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地移民搬迁视角下民族文化保护与传承实例研究
——以贵州省黔西南州为例
2020-12-08周梅
周 梅
(贵州省黔西南州民族文化中心 贵州兴义 562400)
基本情况
黔西南州的民族文化资源情况。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位于贵州省西南隅,是我国30个最年轻的少数民族自治州之一,生活着汉族及布依、苗、彝、回、壮等30余个少数民族。聚居在此的多个民族给后代留下了丰富多彩的少数民族文化资源,有5000余项非物质文化遗产,其中:12项18处列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111项128处列入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244项列入州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501项列入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涵盖饮食文化、服饰文化、建筑文化、曲艺文化、节日文化、宗教文化、婚俗文化、丧葬文化八个方面。这些文化遗产,93%分布在贫困地区,随着易地移民搬迁工作的推进,这些遗产不应流失,而应得到更好的保护与传承。
黔西南州易地移民搬迁基本情况。“十三五”期间,全州共实施36个新市民居住区69个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搬迁安置338506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人口236757人);涉及整乡搬迁四个乡镇,整体搬迁自然村寨2404个。按照省委关于城镇化集中安置的相关要求,黔西南州310963人(占搬迁对象总数91.9%)搬迁至县城或县城规划区安置,26675人(占搬迁对象总数7.9%)搬迁至中心商贸集镇安置,868人(占搬迁对象总数0.2%)搬迁至中心村安置。搬迁规模在全国市(州)排第二,占贵州“十三五”期间搬迁人数的六分之一,占全州总人口近十分之一,占比全国最高。2019年6月20日,黔西南州完成易地移民搬迁群众33.85万人顺利搬迁入住,较贵州省规定时间节点提前10天,成为全国以市(州)为单位最先完成易地扶贫搬迁任务的地区。
工作研判
因实施易地移民搬迁,搬出地的社会结构、社会形态、生产方式、生活方式等发生了较大变化,对保护民族文化势必会带来以下三个方面影响。
一是部分少数民族的自豪感减弱。少数民族在漫长的历史中有过辉煌创造,其历史和创造的文化得到国家的认可和重视,民族自豪感在无形中得到了增强。但搬迁过程中,或多或少会对保护传承民族文化带来一定的影响,部分少数民族同胞的自豪感也会随之减弱。
二是中华民族文化多样性减少。56个民族文化构成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才使得我们中华民族文化呈现出多姿多彩,才让我们在世界民族之林中呈现不一样的风貌。如果在搬迁中不重视对少数民族语言的保护,少数民族文化就会缺乏创造力,原来留下的民族文化就会成为失去灵魂的遗留产物,久而久之,民族文化就会慢慢消失。
三是发展经济社会的资源减少。实施易地移民搬迁过程中,如果少数民族文化丢失,将会失去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有用资源。保护民族文化不是与历史逆流,而是为了保护民族文化的多样性,保护可用资源的多样性。比如布依语中,“根”音,是“吃”的意思,“根香”是过年的意思,“根老”是喝酒的意思。如果布依族语言消失,原来收集到的只是吃的意思,那过年、喝酒这样的文化就没有了,因此说,保护民族文化势在必行,更是当代的责任。
探索实践
易地移民搬迁的终极目标是把深居在自然条件恶劣的山区贫困群众搬到具有较高生产力水平和较好发展条件的地域,既是空间的位移又是时间的变动,这将带来居住环境、生活方式、思维方式等方面的巨大变革。因此,处理好文明跨越和文化传承的关系,保护文脉不被割断是易地扶贫搬迁工作重点,对人类可持续发展具有深远意义。
黔西南州属于国家14个集中连片贫困区(“滇黔桂”石漠化山区),全州7县1市1新区,有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7个。自开展易地扶贫搬迁以来,黔西南州委、州政府聚焦“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目标,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探索出了“四方五共”(四方指政府、群众、工商联盟和社会中介组成“四方联盟”,五共指共商、共识、共建、共享、共担)、“七个搬出”(搬出渴望、文化、产业、倍增、尊严、动力、秩序)的一套党委、政府领导下的群众工作方法;出台了《黔西南州新市民计划(试行)》,形成了新市民“1+13”政策措施体系,其中对文化建设的措施作了原则性、纲领性规定,并建成了很多有民族文化特色的建筑,形成了民族文化特色的产业。
在“搬出文化”中,黔西南州在全州97个乡镇、907个村全面开展“易地扶贫搬迁民族民间文化信息调查工作”,对全州民族民间文化事项进行调查、归纳、梳理,共梳理出13大类139小项非物质文化及4大类109小项物质文化事项,会同黔西南喀斯特区域研究院、州扶贫办、州移民局等单位,组织专家学者对调查数据进行梳理和分析,建立民族文化资源数据扶贫云平台,录入全州民族和民间文化信息,形成文化资源数字化系统,为后续开展易地移民安置点建设、群众就业安置及文化产业发展、文化遗产保护等提供了数据支撑。同时,在全州开展了针对文化行政干部、文化业务骨干、“五人小组”成员的文化信息调查培训,为民族文化调查统计工作提供有力的人力资源保障。
