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生共同体的伦理审视
2020-12-13刘光彩
宋 晔,刘光彩
(河南师范大学 教育学部,河南 新乡 453007)
作为理解师生关系的一个重要视角,师生共同体可以看作是校园师生关系的一种理想表现形式,它是具有共同愿景的师生在不同层次的人际交往中形成的教育活动组织和伦理实体,旨在让教师和学生在平等、和谐、民主的原则下互相交流沟通,共同学习成长。教师和学生作为师生共同体的两个基本要素,除教与学的关系之外,二者之间还存在着多种类型的伦理关系。横向来看,“人与人的伦理关系可具体分为人际(即个人之间)、己群(即所谓公私关系,如个体与团体或群体、个人与社会等)、群际(即各种类型的群体之间的关系,如团体之间、集团之间、民族之间、国家之间和地区之间等等)三种外推形式。”[1]也就是说,己群关系和群际关系都可以看作是个体与个体之间关系的外推和延伸,探讨并建构这两种伦理,从而为调节人类的三种基本伦理关系寻求合理有效的道德伦理规范,构成了伦理学的一般课题。因此,从伦理学的角度审视师生共同体的价值困境与意蕴,并探析其回归路径,对于师生伦理关系的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现实思考:师生共同体的伦理缺失
一方面,师生共同体的教育价值毋庸置疑;另一方面,师生作为一种特殊的社会关系,在体现社会一般伦理规范的同时,又蕴含着独特的伦理价值。随着社会现代化进程的不断加快,教育被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日益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在教师工作压力加大和学生负担增加的同时,师生共同体的伦理关系也面临着紧张、失衡、冲突等多重挑战。
(一)紧张:师生共同体的人际不安
人不是孤立存在和发展的,作为各种关系发生作用的结果,人需要同他人进行人际交往来完成自然人到社会人的转变,实现“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自我价值。所谓人际交往是指人与人之间传递信息、交流思想、沟通感情、建立人际关系的过程。良好的人际交往不仅是师生成长发展的关键要素,而且是教育事业稳定发展的润滑剂。师生共同体不仅是教与学的共生,更是师生之间进行关系互动、情感交流的过程。古往今来,如何建立和谐良好的师生人际关系一直是我们关注的问题。然而,随着当今社会的不断发展,在师生之间的交往日益开放的同时,教师个体与学生个体之间也因双方在身份地位、价值观念、行为方式等方面的互不相容性而出现一种对抗状态,师生之间的人际交往越来越紧张。这种人际紧张作为学校教育教学活动中普遍存在的一种现象,会给师生共同体内良好人际关系的构建带来一定程度的影响。一方面,师生之间的矛盾越来越激烈。随着现代化进程的加快,信息的传播渠道越来越多元,学生获取知识的途径也不再仅限于课堂上的教师传授。学生对教师的依赖日益减少,教师在知识上的权威受到冲击,“尊师重道”的传统被人们所遗弃,教师的职业幸福感不断降低,在学生心中的权威也受到挑战,师生之间的争吵冲突不断升级,辱师、殴师事件层出不穷,师生共同体的良好互动不再,矛盾一触即发。另一方面,师生之间的关系不断异化。在功利主义盛行的今天,教师承受着越来越重的教学和科研压力,学生面临着越来越大的考试和升学压力,分数成为唯一值得追逐的目标。师生之间的交往也仅限于课堂上知识的传授,师生之间缺乏情感上的交流和互通,课堂之外的人际交往逐渐走向异化。所导致的后果即是:学生不尊重老师,抱怨老师不会教;老师不关心学生,抱怨学生不会学。双方的关系只能依靠教育制度和学校规则来维系,失去了应有的信任和关爱。
