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空间公共话语表达范式转向*
2020-12-09赵宬斐赖乐涵
赵宬斐,赖乐涵
网络空间是一个开放交互式的场域,人们通过各式各样的话语表达方式参与议题,引导舆论热点。随着社会的网络化和网络的社会化,中国社会网络空间的话语表达问题也日益凸显;对网络话语表达的治理无疑是网络空间治理的重要手段和内容。党的十九大报告强调:“加强互联网内容建设,建立网络综合治理体系,营造清朗的网络空间。”(1)习近平:《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人民出版社,2017年,第42页。这是基于当前网络空间发展而导致公共话语表达展现出多样的趋势以及如何规范网络公共话语表达的考虑。规范网络公共话语表达日益成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体现。有鉴于此,在探讨传统公共话语表达范式转向的同时,如何进行网络空间公共话语表达新范式建构,同时有效规约公共话语表达存在的风险是一个值得持续深入研究的重要课题。
一、网络空间中公共话语表达的范式转向
网络技术与大数据的快速发展,使网络空间的功能与作用也日渐突出。人们借助于网络空间平台就社会中的热点、焦点事件、问题与利益等进行话语表达、意见呈现和观点分享,由此形成了网络公共话语。网络空间伴随着公共话语的介入与发展,不但具备了传统意义的公共领域或公共空间的特征与意义,而且在形式与结构等方面也被赋予了其新的内涵与属性,这些转变表明传统的公共话语表达范式已经发生转向,人们更加关注对社会热点和焦点事件的表达,更加注重如何通过表达达成某种共识。
(一)传统公共话语表达范式样态
范式(paradigm)的概念主要由美国学者托马斯·库恩在《科学革命的结构》(1970)中提出并加以系统阐述。库恩认为,“按既定的用法,范式就是一个公认的模型或模式(pattern),是一个成熟的科学共同体在某段时间内所接纳的研究方法、问题领域和解题标准的源头活水。”(2)[美]托马斯·库恩:《科学革命的结构》,金吾伦、胡新和译,北京大学出版社,2003年,第21、95页。范式理论不仅可以为公共话语表达提供一种新的概念解释,而且能够为探索公共话语表达提供一种新的理论维度,还可以为关于公共话语表达变革与创新的探讨提供新的思维与方法论。公共话语表达,一般指以社会民众为主体、以时代问题为导向、以公共话语为载体,以现实事件为指向,以公共诉求为价值基础,在国家意识形态指导下通过表达行动实现的一种意识形态建构。这种公共话语表达具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基本属性:一是话语表达中的民众一般是超越单一个体所组成的众多独立的复数主体;二是这些主体具有在场性,即立足于一个由人与人之间的复杂关系过程的公共空间;三是话语表达指向公共利益或公共属性;四是话语表达具有开放性、平等性,是一种自由的讨论与对话;五是话语表达具有一定的传播性,期望引起关注和讨论。公共话语表达呈现出的范式一般表现为人们话语表达的规范和方式的样态与趋势,包括研究和叙述的基本原则、价值取向和研究方法等。
对传统公共话语表达的界定,一般是把公共话语表达置于互联网技术高度发展之前的社会中,由于当时的社会还没有遭遇高度的全球化、网络化和社会化发展,传统的社会生活、社会结构、社会关系还处于缓慢、平稳的过渡之中,在这样的社会形态中,传统公共话语表达范式主要表现为:一是话语表达具有明确的权威性和引导性。公共话语表达要接受国家主流意识形态的统一指导,国家的主流意识形态、执政理念和价值观成为话语表达信息获取的唯一来源,是决定人们公共话语表达价值理念和舆论走向的决定因素。二是话语表达具有高度的确定性和一致性。人们的公共话语表达要与国家大政方针政策保持一致性,主要体现为在表达的口径、内容与形式与国家对大政方针政策的宣传、解读与传播保持同步和一致。三是话语表达的监督性和指导性。人们的公共话语表达要接受从中央到地方各级专门机构的监督和指导,在表达中不能产生越界行动,且不允许其他非主流思想和话语的侵扰。四是话语表达具有明确的单一性和指向性。人们的公共话语表达主要采取自上而下的单向灌输,话语表达所接受的信息传播途径相对单一,表达中获取信息的方式以行政信息和宣传信息为主,一般要接受多层次的审核与管理。五是话语表达的鲜明政治性与宣传性。人们的公共话语表达要配合国家意识形态的宣传要求,具有严格的要求和规范,话语表达要体现出具有高度的政治化、宣传性色彩,要具有鲜明的意识形态特征。
