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素养要求下传统音乐教学模式研究
2020-12-08鲁楠
鲁楠
(商丘师范学院音乐学院,河南 商丘 476000)
核心素养指的是学生应当具备的,能够适应自身与社会发展的品格与能力。培育学生核心素养不仅是我国教育教学改革的趋势之一,也是提升我国国际教育竞争力的重要途径。早在2014 年国家教育部就明确提出研究学生核心素养体系以及学生发展能力的要求,随后成立课题组展开全面研究,与课程标准相衔接,终于在2016 年9 月发布中国学生发展核心素养研究成果,为深入推进教育教学改革和落实立德树人任务提供了新的视角与思路。在此背景下,传统音乐教学模式从理念到实践、从形式到方法,都暴露出与核心素养要求不相适宜之处,需要学校与教师以新的理念和思维重新审视音乐教学,通过重构教学模式、重构教学关系、重建教学路径切实推动教学与学生的同步发展。
一、学生核心素养要求及音乐教学
(一)学生应具备一定文化基础
核心素养视角下的文化基础,不是要求学生掌握某一学科或某一领域的知识,而是强调学生能够学习并积累人文、科学等不同领域的知识与技能,能够利用这些智慧成果奠定自身文化基础、涵养内在精神,从而达到真、善、美的完整统一。具体来看,学生的文化基础体现在人文底蕴与科学精神两个方面。前者强调了学生在学习和运用人文知识及其技能过程中,所形成的总体能力和情感价值,是学生人文素养与审美情趣的综合表现。后者强调了学生在学习和运用科学知识及其技能过程中,所形成的思维方式与价值标准,及具体涵盖了学生的批判精神、理性思维等要素。所以,核心素养对学生文化基础的要求,进一步提高了当前我国 学校教育中各学科、各专业的重要性,从能力要求的角度将德育、体育、美育放在与智育同等重要的位置。
(二)学生要提升自主发展能力
自主发展是对人作为独立个体其自主性的进一步要求,强调学生能够做好学习、生活的自我管理,并在认同和挖掘自身价值、潜力的过程中,逐步培养自身应对发展环境的能力,从而成长为有信念、有追求的人。自主发展能力具体可以分解为学会学习与健康生活两大部分,前者体现了学生在学习意识养成、方法选择、过程调控等方面的综合表现,后者突出了学生认识自我、身心发展、人生规划等方面的整体情况。换言之,核心素养下的自主发展能力,覆盖了学生生活与学习的全过程,需要学生在长期生活与学习中不断积累和调整,以达到个体最终的全面、健康发展。自主发展要求下的音乐教学,要帮助学生养成正确的学习思维和学习习惯,也要引导学生正确认识自我、正确看待周围环境,使学生在成长发展过程中,成长为有明确人生方向和生活品质追求的独立个体。
(三)学生要培养社会参与意识
作为人的本质属性,社会性揭示了人的发展需要与发展追求,体现了个体处理自我与社会之间的关系的能力,要求学生能够遵守社会准则、践行社会核心价值观,在明确自身义务与责任的同时,不断提高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这就需要学生能以正确的情感态度与价值取向认同国家建设发展之下形成的政治体制、社会主义道路,并能将个人追求与国家建设、民族复兴、社会发展融为一体,成为有理想、有担当的人,利用自身在日常活动中养成的实践创新能力解决问题、应对挑战,从而为国家建设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社会参与要求下的音乐教学模式,不能只围绕培养学生音乐技能展开,而是要将学科视角延伸到学生实践发展层面,通过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和社会参与意识,进一步凸显教育本身的意义与价值。
二、我国传统音乐教学模式分析
(一)重教师示范而轻理论基础
我国传统音乐教学模式属于“教师示范,学生跟唱”的单一形式,这种模式最大限度强调了教师在音乐教学中的能动作用,对于树立教学权威、维持教学秩序具有一定积极意义。而且学生跟唱作为一种直接的音乐实践,有利于帮助学生掌握歌唱技巧的同时激发学生活力。
(二)重教育改革而轻学科创新
