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化视角下晚清海防思想发展的新维度
2020-12-11集美大学诚毅学院福建厦门361021
孙 峰(集美大学诚毅学院,福建厦门361021)
鸦片战争后,随着西方列强对中国侵略的日益加剧,西方资本主义的近代化成果也随之东来,呈现出“莽莽欧风卷亚雨”之势。欧风美雨洗沐下的晚清中国,近代化已悄然起步。而中国近代化的发展,给处于“数千年未有之变局”巨大压力下的晚清海防带来了新的发展和内容。除了继续向西方购买坚船利炮,晚清政府开始打破既有的藩篱,把对外学习、交流提升到一个新的层次,师夷长技的内容扩展深入到法律、近代传媒、通信和遣使外洋的新领域,晚清海防思想发展出现新维度。
一、援国际法以制衡西方
近代以来,西方的国际法观念开始传入中国。19 世纪60年代以后,随着中外“和好”局面的出现,清政府在维护自身权益上,逐渐改变了对西方的强硬态度,倾向更多地使用外交手段加以解决,原本用来处理西方国家关系的国际法开始进入晚清政府的视野,成为维护中国海上利益和安全的重要手段。
(一)《万国公法》的引入
《万国公法》是由美国传教士丁韪良从英国人惠顿所著《国际法原理》(Elements of International LaW)一书翻译而来,是一本系统阐述国际法体系的著作,在近代西方广为流传,颇负盛名。全书分四卷,几乎涵盖了近代西方国际法的绝大部分内容,包括诸国交战之权、国际间的和战及外交惯例、领土和海洋法等。
鸦片战争后,在西方坚船利炮的进攻下,中国东南海疆面临的危机日趋严重。然而60年代后,由于清政府的妥协,中西方关系出现缓和。用战争等强硬手段对抗列强,必然会破坏来之不易的“和好”局面,清政府更倾向寻求以温和的手段来消弭外患。因此,援西法以御辱进入清政府外交视野,以子之矛攻子之盾,在海防问题上与西方据理力争。1864年底,在美国新任驻华公使蒲安臣的推荐下,清政府拨款资助出版了《万国公法》一书。该书的刊印,在当时引起了极大的反响,将一种全新的秩序观和全球意识传入中国,使中国加入国际社会行列。它所主张的尊重各国主权原则、遵守国际条约和双边条约原则,令国人耳目一新,对当时的清政府也极为实用。作为清政府长期负责办理外交事宜的大员,李鸿章尤其对《万国公法》的效力和权威性深信不疑,认为“公法可恃”,在对外交涉事务上倡导遵守国际公法,严格按照各国之间签订的条约办事[1]。
(二)国际法制衡作用的成功实践
19 世纪60年代初,在国际法理论尚未正式引入中国之际,清廷就曾借助国际法理论为斗争工具,击退海上强敌,在对外交涉方面大胆地进行了国际法的初步实践,维护了国家主权。1864年1月,普鲁士与丹麦两国因欧洲领土争端爆发冲突,丹麦战败。4月,普鲁士首任驻华公使李福斯(M.vonRehfue)乘坐兵舰来华,兵舰行至中国天津大沽口海域,遭遇三艘丹麦商船。李福斯在并未照会清政府的情况下,擅自行动,命令普鲁士兵舰在天津大沽口外的中国领水,将三艘丹麦商船强行扣押,行动之蛮横无理,严重侵犯了中国的海权,由此引发了中普两国之间的外交纠纷。
(三)有识之士对近代国际法认识的深化
“普丹大沽口船舶事件”的圆满解决,实可谓不战而屈人之兵,更何况是西方强敌,这得益于国际法的引入及成功实践。经由此事,极大地增强了清政府对国际法的兴趣,催生了近代中国人朦胧的海权意识。在恭亲王奕的推动下,清政府很快将《万国公法》刊印,沿海各省督抚及通商口岸皆有分发,以备不时之需。恭亲王奕
对国际法,尤其是其中的“制服领事官之法”,在击退强敌中所起到的积极作用给予高度肯定。受“普丹大沽口船舶事件”事件的鼓舞和刺激,清政府自然在国际法学习和传播上更乐观其成。
面对近代中国“数千年未有之大变局”,清廷逐渐接受并深化了西方的国际法观念,公法可恃的思想一时影响颇大,许多清廷官员将国际法当作可以倚赖的、维护自身利益的理论武器。《万国公法》所倡导的核心精神,包括国家主权平等、国家之间平等往来等内容,得到了清政府许多士大夫的认可和信赖,将其奉为维护中国海防安全和主权权益的圭臬。但是,他们的认识却过于简单,以为世界诸国只要严格遵循国际公法和既有条约条款,世界就会出现大国与小国各得其所、各得其乐的天下升平局面。直隶总督兼北洋大臣李鸿章在对国际法有了初步了解后,认为应该将国际法与各项条约相结合,在办理中外交涉时,各方要按照既有的条约和公法进行。1875年,在处理中日交涉时,李鸿章甚至改变了之前在《筹议海防全局折》里秉持的“洋人论势不论理”主张,要求日本尊重国际法的权威性,谨守与中国达成的条约,以缓和清政府面临的海防危机。李鸿章将国际法作为助益海防的手段值得肯定,但一味迷信国际法,将之作为处理国际关系,击退海上强敌的灵丹妙药,绝不可行。事实上,近代中国被紧紧束缚在不平等条约体系之中,弱国无外交,国际法之于中国,其功用已经被严重弱化了。
