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风险防范
2020-12-09朱妍霖
【摘要】在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国民的收入水平也在不断提升之中,因此我国国民的投资理财意识也在不断增强。2018年4月27日,我国资管新规出台,在这种大环境下,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产品的各个种类源源不断地更新和完善,但是现实生活中商业银行的个人理财业务也必然存在着许多风险,部分来源于银行本身,部分来源于实际操作过程,因而做好风险的规避工作十分重要。本文对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进行探究分析,阐明目前风险现状,思考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风险控制策略以及应对措施,为居民的投资安全提供多重保障。
【关键词】商业银行 个人理财业务 风险控制
引言:2018年4月27日我国资管新规正式出台,资管新规的出现成为了一把双刃剑,新政策在逐步落实过程中为商业银行的个人理财业务的健康发展铺平道路,但是从另一方面来讲,也为我国商业银行理财业务和理财产品的创新带来了新的挑战。但与此同时,目前中国金融市场并非完善,且众多居民所涉及的金融知识还不充足,面对多种多样的理财产品,以及理财产品由于自身缺陷而产生的风险并未拥有全面深入的认知,因此,认识我国商业银行的个人理财业务风险以及采取方式避免风险带来的巨大损失也成为目前我们亟待研究的新课题。
一、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风险概述
(一)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定义
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是指商业银行对客户个人以及家庭的财产为基础,了解客户对于不同种类的金融产品的需求,并且根据不同客户的资产状况进行具体分析,除此之外,也要分析客户风险偏好程度,从而为客户提供多种选择的个性化个人理财产品,为客户的财产进行保值和增值。由此可见,为达成这一目标,需要专业的技术人员根据实际工作和操作经验,才能为客户的资产管理提供多种选择。从商业银行的角度看,为客户提供理财产品可以推动本银行销售业绩的不断上升,为客户提供符合他们需求的金融产品,并以专业角度为客户提供金融服务,为客户的长期投资提供专业的指导,将理财产品有针对性的推荐给客户。而从消费者的角度来看,个人理财业务流程则是通过商业银行的个人理财顾问,对自己的财产规划进行指导,对自己所拥有的财产进行审视,以达到扩大个人资产数额,形成一套合理的、具有规范性的投资计划。
(二)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风险
我国商业银行为了满足我国居民各种各样的投资需求,提高居民投资收益,增强居民投资欲望,进而不断拓展个人理财业务。但是我们需要认识到,商业银行的个人理财业务是具有一定风险性的,它受外界多种因素制约,如法律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等等。且受竞争压力影响,商业银行理财产品的竞争力也在不断提高,高风险与高收益并存,收益的增加也意味着风险指数的上升。我国目前处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大环境下,因而市场在我国经济运行环节过程起主要作用。所以,由此可见,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价格上涨或下降也受到市场价格波动的影响。从另一个方面来看,商业银行也面临着信誉风险的问题。商业银行并非为所有要求个人理财投资者进行投资业务,一般来说,商业银行首先需要对投资者的信誉程度进行一定程度的考察,避免因为客户自身信誉的缺失而造成无法按照规定进行还款,使银行的利益受到损失,一般银行都进行考核后决定是否为客户办理业务。
二、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风险的成因
(一)不充分的信息披露以及风险提示不全面
商业银行的客户之所以要承担个人理财业务风险,其中的一个重要原因则是目前信息披露制度还不够完善,我国政府也曾在文件当中对此项内容明确规定,所有商业银行,在对于客户的信息披露问题上,都必须准确、真实、及时。并通过这种手段,让客户了解并对我国商业银行推出的个人理财有更明确和透明化的认知。其中包括正确认知所选产品的收益率以及风险问题,并对客户的不同选择给予相应的帮助,进行操作的分析和合理提示,并且还要对客服的风险承受能力进行正确的评估。最重要的一点,也是银行的原则和底线,则是不向任何客户在购买理财产品时提供虚假的信息,并对客户进行虚假的产品宣传。但是,从现实生活中的分析和调查结果中总结,目前我国许多商业银行都未能达到标准,有时打着高收益的旗号误导客户,对客户的选择没有起到积极的指导作用,并对理财产品中的一些风险进行了隐藏,这种现象可能会造成更进一步的风险,不仅对客户,对银行本身也将带来不小的影响。
(二)个人理财产品缺乏创新性
人们的生活水平在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而不断提高,因此人们的理财意识也不断增强,近几年来中国商业银行的个人理财业务发展之快也超乎了大家的想象,个人理财产品层出不穷,各大商业银行间也不断较量,纷纷以不同种类的产品吸引人们投资。目前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种类众多,但究其根本创新性却不高,创新的速度明显落后于新产品产生的速度,而且也落后于目前中国国民的市场需求。这也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个人理财业务的发展。根据调查研究,目前同质化理财产品造成了对客户吸引力下降的问题,看名字则感觉五花八门各不相同,但实际功能特点都几近一致,换汤不换药,甚至在收益水准上也在同一水平线上,这样的问题一直困扰着我国商业银行对于個人理财业务的创新,也造成了该方面的业务目前处于瓶颈期,面临着较大风险。