(二)失衡:师生共同体的己群矛盾
个人是依附于群体而存在的,是个体与群体的辩证统一。己群关系,就是指个人与群体或者个人与团体、社会之间的相互联系,这是社会转型过程中不可避免的一对矛盾。同样地,在师生共同体中如何处理好教师个体与学生群体之间的关系,不仅对师生关系的协调发展意义重大,而且对于解决好个人与群体这一社会发展中的重要矛盾具有非常积极的意义。尤其是近现代以来,随着班级授课制的普及,个别教学的组织形式被打破,一名教师要同时面对几十名甚至上百名学生,每位学生也都要与担任不同教学任务的多名教师进行互动,师生己群交往模式越来越突出。(1)需要说明的是,我们在此讨论的己群关系,即教师个体与学生群体的交往。因为学生个体与教师群体的交往模式并不明显,且由于现代教育制度的特点,这种互动也往往是被拆分开来,表现为学生个体与教师个体的交往。而令人遗憾的是,由于观念的偏见和价值的冲突,师生之间的己群交往呈现出重群轻己甚至只见一方不见另一方的失衡状态。一方面,重群轻己。我国自孔子以来就有重群体轻个体的价值观念,这是由古代社会的经济生产方式、血缘宗法制度以及封建政治统治决定的。这种群体本位的价值观提倡个体与群体及社会的和谐相处,强调个体对群体的责任和义务,特别是个体对于作为群体秩序代表的专制君主的服从,甚至压制和抹煞个体独立存在的价值和意义[2]。这虽然在一定程度上强化了个人对群体的责任,但在越来越注重个性价值的当今社会,却让我们陷入己群价值选择的困惑之中,给我们处理己群关系带来了某种程度上的阻碍。尤其是现代社会以来,“天地君亲师”的思想不再,教育产业化导致教师的职业化趋势越来越明显,学生被当作顾客和上帝,家长也认为自己是在购买教师的服务。这种从神圣到世俗的转变,对于教师个体来说,会让他们在与学生群体的交往过程中过多重视学生的表现与回馈,而贬低甚至是忽略自身在“教书”之外所承担的独特的“育人”价值。另一方面,己不见群。教师个体关注的是学生群体,很难注意和照顾到每一名学生的成长进步和情绪感受,最后的结果是教师用一把尺子来衡量学生,学生的标准化、同质化发展现象越来越严重。而即使教师关注到了学生个体,也容易在沟通对象方面出现两极化的趋势,即沟通对象集中在优秀学生和后进生,教师的时间被用来关注少数学生,导致多数学生被忽略,甚至被边缘化。学生作为群体,更容易因为教师的区别对待,而无法凝聚为一个团结合作的共同体,这也会进一步加剧师生之间的己群矛盾。
(三)冲突:师生共同体的群际风险
马克思曾精辟地指出:“人,在其现实性上,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3]人身处社会之中,总会和各种各样的人发生联系,结成各种各样的群体。每个人都会同时处于不同的社会群体之中,这些不同社会群体之间势必会发生联系,而这种群体与群体之间的相互作用,就称之为群际关系。也就是说,我们可以将师生共同体之间的群际关系理解为教师群体与学生群体之间的相互作用。作为不同的社会群体,教师和学生存在着不同的文化追求、思想观念和价值认识,二者之间的冲突也无法避免。首先,代际之间的文化冲突。从人类发展的传承意义来看,师生关系首先是一种代际关系,而代际冲突作为一种两代人之间的冲突表现,也无法避免地影响到了师生之间的交往互动。尤其是在后喻文化特征越来越明显的今天,师生之间的代沟比以往任何时候都大,代际冲突也比以往时候都激烈。教师在学生心中不再是真理的“代言人”,学生也面临着日益复杂的知识挑战,师生之间缺乏沟通交流,感情淡漠疏离。学生既感受不到教师作为“上一代人”提供给他们的经验和帮助,又难以体会教师作为“长者”给予他们的温暖和关怀,这深刻影响了师生之间的群际互动。