国际政治的法则向来都是弱肉强食、优胜劣汰,国家间的竞争遵循的是森林法则构成的铁律。近代中国,面对列强环伺、敌强我弱的现实,将国家安全完全寄托于国际法,必然只能是流于空想。熟谙西方理论的早期资产阶级改良派代表人物王韬,对此有深切的认知:“盖国强则公法我得而废之,亦得而兴之;国弱则我欲用公法,而公法不为我用。”[4]他还列举19 世纪50年代爆发的克里米亚战争加以说明,英俄两强争斗,俄国战败,被迫接受了战后制定的《巴黎和约》。活生生的历史证明了一个不容争辩的结论:公法最终只会站在强者一方;对于弱者,自强方能自立。“约不可恃,道在自强。”[5]王韬对于万国公法实质的观察可谓入木三分。
必须承认,近代的中国深陷西方国家主导、以炮舰为武器的不平等条约体系之中,国际法能够运用的空间严重受限,国际法作用的发挥也远称不上成功和充分。但仍需指出的是,普丹大沽口事件中国际法原则的成功实践,引发了清政府对国际法的极大关注。国际法实是弱国以小博大、击败顽敌、构筑海防安全的利器。基于这种认识,在此后出现的多次中外海上纠纷中,清政府官员积极引入国际法原则,据理力争,挫败西方列强的觊觎之心,这些行动无疑是对中国近代海防策略的全新实践。
二、知己知彼,百战不殆:近代传媒的利用
(一)新闻纸
鸦片战争之前,林则徐已经有意识地通过翻译报纸获取情报,了解西方时事,做到“尽得西人之长技,为中国之长技”,外御西方强敌。广东视事期间,林则徐在广州设立翻译馆,网罗众多通晓中英文的人才,建立了强大的编辑队伍;委派专人从广州、澳门等地,多方收集西方出版发行的新闻纸、外国人对中国时事的各种评论,并对信息变化进行动态跟踪,内容涉及经济、政治等众多领域;在汇集西方情报基础上,编成《澳门新闻纸》,报纸除分发给广东同僚参阅,也呈送道光皇帝。林则徐基本上是从情报的角度去利用新闻报刊的,“洋人旦夕所为,纤悉必获闻”[6],尽可能形成对西方诸国国力军力、对华政策等的全面感知,以充分准备,防患于未然。
作为近代传媒的报纸,信息更新速度快,能够做到对西方发展动态的实时跟踪,清政府有识之士对报纸的情报收集作用也愈加重视。同治元年(1862),京官殷兆镛向清政府上《奏陈驭夷之道在求船坚炮利及博知夷情》折陈情:“臣谓筹防事非一端,……尤在博知洋情。”鉴于情报在御辱中的极端重要性,他指出了海防建设中亟待加强的两大至关重要的因素:一是坚船利炮;二是博知夷情。二者之间,“博知洋情”对战争胜败的影响甚至是关键性的。在第二次鸦片战争中,早在英法联军溯海北上前一个月,报纸上就刊载了英法行动的路线。得知消息之后,殷兆镛迅速向清政府提出因应之策:“应饬各口通商衙门,偏览各口新闻纸,雇识洋字人口译”[7]。对此颇有识见的李鸿章,也意识到此项建议的重大价值,予以高度关注,特意安排专人加强对西方报纸的翻译工作,并将翻译的报刊呈送江苏巡抚衙门和总理衙门官员阅览。
1868年,江南制造总局设立翻译局,专门翻译西方报刊和书籍,在近代中国是首创。翻译局处于文化精英荟萃、领风气之先的上海,产生了较大的影响。该局编辑出版物有《西国近事汇编》等不定期刊物,也有西方近代军事学、工程学等方面的著作。西文报纸翻译内容的选择,重点还是在政治、外交领域,也涉及西方各国的文化、科学等内容。报纸的受众,包括清政府各地方官员、总理衙门、南北洋通商大臣,为清廷士大夫博知洋情提供了珍贵的信息参考。
(二)电线电报
电报、电话作为近代全新的通讯工具,信息传递瞬息即至,极大地提高了军情政令的传播速度和效率,在近代中西激烈对抗的大背景下,对近代发展海防事业提供了极为重要的信息通讯平台。1862年,沙俄最早向清政府提出了在中国架设电报的请求。由于担心西方列强借铺设电报之机,对中国进行渗透,刺探情报,加强对中国全面的控制,总理衙门和各地方官员对电线电报采取了敷衍抵制的态度。工科给事中陈彝认为,西方各国铺设电报的请求包藏祸心,必须予以坚决拒绝,否则“听其设立铜线,尚安望尊君亲上乎?”[8]然而在西方各国一再催逼之下,清政府的立场也在逐步的软化。部分有识之士鉴于电线电报对信息传递的便捷性,也表现出对电线电报技术的浓厚兴趣。亦商亦文的王韬,长期游历欧洲,耳濡目染,深感电线电报的铺设势在必行。回国之后,积极支持电报事业的发展,提出“凡属海疆重地,莫不建设周密”的计划,中国可以凭借四通八达的庞大电报通信网络,战前未雨绸缪,战时海防之地互通讯息,把握战机,迅速应对。王韬已然认识到电线电报对海防的重大价值,是值得大力建设,抵御西方侵略的有力武器。
