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住宅问题》的历史唯物主义空间向度考量*
2020-12-09沈江平金星宇
沈江平,金星宇
20世纪下半叶以来,以亨利·列斐伏尔、爱德华·苏贾为代表的西方马克思主义者在资本主义新变化与当下批判理论存在回应“空场”的背景之下,以“空间”为研究视角对此开展了多层次和多领域的探讨,提出了诸如“空间生产”“第三空间”等新范畴,不仅在某种程度上重释了历史唯物主义,而且掀起了一股以“空间”为叙事方式的独到学术景观。历史唯物主义“时间优于空间”的分析批判理路,固然以时间逻辑为主导,但不能由此认为空间维度缺失。实际上,人类不断推进人化自然的同时,也在不断拓展人化自然空间,即“社会空间是社会活动的产物”,(1)尤金:《空间与历史唯物主义》,人民出版社,2019年,第2页。蕴含空间维度和批判资本逻辑的双重意蕴。这一点在马克思恩格斯处理城市问题上体现得更为明显,也使得隐于历史唯物主义之中的空间维度成为解码资本主义社会的新视角。正值恩格斯诞辰200周年之际,我们重温恩格斯《论住宅问题》一文,在对住宅空间的形态变迁、构成、价值等解读的基础上,揭示由住宅问题引发的社会问题以及人的生存问题,并尝试为实现居住和谐与建构空间正义予以现实之策。于此,我们不仅凸显历史唯物主义的理论批判力和解释力,而且有助于回应和反思西方学者所强调的空间理论。
一、住宅空间形态变迁与社会发展进程内在一致
众所周知,时间和空间是物质运动的存在方式,受到传统教科书的影响,空间常常被视为一种纯粹自然性的存在,自然与历史之间被人为地切割开来考察。所以,“空间以往被当作是僵死的、刻板的、非辩证的和静止的东西,相反,时间却是丰富的、多产的、有生命力的、辩证的。”(2)Edward W.Soja,Postmodern Geographies:The Reassertion of Space in Critical Social Theory,Verso,1989,p.10.历史唯物主义作为关于社会历史的唯物主义理论,固然把时间作为梳理发展脉络的基本维度,但并没有因此将隐于这一进程背后的空间逻辑排除在外。实际上,人们从事物质产品的生产与产品相应空间形态的生产是内在耦合的,何况空间生产本身即是一个历史性的演进过程,它既是实在的,也是抽象的。其实在性是因为空间的社会性必须以自然空间为基础,其抽象性则体现在包含了人与人借助结成一定的社会关系的空间。质言之,空间具有社会性和历史性。
人类的住宅问题并非历史唯物主义既定的研究对象,而是历史唯物主义观照现实社会的开放产物。历史唯物主义从现实的人的实践活动特别是物质资料生产出发,通过考察自然、个人与社会三者之间的关系,从而揭示人类社会发展规律和研判未来社会发展趋势。人在不断实现人化自然,改造自然空间的同时,也建构出与人化自然相适应的社会关系网络,展开一种特殊的“空间生产”。“空间生产是人们生产活动的一种特定类型,根本上是人的实践活动的一种特定方式”。(3)庄友刚:《空间生产的历史唯物主义阐释》,苏州大学出版社,2017年,第22页。住宅作为人类生存不可或缺的物质生活资料,是人类最基本的需求之一。人类居住的住宅正是空间生产这一特殊实践进程的结果,充分反映出生产者改造客观世界的实际能力。从历史的角度来看,住宅作为人为建筑成的现实空间,在形态上实现了由原始社会的暂居“窟穴”或“巢穴”,到农业社会经由土木、砖石搭建的定居住宅,直到工业社会由钢筋水泥修建的花园式住宅的演变,而层级上则逐渐实现了由低层向高层的发展。这是人类对自然界利用和改造程度不断提升的过程,也是居于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基本矛盾相互运动中的社会空间生产的呈现。不容忽视的是,住宅作为建筑也是一种“外在的艺术”,通过“对外在无机自然加工,使它与心灵结成血肉因缘,成为符合艺术的外在世界”。(4)[德]黑格尔:《美学》,第1卷,朱光潜译,商务印书馆,2017年,第105页。住宅传达着人类的审美导向以及对栖居空间的憧憬与向往,它在实现物质空间形态变迁的同时也体现为文化空间形态的拓展。当人类尚处于文化的襁褓时期,文化形态的生产力还不足以使人类自恃,所搭建的住宅多半是效仿动物并呈现以生存为导向的单一样态,随着物质生产力所引起文化生产力的进一步发展,人们在建筑住宅的时候不仅是强调其居住意义,也开始关注其在艺术方面的美感。于是住宅的样式、装饰、色调、象征意义呈现多元化,不同地区之间也形成了迥然不同的住宅文化。如讲究几何形态的西方哥特式建筑与崇尚天人合一理念的东方园林式建筑等。总之,人类营筑的住宅空间形态会随主体自身需要和生产方式的改变而发生变化,这是社会进步内在进程的外在反映,但同时又因文化差异而构成了拥有不同艺术风格的文化空间,体现着人类对美好居住生活的永恒诉求。马克思和恩格斯对住宅空间的深入探讨,反映了历史唯物主义紧扣现实的强烈问题意识,有助于深化对历史唯物主义实践性特质的理解,也为处于不同时代境况中人们诠读历史唯物主义提供了新的可能性空间视角。