(二)网络空间中的公共话语表达转向
伴随着人类社会高度的全球化、网络化和社会化,网络空间公共话语存在的价值与意义也日渐凸显。在网络空间中,随着“赋权”议题的功能不断增强,特别是“自我赋权”“参与赋权”“关系赋权”和“技术赋权”等深度介入,无疑成为推动公共话语表达赋权范式转向的决定性力量,推动着传统公共话语表达转向:
一是由“统一性”趋向“个体性”。传统媒体条件下意识形态的解读与传播具有严格的要求和规范,人们的公共话语表达需要具有特定主体资格的人员通过统一传播渠道进行;在表达中的观点代表着国家和社会的主流价值取向。在全媒体时代,意识形态传播主要由以专门机构、组织和专业人员为主的精英传播逐渐转变为人人皆可传播与表达的大众传媒时代,话语表达被赋予了更多个人色彩和个人偏好,这无疑进一步促进了对传统的公共话语表达范式的解构;人们的表达充满“个体性”色彩,可以按照自身的价值观、审美观发布观点、提出意见,推送信息,也可以将所获得的信息进行任意加工、截取,并根据个人的好恶有选择地进行表达,充分实现个性化选择与个性化表达。
二是由“威权化”趋向“平民化”。传统公共话语表达要接受具有法定性和权威性的主流意识形态指导,国家主流意识形态成为决定大众表达内容、形式与价值的决定因素。在全媒体网络空间时代,人们的公共话语表达表现出明显的“去中心化”特征,解构着“传统的中心权威”,人们从逻辑上否定既存秩序的确定性和同一性,追求多元性、差异性和不确定性的话语表达;话语表达日益平民化、大众化和世俗化,更加贴近现实、贴近生活、贴近具体。
三是从“规则”秩序趋向“语境”差异。由于传统话语表达强调权威性,坚持规则与秩序,在表达中重视话语的文本、话语的内容、话语的形式和话语编排程序,注意对所表达的信息准确性进行定位,注意对所表达主题在整个事件的先后顺序的推断,注意对所表达事件可能引起的反响与后果进行预判;但是,在网络空间中人们所处的“语境”千差万别,由于网络空间的虚拟性增强、现实约束性减少,人们话语表达的自由度提高、主动性增强,话语表达形式与话语依存的语境之间互为依存、互为影响的趋势十分明显,人们依存于什么样的语境,往往就表达出什么样的话语。人们的话语表达,一般不再依靠话语规则与秩序的指导,而是依靠表达者自身与所表达的主题、事务之间语境关系的分析和判断进行的,完全不顾及规则与秩序的约束,更多表现为话语表达的自我体验与自我发挥。
四是从“政治化”趋向“生活化”。高度的“政治化”是传统公共话语表达的主旨。话语表达严格按照国家主流媒体对叙事信息的控制要求出发,表达的主要任务按照主流意识形态要求,经过严格的组织渠道和“仪式化”方式对所表达的人和事物进行宣传,广而告之以造成影响,同时对生活化采取一种俯视态度,话语表达的目的是获得集体身份认同,也满足人们对公共利益的诉求。随着网络技术的发展,传统组织渠道和“仪式化”方式得以解构,人们的话语表达日益生活化,而且能够把个体化的表达体验及生活化的方式融入政治意识形态的运行。在网络媒介时代,人们可以通过敲打键盘符号给予具象化的描绘,进行符号表达;人们可以利用新媒体技术制作图片,给予传送、分享和展示,进行图片表达;人们可以利用手机等移动设备,在新媒体平台分享视频话语主题,进行视频表达;人们借助于移动网络音频平台的应用与创新,可以通过移动网络音频就话语表达与情感交流进行音频表达。人们正是通过上述的这些符号表达、图片表达、视频表达和音频表达进一步促进“政治化”转向“生活化”,使政治性的议题更加贴近现实生活,更加符合民情、民意与民生。
网络空间中公共话语表达逐渐由“统一性”趋向“个体性”、由“威权化”趋向“平民化”、从“规则”秩序趋向“语境”差异、从“政治化”趋向“生活化”。这恰恰表明了网络空间不仅已成为人们表达意见和诉求的重要渠道,而且也为人们提供了迅速且便利的交流途径。事实上,网络空间中公共话语表达所表现出的特征也远非上述总结的几点,这种话语表达的发展趋势也更加表明话语秩序规范的重要性,需要法治的规约、理性的引导和共识性的整合,以实际行动共同构建表达有序的网络空间。
二、网络空间公共话语表达的驱动