教育教学改革是我国调整教育目标、强化教育效果而进行的系统性工程,需要各阶段、各层次的学校教育做出长期探索。在此背景下,我国音乐教育同其他学科教育一样,从教育教学的不同角度进行积极改革。然而,传统音乐教学虽然在模式上进行诸多探索,但始终未能将全面创新融入改革之中。多数音乐教师依然秉持“教唱”理念,没有从思想上、行为上重视音乐教育,无法使音乐教学成为帮助学生陶冶情操、培育审美、塑造性格的综合活动。特别是在核心素养要求下,传统音乐教学模式明显不能适应时代与社会的发展需求,无法在“立德树人”的教育追求下,将爱国主义教育、社会主义教育、价值观教育等内容融入音乐教学实践中,这就使得学生在树立人生发展目标时,始终无法将个人理想与社会责任紧密结合,对培养学生社会参与意识形成了不小阻碍。
三、核心素养要求下音乐教学模式优化
(一)以理念更新推动教学多元化
培育学生核心素养是全体教育工作者的共同责任,需要每个教师立足教育实际,着眼于学生当前需求和长远发展,积极转变教育教学理念,承担起属于自己的责任与义务。一方面,音乐教师不能将音乐教学局限在“唱歌”这一狭隘层面,而是要使学生学会唱歌、学会演奏基本乐器、学会简单舞蹈,对学生的声乐、肢体展开全面训练,使具有不同偏好和特长的学生都能在音乐教学中获得成长与乐趣。另一方面,音乐教学要以促进学生发展为目标,通过增加理论内容夯实学生文化基础,帮助学生成为具有良好文化素养与审美情趣的人。音乐教师要在素质教育视野下,以培育学生核心素养、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为己任,将道德教育、理想信念教育、价值观教育等德育内容渗透在日常音乐教学之中,帮助学生成长为有理想、有信念、有文化、有道德的优秀个体。
(二)以方法拓展增强教学多样性
音乐教学需要一定的稳定性来保证教学秩序,但这并不意味着教学模式应当一成不变。相反,音乐教师应当通过不同的方式方法来活跃课堂气氛,从而在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的同时,逐步培养学生的联想力与创造力,使学生的自主发展能力和社会参与意识得以有效提升。具体实践中,音乐教师可以在教学过程中设计舞蹈、音乐剧、传统戏曲等不同内容,鼓励学生以小组形式进行合作表演,在丰富教学形式的同时提高学生表演能力。也可以在“音乐鉴赏”教学中从经典影视作品、戏曲作品等教材以外的资源中选择鉴赏内容,从而扩大教学资源范围、提升音乐教学的影响力和感染性,帮助学生开阔视野、积累知识。此外,教师应当利用好网络时代的信息传播优势,将音乐教学从课堂延伸到课外,从线下延伸到线上,通过网络信息技术为学生创造更多随时学习的机会。
(三)以角色转变激发学生积极性
教育教学是一个师生高效互动的过程,所以教师与学生都应作为独立主体充分参与教学活动,这就要求音乐教学要转变角色定位,改变以往学生处于被动接受教学内容的消极状态。基于此,音乐教师要认识到每个学生都是独立的个体,虽然他们需要教师的教育和引导,但在人格上学生与教师处于平等地位,学生的行为表现、内在需求理应得到尊重与认可。所以,教师要尊重学生喜欢热闹、热衷表现自我的特点,要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课内外活动,为学生释放天性创造良好环境。需要注意的是,各种音乐活动本质上是为了帮助学生解放天性、释放活力,所以除了必要的秩序与规则要求以外,教师应尽量减少条件设置,以避免对学生形成束缚与压力。教师也要在基本把控音乐活动走向的前提下将活动推进完全交给学生,充分锻炼学生的组织能力、策划能力以及反应能力。
总而言之,核心素养要求下每位教育工作者都应将促进学生全面、协调发展视作自身的任务责任,以培育学生核心素养为视角审视自身教育教学工作。音乐教学作为一项能够凝练学生品性、陶冶学生情操、培养学生审美的教育活动,应当进一步激发学生活力与学习积极性,教师通过教学内容、形式、方法等各个层面的协同优化,为学生创造一个能够积累知识、増长见识、积淀才识的轻松环境,能够在学生树立思想意识、价值理念,形成道德准则、行为规范过程中起到正向引导作用,从而为学生成长成才夯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