回顾恩格斯考察住宅问题的历史进程,并非忽视乃至否定住宅空间形态的重要性。住宅空间形态本身体现着一定社会关系、生产关系的历史,恩格斯从历史角度来诠释的目的恰恰在于建构一个社会性、历史性的立体的空间,着力展现历史唯物主义空间意蕴和现实关怀。恩格斯早在1839年匿名发表的政论文《伍珀河谷来信》中,通过描述工厂工人恶劣的工作和居住环境,痛斥了伪善的宗教虔诚主义的先定学说,表明了其开始与传统宗教信仰的决裂,为清算以往的世界观奠定了最初基础。随后,在涉足政治斗争的过程中,恩格斯根据对英国城市状况的亲身调查与研究,写成《英国工人阶级状况》一书,详细描述了工业革命中工人住房情况的悲惨现实,凸显工人和资产阶级在住宅领域的天壤之别,进而分析得出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导致残酷差异性这一根本原因,并据此强调无产阶级历史使命及其重要性。马克思也因此将该文视为通向唯物史观的“另一条道路”。《德意志意识形态》中也有对住宅问题的关注,既将住宅作为人们进行物质生产的基础性条件,又将其看作人们生产的物质结果,是一定生产关系的空间凝结。在此基础上,恩格斯在《论住宅问题》中全面审视了工业革命下德国的城市化进程,将住宅短缺问题放置在社会发展的整体空间之中,借助政治经济学的批判性武器,以论战式的笔触纠正蒲鲁东主义的改良主义,号召消除资产阶级剥夺无产阶级和小资产阶级生存空间的现实,必须通过无产阶级领导的革命解决包括住宅问题在内的全部社会问题。可贵的是,恩格斯认为,“德国的唯物史观是以一定历史时期的物质经济生活条件来说明一切历史事件和观念,一切政治、哲学和宗教的”。(5)《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320页。他在这里并非将住宅视为一个静态的客体存在,而是作为阐释历史唯物主义的一个微观视域,即透过住宅问题对历史唯物主义进行高度概括。这种由时间向空间分析视域的转变,正是历史唯物主义与政治经济学方法融贯的结果,也说明了居于社会空间生产中的住宅问题的历史复杂性。
住宅空间形态变迁的历史逻辑、社会生活复杂的实践逻辑、历史唯物主义理论的生成逻辑三者具有内在一致性。其中,住宅变迁的历史逻辑和理论生成逻辑统一于社会实践逻辑之中,即根源于物质资料的生产实践及与之对应的空间生产实践;理论生成逻辑是对住宅变迁历史逻辑和实践逻辑的提炼和升华,即历史唯物主义对住宅空间形态的研究,立足于社会生活实践基础,进而探究社会进步的客观规律和未来的发展趋势;住宅变迁历史逻辑则是对理论生成逻辑于社会实践逻辑的生动展现,即住宅空间形态的变迁是透视社会发展规律和人的生存状态的一面镜子。由此可知,历史唯物主义视野中住宅空间的现实生产与社会生活的日渐丰富、人逐步实现自由而全面发展的状态是统一的。总而言之,住宅是一种空间性的东西,处于一定场所和位置。住宅的历史性发展也就是社会空间即生产关系的发展,是人的时间活动的重要场所和城市生活功能得以实现的物质载体。它不仅是一个“环境性空间”,更是一个“关系性空间”。因为“每一种特定的社会、生产模式或生产关系都会生产出自己特殊的空间”,(6)Henri Lefebvre,The Production of Space,Basil Blackwell Ltd.,1991,p.42.住宅空间的历史性凸显了不同的社会性即在不同社会形态以及同一社会形态的不同发展阶段都会映现不同的内涵和特质。
二、住宅空间是自然空间和社会空间的有机整体
