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龟龙”
——五帝时代的中原水居民族集团*
2020-12-08何丹
何 丹
(南昌大学人文学院,江西南昌330031)
“四灵”作为我国传统社会广泛运用的一种文化概念,存在两种固定说法:一是麟、凤、龟、龙;二是青龙、白虎、朱雀、玄武。两种说法各有明确的文献出处,如《礼记·礼运》记载孔子曰:“麟、凤、龟、龙谓之四灵”[1]278;《三辅黄图·未央宫》曰:“苍龙、白虎、朱雀、玄武,天之四灵。”[2]其中,“天之四灵”为道教所推崇,且《孔子家语·礼运》也说孔子以“麟、凤、龟、龙谓之四灵”[3]366,377,可知两说的主要影响群体,存在儒、道之分。但是,它们所指的具体对象,实则有着共同之处。一则,都包括龟、龙在内;二则,从动物属性而言,不管是哪一种组合,水居或山居的动物都各占半数,如龟、龙为水居,“麟、凤”“虎、雀”为山居。这种共性显示出“四灵”概念的形成,应当是某种特定内涵的反映。就“麟凤”而言,笔者已经指出代表的是五帝时代东方山居民族集团的存在与融合。所以,作为“四灵”组成的其他动物,也应与史前民族的构成与发展有关。本文就再从“龟龙”作为“二灵”的常态化,来阐明五帝时代中原水居民族集团的存在与融合。
一、“龟龙”共同的民族属性
与语言习惯中“麟凤”经常成组并提的现象相对,“龟龙”也是自成一组。这从周代以来古人的表述中能够感受到。比如,《礼记·礼运》在谈到圣王做到天下大治而出现祥瑞时,便如是说:“凤凰、麒麟皆在郊棷,龟、龙在宫沼。”[1]282可见将“四灵”分为二组的意识很明显。那么,相对“麟凤”代表史前东夷的情况,则“龟龙”也应代表着某一共同的民族集团。联系至今仍以“龙”象征华夏民族的情况,不难推测这一集团正是指五帝时代的华夏族。而对此,能够以出身华夏族的首领,总是与“龟龙”有着的密切联系来加以验证。
(一)“龙灵”族属华夏
从文献记载的情况来看,“龙”备受推崇的局面,自华夏始祖黄帝时代就已经奠定。这表现为传说中的“黄帝”与“龙”之间,存在着一种不可分割的关系。首先,黄帝生而“龙颜”。如《今本竹书纪年》记载:黄帝“母曰附宝,……生帝于寿丘。弱而能言,龙颜有圣德”[4]39-40;《帝王世纪》云:“黄帝母曰附宝,……生黄帝,日角龙颜。”[5]10其次,有以黄帝(又称“轩辕”)本体或其兽为“黄龙”的。如《史记·天官书》曰:“轩辕,黄龙体”[6]1299;《淮南子·天文训》曰:黄帝“其兽黄龙”[7]37。再次,曾有“黄龙附图”授予黄帝。如《龙鱼河图》记载:“黄龙附图,鳞甲成字,从河中出,付黄帝。令侍臣自写,以示天下。”[8]1150另外,黄帝铸鼎既成,曾“骑龙”上天。如《史记·封禅书》记载:“黄帝采首山铜,铸鼎于荆山下。鼎既成,有龙垂胡髯下迎黄帝。黄帝上骑,……龙乃上去。”[6]1394所以,黄帝之族具有崇龙的文化,应是没有疑义的。
而且,这种崇龙的意识,在之后华夏族祖先的身上也得到了展现。先以帝颛顼为例,《大戴礼记·五帝德》记载孔子曰:“颛顼,黄帝之孙,昌意之子也,曰高阳。……乘龙而至四海。”[9]120又以帝尧为例,他乃是其母感赤龙所生。《今本竹书纪年》记载:帝尧陶唐氏,“母曰庆都,……观于三河,常有龙随之。一旦龙负图而至,其文要曰:‘亦受天佑。’……既而阴风四合,赤龙感之,孕十四月而生尧于丹陵,其状如图”[4]42;《帝王世纪》云:“帝尧陶唐氏,祁姓,母庆都,出洛渚,遇赤龙,感孕,十四月而生帝于丹陵。”[5]31再以帝禹为例,他有生而为“黄龙”的说法。《山海经·海内经》曰:“鲧复生禹。”对此袁珂注引郭璞之言提到《归藏·启筮》曰:“鲧死三岁不腐,剖之以吴刀,化为黄龙。”[10]396比较颛顼“乘龙”与黄帝“骑龙”;尧生前的“龙负图而至”与黄帝的“黄龙附图”,尧生后的“其状如图”与黄帝的生而“龙颜”,尧源于其母感“龙”受孕与黄帝的“龙体”“兽龙”;以及帝禹的生而为“黄龙”与黄帝的“黄龙体”“龙颜”,明显可见这些祖先对于黄帝阶段的崇龙文化有着传承。
总体而言,以“龙”为灵物的观念,在五帝时代的华夏族已经非常普遍,这才使得族群首领都与龙发生了联系。而黄帝阶段已有的这种“龙灵”意识,若追溯其形成,则与之前初民社会便已存在的图腾崇拜有关。据《山海经·海内东经》记载:“雷泽中有雷神,龙身而人头,鼓其腹。”郭璞对此注引《河图》曰:“大迹在雷泽,华胥履之而生伏羲。”[10]284则伏羲就是其母华胥有感雷泽中的雷神之迹所生,而且从雷神“龙身而人头”的形象来看,感“雷神”就是“感龙”。再参照东夷族系的“鸟生”神话与“人面鸟身”的形象,又可以确定“感龙所生”就是指以“龙”为图腾祖先。
以“玄鸟生商”的传说为例。《诗·商颂·玄鸟》曰:“天命玄鸟,降而生商,宅殷土芒芒”[11];《史记·殷本纪》记载:“殷契母曰简狄,……见玄鸟坠其卵,简狄取而吞之,因孕生契”[6]91,则商民族的男性始祖“契”乃是玄鸟之后。又据《左传》昭公十七年记载的东夷郯国君主“郯子”之言,他的远祖少皞的“司分”之官恰是“玄鸟氏”[12]1387,可见在五帝时期的东夷族确实存在一支以“玄鸟”为图腾的氏族。另外,依据《山海经·海外东经》所说:“东方句芒,鸟身人面”[10]235,与《左传》昭公二十九年记载的:“五行之官,是谓五官,实列受氏姓,封为上公,祀为贵神。……木正曰句芒,……少皞氏有四叔,曰重、曰该、曰修、曰熙,实能金、木及水。使重为句芒”[12]1502-1503,可知“鸟身人面”的“句芒神”正是奉鸟为图腾的东夷祖先。与此对应,则“人头龙身”的“雷神”,本就是以“龙”为图腾崇拜对象的族群祖先。所以,伏羲(又写作“包牺”“伏牺”“庖牺”“伏戏”等)所代表的这支族群,可以称之为早期的“龙族”。