网络空间公共话语表达之所以发生了上述的改变与调整,主要是由于网络技术的发展,把“赋权”作为议题嵌入网络空间中,进一步激发了人们话语表达的欲望与激情,人们借助于数据驱动、主体自觉、观念结构和参与拓展等方面共同助力话语表达的“赋权”行动。
(一)“赋权”议题的嵌入
赋权(empowerment)一词最早是由美国学者巴巴拉·所罗门在其《黑人赋权:受压迫社区里的社会工作》中提出的一个具有想象性和延展性的概念。(3)Solomon B.B,Black Empowerment: Social Work in Oppressed Communities,Coloumbia University Press,1976.赋权的核心要素重点表现为“授权”“参与”和“增能”,授予相对“弱者”以某种权利和能力,通过有效的参与,获得决策的责任和资源控制权,在行动中实施,并能够取得一定的效果。从赋权概念产生以来,便在许多学科领域中衍生与发展,获得了进一步的解释、拓展和应用。但是,赋权概念无论被应用于何种领域,其核心之义不变,都是指赋予相对性“弱者”在某一领域中的权利、能力及机会,使其以此改变处境。赋权意味着被赋权的人有很大程度的自主权和独立性。一些著名学者如拉帕波特、齐默曼、帕金斯等从多维度与多层面诠释了赋权理论;还有一些学者如梅尔科特、斯蒂夫斯等则从传播学角度系统阐述了赋权范式在发展传播学中的运用,这些研究也使学界能够富有想象地对赋权进行一个开放的建构性研究。总之,人们把赋权“看作是一种理论与实践,一种目标或心理状态,一个发展过程,一种介入方式。”(4)陈树强:《增权:社会工作理论与实践的新视野》,《社会学研究》2003年第5期。“赋权”与“网络空间”互为影响、互为激荡,人们的公共话语表达因为“赋权”的机遇与功能,在主体、观念、参与以及如何利用数据方面产生了强大的驱动力。在网络空间中,随着“赋权”的嵌入,人们以公共话语表达为行动,以传播为手段,实现了个体力量和能力的广泛连接,力图创造一个崭新的公共领域,进一步提升各项权益。这种“赋权”主要表现为:一是自我赋权。在网络空间中,人们通过不断自我赋权并扩张,其发表意见和传播信息的自主权获得空前发展。自我赋权进一步促使人们在网络场域中提升自我认识、自我定位和自我赋权认知。二是参与赋权。在全媒体时代,人们的参与内容、形式、特征与行动也发生了转变,朝着更加适合网络空间中公共话语表达的方式发展,使他们重新获得了知识和话语权,人们在意愿表达、政治参与、内容创造等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被赋予了较大的参与能动性。三是关系赋权。在网络时代,人们彻底从传统熟人社会中的差序关系中解放出来主要表现为高度的个体化、自主化、平等化和互惠互利的崭新的范式样态。四是技术赋权。网络技术尤其是媒介技术的应用进一步推动了人们获得信息的对称成为可能,人们在获取更多资讯的同时,进一步提升了公共话语表达的机会与能力,也更容易促进公共讨论与辩论。
(二)网络空间公共话语表达的驱动
和传统意义上的公共领域相比较,网络空间更具有开放性、自由性和透明性。人们借助于数据技术、主体自觉、观念结构和参与拓展等方面共同助力话语表达的“赋权”行动,使人们的公共话语表达出现前所未有的激情和果敢。
一是数据技术。大数据技术的崛起,不仅推动着社会、文化、政治和经济快速发展,也推动着社会结构快速地调整与转型;同时,更推动着人们话语表达的理念、内容与策略等不断地创新。在大数据驱动下,人类社会很快从“IT”时代转向“DT”时代。数字技术全方位地融入人们生活的各个层面,深刻影响了人们的认知方式、思维方式和行为方式,进而改变人们的话语表达形式、方式与内容,重新塑造着人们的意识形态观念、内容与认知。在大数据时代,尤其是直播技术的发展打破了传统意义上的精英信息话语权,表达出普通人对于话语权的需求和渴望;直播技术提供了与现场的连接和多样性,人们可以从场景中寻找兴趣、发表观点和他人进行直接且多样的话语沟通与交流。社会民众的话语表达的深度拓展也进一步促进人的自主性、连接性的跨界和扩展,使人的自由度得到最充分的扩张与提升。很显然,数据技术的驱动,是打破人们公共话语表达的等级与控制,促进话语开放与自由的关键所在,可以说数据驱动为网络空间公共话语表达提供了技术支持。在大数据驱动下,人们公共话语表达的重构,不仅有助于加强人与人之间话语表达的连接性与广泛性,也有助于提升话语表达的流动性、丰富性和可能性,更重要的是有助于提升人们的各项权益。