《论住宅问题》着眼于19世纪德国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中人们的居住状况,将产生住宅短缺问题的根源归结为占据统治地位资产阶级的剥削和压迫,进而号召工人阶级发动社会革命推翻资本主义制度。现实的情况是,资本主义世界至今不仅尚未实现马克思和恩格斯的设想,而且在一定程度上表现出适应科学技术进步和生产社会化境遇的诸多新特征。20世纪下半叶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进行一系列发展和变革的结果,这不仅延展和扩大了资本主义统治的空间范围,而且使得资本主义社会中的矛盾在城市层面呈现出来。阶级冲突“转向”社会冲突,在一定程度缓解劳资间矛盾的同时,对以阶级斗争为主要叙事话语和以时空为叙事方式的历史唯物主义提出了理论拷问。列斐伏尔从居住的空间出发,借鉴马克思主义理论资源,基于政治经济学的批判路径,在《空间的生产》一书中提出了“空间生产”概念。列斐伏尔认为,空间涵盖“第一,物理的——自然,宇宙;第二,精神的,包括逻辑抽象与形式抽象;第三,社会的。”(7)社会空间又是三维空间中占据首要地位的,在其内部各种社会关系之间“互相介入、互相结合、互相叠加——有时甚至互相抵触与冲撞”,(8)Henri Lefebvre,The Production of Space,Basil Blackwell Ltd.,1991,p.11,p.88.由此构成了一种新的社会生产方式。换言之,“空间生产”整体上涵盖为两个方面内容:一种是物质资料的生产和再生产,一种是社会关系的生产和再生产,而后者在列斐伏尔的视野中又占据生产中的关键地位,反映社会存在的本质。列斐伏尔的后继者如哈维、苏贾等人,同样从空间维度解锁资本主义社会,进而探究新的社会革命的可能性,这便成为历史唯物主义理解当代社会的现实注脚。
实际上,西方马克思主义者关于居住的空间是物质资料生产和社会关系生产结果的思想,深藏于马克思和恩格斯的文本之中。恩格斯在《论住宅问题》中通过分析住宅的地理和状况,“有意识地将它们的起源与工业资本主义的大规模发展联系起来,将它们的结果与阶级意识的兴起联系起来”。(9)[美]艾拉·卡茨纳尔逊:《马克思主义与城市》,王爱松译,江苏教育出版社,2013年,第146页。住宅作为人类居住的场所,从本质而言,是人在实践中计划性生产的结果,也是人通过一系列的对象化活动创造的“人化”空间,反映人在实践中凝结的交往关系。住宅也在整体上形成了两种空间形态:一种以物质形态呈现的自然空间,一种以社会关系形态呈现的社会空间。其中,前者是在“自然形态”层面的解读,住宅是人们在纯粹自然空间的基础上,通过实践活动能动创造出来的,并服务于人的生存和发展的空间。它作为主体作用于客体的结果,是此时社会生产力的集聚体,并在具体层面表现为一系列物的集合。正如恩格斯在文中对“小宅子制”和“营房制”的两种住房自然形态的生动描述。所谓“小宅子制”住房,就是“每个工人家庭都有自己的小屋子,而且可能还有一个小园圃”。(10)该形态的住宅,使得工人不仅有居住的空间,而且有可供放松与休闲的场所,所以也成为工人“唯一恰当的和唯一能使工人得到自己房屋所有权”的住房类型。(11)而“营房制”形态的住宅,是指“大房屋中都住有许多户工人”,(12)《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282、282、282页。即许多工人挤在数量不多的房间里休息。该形态因住房面积狭小,对工人的身心健康产生十分恶劣的影响,不适宜劳动强度之大工人的日常居住。现实是“营房制”住宅是普遍修建的形态,并成为多数劳动者的居住之所。
占有和分配住宅空间不仅是一个居住环境性空间问题,更是一个深远的社会关系性问题。居住空间依据阶级之别整体划分为不同的居住区域,虽然居于不同区域的人在不同的互动实践中建构不同的住宅样式和社会关系,但在资本逻辑的内在驱动下,每一居住空间的每一要素实质上都深刻打上了资本的烙印,并被自觉纳入现实的生产过程中创造剩余价值,由此又呈现单一的商品本质。这样来看,理解样态雷同的“营房制”取代多样“小宅子制”的现实缘由,就要从“社会关系”“生产关系”中深入考察住宅的第二重空间形态,即住宅是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凝结体。在一定的社会关系和生产关系中,住宅是哲学层面的社会存在,反映人们在生产实践活动中结成的政治、经济、文化等的关系,是人的社会性本质的体现。考虑到个体在时间和空间上的有限性,并不总以个体面貌出现,而是必须在社会交往中建构起社会空间,以社会力量实现对个体空间的超越。如在设计中产生的关系、在租赁中产生的关系、在所有权转让中产生的关系等,这些社会关系共同组成了住宅的空间形态。同时,住宅空间在资本逻辑的主导下日益呈现等级化趋势,这就造成住宅空间在不同阶级分配之间的两极差异现象,凝结资产阶级的利益要求和意识形态。