按照《周易·系辞下传》对于史前历史阶段的记述,即“包牺氏没,神农氏作,……神农氏没,黄帝、尧、舜氏作”[13]256,则自黄帝开始就有的“龙灵”观念,正是对这种图腾文化的继承与发展。与此对应的,便是黄帝也有“感雷”而生的传说。如《帝王世纪》曰:“黄帝母曰附宝,见大电光绕北斗枢星,附宝感而怀孕”[5]10;《今本竹书纪年》记载:黄帝“母曰附宝,见大电绕北斗枢星,光照郊野,感而孕,二十五月而生帝于寿丘”[4]39。同时,黄帝与“龙图”的关联,实际也早发生于伏羲身上。如《龙鱼河图》记载:“伏牺氏王天下,有神龙负图出于黄河。”[8]1149由此观之,则黄帝也以“龙”为图腾,这就难怪黄帝与龙有着诸多的联系了。所以,由黄帝开启的五帝时代,不仅承继了伏羲以来的天下,还传承了其时崇龙的文化。
(二)“龟灵”同属华夏
与“龙”成组的“龟”,是否具有相同的民族背景,还得从五帝时代是否存在以“龟”为灵物的信仰谈起。这以“《龟书》”之事来看,可以确定是实有的。所谓的“《龟书》”,讲的是龟负图而出于洛水的故事。如《今本竹书纪年》记载:大禹“治水既毕”,“乃受舜禅,即天子之位。洛出《龟书》,是为《洪范》。”[4]48而《洪范》,依据《尚书·周书·洪范》所记的箕子对周武王之言:“禹乃嗣兴,天乃锡禹洪范九畴”,可知是治理天下的九大法则,其中的“九畴”之七“曰明用稽疑”[14]217-219。由“洛出《龟书》”为大禹即位天子而出现的祥瑞来看,“龟”充当的是天帝使者的角色,《龟书》代表着大禹之位符合上天旨意。所以,如何“稽疑”?应当就包涵“用龟”以预测天意、知晓吉凶、进行决策。而具体的方式,便是以龟占卜。
这种“龟卜”活动的事实存在,可以大禹的“涂山之卜”为证。《史记·龟策列传》记载:“涂山之兆从而夏启世。”[6]3223从占卜工具来看,“涂山之兆”正当是来自“龟卜”。因为《尚书·大禹谟》记载帝舜禅位,大禹有提议“枚卜功臣,惟吉之从”,而帝舜回应有说到:“昆命于元龟”“鬼神其依,龟筮协从”[14]32,这能够证明“龟卜”在舜、禹之际国家重大决策上的使用。同时,《尚书·虞夏书·禹贡》提到:“九江纳锡大龟。浮于江、沱、潜、汉,逾于洛,至于南河”[14]66;《史记·夏本纪》也有“九江入赐大龟”[6]61的记载,这又可见大禹有进贡“大龟”的习俗。此外,大禹之子夏启(即“夏后开”),曾以“白若之龟”占卜铸鼎之事。如《墨子·耕柱》曰:“昔者夏后开使蜚廉折金于山川,而陶铸之于昆吾。是使翁难卜于白若之龟。”[15]综合“龟卜”“龟贡”已成惯例的情况,与父子之间文化的传承,可知夏禹的“涂山之卜”为“龟卜”无疑,而且他进贡“大龟”就是为了满足占卜之用。
至于涂山占卜何事?依据《史记·夏本纪》所说的“夏后帝启,禹之子,其母涂山氏之女也”[6]84,以及《帝王世纪》提到的:“涂山氏,禹之妻,夏启母姓也”[5]52,推测应是为婚姻而卜。由“兆从而夏启世”的结局,可见时人对于龟卜在人生大事和族群命运抉择上的重要性,予以了充分肯定。而为什么选择龟进行占卜?当如《淮南子·说林训》之言:“必问吉凶于龟者,以其历岁久矣。”[7]292因此,帝舜说到的占卜之龟是“元龟”,大禹进贡的是“大龟”。也就是说,以龟为“灵物”,主要是因为它“长寿”的特征。《尔雅翼》解释“灵龟”就说:“千岁之化,下气上通,能知存亡吉凶之变。”[16]361再加之龟的甲状又被视为符合天地自然之象,故而史前人类对于“龟兆”显示吉凶的能力深信不疑。《太平御览·卷九三一·鳞介部三·龟》就说:“洛书曰灵龟者,玄文五色,神灵之精也。上隆法天,下法地,能见存亡,明于吉凶。……礼统曰:‘神龟之象,上贠法天,下方法地,背上有盘法丘山,玄文交错以成列宿,五光昭若玄锦文,运转应四时,长尺二寸,明吉凶,不言而信。’”[17]所以,“龟卜”活动作为预知吉凶的具体方式,便是“龟灵”信仰存在的最好体现。
只是这种“龟灵”信仰的形成,也是对祖先文化的继承。因为“龟卜”的活动、“《龟书》”的故事,早在帝尧和黄帝身上已有发生。《今本竹书纪年》记载:黄帝曾对“天雾三日三夜,昼昏”的情况“召史卜之,龟燋”,等到“雾既降,游于洛水之上”,得见“《龟书》出洛,赤文篆字,以授轩辕”[4]40;帝尧在位七十二年,曾“率群臣东沈璧于洛,至于下昃,赤光起,元龟负书而出,背甲赤文成字,止于坛”[4]44。由黄帝召史燋龟以卜“天雾”的决策,与“《龟书》出洛,赤文篆字”的结果,可见《龟书》正是被视为天意的“龟兆”,与“龟卜”活动有着直接的因果关系。黄帝时这种龟卜行为的存在,与帝尧故事中对于“元龟”的强调,说明“龟灵”信仰自黄帝至大禹一直在史前华夏族的社会生活中发挥着重要影响。