其次,刻板印象的观念冲突。社会认知理论认为,刻板印象是有关某一群体成员特征及其原因的比较固定的信念或想法[4]。这种刻板印象在教育教学活动中非常普遍,并且有好有坏。比如教师会以考试成绩作为一个最直接的判断标准来评价学生,不自觉地把学生分为“好学生”和“坏学生”;学生也会简单地根据教师的严厉程度把教师分为“好的老师”和“不好的老师”。一旦刻板印象在心中形成,教师会在教学过程中有意或无意地给学生提供激活线索;而学生一旦意识到与自身有关的刻板印象,会更容易在激活线索的刺激下受到刻板印象的影响。正如勒庞在定义群体时提到,群体的一个普遍特征是极易受人暗示[5]。这种消极的刻板印象,经过暗示和传染,不仅会让师生感到一种无形的压力而导致心理紧张,不利于学生的全面发展和教师的专业发展,还会强化师生群体之间的差异,影响师生群际关系的稳定。最后,师生群际关系的价值偏见。我们在讨论各个群体之间的交往互动时,往往把关注点放在劳资、干群、贫富等社会阶层关系上,很少看到师生群体的身影,甚至在谈到师生关系的时候,似乎也将其默认为教师个体与学生个体或教师个体与学生群体之间的交流互动,教师群体与学生群体之间的群际互动长期以来一直是被放在括号中“悬置”的。此外,教师在各司其职尽其责的同时,往往忘记了自身也是从属于群体的,可以说在培养职业归属感的同时却忘记了群体归属感。这些因素都会影响师生群际关系的良好发展,增加师生共同体的群际风险。
二、价值追寻:师生共同体的伦理意蕴
教育的本质是教化育人,以人育人,带有天然的伦理印记。师生共同体不是群体利益博弈的场所,而是建立在共同价值追求之上的有机系统。教师与学生的发展关系不再是孤立甚至对立的个体发展关系,而是相互参与、相互依赖、相互作用的整体发展关系[6]。作为校园中一种稳定、有序的教育结构和一种特殊的伦理结构,师生共同体不仅有助于师生的学习成长,其所蕴含的关心、公正、认同等伦理价值在促进师生人际伦理、己群伦理、群际伦理的发展方面也有着不可或缺的重要意义。
(一)关心:人际交往的伦理共识
人的社会性本质决定了每个人都有关心与被关心的需要。德国哲学家海德格尔将关心描述为人类的一种存在形式,在他看来,关心是不可避免的,在教育这项充满爱与奉献的事业中尤为如此。当我们深入讨论师生关系这一教育中最基本、最重要的人际关系时,我们会认同这一点:师生之间不能没有关心,关心贯穿于师生关系的始终。诺丁斯认为,关心意味着一种关系,它最基本的表现形式是两个人之间的一种连接或接触[7]。体现在师生人际交往中,就是指教师与学生之间形成的一种充满关心的情感交流与精神交往关系。而师生共同体强调的这种关心,不仅有着深厚的历史内涵,有助于促进教与学的活动,还可以满足师生进行交往活动的情感前提,创设良好的人际交往氛围。首先,关心在传统人际关系中处于核心地位。中国自古代以来就有着诸多关于人际间相互关心的记载与实例。例如儒家核心思想“仁者,爱人”注重的就是协调人与人之间的相互关系,强调人与人交往的相互关心、理解;墨家以“兼爱”来表达关心,主张爱无差等,不分等级、不分远近、不分亲疏地爱一切人;《学记》中有:“凡学之道,严师为难。师严然后道尊,道尊然后民知敬学”,进一步提倡“师道尊严”,要求学生要尊敬和关爱教师。这可以说是关于师生良好人际交往的最早描述。其次,关心作为共同体内在的价值依托。1887年德国社会学家斐迪南·滕尼斯在其成名作《社区与社会》一书中首先将“共同体”作为一个人类社会学范畴的概念提出来时,就旨在强调人与人之间的亲密关联,特别是形成共同的精神意识以及共同的归属感和认同感[8]。师生共同体作为共同体的一种形式,是以理解和信任为基础的一种亲密的师生关系,本身就蕴含了关心的内在本性,强调的是作为关怀者的教师与作为被关怀的学生之间建立的一方付出关怀,另一方接受关怀的相互依存、相互促进的关系。