二是主体自觉。在传统社会中,人们在话语表达互动中构成价值观的基本元素,包括历史教训、生活经验和交往方式,一般呈现出单向传播的特征。比如,被作为精神财富传承下来的家训、圣训、尊师训诲、父兄哺育,这些教条、箴言、诤言和规训等都不存在被怀疑和商量讨论的余地。传统社会中人们之间话语交流方式主要是面对面的沟通,表现为一种贴近性、在场性的言传身教。由于属于熟人社会的人际交往与话语表达,具有一定的稳定性、传承性和层级性,人们的价值观取向变动性不大,除非所依存的社会结构和生活圈子受到强烈的外力冲击。在互联网时代则不同,大数据的发展使现实空间、虚拟空间都发生了急剧的变化,整个社会的知识和文化传播冲破了等级控制,进一步平面化与弥散化。社会上的思想认知、价值概念也不再由极少数知识分子和道德精英来进行塑造,似乎人人都可以主宰自我,掌握命运。网络时代人们开启了主体启蒙、主体自觉和主体建构的新征程,正如哲学史家塞格尔指出,从洛克到德里达对自我概念的理解与认知存在三个层次,首先是生物性的(bodily/material)自我,即我们身体的物质性存在和生理需要;其次是关系性的(relational)自我,即社会文化塑造的身份认同;最后是反思性的(reflective)自我,即我们反思和改造自身的能力。(5)J.Seigel,The Idea of the Self,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2005,pp.5-6.无论是生物性的自我、关系性的自我,还是反思性的自我,在网络空间时代都得到了进一步的精进发展。人们的公共话语表达在很大程度上是受到个人自我意识驱动的。人们的主体自我意识在网络时代获得了充分的赋权,开启了增权的模式。人们在网络空间中表现出的自主、主动、能动、自由和有目的的活动日渐明显。人们越来越作为一个有独立意识和独立地位的政治权利主体而活跃于网络空间中,不再是作为被奴役性的客体而存在,而是可以通过由互联网所建构的网络平台自由地发表自己对于某一公共事务的看法与意见,能够亲身感受到自己对于公共事务的影响。人类精神“在广阔的社会未知领域里自由翱翔,继续古老的精神探索,思考生存的意义以及我们在宇宙中的位置。”(6)[美]杰里夫·里夫金:《第三次工业革命》,张体伟译,中信出版社,2012年,第283页。真正体会到了自己掌握自己的命运以及自己才是社会的主人的感觉。
三是观念建构。在前互联网时代,人们对观念的认知、接受和建构基本上是依靠灌输,即通过人际交往,依靠言传身教建构而来;在互联网时代,人们开始对建构主义理论给予重新审视和创新,很显然人们对知识的获得,不再仅仅通过言传身教的方式进行传承,而是体现为通过自我主动性的发挥,进行独立性学习、协同性学习和创新性学习。在互联网时代,人们经过个性化改写的新观念与个人原有的观念体系发生碰撞,在碰撞中有些看法观念可能会融入原先的观念体系中,被原有观念体系所融入消化,成为原有观念体系的一部分;有些看法观念,可能会游离在原有观念体系之外,一旦这些游离性的观念积累得越来越多,必然会聚集一定的力量对原有的观念体系造成巨大冲击,甚至导致体系结构的瓦解或重组,形成一个新的观念体系。这必然会带来观念上的“创造性重构”。这种重构可视为更高层次的观念聚合。在互联网时代,观念的建构主要不是通过言传身教的人际交往方式建构的,而是从大数据时代的双向、多边互动中建构的;传统意义上观念的传播建构主要通过看得见摸得着的家庭成员、亲朋好友、同事同学等熟人关系方式;而现在更多的是通过智能手机和移动互联网结合的大数据的治理建构的,人们可以便捷地越过知识和文化等级,直接参与到价值观的创造中,往往是“人在此处,心在天涯”。在网络时代中,每个人都会深刻地认识到人人都是有着无限的可能性,由于人们感受到了公共话语表达的快感,言论的自由,身份的匿名化,交流的互动性,这些因素都驱使着人们围绕着某种观念去进行话语表达,同时进行话语表达来建构某种观念;人可能产生许多新的观念,也可能放弃许多既有的观念。总之,网络时代人们会轻而易举地抛弃一些传统观念,也会轻而易举地建构一些新的观念。人们在信息高度自由化和强流动性中会不断加深对现实生活的认知,逐渐定位自己的“应然世界”,从而形成一些新的观念和看法。