对此族属的判定,不仅是因为黄帝、帝尧、帝禹都是同时具有“龙灵”信仰的华夏族祖先,还因为三则传说都将《龟书》的出处指向了“洛水”。而“洛水”所位于的河南之地,正是孕育华夏文化的核心区域。《史记·夏本纪》记载:“夏后帝启崩,子帝太康立。帝太康失国,昆弟五人,须于洛汭,作《五子之歌》”[6]85;《周本纪》记载周武王曰:“自洛汭延于伊汭,居易毋固,其有夏之居”[6]129,可见洛水流域正是作为华夏族前身的“夏族”的主要居住场所。同时,河南也正是黄帝的主要活动范围,距今5 000年前的郑州西山古城,就被认为是黄帝时代的城址;新郑大河村遗址就被认为是黄帝有熊国的文化遗存。①参见许顺湛《郑州西山发现黄帝时代古城》,《中原文物》,1996年第1期,第3-4页。所以,结合文献记载与考古发现,“龟灵”文化正当族属五帝时代居于中原的华夏集团。
倘若再联系广泛流传的“伏羲画八卦”的说法,则自黄帝开始就有的龟卜活动,同样可以追溯至伏羲氏的阶段。如:
《周易·系辞下传》曰:“古者包牺氏之王天下也,仰则观象于天,俯则观法于地,观鸟兽之文与地之宜,近取诸身,远取诸物,于是始作八卦,以通神明之德,以类万物之情。……黄帝、尧、舜氏作,通其变,使民不倦,神而化之,使民宜之。”[13]256-257
《史纪·太史公自序》记载太史公曰:“余闻之先人曰:‘伏羲至纯厚,作《易》《八卦》。’”[6]3299
《汉书·律历志上》曰:“自伏戏画八卦,由数起,至黄帝、尧、舜而大备。”[18]
《帝王世纪》曰:“庖牺氏作八卦,神农重之,为六十四卦,黄帝尧舜引而申之。”[5]8
《拾遗记·春皇庖牺》曰:庖牺“调和八风,以画八卦。”[19]1
《太平寰宇记·河南道十·陈州》记载:宛丘县有“八卦坛,在县北一里。即伏羲于蔡水得龟,因画八卦之坛”[20]187。
可见都是将“八卦”的首创者,认定为“伏羲”。而“八卦”的直接作用是什么?由《周易》所说的“以通神明之德,以类万物之情”,可知正是占卜吉凶。另外还有《周礼·春官宗伯》曰:“占人掌占龟,……以八卦占筮之八故,以视吉凶。”[21]355而如何占卜?就当如《汉书》所点明的“由数起”,故而“八卦”最初乃是一种“数占”。
对此传说的真实性,“女娲补天”的神话能够引为说明。《淮南子·览冥训》云:“往古之时,四极废,九州裂,天不兼覆,地不周载,火爁炎而不灭,水浩洋而不息,猛兽食颛民,鸷鸟攫老弱。于是女娲鍊五色石以补苍天,断鳌足以立四极。”[7]95可见“鳌”是补天的大功臣。而“鳌”为何物?应当就是指一种“大龟”。因为女娲既然选择“断鳌立极”,说明“鳌”具有非凡的承重能力,这正与龟背部、腹部都有硬甲露于外的特殊形貌对应;而“鳌”能够“顶天负地”立于四极,还说明具有超长的顽强生命力,这正与龟抗打压、耐饥渴的特殊性能对应。所以,《尔雅翼》释“鼇”(即“鳌”)曰:“巨龟也。”[16]365这说明“龟”“鳌”在女娲时期已经为人们所认识,并且受到了另眼相看。再由女娲与伏羲常被后人传为的兄妹或者夫妻关系,可知二族的生存时代大致相当,因而这两则传说显示出对“龟”的崇拜现象,早在黄帝之前的初民阶段就已经存在。
以距今约8 000 年前的属于裴李岗文化的河南舞阳贾湖遗址为例。在该遗址中,就“鳌”的发现来说,房址(F50)东壁壁龛有一完整鳌腹甲;灰坑(H467)有一副弃置完整的鳌腹甲。①参见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科技史与科技考古系、河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舞阳县博物馆《河南舞阳贾湖遗址2001年春发掘简报》,《华夏考古》,2002年第2期,第16-29页。就“龟”的发现来说,第一次发掘的M13、M15、M16、M17 都有随葬龟甲的情况,其中M13、M16、M17 还伴随有许多小石子,又有少数发现有钻孔,而墓主除M16为老年女性外,其余都是40岁以上的壮年、老年男性;②参见河南省文物研究所《舞阳贾湖遗址的试掘》,《华夏考古》,1988年第2期,第3-4页、第12-14页。第二至六次发掘的M344随葬8龟甲,且龟腹装有小石子,墓主为壮年男性,M335随葬1龟腹甲,甲上有2个圆形穿孔,另外在其他遗迹中也见有少量龟骨,而在这些龟甲上发现的契刻符号即被认为与占卜相关;③参见河南省文物研究所《河南舞阳贾湖新石器时代遗址第二至六次发掘简报》,《文物》,1989年第1期,第4-5页、第12-14页。2001年的发掘则证实龟鳖的甲壳和骨骼大量存在④参见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科技史与科技考古系、河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舞阳县博物馆《河南舞阳贾湖遗址2001年春发掘简报》,《华夏考古》,2002年第2期,第29页。。这些情况说明贾湖生活的史前人群,确实已经对“龟”“鳌”具备了认识能力,并加以了运用。