为做好搬入地民族文化保护传承工作,黔西南州结合自身优势,在易地移民搬迁集中安置区实施“十个一”工程。截至2020年12月20日,在全州36个新市民居住区,建成45个文体活动中心(集农家书屋、道德讲堂、科学普及、技能培训、广电网络、文体健身等功能为一体);建成72个文体活动广场,还配发了开展文化活动的音响、唢呐、二胡等设备;建设了44个具有搬出地建筑风格和民族特色的民族文化纪念馆(或乡愁艺术馆、宗祠、感恩堂等,可一室多用),复制建设原有文化,集中收藏了搬出地文化特色器物,记录搬出地民族风俗等;配套安装41套应急广播系统,用汉语和少数民族语言宣传法律法规,通知办理各种证件等,以此引导搬迁群众说本语言,增强文化自信,文化自觉;组建文体活动队伍84支,支持和培养新市民居住区文体活动骨干,引导新市民自发组建文体活动队伍,如山歌队、腰鼓队、广场舞队、民族舞蹈队、篮球队等,适当配备服装器材,并引导和支持文艺工作者开展易地扶贫搬迁题材文艺创作,推出反映易地扶贫搬迁故事和搬迁群众生产生活巨变的优秀文艺作品,并搬上群众舞台;指导设立文化创意产品生产(销售)点45个、文化旅游商品购物点45个、多彩贵州广电智慧社区平台43个。2020年度完成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群培训1106人次、超额完成606人次,超目标任务121%;总共完成目标任务221%。
挑战对策
实施易地移民搬迁是一场革命,对于社会管理者是一场严峻的考验与挑战。
面临的挑战
调查研究不够。在易地移民搬迁工作中,虽搬出文化进行了调研,但在研究方面,连续性、系统性、贯穿性上存在不足,对保护传承少数民族语言文字方面认识不够全面;同时未能较好地将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保护传承与民族文化建设有机融合在一起。
统筹兼顾不够。由于搬迁受时间、任务等多种因素的限制,统筹兼顾不够,保护传承民族文化工作的谋划与实施相对滞后,民族传统文化的传承与保护难免陷入被忽视、被挤压的窘境。再者,民族文化建设难以像其他方面那样设定指标体系来衡量,纵使作了相应的统筹,在实际执行中也难免“走样”“变味”。
文化生存环境发生变化。“搬迁”势必导致背井离乡,搬迁对象的饮食、居住、服饰、婚嫁、岁时等基本生活文化瞬间发生了根本性改变,远离了世代生存、不受外界干扰的传统村落、山山水水、鸟兽虫鱼、乡土风情等传统文化的根基,民间歌舞、民歌等失去了创作的情景和元素,便难以提振创作激情,具有传统村落特征的民族文化也就丧失了生命力。同时,分散于各地各安置点,特别是寨老、文化人才等“意见领袖”,与基于传统村庄的文化团队分离,譬如高台狮灯舞之类的需要20余名艺人协作完成的项目,随着易地扶贫搬迁分批迁入安置点后还能否继续开展值得探讨。
专门的法律法规缺失。易地移民搬迁是一项全新的社会重大事务,专门针对易地移民搬迁文化的保护与传承的法律法规尚未出台,易地移民搬迁民族文化的保护传承就无法可依,“硬”工作考核就变成了“软”检查。
建议对策
加强做好保护传承工作研究。对于保护者而言,认真研究是必不可少的工作,基础性的田野调查是第一位的,应对易地扶贫搬迁村寨、户和个人所承载的民族民间文化事项进行调查统计,挖掘并细致梳理当地的民族民间文化及其在当地演变的脉络,深入研究之后,通过现代化的传播手段,充分提高优秀传统文化对广大民众的正确引导、教育和鼓舞作用。把有着丰富理论知识的各行业专家学者吸收进工作中来,从不同方面、不同角度来研究迁出地的民族传统文化,将其收集、采写的文献资料,作为保护与传承工作的基础性理论依据。
加强文化队伍建设。一是加大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项目传承人的保护力度。当前,传承人还面临着不稳定的经济来源和较低的社会地位,将对他们进行再传承的热情造成严重影响。如果没有对他们的足够关怀,保护工作也将变成空谈。保护工作的当务之急,便是通过资助和改善社会地位等努力,尽快拯救和记录一些艺术创作或精湛的技艺,并出台相应政策办法,让整个社会,尤其是年轻一代,能够真正了解我们的传统文化。二是从搬迁群众中开展广泛调查摸底“选”、发动各行政村“推”、鼓励群众自己“荐”等方式,挖掘文艺本领得到普遍认可、善于策划活动、编排节目、动员村民的基层文化能人,建立乡村文化能人数据库,实行动态管理,进一步整合资源,组织文化能人参加培训,举办文化艺术节、搭建平台,为基层文化能人提供发挥作用的舞台和机会等。三是大力培养和鼓励对保护民族和民间文化感兴趣的社会人士,特别是大、中院校的学生及基层文艺工作者、乡土文化能人等,辅以业务技能培训,推动其成为保护和传承民族传统文化的骨干力量。四是积极对外开展文化人才交流、培训活动,推动文化人才队伍综合素质提升。
重构民族传统文化空间。民族传统文化是民族历史上各种思想文化和观念形态的整体表现,是反映民族特征和民族风格的一种民族文化。在确保布依族、苗族、彝族等少数民族族群性的前提下,尽量还原少数民族特有的文化空间,在新市民居住区,重构民族传统文化空间,以乡愁馆、非遗馆、博物馆等为载体,利用当前文化保护热潮,为黔西南州民族传统文化传承提供政策和法律的保护。
完善保护传承的律法法规。易地扶贫搬迁作为一项政府主导的社会变迁,出台搬入地民族文化保护传承的相关法律法规发挥举足轻重的作用。法律法规是国家各级政府为规范或引导调控处理社会问题的行为准则及执行这些准则的依据。在易地扶贫搬迁中,文化保护传承的法律法规体现的是国家在处理社会问题,调整社会关系方面的价值追求,在价值理性上是一种依法管理社会事物的导向。只有依法加强社会事务管理,才能实现从“搬得出”到“稳得住、能致富”,促进各民族团结和睦,共同繁荣进步得以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