四是参与拓展。互联网时代下,人们参与的机会、条件与能力都大大提升。“参与”在网络时代可以看作是一种更具开放性和自由性的选择。今天,互联网发展突破了多媒体、跨媒体和交叉媒体之间的界限,使人们的参与类别与形式等更加多样化。“过去的媒介没有一个能够像因特网一样提供类似的一揽子机会和冲击力。”(7)[美]保罗·莱文森:《数字麦克卢汉》,何道宽译,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1年,第222页。信息的播撒正在创造一个处处是中心的关系网络,权力中心正在遭遇解构;时代的发展导致了人们参与意识的提高,人们渴望通过参与公共事务来达到表达自身利益诉求的目的。阿根廷学者谢尔·阿斯廷在《公民参与阶梯》中划分了三个类别8种层次的公民参与类型。并指出深度参与主要表现为:合作(partnership)、授权(delegated power)和公民控制(citizen control)三个层次。谢尔·阿斯廷认为,只有真正深入到公共事物和政治生活中的系列政治表达与行动才算深度参与;如果没有参与公共事物和政治生活的行为,并不能算是真正意义上的公民。(8)Arnstein Sherry R.,“A Ladder of Citizen Participation”,Journal of the American Institution of Planners,1969,35(4).有学者指出:“社会多元化的利益诉求需要宽容畅达的公共话语的表达空间”,(9)喻国明:《当前中国传媒业发展客观趋势解读》,《现代传播》2004年第2期。而互联网的出现正好满足了这一民众需求。网络空间的形成为人们提供了一个自由平等的公共话语表达空间,而网络传播技术的应用使公共信息的传递速度变得非常迅速,从而提高了公共信息的社会共享程度,为人们参与公共决策提供了现实的保障。一方面,社会公共事务的治理需要社会大众的参与;另一方面,社会大众自发想要参与公共事务;两方面因素的共同驱动加速了网络空间公共话语表达的发展。
三、网络空间公共话语表达范式建构
由于受到数据技术、主体自觉、观念结构和参与拓展等方面的驱动,网络空间的公共话语表达范式发生了明显转向,在“主体”“客体”“个性化”“选择”“聚焦”等方面赋予其新的内容与形式,进行着新的范式建构。
(一)网络空间公共话语革命
库恩的范式建构,从根本上摧毁了所谓的传统式的永恒。范式建构不仅预示着传统范式的解构,范式的不断改革与转换,更预示着新范式的建构和对旧范式的替代。库恩的范式的指导意义在于给人们提供批判性的眼光,而不是守旧的眼光去发现和解决新问题,激发人们的创新潜能,只有不断解放思想,才能与时俱进和开拓创新。任何一次范式革命都必然要符合它当下依存的社会环境以及内外要素要求的范式特征。对于网络空间公共话语来说,一方面在思想上否定了传统表达的宏达叙事以及绝对确定性;一方面表现出表达的大众叙事、相对性和差异性;另一方面也表现出建构表达共识机制的迫切要求,正是在这些内外因素的共同作用下,公共话语表达不断发展演变,其范式转向也成为必然。从网络空间发展来看,公共话语表达是在技术革命与赋权革命的交替发展中不断进行累积的一种谋求共识性的行为;但是,话语表达范式的变革不可能是知识的直线积累,而是一种创新和飞跃,是一种科学体系的革命。我们要把公共话语表达范式转向置于大数据的时代语境中加以审视与思考,要给予网络空间的公共话语表达注入更多的人文因素、社会责任和家国情怀。话语不仅仅用于人们之间的情感交流,更重要的是体现为一种社会关系,反映出人与人之间的交往,因此,“不再把话语视为简单的语言表达,而是用话语去说明各个不同的历史时期中语言使用的各种社会规则与实践。”(10)王鹏、林聚任:《话语分析与社会研究方法论变革》,《天津社会科学》2012年5期。法国学者米歇尔·福柯明确指出:“把话语作为系统地形成这些话语所言及的对象的实践来研究。”(11)[法]米歇尔·福柯:《知识考古学》,谢强、马月译,三联书店,2007年,第53页。话语在福柯的学术视野中不再是单纯的语言学意义,而是具备了丰富的社会学内涵。因此,福柯指出,无论是在精神病学、临床医学、生物学,还是在政治学和社会学领域中,都保存着独特的话语体系,都是在特定历史时期由特定的话语实践而建构起来的特定的知识形态。对于网络空间公共话语表达也是如此,人们是通过特定的话语实践、按照特定的话语构成规则建构起来的。例如,对国家、民族、阶级、矛盾和共识等等都是在话语实践中获得并被改变和重建的,即话语以不同方式建构了各种社会实在及其关系,并通过范式的不断扩展为新的突破奠定基础。公共话语表达的变革与话语范式转换势在必行,而这一变革应把握新语境下话语表达的时代性,重新思考话语表达主体的角色定位,并以多元化的言说方式和生活化的言说内容完成话语表达范式的转换,话语表达必然是以网络空间中赋权行动导致的话语多维度变革为基础的范式的理论建构过程。