最后,师生共同体的关心价值。在师生共同体中,教师不是权威者,不再高高在上;学生不是服从者,不再唯师是从;课堂不再是一言堂,而是群言堂。教师在“传道、授业、解惑”中传达着关心与爱,双方积极交流,共同学习,相互促进。教育的本质也不是知识的堆积,而是灵魂的碰撞,是“一棵树摇动另一棵树,一朵云推动另一朵云,一个灵魂唤醒另一个灵魂”。师生共同体正是在师生相互关心的基础上促进师生人际伦理的发展,体现教育的真谛。
(二)公正:己群互动的伦理追求
《周易》云,“物以类聚,人以群分。”[9]个人总是生活在各种各样的群体之中,“没有强而有力的个人,构成社会的绳索纽结就没有东西可以牵缠得住。离开了相互间的共同关系,个人就彼此隔离凋残零落,或相互敌对而损害个人的发展。”[10]而如何处理个体和群体之间的关系,就必然涉及公正这一伦理问题,即教师应公正地对待每一个学生,正如亚里士多德所言:“公正是相关于他人的。”公正是教师在教育活动中对待不同利益关系所表现出来的公平和正义,表现在教师与自身、教师与同侪、教师与学生等人际关系之中。其中最核心的公正就是教师对待学生的公正[11]。公正原本就是师生交往不可或缺的基本原则,重申公正的伦理追求,本身也是校正师生交往模式的内在要求。我们关心的是,师生共同体是如何为师生提供这样一个实现师生伦理公正的平台。首先,己群交往的公正内涵。这一内涵不同于传统社会所强调的“我为人人”或者“自我牺牲”的重群轻己甚至只见群不见己的己群伦理的失衡状态。近现代以来,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和思想观念的变革,个体的个性与价值逐渐得到重视,作为社会发展中的重要理论和现实问题,现代己群关系中的个人和群体是平等的,在强调合群重要性的同时,也将个体从群体中解放出来,赋予二者同等的地位、权利和自由。师生共同体既看到了个体,又看到了群体,并帮助教师从居高临下的权威变成平等对话的首席,建立的是一种“双主体”的互动模式。在这个意义上,公正具体化为己群交往之间的基本要求。其次,师生共同体注重教师公正。在师生关系的发展中,教师作为关系的主导方,其公正品质显得尤为重要。师生共同体不仅可以帮助教师意识到学生群体的重要性,加强其与学生的己群互动,而且这种己群互动也不再是传统重群轻己观念的延伸,而是公正平等的己群价值观的体现。在师生共同体中,教师面对学生群体时,一视同仁,因材施教,因势利导,使学生的主体性得到发挥,选择的权利得到落实,个体的价值得到发展。最后,师生共同体可以促进教育的公正。在强调教师平等对待学生的基础上,教师公正作为教育教学过程中一种隐性的道德教育,传递给学生的是一种美好高尚的道德理念,在促进教师专业发展的同时,能够帮助学生成长为一个公正的人。师生共同体就是要帮助教师和学生树立民主自由的现代伦理精神,双方一同构建真正意义上的现代师生伦理关系,实现公正的师生己群互动。
(三)认同:群际关系的伦理要求
荀子说:“人,力不如牛,走不若马,而牛马为用,何也?曰:人能群,彼不能群也。”人是一种社会性动物,群是人类生存与发展不可或缺的存在。师生共同体作为共同体的一种表现形式,最典型、最重要的一个特点就是具有共同的价值取向。因此,我们可以将“认同”作为师生群际伦理的一种内在要求和必然逻辑,也就是说基于群体的特点,在尊重师生群体差异性的基础上,探寻师生群际间的价值共识,建立一种良好的师生群际伦理。这种存在于教师群体和学生群体之间的认同,用哈贝马斯的话说,就是一种自我的同一性,和社会关系中的同一性存在内在的关联,它不是强干预,而是通过民主协商和引导,最终达成群际价值认同。