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法制新闻报道的“实”与“适”
2020-12-11陈红
陈红
摘要:法制新闻是当今各大电视台、报纸的主要新闻之一,但是,在不断增加的节目中存在着深度不够甚至失真等问题。法制新闻的创作必须首先立足于法律,以法律为中心进行报道,其报道必须真实合法。本文重点从法制新闻报道的实与适进行了分析,认为新闻媒体应当加强对新闻报道的重视,提高自身的报道水平,切实增强法制新闻报道的实与适。
关键词:法制新闻;报道;实;适
一、提升法制新闻报道的“实”的重要性
作为一名新闻工作者,最难能可贵的品质是求真务实。对待被采访者时以诚待人;写稿件时实话实说。做一名法律新闻工作者更要做到这一点。舆论监督是腐败等社会丑恶现象的天敌。由于新闻媒介本身的特点,使得舆论的力量比起其他社会监督方式更有效:首先受众的广泛性使得社会的各个层面的公民都能直接参与监督,关注进程,提供线索;其次,新闻传播的及时性使得它能随时把问题暴露在萌芽状态,引起有关职能部门的警惕,迅速给予解决;最后一点,也就是让那些以权谋私,进行权交易的不法分子有所震慑。我感到:法制新闻报道一定要落在实处,不能单纯迎合听众的猎奇心理,去追求、渲染那些案件的过程,而是要真正起到普法的作用。报道公安部门破案,着重点放在宣传政府整治社会治安力度,案件暴露出的安全防范漏洞以及群众应该及时注意那些安全措施上;报道法院审判工作,应重在以案释法上,及时传递法制领域的新动态。例如各级法院现在正在推行民事审判方式改革,这并不仅是法院一家的事,法官要改变以往“重实体,轻程序”的观念,当事人更要树立“谁主张,谁举证”的意识,而不是把所有的责任都推给法官。记者在报道这些案件时,就要注重于改革后的变化,特别是通过些违背程序的案例,提醒人们不要犯类似的错误。不久前,中院开庭审理一起行政案件。上诉方是劳教委,他们当庭出示的证据中有三份遭到对方律师的否认,因为他们向证人取证时是在起诉之后,这违反了《行政诉讼法》的有关规定,法官当庭宣布这三份证据无效。记者在报道时,援引了具体法条,让群众明白,在今后遇到类似问题时,如何行使自己的权利。
二、提升法制新闻报道的“适”的紧迫性
所谓“适”,就是适度,它包含很多方面的内容:比如说适时、适度、适量、用合适的方式等。
适时,指要把握报道的时机。并不是所有的事件一发生就要立即报道。有的案件,不择时报道,会适得其反。四月十号是《中华人民共和國行政诉讼法》颁布十周年纪念日,记者了解到,虽然“民告官”这个名词对大多数人来说已并不陌生,但不敢告、不会告的现象仍为数不少。如果这时报一条“民告官”民败诉的案件,很容易让人感到:“民告官”是不可能赢的。所以时机的选择是很重要的。
适度。捌昌公开性,前提是不能干扰司法部门的正常工作不是说不管三七二十一,统统报出去,这样不但起不到应有的效果,还会添乱。比如有的案件刚刚抓到几个犯罪嫌疑人,就被记者报了出去,可能会打草惊蛇,出现漏网之鱼。还有的案件不能渲染犯罪分子的作案手段,否则法制新闻反面成了犯罪教材。一次公安人员在罪犯住处搜到几大摞法制杂志,其中介绍作案手法的部分还特地用红笔勾了起来。因此,在采访中要多和被采访单位沟通,他们毕竟是专家,对于什么该报,什么时候报会掌握好分寸,这与采访的独立性不矛盾,这样既能增强与被采访单位的交流,又能把握好报道的“火候”。
合适的方式。舆论监督的形式,有公开直接面向听众的,也有像内参这样对内性质的。近来,公开的舆论监督比较红火,有的记者可能觉得这样影响大,“过瘾”。的确,公开监督能发挥舆论的导向作用,激浊扬清,唤起全社会的重视与参与,对不正之风可以起到抑制作用。然而,公开的论监督并不能解决所有的问题。当前,稳定压倒一切,记者的采访不仅是发现问题,更重要的是帮助政府找到解决问题的方法,变被动为主动,变坏事为好事。对于一些敏感的,又一时找不到较好解决办法的,可以通过内参的形式,直接向有关职能部门和市领导献言献策,引起重视,争取早日解决。有的记者还被执法部门聘请为特邀监督员,可以把平时采访中收集到的社会各界的反映及时与对方沟通,献言献策,这也不失为一种有效的监督方式。
三、新时代法制新闻报道的实践之路
法制新闻的报道可为人们解决关于法律方面的问题提供有效帮助,更能为维护社会秩序带来积极影响。法制新闻作为党和政府的喉舌,在报道实践过程中要严格遵守“实和适”的原则,在新闻报道过程中合理渗透依法治国的理念,以向受众群体传播正确的法律知识,帮助群众更多地学习法律知识,从而引导受众群体在社会中的正确行为,为社会和谐发展提供重要保障。
除此之外,在新时代下的法制新闻报道过程中,融入依法治国相关理念时要严格要求公民的所有活动按照法律规定来进行,其中作为法制新闻报道者要以身作则,向广大公众树立良好榜样。由于法制新闻工作者所接触的方面较为广泛,无论在工作的哪个环节,还是在生活中是方方面面都应该注意自己的行为,所报道的新闻都必须符合法律规定,严格规范自身行为。与此同时,在法制新闻报道实践中渗透依法治国的理念,不是只注重强调新闻的特殊性,更应该重视新闻报道中的价值引导,提高法制新闻的引导性,扩展法制新闻的传播范围,从而充分发挥法制新闻的传播效用。
最后,法制新闻报道要坚持真实性原则。法制新闻的报道必须具有较强的真实性,因为法制新闻的本质就与司法精神是类似的,需要以事实为依据,才能将法律真正发挥到实处,发挥法律的效用。所以说,作为法制新闻工作人员,在报道法制新闻的过程中一定要坚持真实性原则,在此基础上对新闻进行相关报道。切勿为了追求利益而制造并报道虚假的事件,扰乱受众群体对新闻真实度的了解,从而影响法制新闻在受众心中的公信力,最终影响法制新闻报道的传播性。总之,在当今这个信息混杂的媒体行业中,法制新闻一定要严格遵守原则,报道真实的法制新闻,为受众提供有效的信息,增强公信力,从而提升自身竞争力,促进法制新闻的可持续发展。
四、结语
“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最终要落实到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上。随着我国法制化程度日益提高,公众对法制信息的需求也越来越多越来越高,法律意识也在不断增强。因此,通过法律知识培训,使新闻工作者头脑里真正树立起依法办事的观念,以法律的原则作为评判是非曲直的标准,遵循法制新闻报道的“实”与“适”,因此加强法制新闻报道的法律意识和依法报道以及提升法制新闻报道的“实”与“适”迫在眉睫。
(作者单位:宁夏广播电视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