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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形势下土地托管的实践与探索

2020-12-08胡洪艳

科学导报·学术 2020年88期
关键词:成效建议问题

胡洪艳

【摘要】驻马店市市农业大市,部分地区城镇化、工业化水平有限,农民恋地情结较重,土地托管这一新的土地流转经营模式悄然出现。本店市正阳县红旗合作社的做法为例,剖析土地托管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对策建议,为新形势下中国农村地区开展土地托管提供了参考。

【关键词】土地托管;成效;问题;建议

一、合作社土地托管经营模式

正阳县红旗合作社成立于2015年,由从事农药、有机肥生产和销售的正阳县原野科技有限公司转型而来。合作社占地60亩,内设托管服务中心、农机服务中心、农技服务中心、农资储运中心等多个服务机构。合作社现有各种农业耕作机械120台套,生产车间、库房6座,应急运输车辆6台,农药、肥料生产线6条,技术人员11名(其中高级农艺师2名)。合作社自2015年开展土地托管工作,目前,已在全县设立村级分社26个,入社农户3846个,覆盖慎水、袁寨、兰青等6个乡镇,共托管土地48675亩,合作社营业收入3700万元,利润260万元,其中,土地托管业务收入2100万元,利润预计130万元左右。

合作社采取总社+村级分社+社员的方式进行运营。目前,托管方式主要有三种:一是半托。总社以优惠价格向农户提供化肥、农药等农业生产资料,对农作物耕、种、收某一环节或几个环节提供服务。目前,这种托管模式主要针对花生等管理风险相对较大的农作物。二是全托。合作社负责农业生产资料供应及耕、种、收、病虫害防治、除草等全方位服务。三是入股保底分红。农户以土地入股,总社确定作物种植类别,负责农业生产全程服务,乡镇负责产业结构调整、风险防控,村社负责组织动员及分片管理,总社与农户签订协议,约定保底收入,对保底收入之外的增值收益部分,按照乡镇10%、村社20%、社员30%、合作社40%的比例进行分红。

二、主要成效

(一)促进了农业规模经营。土地托管后,实现了“耕、种、管、收”等多环节的统一,改变了农户分散种植品种不统一、管理水平差异大、农药化肥施用量难控制的状况,解决了一家一户办不了、办不好或办起来不划算的事,一定程度上实现了土地規模经营。

(二)推进了农业优质化发展。土地托管后,由合作社统一供应优质种子,组织大型农机具耕作、测土配方施肥、合理喷洒农药,实现了生产流程标准化,推进了农业向优质化、绿色化方向发展。

(三)推进了农资市场净化。红旗合作社与郑州沙隆达、博尔森等众多农业生产资料制造商建立了稳固的直供关系,既有效降低了生产资料成本,又保证了入社农户用上了高质高效安全的品牌农业生产资料,同时该社结合本地农业生产实际,推广使用了一批生态安全的有机肥料、农药制剂。统一供种、供肥、供药,杜绝了假种子、假化肥、假农药坑农害农事件的发生,得到了入社群众的一致好评。

(四)解放了农村劳动力。土地托管后,土地管理由合作社接管,农民彻底从土地上解放出来。以慎水乡大邹寨村的余胜利为例,家有30亩地,托管前,田间管理任务繁重,难以腾出时间外出务工;托管后,其从农业生产中脱离出来,利用技术专长,在县城从事水电改造工作,每年可收入6-7万元,加上家中每亩地保底收入1000元左右,全年收入可达到10万元左右。

(五)增加了农民收入。通过土地托管,可以达到降低成本、增加产量、安置就业等多个目的,增加农民多项收入。一是节本增收。根据合作社初步估算,土地托管前,农户全年每亩经营成本1110元,土地托管后,合作社对入社农民收费911元,每亩可节约199元;二是增产增收。据测算,通过合作社统一经营、科学种植,每亩可增产10%左右,全年亩均增收230元;三是务工增收。土地托管后,入社农民既可以通过为合作社提供耕种、除草、喷药等服务获得劳动报酬,还可外出务工或利用家中闲置的农业机械从事有偿服务增加收入。