列斐伏尔也为之指出:“社会空间是按照一群专家、技术权威手中的操作指令制造出来的,而这些专家、技术权威本身代表了特定的利益,同时代表了一种生产方式。”(13)[法]亨利·列斐伏尔:《日常生活批判》,第3册,叶齐茂等译,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8年,第652页。此外,住宅本身也是经济学层面的商品,是为出售而生产的劳动产品,具有使用价值和价值双重属性。资本家生产的目的并非是为了满足生活需要,而是为了追求价值增殖赚取剩余价值。在地价日益上涨和环境受到污染的情形之下,工人为了节约居住成本,不得不对自己的居住空间进行压缩与重塑。住宅空间的生产本质上是现实的生产关系建构其空间秩序的过程,它的生产、使用、分配和消费都受特定社会关系体系的制约。所以,营房本身是沦为极端贫困者的工人在居住空间上的反映,也是资本家侵占农民生活领地,剥削工人的空间境况的体现。在这个意义上,恩格斯在分析资本主义工业城市中住宅空间矛盾之时,紧密联系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社会关系结构,显示其渊博的理论底蕴。
总之,工业革命产生的重要成果,使人类历史进入到城市统治空间的时代。住宅作为城市化的产物,不仅是作为物质空间的结果而出现,更呈现出资本主义生产关系控制下的社会空间。质言之,住宅空间是城市社会关系在城市景观上的一种空间映射。住宅在空间形态上实现了自然空间和社会空间的结合,同商品使用价值和价值二重属性是内在一致的。自然空间满足人类基本居住需要的空间基础,是住宅空间的具体形态体现;社会空间是迎合特定阶级利益的现实需要,是住宅空间的抽象形态体现。正是因为所具有的双重属性,使得不同阶级之间的住宅空间分配格局也发生了变化,体现为一极是创造剩余价值而被剥夺的无产阶级,而另一极是占有剩余价值并受益的资产阶级。西方马克思主义者正是顺着马克思恩格斯的思想逻辑,在回应资本主义发展新阶段新问题的基础上,建构空间生产的理论进路,突出资本主义批判的空间向度,空间由此成为一个主要的议题,无疑使历史唯物主义隐性的空间向度得以凸显。
三、住宅问题是反思资本主义社会空间的微视角
住宅空间的占有、使用、分配和消费往往是一定社会历史条件下阶级境况的映现,住宅短缺、匮乏以及居住环境恶劣也是以往一切被剥削、被压迫阶级的常态。因此,住宅问题不是资本主义生产关系中的“专利”,这个问题在资本主义时代又具有其独特性。城市化进程是造成这种独特性的重要推手。住宅短缺问题作为“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所造成的无数比较小的、次要的祸害之一”,(14)《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251页。虽然是资本家剥削工人居住空间的表现,但本质上同样是榨取和获得剩余价值。透过恩格斯对住宅问题的具体揭露,我们可以看到德国工人阶级此时面临的苦难境遇,窥见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统治下德国社会空间的不平衡现象,思考住宅问题产生的根本原因及其对人生存与发展造成的影响,由此展开对资本主义城市空间生产乃至社会空间生产的整体批判。
首先,住宅短缺是资本主义社会空间遭受私有制统治的必然结果。资本主义物质生产过程与空间生产过程之间呈现一定的互动关系,资本主义物质生产通过对生产资料的加工和重组生产出满足人现实需要的空间产品,同时在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影响了空间生产过程,而不断扩张的空间生产也日益成为资本主义商品生产、分配、交换和消费的场域,进而成为物质生产的重要机制。其背后既是以价值增殖为核心的资本逻辑的生动体现,也是资本空间化和空间资本化的现实展开。由于资本的无限增殖本性,城市空间资源不断聚集以提高资本积累速度,让一切创造资本增殖的源泉充分涌流,从而为其营造良好的空间环境。基于此,工人不仅“住房被拆除,在原地兴建商店、货栈或公共建筑物”,(15)自身也沦为城市生产流水线上的员工,做着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的工作,住宅却没有得到数量上的绝对补给。