与传说联系起来,贾湖遗址龟腹的石子正可对应八卦“数占”的性质。具体如何操作?应当就是以数字的奇偶排卦。据蔡运章先生的研究,这种龟卜遵循着“数只分奇偶,筮必须三次”的原则,因为这样正好可以排列出八种形式,以对应八种卦象。⑤参见蔡运章、张居中《中华文明的绚丽曙光——论舞阳贾湖发现的卦象文字》,《中原文物》,2002年第2期,第21页。而以龟随葬的墓主都具有“年长”的特征,正与龟因“长寿”而被认为具有灵性的意识吻合,说明史前人类在寿命普遍偏短的情况下,对于长寿有着强烈的渴望,对于长者有着格外的推崇。与长者往往拥有非凡智慧的情况相适应,龟既然历岁长久也就被类比出具有知晓天意的灵力。这样“龟”与族内具有重要地位的人物,也就自然联系起来。
而且,龟甲的契刻符号还显示,原始文字的创制也与龟卜活动有关。《孝经援神契》曰:“仓颉视龟而作书,则河洛之应,与人意惟通矣。”[8]959这便是将黄帝史官“仓颉造字”的传说,与龟卜、《龟书》联系起来。只是从贾湖的龟甲符号来看,文字的初创工作比这谶纬之书的记录可能还要早起。蔡运章先生指出:这些符号与甲骨文、金文的构形相似,已释读的“一”“二”“乙”“八”“目”“日”六个单字,都属于《离卦》的卦象。⑥参见蔡运章、张居中《中华文明的绚丽曙光——论舞阳贾湖发现的卦象文字》,《中原文物》,2002年第2期,第17-20页。而依据《周易·说卦》解释“离”曰:“为鳖,为蟹,为蠃,为蚌,为龟”[13]284,则《离卦》本身就可以看做龟的象征。加之裴李岗文化早于黄帝所处的仰韶时代,正可对应伏羲所处的太古阶段,这就说明“伏羲画八卦”的传说具有历史真实性,他用以占卜的工具正当是“龟”。
由此再看《太平寰宇记》关于“伏羲画八卦”的背景是“蔡水得龟”的说法,也当有着可靠性。而“蔡水”在何处?据该书同篇记载的:“宛丘县,本汉陈县。……汉属淮阳国。……陈州州城,枕蔡水,周迴三十里。……蔡水,自西北流入,经县东一里。……庖牺氏、神农氏并都于此。”[20]184可知在“陈州宛丘县”,即今河南淮阳。而这里正是被誉为“天下第一陵”的“伏羲陵”的所在地。所以,不管是从“龙灵”、还是“龟卜”的角度,伏羲都是华夏族可以追溯的名副其实的“人文初祖”。而称其为“初祖”,也意味着这种文化只是初创阶段。因此,《周易》《汉书》与《帝王世纪》,都提到八卦在五帝时代有通变、完备、引申的情况。
总之,龟卜活动的延续、龟兆是从的态度,便是“龟灵”信仰的最好体现,与史前人类对于龟长寿的特殊动物属性的认知直接相关。在以“龟”为“灵物”的意识中,“龟”是天帝的使者,能够传达上天旨意;“龟卜”可以预知吉凶,是获知天意的方式;“龟书”则是上天旨意的传达,是天意呈现的形式。这样再来审视孔子对“龟”入选“四灵”,给出的“龟以为畜,故人情不失”[1]278的解释,便不仅符合历史真相,而且切中根本,源出史前的华夏族。黄帝、帝尧、帝禹身上《龟书》故事的发生,正是对伏羲以来龟卜传统的继承。
二、“龙族”与“龟族”的关系
“龙灵”与“龟灵”信仰都是族属于史前的华夏族,周代以来“龟龙”成组并提的语言习惯,便是基于这种相同的民族背景。然而,由“龙灵”总是与民族祖先的形象直接相关,而“龟灵”只是服务于祖先的情况,还可以感受到崇龙、崇龟虽然都是具有代表性的文化特征,但在族内并非是一种平衡的状态。与此对应的历史现象,便是“龙族”与“龟族”在五帝时代有所差别的社会影响。
(一)“龙族”的主导地位
由伏羲与黄帝“感雷”而生的传说,可知以龙为图腾的“龙族”根源深久。帝尧“感龙”而生的传说,更是可以与晋西南陶寺遗址早期大型墓中陶盘上发现的用红彩或红、白彩绘的蟠龙图案①参见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山西工作队、临汾地区文化局《1978—1980年山西襄汾陶寺墓地发掘简报》,《考古》,1983年第1期,第37、42页。相参照,证实“龙族”在五帝时代依然存在。因为该遗址目前通常被视为“尧都平阳”的所在地②参见李伯谦《略论陶寺遗址在中国古代文明演进中的地位》,《华夏考古》,2015年第4期,第19页;参见刘铮《从陶寺遗址看“唐伐西夏”》,《四川文物》,2015年第2期,第49页。,而且山西又属“夏墟”的范围。《左传》定公四年记载周成王时周公辅政,对于唐叔(晋国始封君)的分封,即是:“命以《唐诰》而封于夏虚,启以夏政。”[12]1539另外,文献还保存有夏后氏崇龙的相关礼制。如《礼记·明堂位》记载:夏后氏用以舀郁鬯行灌礼的勺子柄端为龙头形,称为“龙勺”;用以悬挂乐器行乐礼的木架上刻饰有龙纹,称为“龙簨虡”[1]396,398。因此,开启我国“家天下”的夏王朝的崇龙文化,就是对史前祖先文化的继承和发扬。
其中,黄帝、帝尧天下共主的身份,足以表明“龙族”的影响已经超越了华夏民族范围。就民族内部而言,“龙族”自然也已经占据了主导地位。与此对应的,便是“龙灵”信仰高于、盛于“龟灵”,“龙”已然成为了象征民族首领地位的灵物。这使得并非出身“龙族”的华夏祖先成为民族首领之后,在保留出生之族的图腾崇拜时,也以“龙”来显示个人形象。以夏禹为例,若按他生而为“黄龙”的说法,则他似乎出身“龙族”,但若联系他“黄龙负舟”的经历,则“龙”并非其图腾又是明显的。《今本竹书纪年》记载:禹“南巡狩,济江,中流有二黄龙负舟,舟人皆惧。禹笑曰:‘吾受命于天,屈力以养人。……奚忧龙哉!’龙于是曳尾而逝”[4]49。“舟人”惧龙的心理,与图腾充当有祖先、亲属、保护神的角色相矛盾,这就暗示了大禹之族并非以龙为图腾。但大禹因自己“受命于天,屈力以养人”而“奚忧龙”的心态,以及龙最终无害而逝的结局,又说明大禹虽非“龙族”出身,却又能驾驭“龙族”。所以,“龙”与“禹”的联系,就是突显禹的首领地位。