师生共同体,作为师生关系伦理本性的具体体现,也作为群际关系的一种表现,更是有着独特的认同意义和价值。首先,师生共同体追求群际的价值认同。不同于以往传统师生关系中的二元对立,师生共同体强调的是民主、平等,而且看到了教师群体和学生群体的价值,在关注师生群体发展、丰富师生交往内涵的同时,注重培养师生群体之间的价值认同,让教师和学生回归群体,在群体中成长,并通过自身的发展促进群体的进步,增强师生的群体归属感,促进师生群体的协同合作。正如马克思所说,人作为“类存在物”,一开始就把自己“当做普遍的因而也是自由的存在物来对待”[12]。这种群际之间的认同追求的就是个人之外的普遍伦理共识。其次,师生共同体注重群体的自我认同。师生彼此认同的前提条件是教师与学生在各自的群里有着明确的定位,即教师和学生不仅要知道“我是谁”“我想成为什么样的人”,也要对“我在自己的群里应该成为什么样的人”有一定的期待。一般而言,教师具有知识、能力和权力上的优势,而学生作为知识的接受者,在群体关系中居于相对弱势的地位,古语道:“一日为师,终身为父”,体现的就是师生之间一种权威与服从的关系。而在现代社会,师生共同体注重的是在师生群体交往的过程中,明确师生的角色定位。既能让教师在提高自己专业能力的同时,对学生进行及时有效地指导与帮助;也引领学生在不断学习的过程中,与教师进行积极的沟通与交流。尤其是在强调学生核心素养的今天,教师的活动不再是一种孤独的活动,而是需要相互配合。如果教师之间不能打破学科壁垒,促进学科融合,加强交流合作,那就难以保证教育影响一致性,更无法发挥教师群体独特的育人价值。最后,师生共同体之间的彼此认同。在日常生活中,由于某种原因,人们通常会将自己所属的群体与其他的群体区分开来,师生之间也不例外。但作为蕴含价值共识和共同愿景的师生共同体,不仅是师生双方在履行各自的职责中形成的一种社会群体关系,还是包含教育关系、心理关系以及伦理关系在内的多层次关系体系。同样地,师生共同体中的群体作为师生合力的一种体现,不仅能够促进和保证个体价值的实现,还能在唤醒教师和学生群体交往意识的基础上,加强教师与学生之间的互动交往,促进师生之间的相互配合,帮助师生达到群际之间的彼此认同。
三、路径探析:师生共同体的伦理回归
师生共同体不仅关系到教育教学活动的开展与效果,而且体现了教师和学生的伦理道德修养和人际交往品质,直接影响师生的专业成长和发展。师生共同体的伦理价值是一个集师生的伦理理念、伦理责任和伦理能力三要素为一体的综合体,三者不可偏废,共同促进了师生关系的和谐发展。可以说,任何能力的提高都离不开理念的指导,伦理理念更是贯穿于师生伦理交往的全过程,在直接影响师生交往的同时,帮助增强伦理责任,最终提高人际交往中的伦理能力。而面对师生共同体的伦理价值缺失,且师生共同体在促进师生人际、己群、群际伦理发展方面的重要性不言而喻的情境下,我们必须站在伦理的角度,从理念、责任、能力等方面入手,探究师生共同体的伦理回归路径。具体如下:
(一)深化伦理理念,增强师生共同体的伦理意识
师生共同体中的伦理理念是指师生交往过程中所蕴含的道德价值中处于核心和指导地位的伦理精神。师生共同体的伦理价值是通过师生的内在力量体现出来的,借助行政或管理等外部力量看似便捷但实际并不可取,且与共同体的伦理意蕴相互抵触,更何况这种外部的自上而下的力量实质上就是对教学活动主体的压迫,故而无法有效发挥师生共同体的伦理价值。师生理念上的变化才是共同体回归伦理价值的关键,涂尔干认为:“理念不能通过立法的形式就变成现实的;它们必须由那些担负着实现理念的职责的人去理解,去珍视,去追求。”[13]师生共同体需要培养教师和学生的伦理理念,来保障其人际关系的和谐发展,帮助师生成为真正自觉、自由的伦理主体。首先,师生要坚守仁爱理念,实现伦理关怀。