(二)网络公共话语表达范式的科学建构
当前,公共话语表达的基本叙事结构仍然是以国家意识形态、宏达叙事为主旨,各级党委和政府依然掌控着舆论的主导权。伴随着新信息传播技术、传播秩序和格局的发展,多极化趋势也日趋明显;我们要清醒地认知国家、社会以及人与人之间相互依存程度空前提高,传统话语权力结构也在调整、变化,传统话语权正在重新分配,更影响到未来构建和形成一个什么样的范式的话语表达新体系,以什么样的公共话语来表达和建构一个怎样的复杂社会关系。在此情况下,有必要把“公共性”概念作为网络空间时代公共话语表达理论的逻辑起点进行理论建构。“公共性”应该看作是话语表达中最关键、最核心和最基本的“元属性”概念。因此,对网络公共话语表达范式的新建构,必须体现出“逻辑起点价值”,即体现出话语表达行动的公共性,公共性是话语表达的基础,也是促进人们达成共识的根基。在这个价值基础上,以“主体”“客体”“个性化”“选择”“聚焦”等范式建构网络空间公共话语,把价值性与创新性有机融合重新构建话语表达范式。这些范式内涵的展开或阐释如下:
一是“主体”范式。话语主体角色定位是话语表达中必不可少的一个重要环节,是实现沟通、交流以至于达成某种共识的关键。首先,注意话语主体建构的选择性。在网络空间中,首先应该根据公共话语构建的目标与价值诉求需要,关注组织、建构、群体与个人公共话语表达的匹配与比例。其次,注意话语主体的立场。话语表达的内容、方式和目标与话语主体的立场关系十分密切。话语主体在表达中必须具有鲜明的立场,必须契合网络空间的公共性,才能获得大众的认同。最后,要优化主体话语表达。由于网络空间的话语表达主体身份、立场和诉求不同,所表达的公共话语也具有一定的差异性,在公共话语表达中,需要突出个体化话语表达的公共性,需要彰显政府组织机构话语表达的权威性进行正确引导,积极建构一种以人为本,平等交流、相互理解、注重沟通与互动的和谐主体范式。
二是“客体”范式。在网络空间公共话语表达中,客体的指向更倾向于“事实信息”而不仅仅是“客观事实”。公共话语的表达要求真务实,不歪曲“事实信息”和“客观事实”真相。所谓“客体”范式实质就是坚持唯物主义辩证法,在面对被信息海洋所包围的社会焦点、热点、难点事件、重大公共性事件和突发性事件进行话语表达和意见呈现时,要做到客观、理性,不信谣言,不传谣言,防止“群体极化”。建构“客体”范式主要是建构话语表达中真实性与客观性之间的契合性,达成“事实信息”和“客观事实”的一致性。
三是“个性化”范式。“个性化”是整个网络空间中公共话语表达的灵魂,没有“个性化”就没有真正的公共话语表达。“个性”是话语表达主体内在的规定性,是区别他者的独特特征。“个性化”是网络空间中人们进行公共话语表达时秉承唯上与唯重的理念与风格,展现出话语表达的独特思维方式、方法和独特的话语权力。网络空间公共话语表达彰显“个性化”范式,展示真实的自我同时,绝不是情绪化的表达、感觉至上化的表达、无厘头的表达、戏谑性的表达,不是通过表达摒弃社会公共性,限于自我情感的宣泄和排解。“个性化”范式建构目的是揭示人的本质不再是一些抽象化的原则,而是充满着现实感的丰满的生命个体,在于注重人文关怀,彰显人本特性,使人们具有自己的“处身性”,体现出人的主观性、能动性、生活观念和价值立场。
四是“选择”范式。选择是网络空间公共话语表达中主体对客体多样化的选择,针对所表达的对象,把隐藏在对象中最具个性的公共性要素提取出来,而不是把真正的最有价值的公共性要素淹没在泛泛的对象化呈现之中。“选择”是贯穿在网络公共话语表达的全过程,社会的焦点、热点、难点事件以及涉及国计民生和舆情危机等事件,需要被人们进行针对性地选择才能表达,只有孕育着一定的公共性才能被人们所选择。可以说“如何选择”“选择什么”“怎样选择”构成话语表达“选择”的范式体系。五是“聚焦”范式。“聚焦”范式主要指话语表达主体对关注的社会事件报道、传播认知及机制等的深度开掘。“聚焦”在网络空间场域中具有独特的地位与作用,一些事件之所以成为聚焦,主要是通过人们的公共话语表达探讨舆论客体时从舆论关注的社会性问题的结果推导出来的,一定是社会广泛关注的议题,也就是议题本身必须具备社会性、公共性,只有具有充分社会性和公共性的议题,而不仅仅是政治性的议题,才能集中被谈论,成为一个“聚焦”性的议题。网络空间中的公共话语表达要通过“聚焦”范式进行深度整合,彰显出充分的辩证法,要善于抓住主要矛盾、矛盾的主要方面,善于从宏观到中观再到微观三个不同层面进行聚焦,进行动态的、层级式的“沙里淘金”式的话语聚焦,直逼事件中蕴含的最有价值的最具个性的公共性内核。