对此“龙族”的影响,除黄帝、帝尧这样的民族首领可以为证外,其时官职系统中存在的其他“龙族”杰出人物也能引以说明。首先,黄帝臣属之中,有名曰“应龙”的,帮助黄帝战胜蚩尤夺得天下。如《帝王世纪》提到:“黄帝使应龙杀蚩尤于凶黎之谷”[5]24;《山海经·大荒北经》曰:“蚩尤作兵伐黄帝,黄帝乃令应龙攻之冀州之野。应龙畜水,蚩尤请风伯雨师,纵大风雨。”[10]362其次,颛顼臣属之中,有名曰“飞龙”的,辅佐颛顼作乐治理天下。如《帝王世纪》云:“颛顼命飞龙放八风之音”[5]29;《吕氏春秋·仲夏纪·古乐》记载:“帝颛顼好其音,乃令飞龙作效八风之音,命之曰《承云》。”[22]52再次,虞舜之时,有专司出纳帝命的“龙”。如《史纪·五帝本纪》记载:“龙”自尧时便已被举用,只是“未有分职”,及舜即帝位,乃命为“纳言”,使“夙夜出入朕命,惟信”[6]38-39。将这种以龙为称谓的现象,与《左传》昭公十七年记载的郯子之言:“我高祖少皞挚(案:即“鸷”)之立也,凤鸟适至,故纪于鸟,为鸟师而鸟名”[12]1387的情况对照来看,便可知正是奉“龙”为图腾的一种表现。
而且,从“飞龙作八音”一事来看,文献所追述的这些人物及事迹应是有所依据的。因为传说中乐曲的诞生,也可以早至伏羲之时,如《楚辞·大招》注就提到了“伏戏之《驾辩》”[23]221,而贾湖遗址中又发现有众多骨笛。比如,房址(F50)有半成品骨笛1 件;灰坑(H467)有“弃置残七孔骨笛1 只”,H491 有二孔骨笛一支;墓葬M521 有二孔骨笛1支,M494 与M511 则 分 别有七孔骨笛1支。①参见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科技史与科技考古系、河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舞阳县博物馆《河南舞阳贾湖遗址2001年春发掘简报》,《华夏考古》,2002年第2期,第16-29页。据音乐专家的研究,这些骨笛已经能够演奏出四声、五声、六声、七声音阶。②参见萧兴华《中国音乐文化文明九千年——试论河南舞阳贾湖骨笛的发掘及其意义》,《音乐研究》,2000年第1期,第14页。由此可以推测,等到几千年之后的颛顼之时,已经完全有可能创作出“八风之音”。因此,五帝时代的“龙族”,在华夏族内部、乃至夷夏联盟体中都发挥着重要影响。
与“龙族”的主导地位相对应,“龙”也有了“鳞虫之长”的一致定位。如《说文》即释“龙”为“鳞虫之长”[24]582。而就语言习惯来说,这种定位更多的是在与其他三灵并提时予以表述。如:
《大戴礼记·易本命》记载子曰:“有羽之虫三百六十,而凤皇为之长;有毛之虫三百六十,而麒麟为之长;有甲之虫三百六十,而神龟为之长;有鳞之虫三百六十,而蛟龙为之长;倮之虫三百六十,而圣人为之长。……故帝王好坏巢破卵,则凤凰不翔焉;好竭水搏鱼,则蛟龙不出焉;好刳胎杀夭,则麒麟不来焉;好填谿塞谷,则神龟不出焉。”[9]259-260
《大戴礼记·曾子天圆》记载曾子听闻孔子曰:“毛虫之精者曰麟,羽虫之精者曰凤,介虫之精者曰龟,鳞虫之精者曰龙,倮虫之精者曰圣人。”[9]100
《孔子家语·执辔》记载子夏曰:“羽虫三百有六十,而凤为之长;毛虫三百有六十,而麟为之长;甲虫三百有六十,而龟为之长;鳞虫三百有六十,而龙为之长;倮虫三百有六十,而人为之长。”[3]304
可见都是以凤、麟分别为羽虫、毛虫之长;以龟、龙分别为甲虫(介虫)、鳞虫之长;以圣人为倮虫之长。这种人、物并列的情况,正可对应史前众生平等的意识,说明人类首领正可比作这些动物首领。反之,同类动物的这种高低之分,正是人类社会的相应影射。
一方面,由“龙灵”信仰与“龙族”存在直接关联推测,“龟灵”信仰也当与“龟族”的存在有关,而且“龟”能够被视为“甲虫之长”“介虫之精”,并作为与“龙”并列的“四灵”之一代表华夏族,说明“龟族”也曾经发挥过重要影响。另一方面,“龟”的这种首领地位又有被隐藏、忽视的情况。如《吕氏春秋·有始览·应同》曰:“夫覆巢毁卵,则凤凰不至;刳兽食胎,则麒麟不来;乾泽涸渔,则龟龙不往。物之从同,不可为记。……君同则来,异则去。”[22]127此处“龟龙”作为整体与凤凰、麒麟并列,便是模糊了“龟”在水居动物中的地位。又如,《孔子家语·礼运》记载孔子对于“四灵”的解释是:“龙以为畜,而鱼鲔不谂;凤以为畜,而鸟不翅;麟以为畜,而兽不狘;龟以为畜,而人情不失。”[3]377此处孔子在强调“龟卜”为“龟灵”体现的同时,将龙视作“游鱼之首”,与“飞鸟之首”的“凤”、“走兽之首”的“麟”并列,便是以“龟”为附属“龙”的存在。因为既然龙、凤、麟分别主宰了水中、空中与陆地,而龟又为水居,自然是要臣服于龙的。