(三)缺少完善的风险管理机制
我国个人理财业务要想顺利发展,则必须建立完善的风险管理机制。且风险管理体系的建立必须结合不同银行所推出的个人理财产品的特点,有针对性的进行管理和控制,不可“一刀切”,而且在进行体系建立的过程中,最好也能覆盖到所有的风险问题,使我国个人理财业务在遇到风险问题时能迅速找到应对的策略,避免事态的恶化和蔓延。目前我国商业银行在总行都设有专门的风险管理部门,这样也能有针对性的应对各种风险,也能够根据不同风险制定相应的管控计划。在业务方面也要加强风险管理,提高合规销售的水平,加大力度控制误导销售所带来的风险问题,对高收益的理财产品进行监控,缺少完善的风险管理机制也是目前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风险出现的一个重要原因。
(四)从业人员素质较低
在目前看来,中国居民个人理财知识还不够完善,甚至欠缺。大多数居民了解银行的个人理财业务都是通过银行的职员介绍,通过人员的讲解才能对产品有浅层次的认知,但实际上,银行的工作人员更愿意向客户推销预期收益率更高的产品。为了银行的销售收益,在产品的推销方便也很片面,这也让银行的客户忽略了产品的风险,不能够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不能结合自身的风险承受水平和个人偏好,进行做出不符合个人需求的选择。由此可见,从业人员的水平高低在一定程度影响了个人理财业务产品的销售和客户对于产品的选择,在业务运作的过程中,缺乏风险的管理经验,也会带来一系列的负面影响。
三、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风险规避措施
(一)完善银行信息披露制度
由于新形势打破理财产品刚性兑付,个人理财产品的风险系数也相应提高,所以提高信息披露制度,加大监督力度扩大监督范围能够增强居民对于投资个人理财产品的信心。我国商业银行建立健全信息披露制度不仅可以对投资者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也为整个金融理财市场的公开化、透明化,为中国目前商业银行的个人理财业务发展起到铺垫作用。 因此,我国商业银行应通过内部自查和外部审计双重监督,对于理财过程中,理财师对于产品的推销过程,客户的信息管理,信息的披露,以及理财产品的售后等一些列问题进行检查核实。一旦发现问题,不仅要追究检察人员的责任,也要对于理财师的行为是否合规进行排查。也要向国外学习新鲜技术,如CRM客户管理系统,了解客户的历史状况和客户最新的动态信息,制定满足客户要求的理财方案。在续期内及时向客户提醒资产变动等重要信息。在到期时也要及时公布到期信息,供客户进行下一步的操作选择。
(二)提高产品的创新力度
我国商业银行应该根据不同客户的资金水平、风险偏好程度来制定不同的理财计划,创新理财产品,并在原有理财产品和方案基础上进行修改和完善。近几年来,我国商业银行的个人理财业务在不断发展创新中,但目前个人理财产品的创新又陷入了新的瓶颈,保本型个人理财产品逐渐退出历史舞台,人们对于个人理财产品的投资欲望下降。个人理财产品迟迟不更新会降低人们对于理财产品的购买,减轻对理财产品的关注度,进而对银行的个人理財业务发展风险起到不利的作用。因此,近几年创新金融产品和改良金融产品成为新趋势。
(三)加强对风险管控的监管
为了我国商业银行理财业务更加稳健的发展,需要监管层更加严格的把控,对风险进行更加严格的控制。对于投资者,应增加对他们的审核环节,并强制性建立理财的子公司制度,或者采用第三方参与托管的形式。监管层需要结合新形势,银行需要按照资管业务进行以1%的管理费为上限进行计提,这种手段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对一些操作性的风险进行补救,也能控制一些其他的不可预见的风险。在计提结束后,也应及时将具体情况如实上报给相应的金融监管部门,银行的个人理财业务相比较于之前,必须有更加严格的规范,风险才能相应降低。
(四)加强从业人员素质管理
银行作为个人理财产品的销售方,在净值型理财产品吸引力下降的大环境下,提升新产品的吸引力也成为了专业人员要面临的最新课题。个人理财业务专业性较强,需要对从业人员的技术水平有高水平的规范。因此我国商业银行应该随着理财产品的不断更新,不断加强从业人员的培训教育,以应对不可预见的风险。比如,引入AFP、CFP等理财师培训教育,进行个人理财业务的培训。除此之外,也应有针对性的进行个性化教育以培养理财师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另外,在对理财师进行考核的时候应酌情弱化业绩指标上的要求,避免理财师为获取更高的业绩而进行虚假营销等违法手段对产品进行推销,进而形成一支素质过硬的理财师队伍,对客户的需求进行精准营销,合法有序开展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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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朱妍霖,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际经济贸易学院在职人员高级课程研修班学员,主要研究方向:金融管理与投资实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