互联网时代,随着“赋权”议题对网络空间的深度介入,对人们的公共话语表达带来的驱动,使人们围绕着“公共性”,以“主体”“客体”“个性化”“选择”“聚焦”等范式建构网络空间公共话语表达的新范式,试图体现出在网络空间发展中,人们公共话语表达的新趋势、新特点。
四、网络空间公共话语表达的有效规约
传统公共话语表达的范式显然无法跟上网络媒介技术的飞速发展,必须与时俱进进行调整与变革,网络空间公共话语掀起的不断革命,是否预示着网络空间公共话语表达范式的新建构?本文对话语发展趋势只是做一种测试与尝试,有待学界进一步研究和达成共识。无论公共话语表达以什么样的范式呈现,都要在国家与社会这个大生态环境中有序发展,需要一定的理性与规约,因为在网络空间中公共话语表达仍然存在着各种风险,例如,认知危机、感受危机、表达危机与共识危机等,完全有必要把对网络空间的话语规范与治理纳入到国家网络空间安全战略的整体布局中,积极“运用网络传播规律,弘扬主旋律,激发正能量,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把握好网上舆论引导的时、度、效,使网络空间清朗起来”;(12)《习近平谈治国理政》,外文出版社,2014年 ,第198页。从而以构建和谐、健康、安全、繁荣的网络空间话语生态为目标,加强网络空间话语治理,构建网络良序。
(一)加强公共话语表达自律机制建构
网络空间是人们个体化展示的一个平台,但不是个体化的“私密空间”“自留地”和“跑马场”,网络空间不是逃避道德约束的“天堂”,更不应是道德自律的“盲区”,正如习近平所指出的那样:“网络空间是亿万民众共同的精神家园”,(13)《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2卷,外文出版社,2017年,第336页。是人们进行交流、沟通和探讨公共事务的场所,具有明显的公共性,需要规则与秩序的维护与保障;网络空间所释放的公共话语如果拒绝规则与秩序的约束,终将会使其沦为“丛林法则”盛行的“暗黑之地”,因此,净化网络空间,需要每个人的自律与自觉。言论自由是每一个人的基本权利,自由、理性地利用网络空间进行话语表达,合理发声维护正义不但是每个公民的基本权利,也是应该承担的基本义务与责任;人们在履行公共话语表达义务时,同时要把其内化为自我的道德要求,做到自知、自为、自律。多一点自律,就多一分自由。更多的自律,才是网络更安全的进阶。人们生活在社会中应自觉提升公共情怀,引导其理性表达,对网上舆情给予正确分析,该发声时就发声,弘扬正气、批驳谬误言论,坚决抵制造谣攻讦和错误思潮,自觉担当起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实践与传播,则是更高级的自律。这些都是建构和完善向上向善向美的网络文化的根基,唯有如此,才能使网络空间成为凝聚公共意志和公共关怀的言说平台,而不是把其作为个人任意宣泄娱乐与不满的工具,这样才能让网络更和谐、更自由、更安全。
(二)完善话语表达的法治规约
网络空间公共话语表达除了需要道德“自律”,还需要法治的“他律”。随着网络技术的快速发展,网络空间中的公共话语表达成为有史以来最为开放、自由、公正的一种表达,真正的“意见公开市场”已经形成,可以说“任何在公共场合出现的东西都能被所有人看到和听到”。(14)[美]汉娜·阿伦特:《人的境况》,王寅丽译,上海世纪出版集团,2009年,第32页。人们的话语表达不能只图自己一时痛快,想说什么就说什么,而弃法律、法规和社会责任于不顾。人们有发声的“自由”和权利,但在享有自由表达的同时要为自己的言论承担社会和法律责任。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网络空间延伸到哪里,法治就应覆盖到哪里。坚持依法表达,让网络话语表达在法治保障下健康运行。只有用道德“高线”和法治“底线”两个维度限定网络空间公共话语表达,让道德信仰与法治观念共融为话语表达中的一种“潜意识”,并默化成人们的一种守法律、守规矩、守底线的习惯、一种理性成熟的表达修养,网络空间祥和的生态景象才能如约而至。