正由于“龙”与“龟”的这样一种主从关系,孔子还存在直接以“三灵”并举的情况。如《史纪·孔子世家》记载孔子曰:“丘闻之也,刳胎杀夭则麒麟不至郊,竭泽而渔则蛟龙不合阴阳,覆巢毁卵则凤凰不翔。”[6]1926可见“龟”作为“四灵”之一还有被省略的现象。所以,“龙族”在华夏族内部应当始终占据着主导地位,“龟族”虽然也发挥过重要影响,却是相对次要的。而与“龙”已然能够作为民族首领的个人象征相应,“龙”也终究发展成为了史前华夏族的主体象征物。这也意味着“龙族”的概念在五帝时代得到了延展,不仅专指以龙为图腾的氏族,也包括那些以龙为灵物的其他华夏族成员,“龟族”即是其中之一。
(二)“龟族”的从属地位
对于“龟族”的存在和重要影响,以及从属“龙族”的地位,由前面提到的并非出身“龙族”的夏禹可以得到验证。因为他便是出身“龟族”,这由文献对于夏禹之父“鲧”的魂化之形的记载能够认知。在图腾观念之中,人与物可以相互转化,而转化的契机便是生与死,这包括:“认为生育是由于图腾入居妇女体内,死亡就是人返回于自己的氏族图腾。”[25]所以,魂化之形往往就是本初的氏族图腾。只是鲧魂化一事,存在两种版本,还需要细致分析。
一是“化鱼”。如《拾遗记·夏禹》记载:“尧命夏鲧治水,九载无绩。鲧自沉于羽渊,化为玄鱼。”[19]33二是“化熊”。如《左传》昭公七年记载“郑子产聘于晋”期间,在与韩宣子的对话中说到:“昔尧殛鲧于羽山,其神化为黄熊,以入于羽渊,实为夏郊,三代祀之。”[12]1289-1290又如,《国语·晋语八》也记载有此事,只是“子产”(以“字”称之)写作“公孙成子”(以“谥号”称之),谈话内容写作:“昔者鮌违帝命,殛之于羽山,化为黄熊,以入于羽渊,实为夏郊,三代举之。”[26]437乍眼看来,“化熊”的说法显得有些荒唐,因为“熊”为山兽,这明显与“羽渊”这一魂化之所发生了矛盾。
相比之下,与“如鱼得水”的关系表达一致,鲧“化鱼”入渊而得以复生的说法就显得合情合理。其次,从“鲧”的名字来看,这一说法也似乎更为可信。对比《左传》与《国语》的记载,可知“鲧”即“鮌”,字形由“鱼”和“玄”构成。《说文》曰:“鱼,水虫也。……凡鱼之属皆从鱼。”[24]575这就意味着鲧正是以“玄鱼”而命名的。参照“龙族”的命名情况,则这种称谓就与图腾崇拜有关。再次,“玄鱼”的说法,还可与“夏后氏尚黑”的礼制相印证。《礼记·檀弓上》曰:“夏后氏尚黑,大事敛用昏,戎事乘骊,牲用玄。”[1]59所以,鲧“化为玄鱼”的说法,也就一定具有历史的某种真实性。
只是,是否可以就此确定鲧便是以“玄鱼”为图腾?还得事先分析“化熊”之说存在的原因。因为这一说法并非毫无价值,其正确理解的关键在于如何解读“熊”字。《史记·夏本纪》记载:帝尧之时,“舜登用,摄行天子之政,巡狩。行视鲧之治水无状,乃殛鲧于羽山以死”。对此《正义》注解说:“鲧之羽山,化为黄熊,入于羽渊。熊……下三点为三足也。东皙《发蒙纪》云:‘鳖三足曰熊。’”[6]50可见有以“熊”实指“鳖”的看法。而这种特殊的三足之鳖,在古人的物产记录中又事实存在。如《论衡·是应篇》曰:“鳖三足曰能。”[27]又如,《尔雅翼》曰:“能,鳖之三足者。《山海经》曰:‘从山上多三足鳖。’今吴兴郡阳羡县君山上有池,池中出三足鳖,盖自是一种。”[16]363因此,鲧所化之“熊”,实则是“能”,指“三足鳖”,这也就与入渊复生的故事情节具备了理论上的可能性。“化熊”之说,也便是因“熊”“能”字形相近而生出的误解。
而且,以鲧为“化鳖”,还具有现实基础。联系《国语·周语下》记载周灵王二十二年太子晋的进谏之言:“其在有虞,有崈(即“崇”)伯鮌,播其淫心,称遂共工之过,尧用殛之于羽山。”[26]92-94可知鲧还是“有崇氏”的首领,“崇”就是这支族群的根据地,也即文献中的“崇山”。《尚书·舜典》记载:“流共工于幽州,放驩兜于崇山”[14]14;《国语·周语上》记载:“昔夏之兴也,融降于崇山。”对此“崇山”,注家皆以“崇”“嵩”两字通用,认为即是“嵩山”,在夏都阳城附近,今河南登封境内。①参见徐元诰《国语集解》,修订本.北京:中华书局,2002年,第29页。此外,“崇山”又可与《山海经》中的“从山”相联系。这具体见于《中山经》,其言曰:有“从水”出于“从山”,“潜于其下,其中多三足鳖,枝尾,食之无蛊疫”[10]158。由水中多“三足鳖”来看,“从山”应当就是“崇山”,两种写法应是音近而产生的分歧。
对此,该篇记录的“从山”东南物产可以提供佐证。比如,有“毕山”,“帝苑之水出焉,东北流注于视,其中多水玉,多蛟”;有“葴山”,“视水出焉,东南流注于汝水,其中多人鱼,多蛟”。其中,“多蛟”的“视水”,注家都以为是“瀙水”,在河南南阳境内。②参见袁珂《山海经校注》,北京:北京联合出版公司,2014年,第158-159页。而“多蛟”的“汝水”,《水经注》曰:“出河南梁县勉乡西天息山。”[28]可见“三足鳖”与“蛟”的产地相邻,同出华夏文化腹心之地河南。而《说文》曰:“蛟,龙属。无角曰蛟。从虫,交声。池鱼满三千六百,蛟来为之长,能率鱼而飞,置笱水中即蛟去。”[24]670可见“从山”“崇山”“嵩山”一也,正是崇龙的华夏族的势力范围,“三足鳖”正是鲧所在“有崇氏”的物产。《山海经》强调“三足鳖”被食用且能治病的功用,又与“玄鸟生商”所显示的图腾或其象征物有被食用的经历保持一致。所以,鲧所代表的“有崇氏”为华夏集团的一员,以其居地出产的这种“三足鳖”为图腾。
