大经,才是自己要追求和践行的,自己任重道远。这时,他又以经权思想来为自己的“性的饕餮”开脱、慰解,因为“非自己所招,迫不得已”,终于他将这些淫荡的尤物视为土梗动物,心安理得地享受激情,体验快感。甚至,在李又全的宠妾随氏,原本一位美貌的良家女子,却白沙在涅彻底丧失贞节羞耻之心来陪睡的时候,他还盯视她的生殖器,来考验自己的定力。而随氏要慕名赏鉴体验他巨大的阳物的时候,他才又想起用经权思想来说服“淫秽”的美人来恢复羞耻心。观念一变天地宽,正是有了所谓的经权思想,素臣拥有了一种理论优越感,从而在各种淫境险局中让心灵穿行自如,轻松卸下任何思想舆论的压力,甚至因此成为别人的思想导师,不停地给这些女子灌下一碗碗的“心灵鸡汤”。

更重要的是,因为有经权思想作理论支撑,评点者(很可能就是作者自己)骄傲地宣称:

设局骗人,食精采战,微特天壤不容是人,即十六姨娘与歌姬、丫鬟一辈人物,要他聚在一处做一日把戏,也觉无此情理。作者特地拈此数回,淫亵极矣!然十六姨中偏有一贞烈之三姨,与九姨同为又全心上人之随氏为素臣感化,则辟邪崇正本旨自在言外,不比金瓶等书专描淫亵,不愧第一奇书之目。[2]819

明知“淫亵极矣”,还敢如此大张旗鼓地自我称许,似乎有悖于理。但我们可以反过来设想,假设没有这种理论作为思想支撑,作者还能这样堂而皇之地自负为“第一奇书”么?由此可见,“‘权’可以使人在‘情’与‘礼’之间找到最佳的平衡,特别是在极其无奈而又非常紧急的情况之下”[6]217。经权理论成了作者宣淫导亵的一大障眼法,从而在小说思想主旨的确立和故事情节的设定上都起了相当大的作用。这个“礼”便包括贞节观念[8]。

3 结语

《野叟曝言》一书对经权理论使用过多,并且使用者常常恃此教训别人,仿佛真理在握的派头,也不免令读者产生理论图解的感受,说理小说的特色和缺陷并见于此。不过,凡事皆可作两面观,正如谭正璧所说:

清代的理想小说却不然,他们都利用它来为庋藏他们博学的工具,将他们一生所得,完全借小说发抒出来。这种文字本来算不得是文学,但因为他们大多天才颇高,描写手腕亦灵转,使读者不觉其为账簿式的百科全书,而为有趣味而又动情的故事。在这一点上,他们就亦得在小说史上占一席之地了。[9]

这是为《野叟曝言》等小说说好话,《野叟曝言》是否当得上“有趣味而又动情”,见仁见智,但说“不觉其为账簿式的百科全书”毕竟不算过分,书中不少情节还是颇有可读性的。经权思想本身属于理论,重在权变,可以看作是对宗经征圣传统的翻新出奇,而又经历代大儒畅发厥旨,却阐发未尽,常论常新,知不足斋主人序云夏氏“抱奇负异”,则其对经权学说之类的可归入“奇异”的学说备感兴趣,并视此为才学之一,以尽情显露,也就无足奇怪了。

不过,经权思想中有一个盲点:何时行权,谁才有此资格行权,其中的度和标准又是什么?完全守经,固然会滞碍不通甚至会造成人间悲剧,但行权思想一旦完全放开,又往往会让小人“假权之名,行诈之实”,从而在封建伦理纲常上敲开一道思想的裂缝。可见,经与权的取舍,在作者心中也是一大疑问,这在文素臣的行为中也有表现。如第二十五回中,石氏和鹣鹣为素臣所救,晚上旅店只有一间空房,二人见素臣在外边坐守,便劝素臣歇息,她们则在炕边坐守,素臣于是正色道:

常则守经,变则从权。到不得不坐怀之时,方可行权;今日乃守经之日,非行权之日也。若自恃可以而动辄坐怀,则无忌惮之小人矣![2]326

总之,小说里文素臣不断通过男女关系来体验和实践经权思想,也通过经权思想来重新诠解男女关系,来达到“对于性贞洁作为一种基本道德界定——特别是对妇女而言——的中心位置的解构”[5]199,正如第六十八回总评中所云:“非亵之也,盖坚其崇正辟邪之心。”[2]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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