资本家即便修建房屋,也只是“为建筑业提供了更有利得多的投机场所,而建造工人住房只是一种例外”。(16)《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252、252页。同时,伴随城市地价和房价的大幅度上涨,工人阶级面临无力承担房租支付的难题,出于节约生活成本的考虑,不断地压缩与重组自身的居住空间。住宅作为人类居住的住所,本身是满足人类美好居住生活的空间场域;但是,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影响下,住宅失去了其应有的价值意涵,反而日益成为资本家借以剥削和压制工人的逐利工具。资本逻辑驱使整个城市生产的空间不断地进行更新变换,资产阶级不断压缩房源和无产阶级无力承担房价的矛盾,导致可供无产阶级选择和居住的住宅依然呈现不足状态,造成工人阶级居住空间受资本逻辑控制而被资本家剥夺的现实。
其次,城乡对立作为“与住宅问题紧密相关的社会问题,同时是更深层次的元问题”,(17)张馨:《住宅问题:历史唯物主义的空间切片》,《北京行政学院学报》2017年第1期。标志资本主义形态下社会空间的断裂。城乡关系问题早在人类迈入阶级社会之初就已经在社会空间领域显现,并在不同历史阶段展示不同的样态和特征。马克思认为,亚细亚的城市和乡村是无差别的统一,中世纪是二元对立,现代社会则是乡村城市化,而非城市乡村化。(18)参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0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473-474页。可见,城市的产生本身是生产力进步的象征,但资本主义内在对增殖空间的无限追求,致使生产要素不断集中和生产规模肆意扩张,进而打破城乡之间的地域界限,由此形成城乡对立的不平衡空间秩序。城市化生产迫使大批农民背井离乡涌进城市成为雇佣工人,伴随机器生产效率提升和分工细化,城市的空间辐射范围进一步扩展。资本以空间换取时间的逐利目的使得乡村成为城市大工业生产的原材料产地和廉价劳动力的储备场所。进入城市的农民不得不出卖自己的劳动力缴纳租金换取住宅空间的使用权,同时尽可能缩减自身的居住空间,使自己浸溺于资本逻辑下的空间生产中。资产阶级深谙资本增殖之道,通过占据更多的乡村空间拓展自身生产空间,由此在城乡之间形成不平等的空间等级关系,这是资本主义社会空间的“断裂”,驱使农村不得不依附城市和接受资产阶级的剥削。苏贾就指出,资本主义“通过将不平衡的发展和地理上的‘弱化’推进到全球工业化不是十分发达的区域”,(19)[美]爱德华·W·苏贾:《后现代地理学——重申批判社会理论中的空间》,王文斌译,商务印书馆,2004年,第135页。进而在外部榨取剩余价值。概言之,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给城市带来了发展的空间,但同时也造成城市与乡村之间二元对立的空间不平衡局面,这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作用的必然产物,体现空间生产受制于资本逻辑的实质。
最后,住宅作为居住空间,可以用来审视资本主义社会空间中人类的生存状态。从人的自然生存状态来看,资本主义的发展使城市的交通、医疗、卫生、教育等方面得到改善,人们日常居住条件获得了提升,这对人的生存和发展具有积极意义。但就人的社会性而言,资本主义的发展影响到人与人之间的交往关系,表现在空间上呈现单一和均质的特征,即被雇佣关系取代。这反映在住宅问题上,表现为工人阶级只能居住在恶劣的街区。这种居住空间充满“霍乱、斑疹伤寒、伤寒、天花以及其他灾难性的疾病”,(20)呈现“密集、污秽、挤满了人”(21)《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272、303、255页。的图景。资产阶级则居住交通便利、生态优美、设施完善的空间之中。人的居住空间与人的身份等级、道德秉性息息相关,住宅与其说是人居住的空间,不妨说是社会阶级区别与差异的体现,由此导致社会空间的整体异化。同时,作为资本主义空间生产的物质载体,住宅也成为人类不断生产和交换的商品,使人不自觉卷入拜物教的漩涡之中。空间拜物教是商品拜物教在都市时代的现实新样态,能够体现资本和政治权利的进一步联姻。人们局限于某一社会空间之内,空间生产“属于某些特定的团体,它们占有空间是为了管理它、利用它”,(22)[法]亨利·列斐伏尔:《空间与政治》,李春译,上海人民出版社,2015年,第37页。无产阶级享有的空间资源占有权利遭受资产阶级的剥削。此外,消费社会使人处于被符号奴役的境地。住宅在资产阶级意识形态的挟持下异化为炫富性商品而非关注其居住功能,其使用价值不再是人们追求的对象,反而使其价值属性和社会意义得到普遍关切。人们甚至为了炫富进行非理性的消费。