若从动物的分类来说,这种“崇鳖”的现象又是附属“龟灵”意识之下的。《说文》曰:“鳖,甲虫也”[24]679;“龟,外骨内肉者也。……天地之性,广肩无雄。龟鳖之类,以它为雄。”[24]678可见“鳖”正是与“龟”同被看做“甲虫”之类。这种分类意识,在《周礼·天官冢宰》中能够见其应用,比如“鳖人”的职责便是掌管“春献鳖蜃,秋献龟鱼”[21]66。只是再由前面提及的龟有被视为“甲虫之首”的地位来看,龟、鳖同类却不同等,具体便是鳖为龟属。所以,从这个角度来说,“化鳖”就可看做“化龟”,“有崇氏”就可看做“龟族”。有崇氏“多鳖”与其相邻之地“多蛟”的情况,就吻合于河南之地的华夏族崇龙、崇龟的文化现象;嵩山可以北瞰黄河、洛水的地势,就正好对应“《龟书》出洛”“《龙图》出河”的传说。因此,“龙灵”与“龟灵”成组并提的习惯,正是与“龙族”“龟族”曾经比邻而居的情况相适应而生的。
此外,联系黄帝龟卜的事例,二族这种比邻而居的情况还可以上溯至黄帝时代。这从黄帝“有熊氏”的称号也可以看出。如《今本竹书纪年》记载:黄帝“即位,居有熊”[4]39。又如,《帝王世纪》云:黄帝“都有熊”。注曰:“有熊,今郑州界新郑县。”[5]6再如,《史纪索引》解释说:“号‘有熊’者,以其本是有熊国君之子故也”;至于“有熊”之地,《史纪集解》引皇甫谧之言曰:“今河南新郑是也。”[6]2可见“有熊氏”是黄帝的出生、成长之族,其地则位于河南郑州新郑。只是这一称号从何而来?实则就与鲧魂化一事上,以“熊”为“能”的用法相关。
与“玄鸟氏”的存在对应,商民族以“子”为姓,便是“祖以玄鸟生子也”[6]91-92。这说明“××氏”的称号,除了如“有崇氏”这类以居地命名的情况外,还可以从图腾的角度加以解释,而这又同时与古姓有关。若黄帝以“熊”为图腾,则与他“感雷而生”及“河图洛书”的传说矛盾;若以“能”为图腾,则“有熊氏”的称号就与传说中浓厚的水文化能够吻合。更何况,“有熊氏”称号源于以鳖为图腾的解释,还与黄帝的“姬姓”若合符契。《国语·晋语四》曰:“昔少典娶于有蟜氏,生黄帝、炎帝。黄帝以姬水成,炎帝以姜水成。成而异德,故黄帝为姬,炎帝为姜”[26]336-337;《说文》曰:“姬,黄帝居姬水,因水为姓”[24]612,可见是认为黄帝以“姬水”而为“姬姓”。这虽然说明了“姬姓”与“姬水”存在关联,但这之间的因果关系还需重新看待。
这从“姬姓”来源的另一说法可以得到启示。《国语·周语下》记载周人曰:“我姬氏出自天鼋。”[26]124此处的“氏”同“姓”,则“姬姓”又被认为与图腾“天鼋”有关。王晖先生从先周青铜器铭文多见“天鼋”族徽的情况,认可了黄帝姬姓出于“天鼋”的这种说法,且指出黄帝“轩辕”之号即“天鼋”音转。①参见王晖《出土文字资料与五帝新证》,《考古学报》,2007年第1期,第3页。而“鼋”,《说文》曰:“大鳖也”[24]679;《尔雅翼》曰:“鳖之大者,阔或至一二丈”,并解释“黿鸣鳖应”的说法,是因为“天地之性,细腰纯雄,大腰纯雌”,而“今鼋亦大腰,乃复以鳖为雌”[16]364。这说明早期对于鳖、鼋往往并不格外区分,“鼋”可看做鳖属。由“鼋”与“能”都是特殊之“鳖”来看,“有熊氏”与“姬姓”便都源出对“鳖”的图腾崇拜。
再由鳖为龟属来看,“有熊氏”便也可看成“龟族”。《说文》曰:“龟,旧也。”段玉裁注:“龟古音姬。亦音鸠。旧古音臼,亦音忌”,“旧”即“久”,“龟之言久,龟千岁而灵”,“以其长久,故能辨吉凶”[24]678。可见黄帝的“姬姓”本就是崇龟的反映,“姬”即“龟”,取龟长久而灵之意。所以,黄帝“有熊氏”“轩辕”的称号,与“姬姓”的姓氏,以及居地的“姬水”,都与崇龟的意识有着因果联系。而对“姬姓”的这种解释,还可以参照考古发现的情况。如在属于半坡类型的陕西南郑龙岗寺遗址的墓葬中,就有三例随葬龟甲的情况,②参见陕西省考古研究所汉水队《陕西南郑龙岗寺半坡类型墓地发掘简报》,《史前研究》,1988年,第197页。而姬水又正位于陕西境内。只是,相比于感生传说的间接性,黄帝的“姬姓”与其他崇龟的体现,可能是继承其母系祖先而有的。
首先,从黄帝25 子仅有2 人继承他的姬姓来看,这是具有可能性的。《国语·晋语四》记载春秋时晋国大臣司空季子说:“黄帝之子二十五人,其同姓者二人而已”,“唯青阳与仓林氏同于黄帝,故皆为姬姓”[26]333-335。这意味着黄帝之时,子随母姓的现象还很普遍。其次,黄帝之母“附宝”与“鼋”“龟”之间,隐约有着某种联系。《今本竹书纪年》记载:黄帝“母曰附宝,见大电绕北斗枢星,光照郊野,感而孕,二十五月而生帝于寿丘”[4]39。附宝生黄帝所在的“寿丘”这一地名,正好与龟历岁长久的特征吻合。同时,姬姓所出的“鼋”的属性与特征,又与“附宝”的性别和名字暗合。《尔雅翼》除了提到“鼋”因“大腰”而被看做“雌性”外,还介绍它的典型特征便是:“卵大如鸡鸭子,一产三百枚,人亦掘取,以盐淹之。……鼋好自曝其腹于江岸,渔人伺其便,接竹以钓掣之,仓卒不能反,为人所制。”[16]364卵大而多且为人所食,自身又喜曝腹为渔人所制,这恰与“腹中有宝”与“畜龟”的说法对应,并符合图腾有被食用的经历。再次,图腾现象本就起源并盛行于母系社会,古姓往往也是继承母族而来,以强调妇女在生育上的直接作用。比如,《说文》就解释说:“姓,人所生也。古之神圣人,母感天而生子,故称天子。因生以为姓,从女生。”[24]612所以,“龟族”可能就是黄帝的母族。