1874年,日本侵略台湾,更是从战争实践上力证了电线电报对维护海防安全的重大价值。3月22日,日军在台湾琅峤登陆后,与当地居民发生激战。遗憾的是,由于信息传递不畅,战前并没有从日本国内传出丝毫日军即将攻台的消息,只是辗转从洋人处有所感知。船政大臣沈葆祯对战争形势作出分析:其一,台湾地处东南一隅,信息闭塞,情报交流受阻;其二,“台洋之险,甲诸海疆”,“虽轮船亦为所阻”,调兵不便。事实上,清政府在这场日军攻台事件中,军队行动迟缓,指挥不灵,军事上陷入被动,原因相当程度可以归咎于此。沈葆祯深切体会到通信技术的缺乏和落后对战争造成的不利影响,要加强台湾海防,电信联络必不可少。鉴于台海的紧张局势,从维护国防安全的角度,沈葆桢提出了铺设台湾到福建厦门的电报线计划。清政府收到计划不久,迅速予以批准,并力促加紧建设。事实上,正是日军攻台事件扭转了清政府犹豫不决的态度,成为中国近代自办电报事业的契机。
基于以上论述,中国近代电线电报通信技术的引入是在严峻海防危机催逼之下造成的。它的引入,对清政府收集情报,应对西方列强制造的严峻海疆危机,并占据政治、军事上的主动性,也发挥了极为重要的作用。
三、遣使外洋以行分化之策
清政府从“无需遣使”到遣使外洋,一方面固然是东西方力量逆转的必然结果,另一方面遣使外洋,纵横捭阖于列强之间,化解矛盾,消弭战端,在近代敌强我弱、强敌多来自于海上的历史情境下,相当程度上也要服从和服务于抵御外辱、固我海防的外交诉求。中国向西方派出的外交官员所担负的使命和职责,时任江苏巡抚的李翰章在1866年给清政府的奏请中已给予明确说明:“观其虚实,查其动静”[3](2493)。遣使外洋的重要考量在于刺探西方列强国情民意,以求因应之策。
明治维新之后,日本以中国为假想敌,倾全国之力大造军舰,海上力量迅速崛起,威胁与日俱增。作为能够影响清政府内外决策的晚清能臣,李鸿章对此深感不安,认为“日本近在肘腋,永为中土之患”。事实上,对时局和中国的战略对手、战略方向作出了准确的判断。然而,近代中国外交,刀锋之下起步,行动迟缓,外交布局和框架长时期以来并未真正成型,出现了日本有使臣驻中国、中国无使臣驻日本的不对称局面,现代传媒更无足凭借,极难实时了解日本近情,在中日两国的海上对抗情势急剧升温之际,单方面的信息匮乏必然会导致中方陷入被动的窘境和极大的危险之中,“若有来无往,听凭该国使臣簸弄挟制,究非长策”。对此,李鸿章认为,应派“江浙熟悉东洋情形之人”,“往驻该国京师,或长崎岛”,对日本采取羁縻之策,可一举多得:其一,对日本可“笼络之或为我用”;其二,“藉以侦探彼族动静,而设法联络牵制之”;其三,李鸿章遣使日本的一个重要出发点,就是基于当时正如火如荼发展的军事工业考虑,通过向西看,取长补短,最终“消饵后患,永远相安”[3](7333)。现在看来,李鸿章一味依赖以外交手段缓和乃至彻底解决海防危机,难免脱离现实,略显苍白和空洞。然而,他思考问题的方向和路径确是带有积极开拓性的。
1874年,面对日本武力犯台,清政府积极筹划加强海防。在直隶总督李鸿章看来,海防的巩固和建设,不仅仅是购船造炮而已,遣使外洋,利用西方各国之间的矛盾,加强外交攻势,行羁縻、制衡乃至瓦解之策,同样能够有所裨益:“立国之要基,不战而屈人者,攻心之上计。自来备边驭夷,将才、使才两者不可偏废。各国互市遣使,所以联外交,亦可以窥敌情”。“而遣使驻外正是了解外情的极佳途径”[9]。在此,我们也可以看出李鸿章本人外交思想的开放性,以及他改变被动防守为积极防守的努力[10]。
综上所述,近代以来,中国门户大开,中国外生后发型的现代化随之起步,催生了中国传统海防思想在策略和内容上向近代转变。尽管在某些方面成效不彰,但仍然极大地促进了近代海防思想的实践,拓展了中国近代海防思想发展的维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