爱是教育的灵魂,没有爱就没有教育。师生仁爱之心的回归是教育伦理的基本诉求。师生共同体之间的爱不是单向的,而是双向的,既要求教师关爱学生,又强调学生敬爱老师,从我爱人人,到人人爱我,在这种双向的交流过程中,爱才是鲜活的、有力量的。正如马克思所指出的:“如果你作为爱者用自己的生命表现没有使自己成为被爱者,那么你的爱就是无力的,而这种爱就是不幸的。”[14]师生之间的这种仁爱精神,让教师和学生在爱与被爱中体会教育的价值,建构和谐的人际关系,促进师生共同体的伦理发展。其次,师生要秉持公正理念,形成伦理共识。正如恩格斯所言:“实际上,每一个阶级,甚至每一个行业,都各有各的道德。”[15]现代教育需要“师道尊严”,就需要公正、平等。将公正原则作为师生交往的伦理基础,这一点已经成为基本共识。师生间的公正,不是指双方在地位、权利、能力等方面的绝对公平,而是指双方在教育活动中人格的平等。师生共同体有了这一共识,教师会蹲下身来和每一位学生交流沟通,使其在宽松和谐的教育氛围中获取知识、发展能力,学生也愿意尊重教师、理解教师、接近教师,愿意把自己的想法告诉教师,这样不仅便于教师了解学生,发挥学生群体的最大价值,而且能够将教育公正作为一种隐性的德育资源,帮助师生形成伦理共识,促进师生之间的己群交往。最后,师生要内化认同理念,深化伦理追求。师生共同体消解了传统师生关系中的二元对立,建构的正是一种寻求价值共识的认同关系,正如人们所说的“人同此心,心同此理”。这种师生之间的伦理价值认同,让师生在明确自己责任和义务的同时,也帮助双方群体寻求共同的价值愿景,形成教育合力。也让教师和学生在尊重对方的前提下共同交流、相互沟通,教师向学生敞开心扉,鼓励学生勇于表达自己的观点,听取学生的意见;学生也对教师放下心防,说出自己的想法,发出属于自己的声音。也正是在加强交往的基础上,师生共同体的伦理理念得到了深化,伦理意识得到了增强。
(二)强化伦理责任,促进师生共同体的伦理发展
伦理责任是指基于一定的客观关系及其利益以及某种社会角色所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它偏重于把外在要求内化为主体的道德自觉意识[16]。作为师生共同体的两个伦理主体,教师和学生既要意识到自己的伦理角色,又要承担起相应的伦理责任,共同承担师生共同体的伦理使命。一方面,教师要在教育教学中强化自己的伦理责任。师者,所以传道授业解惑也。教学作为教师的首要任务,蕴含着特定的伦理意义,“教学本身虽然不是直接的伦理行为规范,但它要依据特定的伦理道德要求来进行,最终使自身符合于或趋向于特定的伦理目的,从而产生一定的伦理意义。”[17]在这个过程中,教师不仅仅是“传道、授业、解惑”者,而且作为师生关系的主导者,对学生伦理意识的启蒙以及师生伦理关系的形成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正如古人云:“亲其师则信其道”,只有信其道才能从其教。因此,教师必须形成自己的道德认知,在形成伦理意识的基础上强化自己的伦理责任,致力于建立民主、平等的师生伦理关系,在与学生个体和群体的交往中,成为学生的引导者、关怀者和欣赏者,并充分挖掘和利用日常教学中道德教育的机会,将伦理思想渗透到具体的教育行为中,体现在与每一位学生的人际交往中,使得师生交往不仅成为一种知识经验的学习过程,同时成为一种交往伦理的培养过程。另一方面,唤醒学生的伦理意识,强化学生的伦理责任。学生作为身心发展还未完全成熟的个体,除了在学习上需要教师的指导之外,在师生交往中也需要教师的及时引导,从而觉悟自己的主体角色,意识到自己的伦理责任。师生共同体就是要帮助学生树立自己的伦理意识,承担师生交往中的伦理责任,引导学生尊重教师、热爱教师,让每一位学生都能在获取知识的同时及时与教师进行人际上的沟通交流,随时深化自己的伦理意识。在这个过程中让学生认识到教育不仅是知识的获得,还是精神的交流。师生共同体之间的交往是师生的精神相遇过程,在和谐、宽松的教学和交往环境中,师生作为独立的精神主体,在相互尊重和包容的基础上,共同探索、学习、成长。教师步入学生的精神世界,学生也可以踏入教师的精神世界,二者共创共生,走向真正意义上的教学相长,在强化师生伦理责任的同时,促进师生共同体的伦理发展。