这也意味着,“龙族”与“龟族”的结盟,早在黄帝时代就已经通过联姻的方式而达成。只是在这个婚姻集团内部,“龟族”处于从属地位。这可以“巨鳌戴山”的传说加以验证。《尔雅翼》曰:“《列子》称渤海东大壑中有五山。帝命禺强使巨鼇十五仰首而戴之,迭为三番,六万岁一交焉。五山始峙而不动。龙伯之国有大人,一钓而连六鼇,合负而趣归其国,灼其首以数焉。”[16]365此处的“龙伯”,即应是崇龙族群的首领,其国有“大人”钓六鳌归而“灼其首”的行为,参照《列子·汤问篇》谈到此事时写作“灼其骨”[29]的情况,可知正是华夏族先民龟卜习俗的反映。而“鳌”作为“大龟”,也是占卜的材料。
对此族属,由驱使巨鳌戴山的“禺强”的族属,也可以判断。《山海经·大荒东经》曰:“黄帝生禺䝞,禺䝞生禺京,禺京处北海,禺䝞处东海,是惟海神。”由袁珂所引前人说法,可知“禺京”即“禺强”,为黄帝之孙、“北海之神”“灵龟为之使”[10]298-299。这样“禺强”所受的“帝命”就是出于黄帝,“龙伯之国”就是指黄帝之族,黄帝正可对应“龙伯”。因此,黄帝与禺强的祖孙关系,就是“龙族”与“龟族”存在婚姻关系的反映;黄帝“龙伯”的身份与禺强以“灵龟”为使并接受黄帝命令的情况,就是“龟族”附属于“龙族”的反映。
至于鲧为何本为“化鳖”,却又生出了“化鱼”的版本?则与“鳖”被看做鱼类有关,这从“鳖”字“从鱼”也可以直接看出。从这个角度来说,“化鳖”就可以看做“化鱼”。又有《楚辞·河伯》注曰:“大鳖为鼋,鱼属也。”[23]77可见姬姓所出的“鼋”,也被视作鱼属。不仅如此,《尔雅翼》将“龟”“摄龟”“鳖”“能”“鼋”“鳌”“鼍”等都列于《释鱼四》,还说:“天地之初,介潭生先龙,先龙生元鼋,元鼋生灵龟,灵龟生庶龟。凡介者生于庶龟,然则鼋,介虫之元也。”[16]361-364这种龙生龟的逻辑,实则就是二族联姻与主从关系的写照。周人说姬姓源于“天鼋”的说法,就是有意综合了黄帝“感雷”的传说,“天鼋”实则为“玄鼋”,与四灵之中“玄武”的说法对应,也与鲧所化的“玄鱼”对应,“玄”本就是龟鳖的本来之色。总之,民族首领在文献中纷繁复杂的形象,不是后人的胡乱捏造,而是一部经口耳相传后记录在案的民族形成与发展的历史。
三、小 结
综上所述,“四灵”现象确实可以追溯至儒者称颂的五帝时代,它源于又高于黄帝之前便已存在的图腾崇拜。其中,“龟龙”成组,代表华夏族,与“麟凤”所代表的东夷族相对。“龟”与“龙”在“四灵”之中的这种并列存在,说明“龟族”与“龙族”都是华夏族内部事实存在的重要成员。黄帝“感雷”、帝尧“感龙”的神话,与五帝时代其他以“龙”命名的官员,即是“龙族”存在的证明。黄帝“有熊氏”的称号,以及鲧“化熊”的说法,即是“龟族”存在的证明。“河图洛书”的故事在不同首领身上的反复上演,则说明水居的“龙族”与“龟族”已然融合并形成了新的民族集团。至于最初结盟的方式,应当就是基于地域相邻而建立起的婚姻关系。结合文化与人物、地域的关联,这一集团则正是五帝时代居于中原的华夏族,他们崇水、崇龙、崇龟的特征明显。只是在由图腾向灵物转换的过程中,崇龙现象变得更为普遍。
与此对应的,便是“龙族”基于深远根基和强大势力,自黄帝开始便占据着集团内部的主导地位,“龙”也已然成为民族首领的标志物。其后即便出身“龟族”的大禹在成为首领之后,也以龙来标榜自己,便是长久以来形成的“龟灵”从属“龙灵”的意识反映。这种主从关系,作用于“四灵”概念,便有了龟作为“甲虫之首”的地位被隐去、忽略甚至抹灭的情况。作用于动物分类与等级观念,便有了鳖为龟属,龟为鱼属,鱼为鳞虫,而龙为“鳞虫”之长,则龟为龙臣的逻辑。所以,相比之下,作为“水虫之首”的“龙”是从来不会被忽略的对象。这说明“龙”在史前已经成为了水居华夏集团的一种民族符号。“四灵”因居山、居水的差异而被分为“二组”的事实,可与五帝时代“以地域划分集团”[30]的主流民族意识对应,说明“二灵”成组的现象正是“山族”与“水族”(即“夷族”与“夏族”)内部融合的反映。
此外,联系两族黄帝与炎帝、少皞与太皞的族群划分,还可知这是先民“二分”的习惯。《周易·系辞下传》曰:“阳卦奇,阴卦耦”[13]260;《说卦》曰:“乾为天”“坤为地”“震为雷”“巽为木”“坎为水”“离为火”“艮为山”“兑为泽”[13]284-285。可见“八卦”即是以“阴阳”作二分,两两分为四组。而八卦既然能够代表世间外物,又起源甚早,则“四灵”概念二分以象征民族,也在情理之中。更何况,《大戴礼记·曾子天圆》所记孔子之言:“毛羽之虫,阳气之所生也”;“介鳞之虫,阴气之所生也”[9]99-100,正是以龟龙、麟凤分属阴阳两组。所以,“四灵”的概念,既与史前的民族背景直接相关,又是阴阳二分意识的反映。而如同阴阳相对而存在的关系一般,夷、夏作为史前最为重要的两大民族集团,实际也已开启了彼此认同的旅程,他们通过政治结盟、首领联姻、文化吸收等方式,创造性地建立了共主体制,为我国走向一统奠定了基础。