总之,住宅空间是城市空间结构的重要组成部分,成为恩格斯对资本主义的微观空间生产切入的重要视角。在资本主义条件下,资本关系是城市住宅居住空间变化的主导力量,住宅空间资本化成为其重要特征。两个对立阶级的住宅空间的不同生存状态建构出不同的城市物质景观,这就是资本主义工业化进程中城市空间的景观面相。质言之,受资本逻辑的影响,人类在资本主义社会空间的居住现状整体上处于异化的状态,表现为丰富的社会关系空间被单一的雇佣关系空间取代,无产阶级对空间资源的一定占有权利被资产阶级剥夺,且人类的日常生活在消费的指挥下日渐失去其本真意义。
四、在解决住宅问题中实现居住和谐与空间正义
在资本主义条件下,住宅作为资本与空间结合的产物,是居住空间资本化的物质载体。住宅问题产生的根源在于资本主义生产对工人居住空间的剥削和分离。《论住宅问题》思考住宅之于不同阶级的价值,不仅深入分析了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及其所有制,而且全面批判了蒲鲁东主义者和资产阶级解决住宅短缺问题的方案,并由此对住宅问题的解决给予了方法论指引。恩格斯对资本主义社会不公正城市居住空间的批判思想,不仅在理论上激励一批西方马克思主义学者由空间切入实现向政治经济学批判的回归,而且在实践上为解决现今中国的住房问题赋予一个很好的现实参照,由之为历史唯物主义的接续发展提供了新的支撑力量。这就要求正确处理资本与空间生产的关系,在历史叙事中,发挥空间资本化的优势,抑制其负面效应,在批判资本逻辑的同时寻求居住和谐与空间正义之道。
首先,立足现实的生存实践,厘清“永恒公平”的空间预设。蒲鲁东从“永恒公平”的抽象价值观念出发,不考察现实经济规律,反而“都是建立在从经济现实向法学空话的这种救命的跳跃上的”。(23)《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272、303、255页。米尔伯格在解决住宅问题时,同样将“永恒公平”作为评判资本主义社会经济问题的标准。他建议租房者通过分期付款拥有住房所有权,由此实现永久废除房屋租赁制度的目标。毫无疑问,这些方案停留于表象层面,其或降低和废除利息,或废除租赁制度的主张无法避免改良实质。马克思和恩格斯不以抽象的“永恒公平”观念作为起点,而是深入资本主义社会空间的现实状况,依托于资本主义制度变革来思考住宅问题的解决之策,其“批判工作的结果总是包含有一些现今一般可能实现的所谓解决办法的萌芽”。(24)“公平”作为人类社会所追求的状态之一,其要义并非固定不变,会随着时代发展而调整其形式和内容。正如恩格斯所言:“关于永恒公平的观念不仅因时因地而变,甚至也因人而异”,(25)《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333、323、277、307、275、276页。社会成员会从各自的立场出发,对公平产生新的理解。可见,永恒公平在资本主义社会空间中不可能存在,公平只能在实践过程中不断获得实在内容,同时在回应现实境遇中逐渐丰富与完善其内在意蕴,进而实现对公平的清晰刻画,并让公平成为社会治理的价值标杆。同样,我们所提“空间正义”,绝非乌托邦的设想,而是涵盖目标和路径的整体。戈登·H·皮里首先认为“空间正义”即为“空间中的社会正义”,苏贾则主张通过空间性实践和政治使世界变得更加美好,即实现“区域民主、城市权利以及总括性的‘空间性正义’”。(26)[美]爱德华·W·苏贾:《后大都市:城市和区域的批判性研究》,李钧等译,上海教育出版社,2006年,第476页。一言以蔽之,住宅问题的解决,既要认清资本主义生产方式背后的私有制的实质,更要从现实的人的居住实践而非抽象理念出发来描摹空间的正义图景。“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让全体人民住有所居。”(27)习近平:《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人民出版社,2017年,第47页。将住宅的价值取向定义为满足人民群众居住生活的现实需要,在重视住房经济功能的同时加强政府对房地产市场的监督和管理,这正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在通达空间正义过程中的微观体现。