网络空间公共话语表达的开放和自由必须建立在法治和秩序的基础之上,只有大力推进网络立法、执法和守法,并将这三方面进行完善,实现网络话语表达的健康、有序和良性发展,才能进一步构建网络空间话语治理的新格局。具体来说,首先国家应该制定关于网络话语表达的专项法律法规,使普通民众和网络执法人员能够有法可依,按照法律规定行事;其次,执法人员应行事公正,依法而行,真正做到不违法、不偏私、不武断,保证执法程序的公平正义;最后,社会民众应严守法律,将相关的法律法规作为自身行为的底线,绝不触碰,争当有法律意识的、富有责任感的新一代网民。
(三)加强话语表达互动议题设置
随着互联网进入Web3.0时代,宣告了一个崭新的数据平权运动的到来,而这个时代最明显的特征就是信息的交互传播。在网络空间中人们的公共话语表达所关注的议题形式、内容以及议题设置的效果和强度都发生了重要的改变。就像尼葛洛庞帝说的那样,公众议题是在人们互动中产生。在网络空间中随着人们关注的议题的互动性增强,自下而上进行议题设置的现象也明显增多,议题之间相互叠加呈现出交互影响的现象。那么,如何加强话语表达互动议题设置?美国学者科布和埃尔德提出的关于体制议题与制度议题的见解,可以为我们提供一定的借鉴。他们认为,体制议题是指政治共同体的大部分成员关心并希望由政府解决的社会问题或议题;制度议题是指有权威的决策者明确表示积极而慎重地要解决的项目。(15)[韩]吴锡鸿、金荣枰:《政策学的主要理论》,金东日译,复旦大学出版社,2005年,第332-333页。最后的决策者需要努力将“体制议题”有效转化为“制度议题”,以促进社会持续稳定发展。
网络空间中人们通过话语表达设置的议题,最初多表现为个体性议题、分散性议题,其实质上都是制度议题的原初形态,属于最基本的社会问题。社会问题涉及各个群体、阶层的具体利益,具有规范性、差异性、复杂性、无序性与突发性等特点,这些问题不是轻易能够被感知、被触发和被解决的,大多数问题都隐匿于社会现实生活之中,具有一定的隐蔽性、潜在性,需要决策者善于加强话语表达互动议题设置,让一些议题通过人们的公共表达成为“聚焦”模式,特别是一些“在地性”的与人们工作生活息息相关的涉及民生、民意与生态等问题,要广泛为人们所传播、关注与讨论,让社会各群体、各阶层和各组织通过这些“聚焦”性的议题,感知和查找深层次社会问题,加强政党、媒体和社会大众之间形成良性的回应与互动,尤其是加强话语议程同构引导舆论,议题设置、建构、融合、促进话语表达沟通、整合、协商,经过充分表达与讨论,进行理性反思,去伪存真,使最后能够形成更具有公共性、正义性与合法性,更能代表公众意愿和公共利益的公共政策议题。
(四)促进话语表达共识机制建构
话语的背后实质上反映出人们的社会关系,是人们的利益与权力等关系的再现。现代社会在发展中出现了越来越多的差异、多元和分歧,愈发要求人们在公共生活中取得某种基本共识。而共识的获取,无论是获取利益共识、政治共识或是价值共识,话语表达的运用和理解都是其基础。如果缺乏话语共识,人们在沟通和交往方面就会面临种种困难,人们的共识也将难以达成。共识是不同群体间相互沟通、协调和妥协的一种合意。网络公共空间中,民间话语大量涌入,必然对官方话语主导地位带来巨大冲击,更需要各级党委和政府加大对民间话语的正确引导,积极推进表达主体之间平等的话语权、基本信任、公共理性,只有达成共识机制,官民之间的话语表达互动才能不断加强与融合,才能有利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培育,促进网络空间话语表达共识机制建构。首先,要加强话语表达机制建设,要给社会民众提供一个能够说话的平台、能够表达的渠道,能够沟通的机会。其次,要加强话语沟通容纳机制建设。既然有不同诉求和思想主张的表达,那么,建构能够容纳各种表达的机制也就成为必需,网络空间需要呈现出的是百家争鸣而不是万马齐喑。最后,要加强话语整合机制建设。话语表达必然是多元的、差异的,如果不进行适度整合,则无法形成共识,那么,话语表达的真正目标也就无法实现。因此,必须通过话语整合机制,将话语表达中出现的矛盾、分歧等控制在“秩序的范围之内”,以形成公共的利益和公共的意见,进而获得社会的普遍共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