(三)提高伦理能力,凝聚师生共同体的伦理力量
所谓伦理能力是人在认识和理解伦理规范,以及面临伦理问题时能够明辨是非善恶,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学会处理各种伦理道德关系,作出正确的道德判断和道德选择,并实施行动的能力[18]。如果说伦理理念是基础,伦理责任是保障,那么伦理能力则是二者的落实,是主体伦理理念与伦理责任在实践上的有机统一。重知识、轻能力是现今学校德育的缺陷之一,也是导致主体道德认知与道德行为脱节的重要原因。而伦理道德的显著特点之一就在于它的践履性,教师和学生作为师生共同体的伦理主体,如果其伦理认知与伦理行为脱节、知行不一,便会阻碍师生共同体的伦理生存,削弱师生共同体的伦理价值,破坏师生共同体的伦理力量。所以,我们不仅要注重培养师生的伦理责任和伦理智慧,更要提高师生的伦理能力,让师生在实践中践行伦理责任,体现伦理智慧,凝聚师生共同体的伦理力量。首先,教师身为教育者,既要言教,又要身教,身教重于言教。凡是要求学生做到的,教师应率先做到,凡是禁止学生做的,教师应坚决不做。在与学生个体和群体的交往中,教师以身立教,内化关心、公正、认同等伦理理念,进一步加深学生对师生伦理交往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学生对师生交往的感受,从而提高他们的伦理交往能力。当然,教师自己也通过实践,将抽象的伦理原则与具体的交往情境相结合,既获得了个体伦理能力的提高,也促进了教师群体的专业发展。其次,学生要在实践活动中提高自己的伦理能力。学生不仅要主动与教师进行沟通交往,更应积极参加学校开展的各种主题类型的道德实践活动,切身参与其中,切实体验自己作为伦理个体与群体在与其他个体和群体的伦理交往中的精神快乐,从而将伦理知识转化为伦理行动。这样既可以在与他人的互动中学习伦理交往的经验,强化自身的伦理责任,又可以反过来促进自己伦理认识的提高。最后,要在师生交往中提高伦理能力。师生共同体把教师和学生看作是共同体内具有生长力量的成员,把教学活动看作是与师生切身利益相关的事件,是教师陪同学生一起探索知识、互利共学的过程[19]。师生的良好交往有利于师生伦理能力的检阅,作为伦理责任和伦理智慧的具体表现,师生共同体在交往的过程中表现出来的伦理能力又不断强化其伦理意识,促进师生伦理世界观的形成与建构。同时,师生伦理能力的提高,不仅需要教师和学生的个体伦理自主性,也需要师生在活动和交往中体会自我以及群体所要肩负的伦理责任,才能凝聚师生共同体的伦理力量,真正实现师生共同体的伦理价值。
师生共同体是伦理共同体。师生交往作为人际关系的一种重要形式,有着自身独特的运行规范。审视师生共同体的伦理价值,为改善师生交往的紧张、失衡、冲突,促进师生伦理关系的良好发展,必须从人际、己群、群际出发,明确师生共同体的伦理价值,内化关心、公正、认同的伦理理念,强化师生的伦理责任,提高师生的伦理能力,建构起真正的休戚与共的师生共同体,从而更好地帮助我们解决人际交往中的伦理问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