其次,以变革生产关系为着眼点,构建合理的居住空间秩序。以萨克斯为代表的资产阶级对解决住宅问题也做出了相应思考。他们否认资本逻辑,将产生住宅问题的缘由归结为道德因素,认为资本家没能为工人提供良好住宅的根本原因是因为道德感的缺失而非资本积累的冲动;因此我们所要做的就是向资本家进行道德宣讲,使其认识到自身与工人利益的一致性。在他看来,“阻止大资本在工人住房方面投机的不是什么恶意,而只是无知”。(28)《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333、323、277、307、275、276页。恩格斯对此一针见血地指出:“当资本主义生产方式还存在的时候,企图单独解决住宅问题或其他任何同工人命运有关的社会问题都是愚蠢的。”(29)《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333、323、277、307、275、276页。资产阶级从外部尝试提升道德的方案不能从根本上消除空间中劳资对立的局面,反而加剧各主体利益关系的紧张化程度。其“实质是希望保全现代社会一切祸害的基础,同时又希望消除这些祸害”。(30)《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333、323、277、307、275、276页。因为住宅空间短缺“这种现象连同它对健康等等的各种反作用,只有在产生这种现象的整个社会制度都已经发生根本变革的时候,才能消除”。(31)《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333、323、277、307、275、276页。为此,在当前城市化建设的过程中,必须从根本上解构资本逻辑,协调资本在空间中的内在运行机制。既利用和凸显资本在住宅问题中的客观作用,又避免资本逻辑对住宅问题的全面控制。一方面,不断增加住宅数量和规模,丰富住宅设计方案和建设类型,同时提倡走城市与农村相互配合的可持续发展道路,以文明的方式推动城市化进程;另一方面,要求在尊重地区发展实际的基础上合理规划住宅空间布局,注重和谐社会关系的构建,使住宅真正成为人类良好生存状态的现实载体。在此基础之上,更要提炼城市品格、城市精神和文化传统,不断提升城市文化的软实力和影响力,从而实现城市的自然空间与社会关系空间、物质空间和精神文化空间的有机统一。
最后,保障人对空间资源的合理享有权利,实现人在居住空间中的自由全面发展。“空间是任何公共生活形式的基础。空间是任何权力运作的基础。”(32)[法]米歇尔·福柯等:《空间、知识、权力——福柯访谈录》,载包亚明主编:《后现代性与地理学的政治》,上海教育出版社,2001年,第13-14页。资本空间化致使空间生产不断拓展,空间成为少数资产者所享有的专属权利。我们不否认资本在社会进步和人之发展中的意义,而是要规范资本逻辑的限度。在《城市权利》中,列斐伏尔认为,城市权利不仅赋予城市本身生命力,而且是主体改变自身命运的表达,反映社会公众的政治参与程度和主体自身的发展程度。恩格斯早有相关论述:“每个人都有充分的闲暇时间去获得历史上遗留下来的文化——科学、艺术、社交方式等等——中一切真正有价值的东西”。(33)《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258、283页。可见,人在场的空间才是充满生气与活力的空间,回归真实居住空间必须让人在空间出场。恩格斯强调要减少工人受剥削的时间,使无产者有充分更多可供支配的时间,不仅在数量上占有居住空间,而且通过对文化空间的占有形成对居住空间的认同。精神空间生产是人所独有的文化实践活动,住宅体现了人自身的设计理念和建筑风格,蕴含深厚文化底蕴。资产阶级却“用公开的、无耻的、直接的、露骨的剥削代替了由宗教幻想和政治幻想掩盖着的剥削”,(34)《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34页。把一切神圣的事物变得不再神圣了。人们居住的精神文化空间遭到严重扭曲,影响和制约着人的发展。