(六)助力了脱贫攻坚。合作社成立以来,积极吸收贫困户入社,直接带贫210户、496人,共托管土地1450亩,合作社为贫困户无偿供应种子、化肥、农药等生产资料,免费提供耕种、收割等全程服务,既解决了贫困家庭缺乏劳力、耕作困难的问题,也有效降低了贫困户的农业经营投入,210个贫困户每年可享受合作社补贴68.15万元。

三、存在的问题

(一)思想认识不到位。目前,基层干部对土地托管的认识还有待进一步提升,部分群众对土地全程托管仍有顾虑,托管双方相互信任度不够,不想托、不敢托的现象还不同程度的存在,合作社动员组织群众的工作量十分繁重,如没有基层组织的参与,举步维艰,困难重重。

(二)发展壮大受制约。合作社在经营运转过程中,依然存在资金、基础设施建设等瓶颈。一是资金瓶颈。受传统观念的影响,不少农户对种前一次缴纳全部托管费用的做法有异议,80%左右的农户在农作物收获后才上交农资及服务费用,合作社由此需要垫支大量资金。以小麦全托为例,托管1万亩,合作社就需垫支456万元,是一项沉重的负担。由于缺乏有效抵押物,托管主体很难从金融部门获取贷款,垫资多、融资难、贷款难成为了影响土地托管加快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二是设施瓶颈。仓储、烘干设备等农业生产设施配套不到位,导致合作社难以开展粮食收购、储藏等业务,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其发展壮大。

(三)托管过程不规范。土地托管服务标准不明晰,托管双方对农作物生长周期内的服务类别、服务标准没有明确界定,容易导致纠纷。另外受科技人员少、支撑能力弱、推广力度不够等因素的限制,合作社在农业新品种、新技术推广等方面仍存在一些问题。另外,对服务过程的监管仍缺乏针对性措施,为托管顺利推进埋下了隐患。

(四)风险防控不成熟。农业生产周期长、环节多、过程复杂,遇到干旱、雨涝等自然灾害,易造成农作物减产甚至绝产,农民的土地收益和合作社服务收益都难以保障,这也是我市土地全程托管难以大面积推广的主要原因,迫切需要涉农保险提供支持。以花生为例,去年秋季遇到连续阴雨天气,收获受到了严重影响,大幅减产,如果合作社实行全程托管,将面临较大风险。同时,在村级分红资金监管方面,缺乏切实有效的管理制度,存在一定的廉政风险。

四、几点建议

(一)加大政策扶持力度。一是积极争取中央、省财政资金。要继续利用好原国贫县上蔡县、确山县、平舆县的社会化服务年度支持资金,科学运用遂平、西平两个省级农业社会化质量提升示范县的创建资金,打造规范标准的农业托管组织服务示范基地。二是制定落实市级财政资金支持政策。对获得国家、省级示范化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认定的进行奖励。三是创新金融保险支持政策。明确市政府、市财政出资设立担保公司的支农责任;市农业农村局牵头继续落实省政策性担保公司(农信担)对我市经营主体的支持。四是自然资源和农业农村部门落实好农机具存放场所设施农业用地政策,确保托管组织必需的机房、仓库建设。

(二)做实做细服务管理。一是建立农业农村、农机、供销、发改、财政等部门联合推进工作机制,推动土地托管组织健康发展。二是以县为单位建立信息共享平台,畅通托管组织与被托管农户服务桥梁。三是联席会议办公室要规范服务作业标准,编制统一的作业手册;做好合同规范及纠纷监管、纠纷调处工作;建立托管服务主体名录制度和资格审查监督机制。

(三)精心培育示范典型。目前,我市已认定省级社会化服务组织示范组织22家、市级66家。市县联合办公室要进一步制定培育目标,细化各环节服务标准,提升托管组织服务能力。落实项目、资金、技术、人才培训等倾斜政策,支持托管龙头做大、做强、做优,更好地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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