恩格斯在文中强调:“只要消灭资本主义生产方式这件事一开始,那就不是给每个工人一所归他所有的小屋子的问题,而完全是另一回事了。”(35)《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258、283页。可见,只有消除资本主义制度,居住空间才能实现经济和政治解放,只有到了未来的共产主义社会,人不仅充分占有物质空间和精神空间,而且成为自由而全面发展的个体,居住空间的矛盾才能得到彻底解决。这要求我们在以新技术、新理念、新思维推进智慧城市建设的过程中,必须要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理念,让人的主体诉求在城市空间中得以彰显,更让充满温度和情怀的城市成为实现人的美好生存愿景的现实空间样态。新时代,我们秉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和以人民发展为中心的“双中心”理念,切实推进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不断夯实社会主义生产资料公有制,丰富和充实全体人民的生产资料,从而为彻底解决我国的住宅问题奠定高度发达的物质基础。
恩格斯将住宅空间问题置于19世纪资本主义大工业飞速发展、城市日益成为大工业主要基地的特定语境中来考察,反对将“住宅短缺”单纯归于供求关系的失衡,而是将这个问题的探讨与更为宏大的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弊端密切联系起来,认为城市居住空间的资本化要适度,既发挥资本在居住空间问题上的优势,又要抑止其消极效应。对于这个问题的根本解决,恩格斯给出了只有资本主义制度发生根本变革即在共产主义社会才能实现的答案。这就启发我们要在当今现实境况中,不断在居住空间发展的效率与公平的权衡中寻求最佳的结合点,不断推进城市居住空间和谐正义,让国家富强之梦与人民幸福之梦紧密交织。
结 语
恩格斯从人的生存实践出发,经由分析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住宅空间的对立局面,批判了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下社会空间被剥夺的样态和人的居住困境,进而提供了解决住宅问题的逻辑理路。后来的西方马克思主义者在恩格斯的空间批判思想影响下,结合全球化时代资本主义扩张致使空间矛盾日益加剧的现实,找寻解放理论的新视角,由此开启了历史唯物主义的“空间转向”。如大卫·哈维意识到历史唯物主义蕴含的空间化潜能,不仅以“历史—地理唯物主义”强调空间维度在资本批判中的重要占位,而且密切关注人的生存实践,指出人们在资本空间中“强烈的时空压缩的感受,影响了文化和政治生活的每个面向”,(36)[美]大卫·哈维:《时空之间——关于地理学想象的反思》,载包亚明主编:《现代性与空间的生产》,上海教育出版社,2002年,第392页。要求将文化和美学赋予经济与政治空间。这些理论无疑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凸显新时期批判资本逻辑的新视窗,也使得历史唯物主义空间问题进一步清晰化。历史唯物主义“空间转向”是理论回解现实问题的内在诉求,也是历史唯物主义批判资本逻辑的当代出场方式。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的住房形态经历了翻天覆地的变迁,从最初的草坯房和砖瓦房,到计划经济时期的福利分房和经济适用房,再到如今高楼林立与生态住宅小区,就本质而言,这是社会主义制度下人民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不断增长的反映。同时,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实际境况、外来资本涌入、政策不健全等因素也引发房价过快上涨、财富差距较大等社会矛盾问题。我们如何释放历史唯物主义把脉现实问题的潜能,协调空间中的利益冲突,提高人民群众生活的幸福指数,实现人民从空间占有上的“住有所居”向“住有宜居”的转变,更好地实现社会空间的公平正义,并发掘历史唯物主义的空间意蕴,是我们重读《论住宅问题》一文的价值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